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强奸案6名律师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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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强奸案6名律师被查处


2014年01月21日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昨天从市律协获悉,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对周翠丽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律协同时表示,处分决定尚未生效,相关律师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近日,李某某强奸案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贴出了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自曝受到公开谴责处分。同时,她也对处分内容提出了公开申辩,称其委托人王某被诬告,自己有责任对恶意谣言予以澄清,自己在法庭上的发言曾被粗暴打断等。

  律协查实,去年9月5日起,周翠丽律师陆续在微博、博客上发布了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的现场勘验报告,并且用文字形式披露了有关案件的情况、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鉴定结论等,对案发现场的有关视频内容进行了描述。此外,周翠丽律师还在律协审查期间,继续就李某某案件发布相关微博;在律协举行的听证会上,坚持认为自己在向有关机关反映意见未得到回复时,向媒体和公众披露案件信息、发表意见的行为正确。

  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原则,应当是不得向出庭人员以外的人员公开庭审情况,仅宣判活动公开进行。周翠丽作为辩护人,将庭审情况以微博等方式公之于众,无异于向所有不能旁听的人员公布了庭审情况,属于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该律师公开发布的有关妇科检查材料,既泄露了当事人隐私,也不当披露了案情;公开发布的鉴定结论、监控视频、警方照片等,均属于案件证据的范围。周翠丽律师将案件证据公开发布,并且对案件证据、其他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分析、评价等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理的诉讼制度,且构成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行业纪律处分。

  此外,周翠丽律师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内容为“王某自称受刑讯逼供”的微博,并附有王某自书的所谓“会见笔录”截图,其中有王某称受到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内容。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该笔录属于案件信息内容,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司法机关反映,但其在不公开审理期间发布该笔录,对公众造成了误导。另外,该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纪律及在庭外面对公众情绪失控等行为,完全有悖于律师的专业素养,严重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

  最终,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决定,给予周翠丽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律协表示,如会员律师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市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记者 袁京)






http://www.chinanews.com/yl/2014/01-21/5760027.shtml李某某强奸案6名律师被查处


2014年01月21日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昨天从市律协获悉,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对周翠丽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律协同时表示,处分决定尚未生效,相关律师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近日,李某某强奸案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贴出了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自曝受到公开谴责处分。同时,她也对处分内容提出了公开申辩,称其委托人王某被诬告,自己有责任对恶意谣言予以澄清,自己在法庭上的发言曾被粗暴打断等。

  律协查实,去年9月5日起,周翠丽律师陆续在微博、博客上发布了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的现场勘验报告,并且用文字形式披露了有关案件的情况、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鉴定结论等,对案发现场的有关视频内容进行了描述。此外,周翠丽律师还在律协审查期间,继续就李某某案件发布相关微博;在律协举行的听证会上,坚持认为自己在向有关机关反映意见未得到回复时,向媒体和公众披露案件信息、发表意见的行为正确。

  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原则,应当是不得向出庭人员以外的人员公开庭审情况,仅宣判活动公开进行。周翠丽作为辩护人,将庭审情况以微博等方式公之于众,无异于向所有不能旁听的人员公布了庭审情况,属于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该律师公开发布的有关妇科检查材料,既泄露了当事人隐私,也不当披露了案情;公开发布的鉴定结论、监控视频、警方照片等,均属于案件证据的范围。周翠丽律师将案件证据公开发布,并且对案件证据、其他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分析、评价等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理的诉讼制度,且构成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行业纪律处分。

  此外,周翠丽律师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内容为“王某自称受刑讯逼供”的微博,并附有王某自书的所谓“会见笔录”截图,其中有王某称受到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内容。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该笔录属于案件信息内容,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司法机关反映,但其在不公开审理期间发布该笔录,对公众造成了误导。另外,该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纪律及在庭外面对公众情绪失控等行为,完全有悖于律师的专业素养,严重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

  最终,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决定,给予周翠丽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律协表示,如会员律师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市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记者 袁京)






http://www.chinanews.com/yl/2014/01-21/5760027.shtml
这些个讼棍早该被查处,如果不是她们忽悠着梦鸽,事情也不会闹成那么大。
梦鸽爱子心切可以理解,可这些讼棍就是利用了梦鸽的爱子心理
只能说梦割这样的蠢女人,平素霸道惯了,还以为法院也是自己大院。讼棍再能忽悠,你也得有这注水的智商配合,才能一块把她儿子送进去不是。
以为影响舆论可以改变判决,结果起了反效果的典型
看来周星驰那部《九品芝麻官》里面包龙星痛扁讼棍宋世杰,真的是大快人心,古人诚不欺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