检察官为娶有钱人女儿抛弃旧爱被撤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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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网友曝光的黄宏璋“座驾”

检察院将处分决定公布在网上

  本报讯 前天晚上,漳州漳浦县检察院两条微博,引发了关注。该微博对漳浦检察院检察官黄宏璋婚恋纠纷一事做出回应,并披露了检察院给予黄宏璋同志撤职处分的决定。

  昨天,漳浦检察院证实,微博确系院方所发。这件事的起因源于网友“零L七Q”在微博爆料,时任漳浦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的黄宏璋与一女子未婚生子,并抛弃该女子,欲迎娶另一家世较好的女子,结果产生婚恋纠纷。目前一切正在调查当中,院方将公正处理,届时会向公众发布调查处理结果。

  有人微博爆料检察官系当代“陈世美

  几天前,网友“零L七Q”在微博爆料,漳浦检察院检察官黄宏璋开豪车、抽豪烟,一方面与一女子未婚先育并跪在女方父母面前请求让他们结婚,另一方面却要迎娶漳州古雷某工厂老板的女儿。网友“零L七Q”还在微博上贴出了黄宏璋本人、奔驰轿车以及一婴儿的照片。

  网友“零L七Q”说,他姓林,是当事未婚生育女子林女士的表弟,微博中贴出来的奔驰车是黄宏璋的座驾、婴儿是黄宏璋与林女士的儿子。

  “零L七Q”称黄宏璋是当代“陈世美”,他表姐林女士是平民百姓,黄宏璋为攀附权贵,抛弃林女士母子,与古雷家世显赫的老板女儿订婚。“公务员未婚生育肯定是违纪的,我们可以做DNA亲子鉴定,绝对没有诬陷他,”“零L七Q”还说,黄宏璋平时都是开奔驰豪车出入、生活奢靡。目前,他们正在等检察院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结果不满意,也不排除走法律程序。

  检察官网上回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网友“零L七Q”的微博爆料,也引来微博网友“黄宏璋”的回应,他称,“首先,这件事单位已介入处理,希望真相出来后大家再做评论,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做个文明的围观者;其次,整个事件我都没回避,我支持言论自由,但一定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我将保留对别有用心者的诉讼权利;最后,希望发表微博的博主不要触犯法律,有什么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网友“黄宏璋”并非实名认

  证,经网友“零L七Q”、当事人林女士、漳浦检察院工作人员证实,此微博确系黄宏璋本人的微博,微博头像也引用其本人照片。

  该微博自2月9日发表完上述言论后,便没有再更新。

  当事女子:相爱却被抛弃,因孩子放弃读研

  昨天下午,记者与该事件中未婚先育的林女士取得联系,由于她怀孕7个多月就产下儿子,儿子身体状况一直不理想,目前正在外地住院。

  林女士说,她与黄宏璋认识三四年,确定恋爱关系一年多,她认为此前他们真心相爱,在一起过得很甜蜜。

  去年十一长假前,黄宏璋陪怀孕6个多月的林女士到厦门,准备做引产手术,听了医生的建议,他们决定生下孩子。随后,林女士向家人坦承怀孕的事,其家人希望他们赶紧完婚。黄宏璋当时称要回去让家人到林女士家提亲,但随后,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这期间,黄宏璋的家人还上林女士家,提出给林女士100万元,作为她去做引产手术的条件,但林家没有答应。

  林女士说,去年11月中旬,孩子生下来后,黄宏璋及其家人都没有去看过孩子,她的家人打听到黄宏璋与古雷一老板女儿订婚,她起初还不信,后来,黄宏璋见纸包不住火,向她坦承了这一事实,并称这是奉父母之命。

  “如果没有我的事情,他们应该在去年底就结婚了。”林女士说,因为怀孕,她放弃了原本考上的研究生,事业单位考试笔试过了也无法面试,她现在只有体弱多病的孩子,前途算是毁了。

  漳浦检察院表态将进一步查处

  昨天上午,漳浦检察院宣传科林科长表示,微博上的“漳浦县检察院微博”确系漳浦检察院注册的微博,是为回应此事于前天申请的,还没来得及官方认证。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回应》一文称,经网友“零L七Q”微博曝光该院监察室副主任黄宏璋婚恋纠纷一事,网络舆情发生后,漳浦检察院组织专人对这一事件进行核查,不厌其烦力促双方和解未果,鉴于黄宏璋在该事件中存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漳浦检察院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月13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撤销黄宏璋监察室副主任职务,漳浦检察院还郑重表示,他们对黄宏璋的行为绝不袒护姑息,将进一步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

