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知纷纷表态:吴虹飞被拘是法治社会试金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47:39
@展江 2010年1月13日,英国青年保罗•钱伯斯因威胁炸机场被捕。他在推特上说:“废物!罗宾汉机场关了。你们有一周多一点时间搞定,否则我就把机场炸上天。”一审法院判他385英镑罚款并支付600英镑审理费。经过两次上诉,他在2012年6月27日胜诉。详见长微博。

吴虹飞被拘是法治社会试金石

作者时言平认为,若只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吴,不存在争议;若是刑拘,恐怕要议一议了:虽然吴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但她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关部门应尊重事实,公正客观地考量罪责http://t.cn/zQMwE4o


作家-天佑 女歌手吴虹飞被刑拘,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现在特别恐惧,有种草木皆兵的感觉。联想起在一系列刑事案件和群体事件中他们的处理方法,给人的感觉他们是完全没有智慧,进退失据,手段简单粗暴,甚至有种故意激化矛盾的感觉。这种情况不改变,恐怕会使得官民对立更加严重。

@俞敏洪 机场爆炸、商场砍人、孩子被摔、城管打死人,驻马店五死三伤…中国社会充满暴戾气。我们不能简单说都是坏蛋所为。坏蛋确实要被惩罚,但需要思考根子在哪里:当公平公正变得可望不可及,解决问题没有正常渠道,官官相护平民没有平等机会,做人的尊严被剥夺殆尽,社会就变成了把好人变成坏人的社会。
@1句实话 【一件盖一件】城管踩头事一出,校长开房没人问了;雷政富被判事一出,延安城管踩头没人问了;李天一案一出,雷政富没人问了;唐慧官司一出,李天一没人问了;刘志军死缓一出,唐慧没人问了;曾成杰一出,刘志军没人问了;瓜农事一出,曾成杰没人问了, 冀中星机场自爆事一出,瓜农案没人问了

http://www.d5yuansu.com/63418.html@展江 2010年1月13日,英国青年保罗•钱伯斯因威胁炸机场被捕。他在推特上说:“废物!罗宾汉机场关了。你们有一周多一点时间搞定,否则我就把机场炸上天。”一审法院判他385英镑罚款并支付600英镑审理费。经过两次上诉,他在2012年6月27日胜诉。详见长微博。

吴虹飞被拘是法治社会试金石

作者时言平认为,若只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吴,不存在争议;若是刑拘,恐怕要议一议了:虽然吴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但她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关部门应尊重事实,公正客观地考量罪责http://t.cn/zQMwE4o


作家-天佑 女歌手吴虹飞被刑拘,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现在特别恐惧,有种草木皆兵的感觉。联想起在一系列刑事案件和群体事件中他们的处理方法,给人的感觉他们是完全没有智慧,进退失据,手段简单粗暴,甚至有种故意激化矛盾的感觉。这种情况不改变,恐怕会使得官民对立更加严重。

@俞敏洪 机场爆炸、商场砍人、孩子被摔、城管打死人,驻马店五死三伤…中国社会充满暴戾气。我们不能简单说都是坏蛋所为。坏蛋确实要被惩罚,但需要思考根子在哪里:当公平公正变得可望不可及,解决问题没有正常渠道,官官相护平民没有平等机会,做人的尊严被剥夺殆尽,社会就变成了把好人变成坏人的社会。
@1句实话 【一件盖一件】城管踩头事一出,校长开房没人问了;雷政富被判事一出,延安城管踩头没人问了;李天一案一出,雷政富没人问了;唐慧官司一出,李天一没人问了;刘志军死缓一出,唐慧没人问了;曾成杰一出,刘志军没人问了;瓜农事一出,曾成杰没人问了, 冀中星机场自爆事一出,瓜农案没人问了

http://www.d5yuansu.com/63418.html
拘留几天完全可以了,要判刑说不过去
  吴虹飞被刑事拘留,证明我们是法制社会,确实是向美国等法制国家学习了。值得我们骄傲!
叫你们再在微博上胡说八道
秋蝉悲鸣时啊……呵呵……
校长开房不是已经判了吗?是一件盖一件还是没有炒作价值了?
公知这是在为建设犯罪社会抱团努力
校长开房不是已经判了吗?是一件盖一件还是没有炒作价值了?
后面的明显找事的
拘留几天完全可以了,要判刑说不过去
这里有名人效应和群体关系,也就是说,名人说话必要考虑影响,我道是希望这方面进一步,否则,像清华叫曾之类的会层出不穷,当然,模糊执法是不可取的,希望这方面有明确规定才好!
欢迎法制,不希望量刑不公开!!
平时法制挂嘴上的人,一到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就全忘了
这个确是判刑重了,谁在网上没有说过气话?网上骂“杀人全家”的也不鲜见。
就算是现实中,骂大街的也不少,只要没动手,最多也就是劝开或被责骂。
现在仅仅因为一个微博的几句言语,而不考虑语境就判刑,确是不合适。
判刑确实说不过去   而且这个女的后来也紧跟着解释了 分明就是调侃

