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16个老人强奸50次,检察机关认为是嫖宿幼女,你认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14:30


广西一留守女童遭16人强奸 两年遭性侵至少50次,公安机关以强奸罪呈捕,检察机关却以嫖宿幼女起诉,中国法律真是儿戏啊。
既然人家是未成年人,就应该以保护人家的隐私和名誉,不能把小孩当妓女看,中国法律真是奇葩,老人与官员一样享受有特定待遇啊。75岁以上的老人犯死罪不判死刑的法律通过了没?

就现在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凶手的,而不是保护受害人的。

有人说了,嫖宿幼女罪至少判5年,强奸罪最低是3年,所以嫖宿幼女要重,强奸罪反而要轻,我看这是无知。强奸罪3年的情况是在情节相当轻微下的罪刑,不能这样比的。以嫖宿幼女定罪,就避开了轮奸的情节,而轮奸情节是至少10年的。还有造成重伤和死亡的情况下,嫖宿幼女罪都只判决几年了事,而强奸罪就可判无期或死刑了。

就那个陈美光来说,他是有轮奸情节的,几个人轮奸幼女,却以嫖宿幼女看待,绝对不公。


广西一留守女童遭16人强奸 两年遭性侵至少50次,公安机关以强奸罪呈捕,检察机关却以嫖宿幼女起诉,中国法律真是儿戏啊。
既然人家是未成年人,就应该以保护人家的隐私和名誉,不能把小孩当妓女看,中国法律真是奇葩,老人与官员一样享受有特定待遇啊。75岁以上的老人犯死罪不判死刑的法律通过了没?

就现在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凶手的,而不是保护受害人的。

有人说了,嫖宿幼女罪至少判5年,强奸罪最低是3年,所以嫖宿幼女要重,强奸罪反而要轻,我看这是无知。强奸罪3年的情况是在情节相当轻微下的罪刑,不能这样比的。以嫖宿幼女定罪,就避开了轮奸的情节,而轮奸情节是至少10年的。还有造成重伤和死亡的情况下,嫖宿幼女罪都只判决几年了事,而强奸罪就可判无期或死刑了。

就那个陈美光来说,他是有轮奸情节的,几个人轮奸幼女,却以嫖宿幼女看待,绝对不公。
就报道来看
女童有卖淫行为,还上门问30块钱有没有,如果此行为是真的,那女童有主动行为,被认定嫖宿幼女也正常。
如果女童是被强迫或引诱的,被动行为的话,以强奸罪论处。
虽然说应该保护儿童,但现在有些小孩还真不是省油的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分清事实,侵害良家儿童的杀无赦。
楼主能不能把检察机关起诉的时间发出来,这很重要。从司法实践中架空嫖宿幼女罪是最近才有的事,呵呵
这个应该跟案情特殊有关系吧,涉及的人群比较广,而且很复杂

大道非名 发表于 2014-1-10 08:53
就报道来看
女童有卖淫行为,还上门问30块钱有没有,如果此行为是真的,那女童有主动行为,被认定嫖宿幼女 ...


法律规定与未看成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算强奸。
30块是卖淫?那3块钱呢,3毛钱呢?不要钱的话,是否幼女就是聚众淫乱?罪魁祸首?

任何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尽管后来幼女有自愿的成分,但开始的时候都是强迫的,这是这类案件的共性。
大道非名 发表于 2014-1-10 08:53
就报道来看
女童有卖淫行为,还上门问30块钱有没有,如果此行为是真的,那女童有主动行为,被认定嫖宿幼女 ...


法律规定与未看成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算强奸。
30块是卖淫?那3块钱呢,3毛钱呢?不要钱的话,是否幼女就是聚众淫乱?罪魁祸首?

任何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尽管后来幼女有自愿的成分,但开始的时候都是强迫的,这是这类案件的共性。
你灌输什么东西小孩子就信啥东西!所谓未成年人卖淫根本还是成年人的强迫!
如果未成年人杀人放火了,那怪罪他们还情有可原。但未成年幼女卖淫事件中幼女不可能强迫成年人买春,大人占了便宜还要卖乖?
法律也提到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其中就有发生的场所的区别。就这个12岁小孩与那么多老人的发生性关系的场所,基本都是在田间野外,家里等,而嫖宿幼女罪行为的场所基本都是发廊,美容院,酒店等。如果一个小女孩常年在发廊上班,与人发生性关系,你认为是嫖宿幼女还有些道理。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1-10 09:46
法律也提到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其中就有发生的场所的区别。就这个12岁小孩与那么多老人的发生性关 ...
不论在任何地方,只要明知道对方未成年都要算强奸。

cxfree 发表于 2014-1-10 09:54
不论在任何地方,只要明知道对方未成年都要算强奸。


但是中国有嫖宿幼女罪,人家要定这个罪你也没办法。所以说嫖宿幼女与强奸幼女是有高度重叠的,需要废除。

正因为区别不大,要从发生的场所来进一步认定,当然最终认定是法院的事。
cxfree 发表于 2014-1-10 09:54
不论在任何地方,只要明知道对方未成年都要算强奸。


但是中国有嫖宿幼女罪,人家要定这个罪你也没办法。所以说嫖宿幼女与强奸幼女是有高度重叠的,需要废除。

正因为区别不大,要从发生的场所来进一步认定,当然最终认定是法院的事。
cxfree 发表于 2014-1-10 09:54
不论在任何地方,只要明知道对方未成年都要算强奸。
未成年是18岁 你懂法律吗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1-10 09:56
但是中国有嫖宿幼女罪,人家要定这个罪你也没办法。所以说嫖宿幼女与强奸幼女是有高度重叠的,需要废除 ...
所以啊,本来嫖宿幼女是给有权有钱脱罪专用的,老农享受这个待遇干嘛呢
留个印
等看洗地
不过估计这些农民伯伯级别不够啊
cxfree 发表于 2014-1-10 10:02
所以啊,本来嫖宿幼女是给有权有钱脱罪专用的,老农享受这个待遇干嘛呢
官员基本都是老人,特别是大官员。老人占了官员的光。
人大代表拼命要通过75岁以上不判死刑的法律呢。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1-10 09:09
法律规定与未看成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算强奸。
30块是卖淫?那3块钱呢,3毛钱呢? ...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超过14岁,自愿,不涉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