  林科长说,漳浦检察院在微博上的及时回应受到了网民的称赞。在这一事件上,院方认为男女双方应该是有感情的,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和解。但双方是否和解,并不影响检察院对黄宏璋是否违纪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提出采访黄宏璋本人,林科长称其正在接受调查无法接受采访。至于网友“零L七Q”质疑的其开豪车、抽豪烟的行为是否涉及作风问题,也正在调查。

  林科长说,黄宏璋1982年出生,去年被提拔为漳浦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就是因为工作认真负责,能力也很突出。这两三年,黄宏璋被派驻漳浦检察院驻古雷的工作小组工作,考评都是第一名。“如果不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应该是很有前途的,比较可惜。”
http://news.qq.com/a/20131020/005657.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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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6 09:37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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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网友曝光的黄宏璋“座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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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将处分决定公布在网上

  本报讯 前天晚上,漳州漳浦县检察院两条微博,引发了关注。该微博对漳浦检察院检察官黄宏璋婚恋纠纷一事做出回应,并披露了检察院给予黄宏璋同志撤职处分的决定。

  昨天,漳浦检察院证实,微博确系院方所发。这件事的起因源于网友“零L七Q”在微博爆料,时任漳浦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的黄宏璋与一女子未婚生子,并抛弃该女子,欲迎娶另一家世较好的女子,结果产生婚恋纠纷。目前一切正在调查当中,院方将公正处理,届时会向公众发布调查处理结果。

  有人微博爆料检察官系当代“陈世美

  几天前,网友“零L七Q”在微博爆料,漳浦检察院检察官黄宏璋开豪车、抽豪烟,一方面与一女子未婚先育并跪在女方父母面前请求让他们结婚,另一方面却要迎娶漳州古雷某工厂老板的女儿。网友“零L七Q”还在微博上贴出了黄宏璋本人、奔驰轿车以及一婴儿的照片。

  网友“零L七Q”说,他姓林,是当事未婚生育女子林女士的表弟,微博中贴出来的奔驰车是黄宏璋的座驾、婴儿是黄宏璋与林女士的儿子。

  “零L七Q”称黄宏璋是当代“陈世美”,他表姐林女士是平民百姓,黄宏璋为攀附权贵,抛弃林女士母子,与古雷家世显赫的老板女儿订婚。“公务员未婚生育肯定是违纪的,我们可以做DNA亲子鉴定,绝对没有诬陷他,”“零L七Q”还说,黄宏璋平时都是开奔驰豪车出入、生活奢靡。目前,他们正在等检察院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结果不满意,也不排除走法律程序。

  检察官网上回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网友“零L七Q”的微博爆料,也引来微博网友“黄宏璋”的回应,他称,“首先,这件事单位已介入处理,希望真相出来后大家再做评论,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做个文明的围观者;其次,整个事件我都没回避,我支持言论自由,但一定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我将保留对别有用心者的诉讼权利;最后,希望发表微博的博主不要触犯法律,有什么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网友“黄宏璋”并非实名认

  证,经网友“零L七Q”、当事人林女士、漳浦检察院工作人员证实,此微博确系黄宏璋本人的微博,微博头像也引用其本人照片。

  该微博自2月9日发表完上述言论后,便没有再更新。

  当事女子:相爱却被抛弃,因孩子放弃读研

  昨天下午,记者与该事件中未婚先育的林女士取得联系,由于她怀孕7个多月就产下儿子,儿子身体状况一直不理想,目前正在外地住院。

  林女士说,她与黄宏璋认识三四年,确定恋爱关系一年多,她认为此前他们真心相爱,在一起过得很甜蜜。

  去年十一长假前,黄宏璋陪怀孕6个多月的林女士到厦门,准备做引产手术,听了医生的建议,他们决定生下孩子。随后,林女士向家人坦承怀孕的事,其家人希望他们赶紧完婚。黄宏璋当时称要回去让家人到林女士家提亲,但随后,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这期间,黄宏璋的家人还上林女士家,提出给林女士100万元,作为她去做引产手术的条件,但林家没有答应。

  林女士说,去年11月中旬,孩子生下来后,黄宏璋及其家人都没有去看过孩子,她的家人打听到黄宏璋与古雷一老板女儿订婚,她起初还不信,后来,黄宏璋见纸包不住火,向她坦承了这一事实,并称这是奉父母之命。

