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警方回应小孩扶老人被诬陷:老人被拘7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57:47
  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调查处理情况: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311/t20131122_514213728.shtml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调查处理情况: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311/t20131122_514213728.shtml
达县人民以后见了这位太婆绕起走。如果跌倒不要随便扶,先留下视频、照片、录下口供、摁好手印,叫齐三个以上目击证人围观,再扶!
之前敲诈的钱退了没有?新闻上没有说啊~~~
三个孩子的家长还可以依此提起民事诉讼,至少可以让那家混蛋再蚀点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