充其量就是拘留几天呗  我估计也不会判刑的

我怀疑分明是借这个事情杀鸡儆猴看的   
至少判个缓刑
作者时言平认为,若只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吴,不存在争议;若是刑拘,恐怕要议一议了:虽然吴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但她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关部门应尊重事实,公正客观地考量罪责


支持,你自己做得好。人家也无话可说。
啧啧,让你再炸鸡翅膀
得判刑,和造谣着讲不得人情。
话说,长着这张脸,唱歌又一般,事业线也是了了,确实需要招揽知名度,能理解,但造谣终归是不好的。
给个点子吧;搞娱乐的紧紧抓住“慈善”二字,就能一辈子受用无穷了,出来后,想办法和光标搭上线吧。
公知们终于承认我们也是法治社会了
做的好,支持,就该这样,让这些造谣者承担后果
拘留完全应该,是否判刑有待商榷,我是支持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传言处以严厉处罚的。
我想如果是初犯,还是拘留教育并处罚金为主,屡教不改应该判刑1-3年。
不敢杀公知这类猴群中的猴!
好吧...我法盲

刑拘好像算是紧急拘留,怕人做出错误的事情?
拘留算是惩罚?

来源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6958898.html

无论如何,个人认为这个人炒作已近过了底线,应该要以“扰乱公共秩序”来治罪。

无论如何,拘留他是应该的。
公知们怕了?
刑事拘留有点儿过了,行政拘留就可以了!
完全是兔死狐悲啊,公知看到效仿自己在网上肆无忌惮开嘴炮的无脑女将要锒铛入狱,当然要上蹿下跳了。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7-27 18:34
拘留完全应该,是否判刑有待商榷,我是支持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传言处以严厉处罚的。
我想如果是初犯,还 ...
处罚金为主
tang-yh 发表于 2013-7-27 18:01
这个确是判刑重了,谁在网上没有说过气话?网上骂“杀人全家”的也不鲜见。
就算是现实中,骂大街的也不少 ...
管制、拘役也是判刑,所谓5年徒刑是最高量刑
iron_liu 发表于 2013-7-27 19:22
刑事拘留有点儿过了,行政拘留就可以了!
管制、拘役也是判刑,所谓5年徒刑是最高量刑
bulldog2002 发表于 2013-7-27 18:52
好吧...我法盲

刑拘好像算是紧急拘留,怕人做出错误的事情?
管制、拘役也是判刑,所谓5年徒刑是最高量刑
勃然大撸 发表于 2013-7-27 18:04
判刑确实说不过去   而且这个女的后来也紧跟着解释了 分明就是调侃

充其量就是拘留几天呗  我估计也不会 ...
管制、拘役也是判刑,所谓5年徒刑是最高量刑
2011 发表于 2013-7-27 15:36
拘留几天完全可以了,要判刑说不过去
管制、拘役也是判刑,所谓5年徒刑是最高量刑
让这些精英肱雉到滋油冥猪法制的西方国家去试试!到了国外,乖得像孙子似的!
如果有人说要炸掉月亮这事贵谁管
有些人平日以逞口舌之利为快 沽名钓誉 此时未免有兔死狐悲之感
1、不拘,公知也不承认法制社会。
2、拘了,公知也不承认法制社会。
3、放了,公知也不承认法制社会。
4、公知集体锁尿桶,公知立即承认法制社会。
tang-yh 发表于 2013-7-27 18:01
这个确是判刑重了,谁在网上没有说过气话?网上骂“杀人全家”的也不鲜见。
就算是现实中,骂大街的也不少 ...
任何在公共场所的恐吓行为都应该刑事处罚。我们过去是对这种犯罪行为过分纵容!

记住,安全是免于恐惧。而言语上的恐吓恰恰是实际生活里最常见的恐惧根源。一个公正社会必须保证每个公民免于恐惧的权利。
看看那些奋斗在救灾一线的人们呢,那些基层干部必须在一线分区分片救灾的呢,那些为救人而牺牲的英烈们呢,他们那样做了但是他们也这样做了。。。在指责怨恨和感动之间大家都选择了什么。。。
@1句实话 【一件盖一件】城管踩头事一出,校长开房没人问了;雷政富被判事一出,延安城管踩头没人问了;李天一案一出,雷政富没人问了;唐慧官司一出,李天一没人问了;刘志军死缓一出,唐慧没人问了;曾成杰一出,刘志军没人问了;瓜农事一出,曾成杰没人问了, 冀中星机场自爆事一出,瓜农案没人问了

--------------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一些都会在阳光下依法治解决。解决了问题,就不会有炒作价值了。
麻痹的,网上80%以上都是骂政府的,还恬不知耻地说没有言论自由。
起诉这帮货,涉嫌干涉司法。要不就让这帮货的体制去教育这帮货,普一下法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