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北者回归后二次脱北被判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0:11:03


中国网12月21日讯 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12月20日报道,一名为金光浩(37岁)的男子从朝鲜逃至韩国一段时间后,又携家人返回朝鲜,之后又再次脱北逃至韩国,现被韩国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韩国首尔中央支法刑事协议23部根据《国家保安法》,以自愿入北-收受财物等罪名起诉金某,并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剥夺权利3年。
  法庭裁判部表示,“根据大法院的判决案例,金某向朝鲜提供的‘脱北者身份’等消息属于国家机密。虽然金某目前表示后悔,但是据判断,其入北时纯属自愿。”其公诉事实全部被认定为有罪。
  法庭裁判部还表明了量刑理由,称“虽然考虑到金某目前的心境和状态,会产生恻隐之心。但是《国家保安法》对自愿入北所规定的法定刑较高,即使考虑金某的情况,裁判部的裁决也是有标准的”。
  据悉,金某于今年9月被起诉拘留。金某于2009年脱北后,需向韩国“脱北部落格”的金某缴纳500万韩元,但因缺少100万韩元,所以需要附加1300万韩元的租房保证金作为财产保全。因此,金某生活困难,再次逃回朝鲜。
  金某回到朝鲜后,在接受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调查的过程中,涉嫌向其透露了韩国脱北者教育机关之一的教育内容、脱北者个人信息相关事项、韩国国家情报院的脱北者联合传讯调查方法和传讯事项、脱北者收容场所等相关信息。
  据韩国检察机关透露,金某当初是为了把遗留在朝鲜的家属带到韩国而返回朝鲜,但在适应朝鲜生活的过程中再次遇到困难,所以于今年8月再次脱北。

中国网12月21日讯 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12月20日报道,一名为金光浩(37岁)的男子从朝鲜逃至韩国一段时间后,又携家人返回朝鲜,之后又再次脱北逃至韩国,现被韩国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韩国首尔中央支法刑事协议23部根据《国家保安法》,以自愿入北-收受财物等罪名起诉金某,并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剥夺权利3年。
  法庭裁判部表示,“根据大法院的判决案例,金某向朝鲜提供的‘脱北者身份’等消息属于国家机密。虽然金某目前表示后悔,但是据判断,其入北时纯属自愿。”其公诉事实全部被认定为有罪。
  法庭裁判部还表明了量刑理由,称“虽然考虑到金某目前的心境和状态,会产生恻隐之心。但是《国家保安法》对自愿入北所规定的法定刑较高,即使考虑金某的情况,裁判部的裁决也是有标准的”。
  据悉,金某于今年9月被起诉拘留。金某于2009年脱北后,需向韩国“脱北部落格”的金某缴纳500万韩元,但因缺少100万韩元,所以需要附加1300万韩元的租房保证金作为财产保全。因此,金某生活困难,再次逃回朝鲜。
  金某回到朝鲜后,在接受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调查的过程中,涉嫌向其透露了韩国脱北者教育机关之一的教育内容、脱北者个人信息相关事项、韩国国家情报院的脱北者联合传讯调查方法和传讯事项、脱北者收容场所等相关信息。
  据韩国检察机关透露,金某当初是为了把遗留在朝鲜的家属带到韩国而返回朝鲜,但在适应朝鲜生活的过程中再次遇到困难,所以于今年8月再次脱北。
http://news.sina.cn/?sa=t124v71d10758172&pos=1&vt=1&ttp=f2|6|1&wm=4007
链接在这,话说这哥们忒牛了,38线视为无物吗?还往返2次
北朝间谍?
3年零6个月,相当于张成泽来说,确实是动了恻隐之心
啥?这三八线这么容易就过了!
奇葩法律。
他走的是鸭绿江吧,跟38线有个毛的关系。
能如此轻松的二次脱离北朝鲜,反倒被南朝鲜法院判刑,确定不是北朝鲜间谍?
3年零6个月,相当于张成泽来说,确实是动了恻隐之心
这次是韩国判的,朝鲜貌似就没管
无天理啊,名猪国家也不让来去自由啊
不是说要穿琵琶骨枪毙吗。
这中朝两国的边境不设防吗?他怎么这么自由?
这让以后脱北者寒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