  “如果没有我的事情,他们应该在去年底就结婚了。”林女士说,因为怀孕,她放弃了原本考上的研究生,事业单位考试笔试过了也无法面试,她现在只有体弱多病的孩子,前途算是毁了。

  漳浦检察院表态将进一步查处

  昨天上午,漳浦检察院宣传科林科长表示,微博上的“漳浦县检察院微博”确系漳浦检察院注册的微博,是为回应此事于前天申请的,还没来得及官方认证。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回应》一文称,经网友“零L七Q”微博曝光该院监察室副主任黄宏璋婚恋纠纷一事,网络舆情发生后,漳浦检察院组织专人对这一事件进行核查,不厌其烦力促双方和解未果,鉴于黄宏璋在该事件中存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漳浦检察院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月13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撤销黄宏璋监察室副主任职务,漳浦检察院还郑重表示,他们对黄宏璋的行为绝不袒护姑息,将进一步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

  林科长说,漳浦检察院在微博上的及时回应受到了网民的称赞。在这一事件上,院方认为男女双方应该是有感情的,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和解。但双方是否和解,并不影响检察院对黄宏璋是否违纪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提出采访黄宏璋本人,林科长称其正在接受调查无法接受采访。至于网友“零L七Q”质疑的其开豪车、抽豪烟的行为是否涉及作风问题,也正在调查。

  林科长说,黄宏璋1982年出生,去年被提拔为漳浦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就是因为工作认真负责,能力也很突出。这两三年,黄宏璋被派驻漳浦检察院驻古雷的工作小组工作,考评都是第一名。“如果不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应该是很有前途的,比较可惜。”
http://news.qq.com/a/20131020/005657.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除了未婚生育一事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应该追究。党纪国法里有哪一条规定抛弃女友应该受处罚的?即使他的行为有违道德,没有依据的话也不应惩罚。检察院不依法办事的危害要比一个检察官抛弃女友大得多。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1:23
除了未婚生育一事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应该追究。党纪国法里有哪一条规定抛弃女友应该受处罚的?即使他的行为 ...
光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一事,就够开除了。
光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一事,就够开除了。
这个我没意见。但是其他方面不该处罚。
妹子爱蜀粟没办法的事。。。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是孩子有了,却不想当爹了。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1:23
除了未婚生育一事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应该追究。党纪国法里有哪一条规定抛弃女友应该受处罚的?即使他的行为 ...
司法官員違反道德被撤職是正常的, 違法不止撤職這樣簡單.
如果是党员的话,应该惩处!党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理应在道德上率先垂范,执行比普通群众更严格的标准。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2:15
这个我没意见。但是其他方面不该处罚。
人家依据的是《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法官不许嫖娼是真的吗?
内容这期间,黄宏璋的家人还上林女士家,提出给林女士100万元,作为她去做引产手术的条件,但林家没有答应。




没人讨论下这100万?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1:23
除了未婚生育一事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应该追究。党纪国法里有哪一条规定抛弃女友应该受处罚的?即使他的行为 ...
看来你要多学习了,
一、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节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第九十九条 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三、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有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多生育、婚外生育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属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组织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不得招用、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因此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要接受处罚,她女友要是没生孩子那可以说的过去,问题是孩子生了,那就认罚吧
看来你要多学习了,
一、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节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第九 ...
有规定的可以处罚,没规定的不应处罚,个人就这观点。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5:52
有规定的可以处罚,没规定的不应处罚,个人就这观点。


哦,那你说说是哪一条处罚决定不属于规定的了?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5:52
有规定的可以处罚,没规定的不应处罚,个人就这观点。


哦,那你说说是哪一条处罚决定不属于规定的了?
光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一事,就够开除了。
我们这儿有个新加坡人(老家舟山)和一个浴场小姐认识,那男人有妻女!女儿都上大学了!在和这小姐同居一年后(包养),那小姐怀孕了!男的让她打掉,那女的坚持生了下來!(这个女的从一开始就想用生孩子的办法拖住这个金龟婿) 最后,那个女的房子有了,车子也有了,钱也有了,孩子请别人带,自己潇潇洒洒!而那新加坡人则被老婆一路骂回家!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1:23
除了未婚生育一事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应该追究。党纪国法里有哪一条规定抛弃女友应该受处罚的?即使他的行为 ...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检查员必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屁大个官,资历也很浅,工资也不高就敢开奔驰。
真叼。
如果是父母赞助也就罢了。
如果是自己买的,那么必然有问题。
算他一年平均正当收入十五万好了,工作十来年怎么买得起奔驰的?当然个人看不出来是什么型号,应该不是最便宜的吧
dqw523610881 发表于 2014-2-17 10:53
屁大个官,资历也很浅,工资也不高就敢开奔驰。
真叼。
如果是父母赞助也就罢了。
小老婆给的,这是最善意的揣测了吧?
屁大个官,资历也很浅,工资也不高就敢开奔驰。
真叼。
如果是父母赞助也就罢了。

