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天津市宁河路政抢劫式罚款(补充央视报道的事实材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10:20
“货车进了宁河县 ,如同困在阎王殿,若被路政拦截,半年辛苦被劫......”。这是经过天津宁河县的货车司机们调侃的顺口溜,折射出那里路政疯狂罚款的名声。去过那里的货车司机不敢再走那里,即使给高价运费也忍痛放弃。有众多司机反映那里的路政,笔者用半年时间,四次亲赴宁河县卧底察看,录像510分钟,跟踪10余起罚款,探察到了宁河县路政讹诈司机、洗劫式罚款的面目!
  一、高速路口成了货车“鬼门关”
  “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卸载和处罚工作必须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内,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共同组织实施;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这是自2004年国家八部委出台的规定。而在宁河县境内的两个高速出口,路政人员“守株待兔”,看到货车下高速,就拦下查验收费站磅单,只要磅单标重接近超限标准,就强迫司机把车辆开到他们指定的停车场,重新秤重,超限20公斤即扣车强迫交罚款。
   走进宁河路政处理大厅,满屋子司机或立或坐,还席地而卧者,情景就如同逃荒落难的乞丐一般。而路政人员叼着高档香烟,趾高气扬,与司机在形象状态上对比强烈。
   二、地磅显示与众不同
   现在货运市场越来越规范,货车装载都有货单。但奇怪的是,到了宁河路政扣车的地方,地磅称重显示都比其他地方高,高出一吨不算新鲜事儿,高出数百公斤更是经常现象。经仔细打探,停车场人员道出实情,原来,地磅显示多少均可由人操控。
    国家计量验定规程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明确规定,百吨静态地磅允许150公斤偏差,而宁河路政为了多得罚款收入,全然不顾此规定。
   三、超限罚款“狮子大张口”
   6轴车允许荷载55吨,超限80公斤罚款700元,超限200公斤罚款2万元,超限逾吨罚款3万。如此罚款裁决在这里屡屡出现。强制罚款的保障手段就是一律扣车,等着你交钱。不交钱就别想走出停车场半步。
   四、“挖坑”设陷,让司机有苦难诉
   《行政处罚法》中有明确的程序规定,高额罚款必须有集体研究决定。但是在宁河路政,这些规定不肖一顾,多罚款多创收才是他们的硬道理。
被扣车的司机万般无奈,被迫求情、讨价还价。路政人员把现金拿到手,则要求司机签名按指纹。这让司机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吐,已经签名画押,日后向监督部门反映、投诉都不会被受理。
   五、超限依旧,“创收”显著
   国家治理超限超载法规规定,认定超载必须是卸载后处罚,可是在宁河路政扣车、执法的场地根本看不到任何卸货的踪影。路政人员所做的就是收了罚款即可以放行,治理超载在宁河变成名副其实的创收经营。
    六、指定停车场 强制经营权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扣押物品产生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国家八部委的治理超限超载规定中也明确:不许收取检测费。但宁河路政有办法,他们把货车强制开到经营性停车场,过磅,按吨收取高额过磅费,停车半天竟收100元。让这些名义上的“经营性”停车场轻而一举就有了强制经营权。
   在停车场过磅和收取停车费,出具票据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宁河路政“专供”、“指定”的那些停车场,是与路政部门利益共存、配合默契的停车场,在那里,高额收钱,却没有分文票据。如此乱收费、逃避国家税收的现象,路政人员却装聋作哑,任其长期存在。
   七、罚款就高不就低,治理变味成打劫
    2010年,《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试行)》中规定:对经检测超限重未超过10%的,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10%以上(含10%)—20%的最高可罚款500元,而宁河路政嫌此规定他们得钱太少,不按此规定执行,高额罚款乱象丛生。
    八、乱罚款有保护伞
宁河路政上路拦车、乱罚款扬名在外,过往司机怨声载道,多有举报和反映,但当地监管部门袒护有加无视司机苦诉,把路政视作为财政创收有功之臣。纵有司机在市委书记留言板反映,超限200公斤罚款两万,宁河县竟然回复属于严重超限,上骗市委书记下欺司机,乱罚款至今没有改变。
上述,笔者4次暗访有暗拍录像500余分钟,罚款十余起,当事人愿意作证20余人,可供各级纪检监察和媒体朋友调查核实!

