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经典语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2:35
梦鸽的一些经典语录:
1.我的儿子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希望得到媒体和公众的宽容。

2.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3.我儿子犯了错误,但内心单纯干净

4.受害人不是处女。

5.上海4个法官还是成年人,非常优秀的干部,都在这样的环境里失足了,孩子们怎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6.儿子没错,都是社会的错。(这一句至少让李天一多坐2年)

7.李案不是小事情 会造成世界影响。

8.作为一名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

9.没有一个母亲,会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里。你们只考虑受害人的身心,但为什么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

10.如果将来能很好地培养李天一,他还能为社会做贡献。但杨某某能为社会带来什么?
梦鸽的一些经典语录:
1.我的儿子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希望得到媒体和公众的宽容。

2.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3.我儿子犯了错误,但内心单纯干净

4.受害人不是处女。

5.上海4个法官还是成年人,非常优秀的干部,都在这样的环境里失足了,孩子们怎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6.儿子没错,都是社会的错。(这一句至少让李天一多坐2年)

7.李案不是小事情 会造成世界影响。

8.作为一名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

9.没有一个母亲,会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里。你们只考虑受害人的身心,但为什么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

10.如果将来能很好地培养李天一,他还能为社会做贡献。但杨某某能为社会带来什么?
慈母多败儿
爱的方式不对
这得多脑残!
我觉得489三条说的对啊!
你们只考虑受害人的身心,但为什么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

你都不考虑 我们考虑个毛线啊
梦鸽要是消停点可能没判这么多年
高端黑啊梦鸽,打算再生一个?
我觉得489三条说的对啊!
母爱是无私的,是说不计报酬,这是站在儿女角度怀着感恩的心去思考的,不是说为了儿女啥都能做的……
我觉得489三条说的对啊!
去读下触龙说赵太后吧
前南方系编辑,现记者型律师猪队友今天在企鹅《大家》里发表意见说:梦鸽这是战略正确,战术过时!
梦鸽逼太紧,某律师吃不消,不干了。。。
到李天一出狱时李双江还活着吗?
这坑爹的货就是她的整个世界不过如果这世界没有这货会运转的一如往常
第五条?

完了,一会就没一个人帮她说话了
第五条很有睡服力啊 擦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9-27 17:38
我觉得489三条说的对啊!
对才怪。
1、不是处。呵呵,结了婚的妇女咋办?
2、作为一名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杨母表示:枪毙李也不为过。
3、没有一个母亲,会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里?她这么溺爱孩子,就是在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里(已经烧死了)。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3-9-27 18:52
第五条?

完了,一会就没一个人帮她说话了
所有犯了罪的人都用这条辩护,法官还怎么判。
“作为一名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
想想那些为了保卫国家将孩子送上战场母亲,你对得起这身军装吗
所有犯了罪的人都用这条辩护,法官还怎么判。
那就改呗。

社会的错就是社会对强奸判得太轻,导致未成年人都强奸。

为了不再一错再错,所以这次更要重判。
对才怪。
1、不是处。呵呵,结了婚的妇女咋办?
2、作为一名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杨母 ...
的确不是处啊,人家受害人都承认的了。在辩论中,如果你发现对方在撒谎,你难道不指出来?
母亲当然要为自己孩子做事啊,难道出了事,立马划清界限?这孩子与我无关,他出了事对不起党和国家,我与他不认识!
犯罪了,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第十条,杨某某至少还能自食其力,小李子长这么大挣过钱么?
第五条,那几个也叫“非常优秀的干部”,骂人不带脏字,海淀法院的法官们怀揣一万头羊驼走进法庭。
原来天翼就是这样被教育成才啊。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9-27 17:38
我觉得489三条说的对啊!
8是她家杯具的根源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9-27 17:38
我觉得489三条说的对啊!

错也!
4、8:现在可以起诉她,因为这属于隐私案,保护被害人隐私是法律规定的,她在媒体上大谈什么杨姓女不是处女,YD糜烂,已经违法了。这还能追究到辩护律师的头上。所以建议杨姓女找个好律师,开始起诉梦鸽及其辩护律师;
9:恰恰是她自己把那混蛋推进了火坑

第五条梦鸽否认过,不知真假。。。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3-9-27 21:42
错也!
4、8:现在可以起诉她,因为这属于隐私案,保护被害人隐私是法律规定的,她在媒体上大谈什么杨 ...
对自己27楼回帖的补充:
梦鸽要是聪明点,别再上诉了,赶紧让此事件在全国人民眼前淡出,然后私下慢慢想办法吧。
否则,火会烧到你自己身上的!

