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那件事情来看,摆放尸体其实也是自古以来形成的风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32:35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把尸体摆放在马路上叫冤的传统。
不过,在现代社会,这种传统已经是属于违法了。就那个瓜农来说,城管暴力执法  并不等于 有权利把尸体摆放在闹市或者马路上的权利。而很多所谓的同情帖子,似乎都集中火力在喷政府抢尸体。

其实,就问一句,政府不抢尸体,难道任凭尸体占着马路和闹市?

很多人口口声声说权利,真要说权利,前段时间,美国被协警打死的黑人,恐怕比瓜农死的更冤枉,人家还是去便利店的路上被打死的,不存在占道经营。真要权利,那黑人的家属岂不是可以把尸体抬到纽约去摆放几个星期?

出了事情,想扩大影响力也许是条思路,但是,面对政府和JC的合理清场,有必要那么煽动?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把尸体摆放在马路上叫冤的传统。
不过,在现代社会,这种传统已经是属于违法了。就那个瓜农来说,城管暴力执法  并不等于 有权利把尸体摆放在闹市或者马路上的权利。而很多所谓的同情帖子,似乎都集中火力在喷政府抢尸体。

其实,就问一句,政府不抢尸体,难道任凭尸体占着马路和闹市?

很多人口口声声说权利,真要说权利,前段时间,美国被协警打死的黑人,恐怕比瓜农死的更冤枉,人家还是去便利店的路上被打死的,不存在占道经营。真要权利,那黑人的家属岂不是可以把尸体抬到纽约去摆放几个星期?

出了事情,想扩大影响力也许是条思路,但是,面对政府和JC的合理清场,有必要那么煽动?




懒得说你。
芝麻仁自愿在自己的小区巡逻,发现马丁不走人行道而是走别人家的窗檐下面。
芝麻仁干掉马丁之前已经打911报警了,911叫他不要跟着马丁。
但是不久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芝麻仁也听从911不要跟着,后来发生盗窃案,抓到凶手时,发现就是之前芝麻仁看到的晃悠的家伙。
所以芝麻仁这次没有听911的话,继续跟踪马丁。
马丁发现被跟踪,暴打芝麻仁。
芝麻仁被打了差不多一分钟,掏枪自卫,干掉了马丁,案子审了一年半,马丁无罪释放。
马丁的手机里面还有买黑枪的短信,之前盗窃,藏毒品。。。。。。
你能把这样的黑人少年跟大热天拖一车西瓜去卖的老农类比?
摸摸良心!

懒得说你。
芝麻仁自愿在自己的小区巡逻,发现马丁不走人行道而是走别人家的窗檐下面。
芝麻仁干掉马丁之前已经打911报警了,911叫他不要跟着马丁。
但是不久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芝麻仁也听从911不要跟着,后来发生盗窃案,抓到凶手时,发现就是之前芝麻仁看到的晃悠的家伙。
所以芝麻仁这次没有听911的话,继续跟踪马丁。
马丁发现被跟踪,暴打芝麻仁。
芝麻仁被打了差不多一分钟,掏枪自卫,干掉了马丁,案子审了一年半,马丁无罪释放。
马丁的手机里面还有买黑枪的短信,之前盗窃,藏毒品。。。。。。
你能把这样的黑人少年跟大热天拖一车西瓜去卖的老农类比?
摸摸良心!
楼主还是罢了吧,看后续发展。
天气这么热,赶紧把尸体送到法医那里解剖是对的。

如果尸体高度腐烂,很多东西就检测不出来了。
楼主,本分坛以煽情为主,不需要理性的讨论啊

会挨砖头的
好ID都喂狗了 发表于 2013-7-18 22:50
懒得说你。
芝麻仁自愿在自己的小区巡逻,发现马丁不走人行道而是走别人家的窗檐下面。
芝麻仁干掉马丁之 ...
嘿嘿,你看到的恐怕是CD上的一个帖子的文章吧,那个文章我看过。
但是,主流的说法是那个黑人是去便利店的路上被打死的。

大热天卖西瓜,是苦主,所以,这里对城管的暴力执法,本人支持调查。

但是,这不等于你可以把尸体摆放在闹市中去,或者占着马路让其他人走不了。

利用社会混乱来达到引起重视的目的,这就是你口口声声的良心?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8 23:06
嘿嘿,你看到的恐怕是CD上的一个帖子的文章吧,那个文章我看过。
但是,主流的说法是那个黑人是去便利店 ...
不好意思,我是直接听官方公布的当时芝麻仁和众多目击者报警录音以及媒体新闻的。
===================================================
事情的发生发展是有先后顺序的。
首先不提,卖瓜丧命这件事情背后的各种问题。
出了人命,也没见城管以及政府解决方法,直接上暴力抢尸。全国舆论已经发酵的情况下,这么做是不是太愚蠢了。县级政府都是这么处理“闹事”的?
不怪城管打死人,反而怪亲属摆尸大路,“利用社会混乱达到引起重视的目的”,你不觉得这是损失民心的做法那随你便好了。


