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太左肾需动手术被误为右肾 医院同意赔38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1:40:15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1/30234189_0.shtml
2013年10月11日 14:35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哪个肾该手术 医院弄错了?

71岁的王某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就诊,手术前医嘱写明左肾需要动手术,但是术后不久王某便死亡。家属不满,后经鉴定,被告医院为王某做的是右肾手术。死者家属认为医院的违规操作导致了王某的死亡,王某丈夫及儿女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66万元。

今天上午10点50分,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医患纠纷案件。

不相信老伴突然就没了

王某的女儿安某称,2013年3月15日,自己母亲因呼吸困难伴阵发性胸闷到被告处住院治疗,经过一周多时间的治疗老太太病情好转,但是两条腿出现走路困难的症状。

安某说,经过医院外科诊断发现,老太太的左肾萎缩严重,已经不能工作。院方建议为王某进行左肾的检查和手术,如有需要,在左肾将安装支架,保证左肾更有效地工作。

安某称,当时被告医院出具的医嘱中明确写明:王某在2013年3月29日所动手术为局部下行左肾动脉、双下肢动脉腔内形成术。家属同意后,3月29日10点45分至12点40分,医院对王某进行了手术。

“我妈回到普通病房不到15分钟就开始喊心脏不舒服”,王某的女儿回忆说,“而且我妈疼的越来越厉害,没办法我们向医院求救。”

于是,医院在第二天凌晨1点半为王某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后病人转入ICU,但是,让家属意想不到的是,4点35分,王某心率突发不齐,于5时死亡。

“医院一直和我们说‘没事没事’”,王某的丈夫至今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老伴说没就没了,“她是硬疼死的!”

尸检报告:右肾动了手术

“我母亲去世后,我们就找医院,不明白母亲怎么突然就死了”,王某的女儿向记者说,“医院说先把太平间的人火化了,有什么事火化之后再商量。”

不满院方做法的王某家属想到了做司法鉴定。于是他们找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尸检费用我们出了7000,医院出了5000”,王某女儿觉得自己当时要给母亲遗体做尸检是正确的,“如果不做,我们就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母亲的死亡是医院造成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王某遗体进行了尸检,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显示,王某所动的手术是右肾动脉粥样硬化并狭窄支架入术,选择性右肾动脉分支手术。也就是说,医院并没有给王某左肾动手术,而是动了右肾的手术。

“手术前压根就没和我们说过要做右肾的手术啊!”王某的小儿子认为,由于医院的违法操作行为,才导致了自己母亲的死亡。

院方:不存在医疗过错

在庭审中,被告医院简单陈述了自己的答辩意见,认为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但是为了社会安定,愿意与原告方进行调解。

“我们找过医院两次,但是我们找不到能说话的人”,王某女儿说自己每次到医院,医院就说要开会商讨,但是每次都等不到结果。“没办法我们才告到法院。”


门头沟法院进行的诉前调解,使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意愿。“我们认为在本次诊疗行为中我方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但是基于社会安定考虑,我方同意在2013年10月18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38万元”,被告最后说。

三方联动调解医患纠纷

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的这次开庭与以往审理的医患纠纷案件有很大不同。开庭前,门头沟法院、卫生局和保险机构建立了医患纠纷联动调处机制。

据门头沟法院副院长安辉介绍,目前的医疗纠纷中,存在调解难度大、审理周期长,以及患方情绪稳控难等问题。而联动调节机制建立后,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以向区卫生局申请行政调解,或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在这一过程中,卫生局和法院迅速、透明地解决纠纷,并对案件进行定性、定责、定损,方便保险部门理赔工作的开展。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1/30234189_0.shtml
2013年10月11日 14:35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哪个肾该手术 医院弄错了?

