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0名村官瓜分316套安置房 5人获刑1人遭通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57:09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8/19/c_125194823.ht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近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官贪污案,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这一案件也被认为是建国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庭审当天,原本只能容纳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挤进了400多名村民旁听。
  其实,从2007年安置房开始建设,村民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举报该村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安置房,但中间遭到不少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直到这次开庭,村民们等了6年。
  在经济活跃的浙江温州,永嘉县新桥村素有温州的“小黄浦”之称,而新桥村的村委会主任,今年58岁的余乾寿更曾扬言要把新桥村打造成中国的第二个华西村,带领村民一起致富。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2007年下半年,由于城镇建设需要,与温州市区仅一江之隔的永嘉县江北街道有不少村被征用大量土地。根据土地征用政策和各村被征用土地面积,永嘉县政府决定将位于江北街道昌新路以西和华光殿后的农贸综合市场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安置房。
  但是,等了好几年,村民们也没有得到购买安置房的权利,直到2011年,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百余套安置房被余乾寿等村干部和代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瓜分。
  新桥村村民:我们都不知道。他们知道我们不知道,他们不公开,不公开大家谁知道?就是村里面批的是谁的名字也不知道,后来他们是搞了几套,真的假的假的真的,谁知道?他是变来变去、变来变去的。
  实际上,村民已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过举报,但是都遭到相关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在2011年村民的举报曝光之后,案件引发了全国的轰动。当时,时任浙江省副省长、浙江省省委CW的陈德荣亲自批示,并在强力干预下才对这个案件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在569套安置房中,新桥村的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名下55套,村委会主任余乾寿13套,支部委员林成龙50套,涉案的10名村官一共瓜分了316套安置房,价值18亿。其中只有80套分给了拆迁户。
  记者:名单上看到很多胡恩信,胡恩信是谁?
  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他是葛彩华的儿子。
  记者:葛彩华是谁?
  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他是书记,就是书记的儿子,他有55套。
  但是村干部如此名目张胆的分刮三产安置房,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监督。永嘉县原瓯北镇镇长徐孟鹤解释说,对于村里的三产安置房,镇政府并没有决定和主导权。
  原瓯北镇镇长徐孟鹤:三产房按照分配办法和分配原则都是村委大会决定的,政府只有一个指导意见,村委代表大会是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可以决定本村的三产安置房的分配,当时村里方案报过来的时候,我们镇里要把关,首先是不是公开的,村委是不是知道的。
  而且徐孟鹤表示,当时上报的会议记录显示,村里的29名村民代表签署了三产安置房的分配名单,但为何直到2011年,经过调查公布之后才有大批村民知道名单的存在?新桥村村民代表俞承界。
  徐孟鹤:他就是一张白纸,上面每个人签字,报到,就是报到。
  当时的会议记录员胡文西也承认,确实是村民代表先签的字,后来开会做的会议记录。也就是说,村民当时根本不清楚自己一笔落下,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而正是在这样缺少监管的环境中,余乾寿等10名村干部轻松的分走了316套三产安置房。
  而根据余乾寿当时的解释,自己名下的13套房以及其他村干部的几十套房产并非全部划归个人所有,而是用自己的名字替他人代买,而这显然也不符合三产安置房仅供本村人购买的初衷。
  2011年9月,因永嘉县纪委着手调查新桥村安置房的有关问题,余乾寿才将买房获利的一百多万元退还。
  徐孟鹤:这个事情我们现在要进行纠正,如果有人拿了不正当得利的话,要追回。
  经过多方调查,案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目前,涉案的10名人员中,有5人被判处5-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等4人并未当庭宣判。然而,案件中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新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葛彩华,仍旧在逃被通缉。
  检察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也加强追赃工作,通过查封、冻结、扣押涉案嫌疑人的房产、银行存款和汽车,至今已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
  10名小村官创下的建国后最大村官腐败记录,却应了那句老话“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有媒体报道,经办该案的一名检察官对记者表示,近几年,村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案件泛滥猖獗,屡禁不止。
  所以,“村干部的监管体系如何健全”,“基层腐败如何预防”等问题,还真不是可以忽视的小课题。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8/19/c_125194823.ht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近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官贪污案,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这一案件也被认为是建国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庭审当天,原本只能容纳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挤进了400多名村民旁听。
  其实,从2007年安置房开始建设,村民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举报该村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安置房,但中间遭到不少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直到这次开庭,村民们等了6年。
  在经济活跃的浙江温州,永嘉县新桥村素有温州的“小黄浦”之称,而新桥村的村委会主任,今年58岁的余乾寿更曾扬言要把新桥村打造成中国的第二个华西村,带领村民一起致富。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2007年下半年,由于城镇建设需要,与温州市区仅一江之隔的永嘉县江北街道有不少村被征用大量土地。根据土地征用政策和各村被征用土地面积,永嘉县政府决定将位于江北街道昌新路以西和华光殿后的农贸综合市场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安置房。
  但是,等了好几年,村民们也没有得到购买安置房的权利,直到2011年,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百余套安置房被余乾寿等村干部和代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瓜分。
  新桥村村民:我们都不知道。他们知道我们不知道,他们不公开,不公开大家谁知道?就是村里面批的是谁的名字也不知道,后来他们是搞了几套,真的假的假的真的,谁知道?他是变来变去、变来变去的。
  实际上,村民已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过举报,但是都遭到相关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在2011年村民的举报曝光之后,案件引发了全国的轰动。当时,时任浙江省副省长、浙江省省委CW的陈德荣亲自批示,并在强力干预下才对这个案件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在569套安置房中,新桥村的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名下55套,村委会主任余乾寿13套,支部委员林成龙50套,涉案的10名村官一共瓜分了316套安置房,价值18亿。其中只有80套分给了拆迁户。
  记者:名单上看到很多胡恩信,胡恩信是谁?