看到楼主的发言后我还是忍不住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政府有和亲属认真的协商过没有,有没有考虑过亲属的有关在当时的要求,如果没有进行认真的调解和协商并且没有进行明确的警告后直接抢尸体,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其次:在当前的相对落后的地方,地方政府是否会认真处理这些纠纷是一个很值得怀疑的事情,而在民间就有说法就是如果普通小老百姓自己的权益想要得到有效的维护,那么只有通过极端的方式,比如我们市的唐慧案件,如果不是唐慧6年的不停的上访,然后引起媒体部门的关注,我想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唐慧别说上访6年就算10年也不会得到正义的判决,因为在很多地方,和官方讲法律那就是扯牛皮没任何用,官方通过各种无视和推责。我想可能楼主没有在这些地方呆过或者是职业洗地的,我在湖南永州一个小县里呆了近二十年,我自认为很了解当地政府的作风。

看到楼主的发言后我还是忍不住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政府有和亲属认真的协商过没有,有没有考虑过亲属的有关在当时的要求,如果没有进行认真的调解和协商并且没有进行明确的警告后直接抢尸体,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其次:在当前的相对落后的地方,地方政府是否会认真处理这些纠纷是一个很值得怀疑的事情,而在民间就有说法就是如果普通小老百姓自己的权益想要得到有效的维护,那么只有通过极端的方式,比如我们市的唐慧案件,如果不是唐慧6年的不停的上访,然后引起媒体部门的关注,我想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唐慧别说上访6年就算10年也不会得到正义的判决,因为在很多地方,和官方讲法律那就是扯牛皮没任何用,官方通过各种无视和推责。我想可能楼主没有在这些地方呆过或者是职业洗地的,我在湖南永州一个小县里呆了近二十年,我自认为很了解当地政府的作风。
好ID都喂狗了 发表于 2013-7-18 23:16
不好意思,我是直接听官方公布的当时芝麻仁和众多目击者报警录音以及媒体新闻的。
==================== ...
嘿嘿,无论你怎么为摆放尸体洗,本人就是认为随意摆放尸体是违法。

全国发酵?说白了,城管打死人就足够全国发酵了,所以,那些农民还把尸体摆放到马路上去堵路,说的不客气点,还真是法盲了点。

JC清场和 城管打死人是两回事。至于你认为,大热天把尸体摆放路上堵路是良心的做法,那是你的事情。


山阴悟哲 发表于 2013-7-18 23:17
看到楼主的发言后我还是忍不住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政府有和亲属认真的协商过没有,有没有考虑过亲 ...
1 第一个个问题,尸体不检查,如何确定一定是城管打死的?当然,你会说,这是明摆的事情,但是再明摆的事情也得验尸,否则证据又何来?打了人,人死了,一定是属于被打死的?

2 把尸体摆放在闹市和马路上,这和医院的一些患者在医院设置灵堂,把尸体摆放在医院大厅有什么区别?不就是想扩大影响力而做出违法的事情。

3 最重要一点,城管打死人的事情,足够引起全国的轰动,一定要把尸体摆放上马路或者闹市去堵路?既然怕JC抢尸体,那为何不把尸体先好好保存在家里?说白了,把尸体霸者马路和闹市,不就是使用恶霸的行为 去做所谓的迫使政府如何如何的行为。

至于你说的唐慧,她的上访已经获得了关注,4个死刑,好像2个无期。但是,后面唐不服气,非要全部枪毙,所以霸者法院大厅,这就合理了?正是这个原因,才是唐被劳教了。



楼主的嘴脸让我想吐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7-18 22:53
天气这么热,赶紧把尸体送到法医那里解剖是对的。

如果尸体高度腐烂,很多东西就检测不出来了。
家属早就找来了冰柜……,你们这种人,昧良心,当心报应
摆尸体在打谁的脸是很清楚的事情。

没有公平正义,摆尸也是一种反抗手段。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7-18 23:51
家属早就找来了冰柜……,你们这种人,昧良心,当心报应
冰柜,冰柜,现在又出现了冰柜。

估计过一段时间,就变成了JC到农民家里抢尸体了吧。
抢尸后又弃尸而逃,反映了民心向背。

不拿出改善公平正义的诚意,哪天彻底丧失民心,某党倒台就不远了。
冰柜,冰柜,现在又出现了冰柜。

估计过一段时间,就变成了JC到农民家里抢尸体了吧。
洗涤之前要加强学习啊。要不就会闹笑话的。要有点职业道德,随时掌握事情的最新动态,洗涤这事不是发个帖子搅和一下就完事的。
冰柜为中心,围在文昌南路的事发现场。

记者写得清清楚楚,当然你们是不用看的,你们只需要看通稿就行了。对你们来说,通稿就是真相。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7-19 00:01
新京报快讯 (记者刘刚 实习生许梦娜) 今天上午,在停尸现场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凌晨2点,家属找来冰柜 ...