奔驰很多车也就30 40多万,年收入15万,干10多年还真没压力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1:23
除了未婚生育一事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应该追究。党纪国法里有哪一条规定抛弃女友应该受处罚的?即使他的行为 ...
可怜的二楼,被媒体的标题党给给骗了。
罚的就是未婚生育啊。至于腐败什么的,检察官有几个不腐败的。
kyha321 发表于 2014-2-17 10:28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检查员必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未婚生子可以直接罚的,好象是计生条例?
kyha321 发表于 2014-2-17 10:28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检查员必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但现在检察人员几乎都不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另外除了未婚生子,其它的真还罚不到。人家又没搞婚外恋,就换了个有钱的女朋友而已。
dqw523610881 发表于 2014-2-17 10:53
屁大个官,资历也很浅,工资也不高就敢开奔驰。
真叼。
如果是父母赞助也就罢了。
这是一部奔驰E系列 价格从30+到80+ 我估计就是E260L北奔乞乞丐版
stbayi 发表于 2014-2-17 11:00
奔驰很多车也就30 40多万,年收入15万,干10多年还真没压力
这是一部奔驰E系列 价格从30+到80+ 我估计就是E260L北奔乞乞丐版,40万工作三年就够了,现在很多人买车都贷款,尤其是一些年轻人,开着BBA吃康腌菜,吃个康师傅都要挣扎半天
noturdaddy 发表于 2014-2-17 11:16
这是一部奔驰E系列 价格从30+到80+ 我估计就是E260L北奔乞乞丐版,40万工作三年就够了,现在很多人买车都 ...
BBA是啥呢? 话说个人觉得奔驰宝马的低端型号性价比远不如一些国民品牌啊  四十万买奥迪A4什么的多好
dqw523610881 发表于 2014-2-17 11:39
BBA是啥呢? 话说个人觉得奔驰宝马的低端型号性价比远不如一些国民品牌啊  四十万买奥迪A4什么的多好
BBA奔驰 宝马 奥迪啊,三大俗
noturdaddy 发表于 2014-2-17 11:45
BBA奔驰 宝马 奥迪啊,三大俗
话说我发现宝马3系只要三十来万左右就可以买中端配置的了
我有点幻想多花几万买宝马3系
konming 发表于 2014-2-16 11:26
光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一事,就够开除了。
这小子应该先结婚再离婚再结婚不就没事儿了吗,呵呵
无缝的蛋 发表于 2014-2-17 12:31
这小子应该先结婚再离婚再结婚不就没事儿了吗,呵呵
那就变二婚了,富家女的父母能让女儿嫁二婚吗?
konming 发表于 2014-2-17 12:32
那就变二婚了,富家女的父母能让女儿嫁二婚吗?
对男子来说影响不大吧,呵呵
konming 发表于 2014-2-17 12:32
那就变二婚了,富家女的父母能让女儿嫁二婚吗?
对女人来说,二婚男人可能比一混更好哟,呵呵
无缝的蛋 发表于 2014-2-17 12:35
对女人来说,二婚男人可能比一混更好哟,呵呵
又是一个没经过社会的孩子们传播的城市传说。
konming 发表于 2014-2-17 12:37
又是一个没经过社会的孩子们传播的城市传说。
呵呵,
无缝的蛋 发表于 2014-2-17 12:31
这小子应该先结婚再离婚再结婚不就没事儿了吗,呵呵

你幼稚啊~但一个扶不扶就成社会性问题!
再来这个,不知社会会乱成什么样
这个纯粹是胡扯啊,谈恋爱都不可以了啊.
要不是公务员就没事了
道德的确是我党一直的重点,何况本身有特色的中国官场,见过婚外情曝光的干部哪个不是身败名裂?那些好像很愤怒的,你们。。。
wi0001 发表于 2014-2-16 12:15
这个我没意见。但是其他方面不该处罚。
人家检察院说了依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你自己没看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