纯属自己把自己做死的。本来还怀有一丝丝同情,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表演,已经把这一丝丝转换为痛恨了。为人父母,有这个做的吗???
错也!
4、8:现在可以起诉她,因为这属于隐私案,保护被害人隐私是法律规定的,她在媒体上大谈什么杨 ...
那可以先问全国人民怎么知道天一案的了,从新闻管理的角度,我不相信这事没鬼,当然我不是说他做对了,而是事出来以后前前后后的表现来看,使得我相信这事有鬼: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大家都懂的吧,消息泄露出来本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是我们媒体的态度,一开始是他们把各种信息发布完,并且提前进行了判决,甚至在媒体上对李母进行侮辱性描述了——这在我国的媒体管理中是不可想象的,但凡知道点新闻伦理的人都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之所以如此,我猜测有两类情况:上次的事让记者摸到底线了,这次尽量踹吧,这些以网媒为主,还有一种是得到上面允许的,这些以纸媒为主。这个事情持续太久,直到央视发声了,并且正式使用了李某某案代表了这事。对新闻体制不了解的人可能觉得我过于敏感了。但我可以肯定这些关键用词是得到上面允许甚至是上面授意的——再次申明我不是说谁做对了,而是从一些细节上觉得里面没那么简单。
明月照大江 发表于 2013-9-27 21:40
第五条,那几个也叫“非常优秀的干部”,骂人不带脏字,海淀法院的法官们怀揣一万头羊驼走进法庭。
位同志们报仇?
明月照大江 发表于 2013-9-27 21:40
第五条,那几个也叫“非常优秀的干部”,骂人不带脏字,海淀法院的法官们怀揣一万头羊驼走进法庭。
人家那叫高级黑
有了梦鸽这傻鸟,小银枪死挺


不注明语境,仅特意列出一条条的与QQ中要求转发得升级或不转发死全家的脑残言论有何区别
唐僧与三陪女的故事

不注明语境,仅特意列出一条条的与QQ中要求转发得升级或不转发死全家的脑残言论有何区别
唐僧与三陪女的故事
她这种理直气壮,自我为中心的溺爱,是李养成这个样子的根本原因吧,可叹这位性格缺陷的母亲自己还一直没有反省
1.我的儿子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希望得到媒体和公众的宽容。-------------结果更加激怒了媒体和公众

2.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装扮成手淫女专家能获得公众的同情吗?

3.我儿子犯了错误,但内心单纯干净   ------------------ 童子鸡哦

4.受害人不是处女。-------------------有啥稀奇,自己是吗?啥年代了都。真穿越。

5.上海4个法官还是成年人,非常优秀的干部,都在这样的环境里失足了,孩子们怎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敢说他们是优秀的干部?

6.儿子没错,都是社会的错。(这一句至少让李天一多坐2年)------------真的。

7.李案不是小事情 会造成世界影响。---------------这句话再多判两年

8.作为一名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这话对这话对,接下来可以去劫牢反狱

9.没有一个母亲,会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里。你们只考虑受害人的身心,但为什么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又不是判你这个当母亲的

10.如果将来能很好地培养李天一,他还能为社会做贡献。但杨某某能为社会带来什么?------------10年以后肯定贡献更多,你和你们家老李不好好培养,那就让监狱好好培养他。
1 可以理解
2 似乎在造谣
3 有些恶心 多余
4 乍看不该说 不过杨某说谎在先 梦只是辟谣
5 扯这个多余 真傻
6 猪一样的论调
7 前半句不错 后半句有些托大
8 主观上也算可以理解
9 可以理解
10 大实话
本来要求无罪辩护的策略就是错误的,应该让儿子做痛哭流涕状痛改前非状认罪态度好状然后争取轻判然后保外就医获减刑——这下子要求太高满城风雨了舆论关注了将来他儿子恐怕保外就医都办不了了——媒体网络盯着呢……
无罪辩护害死了她儿子。

大家清楚有罪辩护和无罪辩护的差异吗:

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其辩护人(由被告人决定,辩护人只能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根据案情可以作有罪或无罪辩护.

2,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所以,实践中律师在看完案件卷宗后(被告人无权看),会劝说被告人做有罪辩护.

3,有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做有罪但是罪轻的辩护.结果当然是被判决有罪,但是,罪刑可能会从轻或减轻.

4,粗看上去无罪辩护比较好,但是,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有罪辩护对当事人更有利,这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结果,也是控辨双方博弈的结果.

5,控辨双方为了获取各自的利益,避免风险经常达成合法的诉辨交易,让罪犯承认罪行,控方降低控诉刑罚.审判法官都不能超越控方的诉求,自己加重刑罚.

6,有罪或无罪的辩护也是一种博弈,正常情况下,被告人供认证据确凿或比较难辩解的罪刑,法官可以酌情在法定刑区间内从轻处罚.如果罪行确凿,被告人还一味辩解,肯定会被重判,被认为认罪态度恶劣.所以,不能说有罪辩护比无罪辩护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