嗯,凌晨2点找来冰柜,恐怕那个时候JC早就来过了吧。不过,能找来冰柜,也算是个进步,否则尸体臭了,腐烂了,大家都说不清楚了。

此外,把尸体放在冰柜里面占着马路,属于合法行为?JC不能清场吗?真怕销灭证据,不让JC清场,为何不把尸体保存在自己家里?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8 23:30
1 第一个个问题,尸体不检查,如何确定一定是城管打死的?当然,你会说,这是明摆的事情,但是再明摆的事 ...


1,首先,警察抢尸前有和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吗?其次,是否向其亲属申明是带去尸检,再次,在一个民间不信任当地政府部门的条件下,会轻易相信政府的说辞吗?  政府有努力去稳定家属情绪的行动吗?  再再次,如果政府提出了带去尸检,那么亲属在不信任条件下肯定会提出亲属的条件,那么政府有考虑过家属的提出的条件没?  如果在没有有效沟通的前提下就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并且对死者家属进行殴打,是否合适?如果没记错的话,是没有按照有关的流程来吧。  对了,你口口声声说暴力抗法然后对家属进行暴力,我想说首先家属阻拦(如果用身体阻挡算是暴力的话,那么我可以无语了)是否算暴力抗法?如果执法收到阻碍在当时那么多执法人员的条件下完全可以控制住这些人,为什么会出现殴打呢?四个字的帽子一下扣到家属头上来,却没有任何相关的视频或者图片或者在场的目击者的证实。
2,如果老百姓认为不做一些影响力大的事情出来也会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很好的维护的话,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因为在平常生活中,如果你按照所谓的法律流程或者方式来处理,一个平头百姓,政府官方会重视?推来推去根本就不会当回事,遮遮掩掩就过了,自己的权益最后只是政府官员的一句空话。
3,如果按照你说的胁迫政府,那么家属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带回家然后埋了政府可以给他合理的答复,谁愿意去把尸体抬在闹市?   在一定程度上,是临武政府以往的作为让临武的百姓认为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4,唐慧的女儿被强迫卖淫,强奸。自己救出女儿后,唐慧到我们永州市公安局报案,两个月都没立案,最后引起关注了才立案,如果唐慧就等着不不断上访,她女儿遭受到这么严重的摧残鬼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立案。也许很多人也就想很多人一样忍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按照治安管理条例,你认为判决劳教1年6个月合适吗?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8 23:30
1 第一个个问题,尸体不检查,如何确定一定是城管打死的?当然,你会说,这是明摆的事情,但是再明摆的事 ...


1,首先,警察抢尸前有和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吗?其次,是否向其亲属申明是带去尸检,再次,在一个民间不信任当地政府部门的条件下,会轻易相信政府的说辞吗?  政府有努力去稳定家属情绪的行动吗?  再再次,如果政府提出了带去尸检,那么亲属在不信任条件下肯定会提出亲属的条件,那么政府有考虑过家属的提出的条件没?  如果在没有有效沟通的前提下就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并且对死者家属进行殴打,是否合适?如果没记错的话,是没有按照有关的流程来吧。  对了,你口口声声说暴力抗法然后对家属进行暴力,我想说首先家属阻拦(如果用身体阻挡算是暴力的话,那么我可以无语了)是否算暴力抗法?如果执法收到阻碍在当时那么多执法人员的条件下完全可以控制住这些人,为什么会出现殴打呢?四个字的帽子一下扣到家属头上来,却没有任何相关的视频或者图片或者在场的目击者的证实。
2,如果老百姓认为不做一些影响力大的事情出来也会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很好的维护的话,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因为在平常生活中,如果你按照所谓的法律流程或者方式来处理,一个平头百姓,政府官方会重视?推来推去根本就不会当回事,遮遮掩掩就过了,自己的权益最后只是政府官员的一句空话。
3,如果按照你说的胁迫政府,那么家属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带回家然后埋了政府可以给他合理的答复,谁愿意去把尸体抬在闹市?   在一定程度上,是临武政府以往的作为让临武的百姓认为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4,唐慧的女儿被强迫卖淫,强奸。自己救出女儿后,唐慧到我们永州市公安局报案,两个月都没立案,最后引起关注了才立案,如果唐慧就等着不不断上访,她女儿遭受到这么严重的摧残鬼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立案。也许很多人也就想很多人一样忍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按照治安管理条例,你认为判决劳教1年6个月合适吗?
山阴悟哲 发表于 2013-7-19 00:09
1,首先,警察抢尸前有和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吗?其次,是否想其亲属申明是带去尸检,再次,在一个民间不信 ...
1  JC 把尸体清场,是JC的责任,如果家属把尸体抬回家,那个时候JC再抢尸体,你再来喷好了。