71岁的王某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就诊,手术前医嘱写明左肾需要动手术,但是术后不久王某便死亡。家属不满,后经鉴定,被告医院为王某做的是右肾手术。死者家属认为医院的违规操作导致了王某的死亡,王某丈夫及儿女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66万元。

今天上午10点50分,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医患纠纷案件。

不相信老伴突然就没了

王某的女儿安某称,2013年3月15日,自己母亲因呼吸困难伴阵发性胸闷到被告处住院治疗,经过一周多时间的治疗老太太病情好转,但是两条腿出现走路困难的症状。

安某说,经过医院外科诊断发现,老太太的左肾萎缩严重,已经不能工作。院方建议为王某进行左肾的检查和手术,如有需要,在左肾将安装支架,保证左肾更有效地工作。

安某称,当时被告医院出具的医嘱中明确写明:王某在2013年3月29日所动手术为局部下行左肾动脉、双下肢动脉腔内形成术。家属同意后,3月29日10点45分至12点40分,医院对王某进行了手术。

“我妈回到普通病房不到15分钟就开始喊心脏不舒服”,王某的女儿回忆说,“而且我妈疼的越来越厉害,没办法我们向医院求救。”

于是,医院在第二天凌晨1点半为王某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后病人转入ICU,但是,让家属意想不到的是,4点35分,王某心率突发不齐,于5时死亡。

“医院一直和我们说‘没事没事’”,王某的丈夫至今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老伴说没就没了,“她是硬疼死的!”

尸检报告:右肾动了手术

“我母亲去世后,我们就找医院,不明白母亲怎么突然就死了”,王某的女儿向记者说,“医院说先把太平间的人火化了,有什么事火化之后再商量。”

不满院方做法的王某家属想到了做司法鉴定。于是他们找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尸检费用我们出了7000,医院出了5000”,王某女儿觉得自己当时要给母亲遗体做尸检是正确的,“如果不做,我们就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母亲的死亡是医院造成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王某遗体进行了尸检,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显示,王某所动的手术是右肾动脉粥样硬化并狭窄支架入术,选择性右肾动脉分支手术。也就是说,医院并没有给王某左肾动手术,而是动了右肾的手术。

“手术前压根就没和我们说过要做右肾的手术啊!”王某的小儿子认为,由于医院的违法操作行为,才导致了自己母亲的死亡。

院方:不存在医疗过错

在庭审中,被告医院简单陈述了自己的答辩意见,认为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但是为了社会安定,愿意与原告方进行调解。

“我们找过医院两次,但是我们找不到能说话的人”,王某女儿说自己每次到医院,医院就说要开会商讨,但是每次都等不到结果。“没办法我们才告到法院。”


门头沟法院进行的诉前调解,使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意愿。“我们认为在本次诊疗行为中我方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但是基于社会安定考虑,我方同意在2013年10月18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38万元”,被告最后说。

三方联动调解医患纠纷

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的这次开庭与以往审理的医患纠纷案件有很大不同。开庭前,门头沟法院、卫生局和保险机构建立了医患纠纷联动调处机制。

据门头沟法院副院长安辉介绍,目前的医疗纠纷中,存在调解难度大、审理周期长,以及患方情绪稳控难等问题。而联动调节机制建立后,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以向区卫生局申请行政调解,或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在这一过程中,卫生局和法院迅速、透明地解决纠纷,并对案件进行定性、定责、定损,方便保险部门理赔工作的开展。
。。。。这个不存在过错是什么理由?
这个还不存在过错!!!尼玛的你们是不是想说对方是死于心脏衰竭,跟肾脏没关系啊
这还不承认过错什么叫过错啊,医闹固然令人痛恨,不过这个医院的所作所为难道不带刀到医院捅人就解决不了问题吗?如此明显的过错,38万明显过低,丝毫起不到警示的作用,何况不承认过错
怎么会出这种事故,唉,无语了
梁启超泪流满面
梁启超那个是充分理解医院,还让子女不要去闹,

