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灭门案,中院3次判死,第4次改判无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3:15
2014年1月10日,亳州市中院判决3被告人无罪:
http://henan.sina.com.cn/news/s/2014-01-11/0713-120591.html

案件发生、侦查、羁押、起诉审判的经过:
http://news.takungpao.com/society/topnews/2013-09/1933729.html

2002年8月4日发案,3死2重伤;

2006年9月22日三被告被刑拘,同年11月2日被逮捕。

2007年10月10日提起公诉。

2009年11月25日,亳州中院对本案作出第一次一审判决,两人死刑一人死缓;

2010年5月11日,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1年9月2日,亳州中院第二次一审判决,两人死缓一人无期;

2011年12月26日,省高院发回重审。

2013年2月4日,亳州中院第三次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3年9月2日,安徽省高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4年1月10日,亳州中院第四次一审判决,3被告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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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闷的是,这案件的各种侦查、起诉、审判是否“超期”问题该如何理解?  遇到这种难案疑案该如何把握办案期限?2014年1月10日,亳州市中院判决3被告人无罪:
http://henan.sina.com.cn/news/s/2014-01-11/0713-120591.html

案件发生、侦查、羁押、起诉审判的经过:
http://news.takungpao.com/society/topnews/2013-09/1933729.html

2002年8月4日发案,3死2重伤;

2006年9月22日三被告被刑拘,同年11月2日被逮捕。

2007年10月10日提起公诉。

2009年11月25日,亳州中院对本案作出第一次一审判决,两人死刑一人死缓;

2010年5月11日,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1年9月2日,亳州中院第二次一审判决,两人死缓一人无期;

2011年12月26日,省高院发回重审。

2013年2月4日,亳州中院第三次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3年9月2日,安徽省高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4年1月10日,亳州中院第四次一审判决,3被告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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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闷的是,这案件的各种侦查、起诉、审判是否“超期”问题该如何理解?  遇到这种难案疑案该如何把握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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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人士不能解答
最后认定无罪 那就国家赔偿呗。
其实本案是典型的疑罪从无了······
其实本案是典型的疑罪从无了······
刑事案件都应当疑罪从无
高院撤销判决。。。

要不要追究检察院的责任?


2006年11月2日被逮捕,20061102-20070102两个月侦查期限,20070103——20070203一次延长,20070203——20070403二次延长,20070403——20070603三次延长,20070604——20070704(20070719)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20070704(20070719)——20070804(20070819)一次补充侦查,20070804(20070819)——20070904(20070919、20071004)补充侦查后再审查起诉期限。
括号部分因为检察机关有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不等的时间,最早20070904最迟20071004之后,还可以退侦公安一个月,检察机关还有最长一个半月。截止20071219前起诉到法院都是有效的——大致时间段,偏差可能就在于换押计算翻天的时间。
20071010之后,是法院的事了,没接触过,不了解。有兴趣可以翻书。

上述计算只适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的案件。

2006年11月2日被逮捕,20061102-20070102两个月侦查期限,20070103——20070203一次延长,20070203——20070403二次延长,20070403——20070603三次延长,20070604——20070704(20070719)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20070704(20070719)——20070804(20070819)一次补充侦查,20070804(20070819)——20070904(20070919、20071004)补充侦查后再审查起诉期限。
括号部分因为检察机关有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不等的时间,最早20070904最迟20071004之后,还可以退侦公安一个月,检察机关还有最长一个半月。截止20071219前起诉到法院都是有效的——大致时间段,偏差可能就在于换押计算翻天的时间。
20071010之后,是法院的事了,没接触过,不了解。有兴趣可以翻书。

上述计算只适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的案件。
如果真的无罪,那么必须严查之前的刑迅逼供,屈打成招的事情,这种杀良冒功的事必须严惩~这比杀人性质更恶劣。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4-1-12 19:18
如果真的无罪,那么必须严查之前的刑迅逼供,屈打成招的事情,这种杀良冒功的事必须严惩~这比杀人性质更恶 ...
是啊,仅以杭城叔侄QJ杀人案,明明啥的没干,却一起在法庭上认罪啊。得受多少罪吃多少苦才会去认这个罪啊!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4-1-12 19:18
如果真的无罪,那么必须严查之前的刑迅逼供,屈打成招的事情,这种杀良冒功的事必须严惩~这比杀人性质更恶 ...
又有一批jc和官员要落马了
这样违反河蟹吧
可能就不了了之了
不管怎样这么多年了受害人和嫌疑人4个家庭都毁了。这个损失谁来赔偿??
咸吃萝卜 发表于 2014-1-12 21:24
是啊,仅以杭城叔侄QJ杀人案,明明啥的没干,却一起在法庭上认罪啊。得受多少罪吃多少苦才会去认这个罪啊 ...
不知道这个状况能否完全避免或改掉
阳光效应 发表于 2014-1-13 00:33
又有一批jc和官员要落马了
这样违反河蟹吧
可能就不了了之了
我大杭城的女“神探”笑而不语!
咸吃萝卜 发表于 2014-1-13 08:44
我大杭城的女“神探”笑而不语!
唉,当时看到那个“女神探”的资料的时候,真是把我给恶心坏了
不管怎样这么多年了受害人和嫌疑人4个家庭都毁了。这个损失谁来赔偿??
受害人 没人赔。
嫌疑人国家赔偿。
纯属胡扯,先把两审终结搞清楚。
咸吃萝卜 发表于 2014-1-13 08:44
我大杭城的女“神探”笑而不语!
你是美女呀
阳光效应 发表于 2014-1-13 20:13
你是美女呀
阁下的话,鄙人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啊
咸吃萝卜 发表于 2014-1-15 09:33
阁下的话,鄙人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啊
我以为这个坛子绝大部分是爷们呀
没想到有美女哦
阳光效应 发表于 2014-1-15 13:18
我以为这个坛子绝大部分是爷们呀
没想到有美女哦
报告,我是男士!
我只是很喜欢这部动画片而已!
咸吃萝卜 发表于 2014-1-16 09:51
报告,我是男士!
我只是很喜欢这部动画片而已!
弄错了 别打我哦
杀良冒功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得到重视,  凡是产生这件事情的警察, 法官都应该判处死刑,  这是比一般杀人还恶劣1000倍的事情。
抗病毒颗粒 发表于 2014-1-13 12:13
纯属胡扯,先把两审终结搞清楚。
这个没经过两审啊,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刑后需要上级法院复核,死刑经过省高院和最高院复核、死缓和无期经过省高院复核。只有复核通过了才算一审完成。然后双方选择是否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如果复核没通过,就直接发回重审。重新走一审程序。
换个角度,也可以说基层人民法院屈从上级压力不得不违心枉判。
省高院也是费事,直接自己改判不行?人命大案会没时间判?
是啊,仅以杭城叔侄QJ杀人案,明明啥的没干,却一起在法庭上认罪啊。得受多少罪吃多少苦才会去认这个罪啊 ...
现在不是减轻了疑犯口供的法律效应了吗?
一/五零零 发表于 2014-2-20 19:31
现在不是减轻了疑犯口供的法律效应了吗?
没有,现在认罪陈述还是相当重要定罪证据,就象李某某强奸案那样,定罪依据就是自己认罪供诉,只是死人复活的案子多了,国家现在对死刑案的证据准确性要求变高了,上面案子,说穿了就是只有认罪口供,没有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