2  从你的发言,无非就是,摆放尸体占着马路是合理的,因为我必须让政府作出对我有利的判决,是吧。 你的调调无非就是为了伸冤,所以我就可以违法。

3  看过采访,唐的事情,在判决之前,她的上访一直没有别劳教,因为法院还没判决。但是,等判决下达之后,唐还闹,那个时候才是劳教。撤销唐的劳教,不等于唐后期的无理就是合理合法,而是劳教制度本身缺乏法律定罪依据,说白了,是劳教制度的不合理缺陷。

4 其实,就唐来说,她还仅仅是霸者法院大厅15天,就把尸体摆放闹市和马路堵路而言,摆放尸体显然要更加恶劣很多。

说白了,你的观点无非就是为了获得所谓公正的判决,所以我就可以公认做出违法的事情。在你心目中,无非就是觉得摆放尸体于马路闹市,一能引起轰动,二 属于你良心内能接受的范畴。我们何不放大点你的这种行为,为了获得所谓的公正判决,我去绑架个人好了。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9 00:18
1  JC 把尸体清场,是JC的责任,如果家属把尸体抬回家,那个时候JC再抢尸体,你再来喷好了。

2  从你 ...
你要我把我前面的话再复制一遍吗?
记得高中的教科书上写这样一句话:在当今,我国各级政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接触社会后,发现作为无钱无权的平民阶层,很多时候自己不知道该找谁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书上告诉他们是找基层党组织,找地方政府,而基层党组织,地方政府要万变不离一句“你们我们协商结果”然后再等,接着再等 ……最后不了了之
一个在梦里,一个在这里。   一个在象牙塔里,一个在街角的喧闹里。
如果我在和你论下去,你估计还是万变不离的那几句话,而我又要万变不离的用同样的话来回应你不变的那几句话,没意思。      
山阴悟哲 发表于 2013-7-19 00:35
你要我把我前面的话再复制一遍吗?
记得高中的教科书上写这样一句话:在当今,我国各级政府以全心全意为 ...
没错,本来就是离不开那几句话,因为我认为摆放尸体于闹市就是很恶劣的事情,而你认为摆放尸体于闹市一点也不恶劣,差别就在这里罢了。

为了获得眼球,去绑架一个人你觉得合理吗?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这种行为是否恶劣?如果你觉得恶劣,那尸体堵住闹市,绑架了众多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行为,这个和绑架一个人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此外,城管打死人,本身就是吸引眼球的大事情,尸体好好的摆放家中,拿着尸体去闹市,嫌眼球不够?其实,在你心中,恐怕引爆了整个城市的混乱,都会让你心安理得吧。因为在你心中,恐怕只剩下吸引眼球了。



山阴悟哲 发表于 2013-7-19 00:35
你要我把我前面的话再复制一遍吗?
记得高中的教科书上写这样一句话:在当今,我国各级政府以全心全意为 ...
你说的话全部都是些大而化之的门面话,不说你是强词夺理也怕难为你,老人家有言,凡是都要实事求是,没有亲眼所闻所见就不要捕风捉影,如果你在现实中受了委屈,可提供详细的事实,即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空洞无物的话语只能让些思想单纯之人为你产生共鸣而已。中国社会不象西方有那么完备的法律体系以及人们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我想这点你也应该认可吧,而且现在我们正循序渐进的一步步的发展完善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很显然大部分弱势群体在受到侵害时却简单的象以前一样用非常激烈的手段去维护他们的利益,可是也顺其然的做了违法之事,这正是当今中国社会向前发展时所必然会发生的让人尴尬之事,唯有不逃避,从上而下不断完善之,才能建设美好的未来,此为不可避免之阵痛。真理越辩越明。
那你想过为什么要那样做吗,为什么大家不老老实实听官府,听ZF,不按程序办事呢?多想下为什么会对阅历少有帮助的。
中国的事情,扯上美国是一种什么情操?
敢不敢跟美国比一比拥枪权?
楼主的嘴脸让我想吐了
把尸体停在马路上一次相要挟,既对死者不尊重,又阻碍交通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路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设施。
山阴悟哲 发表于 2013-7-19 00:35
你要我把我前面的话再复制一遍吗?
记得高中的教科书上写这样一句话:在当今,我国各级政府以全心全意为 ...
为人民服务,应该是保护合法利益,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秩序。你把尸体长时间放在公路上以此相要挟阻断交通,是不是危害公共利益?公路毕竟不是你家的院子,是属于社会公众共同使用的公共设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左晚悦来镇医院也发生这样的事,尸体被jc抢走火化了。
任何时候不支持绑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