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警朝天鸣枪警告意外打死围观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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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凤山民警朝天鸣枪警告意外打死1人
2010-03-27 16:39:51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292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记者从广西公安部门获悉,27日凌晨3时许,广西凤山公安局一民警处置一持刀男子追赶群众事件,朝天鸣枪警告时意外致伤一名在五楼观看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许死亡。

新华网3月27日报道 记者从广西公安部门获悉,27日凌晨3时许,广西凤山公安局一民警处置一持刀男子追赶群众事件,朝天鸣枪警告时意外致伤一名在五楼观看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许死亡。

据介绍,死亡男子罗起敏,今年42岁。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7/162219954234.shtml广西凤山民警朝天鸣枪警告意外打死1人
2010-03-27 16:39:51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292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记者从广西公安部门获悉,27日凌晨3时许,广西凤山公安局一民警处置一持刀男子追赶群众事件,朝天鸣枪警告时意外致伤一名在五楼观看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许死亡。

新华网3月27日报道 记者从广西公安部门获悉,27日凌晨3时许,广西凤山公安局一民警处置一持刀男子追赶群众事件,朝天鸣枪警告时意外致伤一名在五楼观看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许死亡。

据介绍,死亡男子罗起敏,今年42岁。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7/162219954234.shtml
我说了应该增设围观罪
酱油党泪奔{:lei:}
杯具,怎么会这样?!
靠,这哥们真是衰到家了,就算让那民警站稳瞄准了打也未必能打中啊
可怜啊!这个机率真是不高
这个警察没有朝天鸣枪 要是枪口真是向头顶上不可能打死人 保证是手臂一抬也没看就开枪 结果杯具了 怨不得别人


l开枪的和中枪的两人都是杯具啊…{:yan:}

l开枪的和中枪的两人都是杯具啊…{:yan:}
。。。这个  倒霉的
这。。。坛子里有没有懂法的兄弟分析下,这事会怎么处理?
警察坐牢,公安赔钱?估计会的吧
liuyangxp 发表于 2010-3-27 20:18


===非主观主意,只要拿钱应当不会做牢。
叫你非法围观
中国人就是喜欢围观看热闹。。
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这这这........两人都悲剧啊{:3_79:}
liuyangxp 发表于 2010-3-27 20:18

  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是职务行为,且属于严重过失,刑事处罚肯定是免不了了,估计赔偿+缓刑吧。
ytgk9999 发表于 2010-3-27 20:47
这个太冤枉了,早知道一枪打招呼到持刀凶犯身上结果应该更好点
这两人都挺衰  :L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3-27 20:51

  也不是这样,因为警察只是制止酗酒闹事,开枪警告已经是极端的情形了,如果开枪的话也是面临很多很麻烦的事情啊。


以前有这样的案例~~~警察以过失杀人判了~~~

那个更扯....鸣枪示警~却打7楼阳台天花板上,蹦下来打中七楼围观的,挂了......

以前有这样的案例~~~警察以过失杀人判了~~~

那个更扯....鸣枪示警~却打7楼阳台天花板上,蹦下来打中七楼围观的,挂了......
  这个警察相当可怜,是体制下的牺牲品。如果不鸣枪警告,那么检察院可能说他滥用武力。如果鸣枪警告,出现流弹伤人,又是过失杀人……
liuyangxp 发表于 2010-3-27 20:18


    或许会判缓吧!
晕~真是衰到家了!
半夜3点钟跑出来围观,这酱油真的这么有意思?
这个警察可以判个5年,过失杀人。
辞退,终身不得从警
这根本不是流弹,也不是意外,鸣枪示警不是胳膊一抬随便打,,
纯粹是业务不熟,没有经过训练,毫无安全意识!
应该判刑
;P

一帮伪专家!

这个警察根本就没有任何责任!

澳门前几年发生过一次特殊情况,也是鸣枪示警,子弹射伤了几百米外的行人,警察没有任何责任,致使政府要赔偿受害者罢了.

同理还有跳弹伤人的.

这些属于意外.
死者情绪基本稳定。
非主观故意,只能按意外伤害来进行行政和民事赔偿。

一帮伪专家!

这个警察根本就没有任何责任!

澳门前几年发生过一次特殊情况,也是鸣枪示警,子弹射 ...
国色牡丹 发表于 2010-3-27 23:25



    澳门砖家你好!请问在广西聚众赌博算不算犯罪?
或者换个问法:广西能不能开个葡京赌场?
一帮伪专家!

这个警察根本就没有任何责任!

澳门前几年发生过一次特殊情况,也是鸣枪示警,子弹射 ...
国色牡丹 发表于 2010-3-27 23:25



    澳门砖家你好!请问在广西聚众赌博算不算犯罪?
或者换个问法:广西能不能开个葡京赌场?
ffoo78 发表于 2010-3-27 23:39


不是一个类型的法律问题好不好!
关键看这颗子弹是如何打中的,如果是跳弹或者是回落弹,那么应该是意外事故。警察责任小得多,局子给赔些钱抹平。
如果过是直射命中,那么就不能说是意外事故了,应该有过失成分在里面。5楼高度并不算太高,误射中的话,枪口已经比较歪了。一般来说,稍注意点的朝天射击应该没他什么事。可能是该警忽视了射击角度,也可能有枪口跳动的影响因素在里面。
这件事应该写入警方的训练内容里,城市地区朝天警告射击一定要注意射击角度,不能像在野外那样挥手就来。

当然酱油众们也要引以为戒,做观察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战场安全条例。:D
现在连围观都不安全了。。
让你围观[:a9:]
这个很好解决啊 以后前三发装空包弹就行了
http://news.sina.com.cn/s/2010-01-04/111019394728.shtml



国际在线专稿:美国佐治亚州迪凯特县(Decatur)一个4岁小男孩,近日随父母在教堂祷告时,头部忽然中弹身亡。经弹道专家认定,子弹竟然是从3英里(约合4828米或4.8公里)外的一只AK-47自动步枪中射出的,穿过教堂屋顶,射中男孩头部。

  2009年的最后一天,年仅4岁的马克威尔·彼得斯随父母在教堂参加祷告仪式,迎接新年到来。当时父母正在祷告,马克威尔则在附近玩着任天堂的游戏。突然马克威尔倒地,头部流血。马克威尔的父母根本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发现儿子头部有一个洞,正汩汩地流着血。

  众人对马克威尔采取了急救,随后将他送到附近的医院。遗憾的是,马克威尔的性命未能保住。起初人们以为是教堂屋顶掉下的东西砸中了头部,导致马克威尔身亡。但进一步的检查发现,马克威尔竟然是头部中弹身亡。美国国家犯罪实验室佐治亚州调查局的前弹道专家克里·菲特调查后表示,子弹是一只AK-47自动步枪的。“子弹飞行了约3英里远,发射的角度为30至40度。”克里说。

  马克威尔的母亲呼吁开枪的人主动自首。不过克里认为,开枪的人很可能没有意识到他引发了这场悲剧。目前武器专家正对子弹做进一步检查,看能否与数据库中的枪支匹配,从而追踪到枪主。(宇桓)
zell2001 发表于 2010-3-28 01:36

抢枪案可能会显著增加
外国也有
ffoo78 发表于 2010-3-27 23:39
澳门也不允许非法聚众赌博吧?
所以越来越多的警察任何情况下都不开枪了..新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