  宁河县路政超限站-山大王站长
“货车进了宁河县 ,如同困在阎王殿,若被路政拦截,半年辛苦被劫......”。这是经过天津宁河县的货车司机们调侃的顺口溜,折射出那里路政疯狂罚款的名声。去过那里的货车司机不敢再走那里,即使给高价运费也忍痛放弃。有众多司机反映那里的路政,笔者用半年时间,四次亲赴宁河县卧底察看,录像510分钟,跟踪10余起罚款,探察到了宁河县路政讹诈司机、洗劫式罚款的面目!
  一、高速路口成了货车“鬼门关”
  “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卸载和处罚工作必须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内,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共同组织实施;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这是自2004年国家八部委出台的规定。而在宁河县境内的两个高速出口,路政人员“守株待兔”,看到货车下高速,就拦下查验收费站磅单,只要磅单标重接近超限标准,就强迫司机把车辆开到他们指定的停车场,重新秤重,超限20公斤即扣车强迫交罚款。
   走进宁河路政处理大厅,满屋子司机或立或坐,还席地而卧者,情景就如同逃荒落难的乞丐一般。而路政人员叼着高档香烟,趾高气扬,与司机在形象状态上对比强烈。
   二、地磅显示与众不同
   现在货运市场越来越规范,货车装载都有货单。但奇怪的是,到了宁河路政扣车的地方,地磅称重显示都比其他地方高,高出一吨不算新鲜事儿,高出数百公斤更是经常现象。经仔细打探,停车场人员道出实情,原来,地磅显示多少均可由人操控。
    国家计量验定规程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明确规定,百吨静态地磅允许150公斤偏差,而宁河路政为了多得罚款收入,全然不顾此规定。
   三、超限罚款“狮子大张口”
   6轴车允许荷载55吨,超限80公斤罚款700元,超限200公斤罚款2万元,超限逾吨罚款3万。如此罚款裁决在这里屡屡出现。强制罚款的保障手段就是一律扣车,等着你交钱。不交钱就别想走出停车场半步。
   四、“挖坑”设陷,让司机有苦难诉
   《行政处罚法》中有明确的程序规定,高额罚款必须有集体研究决定。但是在宁河路政,这些规定不肖一顾,多罚款多创收才是他们的硬道理。
被扣车的司机万般无奈,被迫求情、讨价还价。路政人员把现金拿到手,则要求司机签名按指纹。这让司机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吐,已经签名画押,日后向监督部门反映、投诉都不会被受理。
   五、超限依旧,“创收”显著
   国家治理超限超载法规规定,认定超载必须是卸载后处罚,可是在宁河路政扣车、执法的场地根本看不到任何卸货的踪影。路政人员所做的就是收了罚款即可以放行,治理超载在宁河变成名副其实的创收经营。
    六、指定停车场 强制经营权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扣押物品产生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国家八部委的治理超限超载规定中也明确:不许收取检测费。但宁河路政有办法,他们把货车强制开到经营性停车场,过磅,按吨收取高额过磅费,停车半天竟收100元。让这些名义上的“经营性”停车场轻而一举就有了强制经营权。
   在停车场过磅和收取停车费,出具票据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宁河路政“专供”、“指定”的那些停车场,是与路政部门利益共存、配合默契的停车场,在那里,高额收钱,却没有分文票据。如此乱收费、逃避国家税收的现象,路政人员却装聋作哑,任其长期存在。
   七、罚款就高不就低,治理变味成打劫
    2010年,《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试行)》中规定:对经检测超限重未超过10%的,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10%以上(含10%)—20%的最高可罚款500元,而宁河路政嫌此规定他们得钱太少,不按此规定执行,高额罚款乱象丛生。
    八、乱罚款有保护伞
宁河路政上路拦车、乱罚款扬名在外,过往司机怨声载道,多有举报和反映,但当地监管部门袒护有加无视司机苦诉,把路政视作为财政创收有功之臣。纵有司机在市委书记留言板反映,超限200公斤罚款两万,宁河县竟然回复属于严重超限,上骗市委书记下欺司机,乱罚款至今没有改变。
上述,笔者4次暗访有暗拍录像500余分钟,罚款十余起,当事人愿意作证20余人,可供各级纪检监察和媒体朋友调查核实!

  宁河县路政超限站-山大王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