  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他是葛彩华的儿子。
  记者:葛彩华是谁?
  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他是书记,就是书记的儿子,他有55套。
  但是村干部如此名目张胆的分刮三产安置房,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监督。永嘉县原瓯北镇镇长徐孟鹤解释说,对于村里的三产安置房,镇政府并没有决定和主导权。
  原瓯北镇镇长徐孟鹤:三产房按照分配办法和分配原则都是村委大会决定的,政府只有一个指导意见,村委代表大会是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可以决定本村的三产安置房的分配,当时村里方案报过来的时候,我们镇里要把关,首先是不是公开的,村委是不是知道的。
  而且徐孟鹤表示,当时上报的会议记录显示,村里的29名村民代表签署了三产安置房的分配名单,但为何直到2011年,经过调查公布之后才有大批村民知道名单的存在?新桥村村民代表俞承界。
  徐孟鹤:他就是一张白纸,上面每个人签字,报到,就是报到。
  当时的会议记录员胡文西也承认,确实是村民代表先签的字,后来开会做的会议记录。也就是说,村民当时根本不清楚自己一笔落下,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而正是在这样缺少监管的环境中,余乾寿等10名村干部轻松的分走了316套三产安置房。
  而根据余乾寿当时的解释,自己名下的13套房以及其他村干部的几十套房产并非全部划归个人所有,而是用自己的名字替他人代买,而这显然也不符合三产安置房仅供本村人购买的初衷。
  2011年9月,因永嘉县纪委着手调查新桥村安置房的有关问题,余乾寿才将买房获利的一百多万元退还。
  徐孟鹤:这个事情我们现在要进行纠正,如果有人拿了不正当得利的话,要追回。
  经过多方调查,案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目前,涉案的10名人员中,有5人被判处5-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等4人并未当庭宣判。然而,案件中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新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葛彩华,仍旧在逃被通缉。
  检察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也加强追赃工作,通过查封、冻结、扣押涉案嫌疑人的房产、银行存款和汽车,至今已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
  10名小村官创下的建国后最大村官腐败记录,却应了那句老话“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有媒体报道,经办该案的一名检察官对记者表示,近几年,村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案件泛滥猖獗,屡禁不止。
  所以,“村干部的监管体系如何健全”,“基层腐败如何预防”等问题,还真不是可以忽视的小课题。
就判5年? 然后没做完就给放出来吧?犯罪成本低,谁不贪污谁就是傻瓜,那地方够烂
实际上,村民已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过举报,但是都遭到相关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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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这句话,我相信这些房子肯定不是这10个人吞了。
这10个人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会愚蠢到敢吞这么大一笔钱。
需要省委书记出面盯着才能办下来的几个村官,是中国的省委书记权利太小呢还是几个村委委员权利太大呢?
而根据余乾寿当时的解释,自己名下的13套房以及其他村干部的几十套房产并非全部划归个人所有,而是用自己的名字替他人代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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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他人都是什么人啊。


不管数额多么巨大  但因为房产是 可追回的是吧。所以才判5年 呵呵


不管数额多么巨大  但因为房产是 可追回的是吧。所以才判5年 呵呵
拖鞋哥 发表于 2013-8-19 12:58
不管数额多么巨大  但因为房产是 可追回的是吧。所以才判5年 呵呵
“他人合法”的买了 就追不回了
yan796113 发表于 2013-8-19 13:05
“他人合法”的买了 就追不回了
他人 合法买  自己违法卖 欠的账应该算在违法者 身上 但这个 判决结果看 犯罪成本后果之低  不贪污犯罪真是 对不起他们的老祖宗 。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这么多套房子,涉及的可能是很多官员,而这十个村官只是马前卒,所以反应的是整个基层反腐问题来自: iPhone客户端
拖鞋哥 发表于 2013-8-19 13:11
他人 合法买  自己违法卖 欠的账应该算在违法者 身上 但这个 判决结果看 犯罪成本后果之低  不贪污犯罪真 ...
房子全到他们手里  不管你信不信
反正我不信。。。。。。。。。。。
房子全到他们手里  不管你信不信
反正我不信。。。。。。。。。。。
那么说法院的判决结果 里 牵涉了 关系判案 关系起诉  或指导判决 那可得有大老虎撑腰。
“他人合法”的买了 就追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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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依正常手续买,就轮不到他们。买方也不会干净。
为前仆后继  倒在反腐之路上的干部喝倒彩
不会吧。他们应该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