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疑犯拒捕袭警 民警鸣枪警告误伤一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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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疑犯拒捕袭警 民警鸣枪警告误伤一群众


2013年10月05日  来源:广州日报 


  事发东莞清溪镇一网吧门口 伤者无生命危险
  昨晚,东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前晚,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民警在抓捕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阿元”(男,身份待查,在逃)时,因对方拒捕袭警遂鸣枪示警,误伤路边一名群众,受伤群众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疑犯则翻墙逃脱,警方目前正在加紧抓捕逃犯。
  据介绍,10月3日晚10时40分,清溪公安分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报警称,该镇渔梁围村畅意溜冰场有人被砍伤。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1名被砍伤的男子躺在渔梁围村联业厂侧门马路中间,该男子后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经了解,死亡男子名叫方某兵(22岁,重庆市奉节县人),3日晚10时许,方某兵在渔梁围村某溜冰场溜冰时,因踩到同在此处溜冰的1名陌生男子脚部,被该名男子反踢一脚,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争执,后方某兵被该男子叫来多名持刀男子砍伤颈部大动脉致死。

  案发后,清溪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抓捕,当场抓获王某亮(男,20岁)和邓某(男,19岁,均江西人)两名嫌疑人。经突审,王某亮、邓某承认参与砍伤方某兵的犯罪事实,同时供出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阿元”,并交代“阿元”现在大利村某网吧。
  根据该线索,昨日零时15分,清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组织民警前往该网吧对“阿元”进行抓捕。在警察表明身份后,“阿元”拒捕袭警,右手持疑似刀具的反光物体并冲向民警。
  在感觉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并再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开枪警告,但未击中“阿元”,而“阿元”趁着天黑爬墙逃脱。随后,抓捕民警在附近发现一群众韩某旗(男,34岁,河南省舞阳县人)腹部受枪伤,立即将韩某旗送清溪医院救治。
  经医院判断,伤者韩某旗腹部枪伤应为民警鸣枪警告时的流弹击伤,现无生命危险,正在医院治疗。目前,案件追逃、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代希奎 通讯员管萱萱)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10-05/5345373.shtml命案疑犯拒捕袭警 民警鸣枪警告误伤一群众


2013年10月05日  来源:广州日报 


  事发东莞清溪镇一网吧门口 伤者无生命危险
  昨晚,东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前晚,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民警在抓捕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阿元”(男,身份待查,在逃)时,因对方拒捕袭警遂鸣枪示警,误伤路边一名群众,受伤群众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疑犯则翻墙逃脱,警方目前正在加紧抓捕逃犯。
  据介绍,10月3日晚10时40分,清溪公安分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报警称,该镇渔梁围村畅意溜冰场有人被砍伤。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1名被砍伤的男子躺在渔梁围村联业厂侧门马路中间,该男子后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经了解,死亡男子名叫方某兵(22岁,重庆市奉节县人),3日晚10时许,方某兵在渔梁围村某溜冰场溜冰时,因踩到同在此处溜冰的1名陌生男子脚部,被该名男子反踢一脚,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争执,后方某兵被该男子叫来多名持刀男子砍伤颈部大动脉致死。