呵呵。协和从民国发来贺电啊。
f22 发表于 2013-10-11 23:03
梁启超泪流满面
我看美剧,医院都是买了高额保险的,出了问题保险公司会赔偿,这多好啊
plumage 发表于 2013-10-11 23:33
梁启超那个是充分理解医院,还让子女不要去闹,

呵呵。协和从民国发来贺电啊。
百度资料:
  1926年初他(梁启超)发现尿中有血,到北京协和医院检查,诊断出一个肾病变.协和医院的大夫检查了好几天,最后判定是右肾生瘤,于是在3月16日动手术将右肾全部割去。但割去右肾后,尿血仍未能完全停止,协和医生只能做消极性防治,不能做积极治疗。后发现由于实习医生之误,为误将健康右肾切除。经名中医唐天如医治,渐康复。


我搜索到了这个

1926年3月8日,因患尿血症,梁启超住进协和。经透视,医生发现其右肾有一黑点,诊断为瘤,遂予以手术割除。术后解剖此肾,果见有一大如樱桃的黑点,但不是癌症。后来,社会上流传的说法是:医生由于判断失误,竟将健康的肾切去,梁启超被错割了腰子。一时间,舆论哗然,西医成为众矢之的。

  就在反对西医的声音越来越强时,梁启超写了一份英文声明,题目是《我的病与协和医院》,至今保存在病案中。声明后来被翻译成中文,发表在《晨报》上。他写道:“右肾是否一定要割,这是医学上的问题,我们门外汉无从判断。据当时的诊查结果,罪在右肾,断无可疑。”“出院之后,直到今日,我还是继续吃协和的药,病虽然没有清楚,但是比未受手术之前的确好了许多。”

  梁启超之所以为协和辩护,是因为不希望别人以他的病为借口,阻碍西医在中国的发展。他说:“我们不能因为现代人科学智识还幼稚,便根本怀疑到科学这样东西。”

我记得梁好像是拒绝看中医来着。

还有劝解子女的:


对于这一手术,当时社会上和梁启超的家人多有责言,但梁启超本人在这个问题上却十分通情达理,并不苛责。他写信向孩子们劝解说:“这回手术的确可以不必用,好在用了之后身子并没有丝毫吃亏,只算费几百块钱,捱十来天痛苦,换得个安心也还值得。”


梁启超后来也没有康复,1928年病重,1929年年初病逝在协和医院。



我搜索到了这个

1926年3月8日,因患尿血症,梁启超住进协和。经透视,医生发现其右肾有一黑点,诊断为瘤,遂予以手术割除。术后解剖此肾,果见有一大如樱桃的黑点,但不是癌症。后来,社会上流传的说法是:医生由于判断失误,竟将健康的肾切去,梁启超被错割了腰子。一时间,舆论哗然,西医成为众矢之的。

  就在反对西医的声音越来越强时,梁启超写了一份英文声明,题目是《我的病与协和医院》,至今保存在病案中。声明后来被翻译成中文,发表在《晨报》上。他写道:“右肾是否一定要割,这是医学上的问题,我们门外汉无从判断。据当时的诊查结果,罪在右肾,断无可疑。”“出院之后,直到今日,我还是继续吃协和的药,病虽然没有清楚,但是比未受手术之前的确好了许多。”

  梁启超之所以为协和辩护,是因为不希望别人以他的病为借口,阻碍西医在中国的发展。他说:“我们不能因为现代人科学智识还幼稚,便根本怀疑到科学这样东西。”

我记得梁好像是拒绝看中医来着。

还有劝解子女的:


对于这一手术,当时社会上和梁启超的家人多有责言,但梁启超本人在这个问题上却十分通情达理,并不苛责。他写信向孩子们劝解说:“这回手术的确可以不必用,好在用了之后身子并没有丝毫吃亏,只算费几百块钱,捱十来天痛苦,换得个安心也还值得。”


梁启超后来也没有康复,1928年病重,1929年年初病逝在协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