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撞人图片拍摄者发公开信道歉 律师指其侵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24:03
尊敬的李阿姨、各位网友以及此次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所有朋友:

  我深表歉意!


  随着事态的发展,我认识到我错了,我想对你们说一句迟到的对不起。

  首先,在此事的报道上,我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虽然我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其次,此事是我的个人行为。我轻率且不负责任的报道,造成了对新闻公信力的极大损害。

  李阿姨,实在抱歉,让您身体遭受痛苦的同时,心灵还饱受煎熬。侵犯了您的名誉,污蔑了您的人格,但您的宽容与大度,令我羞愧万分。再次向李阿姨表示歉意,对不起!请求您的原谅。我愿意接受您的任何责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知错了的当事摄影师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梅王莉霞)昨天晚上6点半左右,“老外被讹”图片拍摄者李先生通过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公开发表道歉信,承认未全面了解事实,伤害当事人并误导读者,同时损害了新闻公信力,愿意承担责任,希望获得谅解。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当事人李女士致歉,李女士并未表态是否原谅李先生。昨晚,李女士表示,由于此事对其造成严重影响,暂不作出回应。

  拍摄者:我真的错了

  昨晚6点半左右,图片拍摄者李先生授权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发表了致歉信,称其在此事的报道上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女士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李先生表示,虽然自己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李先生还称,由于个人轻率不负责任的报道,对新闻公信力造成了损害,“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李先生称,希望得到当事人李女士的谅解,并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和责任,“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被撞者李女士致歉,希望获得谅解。“她说想知道我名字,我只好说抱歉暂时不敢告诉,又只能说了好多对不起。”李先生称,之后李女士没有再回复他。

  被撞者:暂不愿回应

  昨晚,道歉信公开后,李女士在家中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此事,她的电话已经被打爆,“老家的人、以前做生意认识的朋友,都问我这个事”,她的手机因此不得不关机。

  李女士称,之前讹人的新闻在网络大量传播,对她造成了严重心理影响,她从前天到昨天都没有睡觉,也没有吃饭,一直没有休息好,“我想休息休息再说这个事,我们明天再说这事。”

  李女士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要求图片拍摄者通过网络公开道歉,“他只要能诚恳认错,我就能原谅”。

  律师:拍照者侵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事件中外籍男子违反交通规则后撞人,对被撞者造成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损害侵权。

  对照片拍摄者而言,由于其图片描述歪曲事实,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也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有权放弃维权或者选择调解。尹富强称,此类诉讼维权成本高昂,多以调解结束。
http://news.youth.cn/jsxw/201312/t20131205_4333356.htm尊敬的李阿姨、各位网友以及此次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所有朋友:

  我深表歉意!


  随着事态的发展,我认识到我错了,我想对你们说一句迟到的对不起。

  首先,在此事的报道上,我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虽然我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其次,此事是我的个人行为。我轻率且不负责任的报道,造成了对新闻公信力的极大损害。

  李阿姨,实在抱歉,让您身体遭受痛苦的同时,心灵还饱受煎熬。侵犯了您的名誉,污蔑了您的人格,但您的宽容与大度,令我羞愧万分。再次向李阿姨表示歉意,对不起!请求您的原谅。我愿意接受您的任何责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知错了的当事摄影师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梅王莉霞)昨天晚上6点半左右,“老外被讹”图片拍摄者李先生通过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公开发表道歉信,承认未全面了解事实,伤害当事人并误导读者,同时损害了新闻公信力,愿意承担责任,希望获得谅解。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当事人李女士致歉,李女士并未表态是否原谅李先生。昨晚,李女士表示,由于此事对其造成严重影响,暂不作出回应。

  拍摄者:我真的错了

  昨晚6点半左右,图片拍摄者李先生授权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发表了致歉信,称其在此事的报道上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女士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李先生表示,虽然自己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李先生还称,由于个人轻率不负责任的报道,对新闻公信力造成了损害,“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李先生称,希望得到当事人李女士的谅解,并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和责任,“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被撞者李女士致歉,希望获得谅解。“她说想知道我名字,我只好说抱歉暂时不敢告诉,又只能说了好多对不起。”李先生称,之后李女士没有再回复他。

  被撞者:暂不愿回应

  昨晚,道歉信公开后,李女士在家中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此事,她的电话已经被打爆,“老家的人、以前做生意认识的朋友,都问我这个事”,她的手机因此不得不关机。

  李女士称,之前讹人的新闻在网络大量传播,对她造成了严重心理影响,她从前天到昨天都没有睡觉,也没有吃饭,一直没有休息好,“我想休息休息再说这个事,我们明天再说这事。”

  李女士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要求图片拍摄者通过网络公开道歉,“他只要能诚恳认错,我就能原谅”。

  律师:拍照者侵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事件中外籍男子违反交通规则后撞人,对被撞者造成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损害侵权。

  对照片拍摄者而言,由于其图片描述歪曲事实,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也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有权放弃维权或者选择调解。尹富强称,此类诉讼维权成本高昂,多以调解结束。
http://news.youth.cn/jsxw/201312/t20131205_4333356.htm
虽然你很恶心,但也比某些人做错了事,死不承认好
这个记者姓甚名谁?
尽管有道歉的态度不错,不过应该的处罚不能少,不能让道歉成为随心所欲造谣的通行证
强烈建议李阿姨拿起法律武器,让这些善于颠倒黑白的记者尝尝法律的铁拳
淡水鱼.oO 发表于 2013-12-4 19:19
强烈建议李阿姨拿起法律武器,让这些善于颠倒黑白的记者尝尝法律的铁拳
肯认错了就是好事,做好事就该鼓励下么

再说打官司成本也不低,赔的未必够律师费
教训深刻呀
这人是某网站的编辑。
应该是受到某些队友的警告了吧,从新京报辟谣开始就觉得这个人要被抛弃哦。
某系又不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罚款吧
当往事遇上风 发表于 2013-12-5 10:13
应该是受到某些队友的警告了吧,从新京报辟谣开始就觉得这个人要被抛弃哦。
某系又不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不是说拍摄者姓李,坊间传言是新华社图片记者?
konming 发表于 2013-12-5 11:22
不是说拍摄者姓李,坊间传言是新华社图片记者?

谣言你也信?

这人是一个小网站的编辑
谣言你也信?

这人是一个小网站的编辑
视觉中国吧。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2-5 11:23
谣言你也信?

这人是一个小网站的编辑
你的官方消息来源是?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此人的道歉一点都没真诚。

“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什么叫模糊化处理,突然摔倒明显就是指的没有碰撞自行倒下。
突然摔倒.... 却要老外负则
想起很久以前的一句话: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
支持大妈告这个无良记者。
konming 发表于 2013-12-5 11:22
不是说拍摄者姓李,坊间传言是新华社图片记者?
哪个坊间传言?
为了抢眼球发公知疯,不择手段罢了,不用扯那么多
中国几乎所有媒体的通病,逆种公知病无药救也,各种蠢模版在脑子里早已根深蒂固,想不无中生有乱脑补都难
相比此人的道歉,诸如人民日报之类参与大肆哄传的媒体出来认真走几步才是真的
当往事遇上风 发表于 2013-12-5 12:37
哪个坊间传言?
飞扬上看到的,说叫李学仕,有说是新华社,有说是中新社。
这家伙前天还不是嘴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