  案发后,清溪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抓捕,当场抓获王某亮(男,20岁)和邓某(男,19岁,均江西人)两名嫌疑人。经突审,王某亮、邓某承认参与砍伤方某兵的犯罪事实,同时供出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阿元”,并交代“阿元”现在大利村某网吧。
  根据该线索,昨日零时15分,清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组织民警前往该网吧对“阿元”进行抓捕。在警察表明身份后,“阿元”拒捕袭警,右手持疑似刀具的反光物体并冲向民警。
  在感觉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并再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开枪警告,但未击中“阿元”,而“阿元”趁着天黑爬墙逃脱。随后,抓捕民警在附近发现一群众韩某旗(男,34岁,河南省舞阳县人)腹部受枪伤,立即将韩某旗送清溪医院救治。
  经医院判断,伤者韩某旗腹部枪伤应为民警鸣枪警告时的流弹击伤,现无生命危险,正在医院治疗。目前,案件追逃、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代希奎 通讯员管萱萱)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10-05/5345373.shtml
鸣枪怎么会打到别人肚子上?
东莞真是乱,前几天厚街镇还有命案犯拒捕捅伤警察心脏的事,现在还没脱离危险
鸣枪不靠谱啊,这边还有鸣枪把高楼看热闹的爆头的。回去一堆倒霉蛋。
以后鸣枪打脚下土地好了。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3-10-5 11:51
鸣枪不靠谱啊,这边还有鸣枪把高楼看热闹的爆头的。回去一堆倒霉蛋。
以后鸣枪打脚下土地好了。
要是地下是水泥地面呢?
鸣枪警告还是取消吧
要么 不拔枪
要么干脆朝目标开枪吧
咸吃萝卜 发表于 2013-10-5 16:26
鸣枪警告还是取消吧
要么 不拔枪
要么干脆朝目标开枪吧
对,改为拔枪的同时大喝一声“拘捕者死”
打酱油也是个风险活
以后随枪套配个发令枪,专门鸣枪示警用。
开枪警告,哪来的鸣枪,说白了,就是没打到要打的,误伤了打酱油的。
伊底帕斯之境 发表于 2013-10-5 14:13
要是地下是水泥地面呢?
只要不是披甲弹头就没事,国内警用手枪的子弹好像都是铅弹
hhffcc 发表于 2013-10-5 22:18
开枪警告,哪来的鸣枪,说白了,就是没打到要打的,误伤了打酱油的。
开枪警告、鸣枪警告,有区别吗?
中外警察在开枪上还是有点共同之处,记得有人说老美的警察你不按他的要求去做都有可能挨枪击,
GUN210 发表于 2013-10-5 23:12
只要不是披甲弹头就没事,国内警用手枪的子弹好像都是铅弹
你在开玩笑吧,国内基本都是有被甲的弹头!
GUN210 发表于 2013-10-5 23:13
开枪警告、鸣枪警告,有区别吗?
一个朝人打,一个朝天打,有区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明文规定警察15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但执行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其中14条都是极端犯罪正在进行时才可使用,只有第10条: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我觉得警察也挺不容易的啊!
ghos 发表于 2013-10-5 20:43
以后随枪套配个发令枪,专门鸣枪示警用。
这要是拿错了?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3-10-5 11:51
鸣枪不靠谱啊,这边还有鸣枪把高楼看热闹的爆头的。回去一堆倒霉蛋。
以后鸣枪打脚下土地好了。
……跳弹会打到自己JJ的!!!
冲锋步枪手 发表于 2013-10-5 18:02
对,改为拔枪的同时大喝一声“拘捕者死”
……JC想自杀?
我一直不赞成对空鸣枪警告。实际执行勤务过程中,我也从不对空鸣枪。
这个医疗费国家全部报销吧
不晓得会不会国家赔偿
这个医疗费国家全部报销吧
不晓得会不会国家赔偿
具体由民警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赔偿。
神奇呆呆猪 发表于 2013-10-5 11:21
鸣枪怎么会打到别人肚子上?
打到其他物体上反弹的吧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3-10-5 11:51
鸣枪不靠谱啊,这边还有鸣枪把高楼看热闹的爆头的。回去一堆倒霉蛋。
以后鸣枪打脚下土地好了。
脚下如果是水泥、花岗石地面,更多倒霉蛋,我就认为为什么要鸣枪,警察口头警告就行了。
刑事警察 发表于 2013-10-6 12:33
具体由民警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赔偿。
开枪的家伙会不会被处分啊
开枪的家伙会不会被处分啊
一般而言,不会。
ppkshock 发表于 2013-10-6 00:44
你在开玩笑吧,国内基本都是有被甲的弹头!
那应该是我记错了,难怪是规定朝天鸣枪
hhffcc 发表于 2013-10-6 08:46
一个朝人打,一个朝天打,有区别吗?
文中说的开枪警告就是鸣枪警告,如果是直接朝人打就不叫警告,记者语死早
sjzlhs 发表于 2013-10-6 11:37
这要是拿错了?
反正开不开都要倒霉,干脆来个发令枪,吓唬一下,吓得住就吓,吓不住就算。
ghos 发表于 2013-10-6 14:27
反正开不开都要倒霉,干脆来个发令枪,吓唬一下,吓得住就吓,吓不住就算。
我觉得还不如带几个麻雷子更靠谱。
这种自我束缚只会是JC越来与不好当。
这种杀人犯还持械拒捕,直接打就好了,如果事先已经知道周围人群多,应该首先考虑使用非致命武器进行围捕
GUN210 发表于 2013-10-6 13:59
文中说的开枪警告就是鸣枪警告,如果是直接朝人打就不叫警告,记者语死早
网吧,室内,往哪里鸣枪啊。这样写不过是好看点而已。
sjzlhs 发表于 2013-10-6 17:33
我觉得还不如带几个麻雷子更靠谱。
声音差不多,不是还能吓唬吓唬人吗。
刑事警察 发表于 2013-10-6 12:33
具体由民警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赔偿。
不过现在国家赔偿的事情比较扯淡
我有个同事因为掉到施工的管沟里
市政工程局扯皮了三年都没赔
东莞的工业区和城中村太乱了,奉劝大家没事还是少去东莞吧!
都没看视频的吗?视频上很清楚啊!警察直接对目标射击,没向天开枪的事,不过射击准确度太差射中其他人。
还有被射的不是围观的群众,是本来就是在那边吃宵夜的。
渣射术!!!!!
第一发全部换空包弹。。。
拒捕,袭警,应直接开枪,是否击毙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鸣枪警告有效果吗?有没有成功案例?如果没有那就还是取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