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工扔石头助交警抓冲卡者 致其伤残赔偿7万》——这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02:42
《泥水工扔石头助交警抓冲卡者 致其伤残赔偿7万》——这个判决实在不能理解,求解答
老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举动,换来的却是7万元的赔偿单。
去年8月,老李看到交警在马路上追逐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于是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正中摩托车大灯,摩托车驾驶员老王当即倒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
不过,老王并不是逃犯。当天,他只是因为无证驾驶冲卡,才遭到交警追逐。
出院后,老王将扔石头的老李告上法庭。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
老李捡起石头扔过去
根据老王、老李和警方的说法,事情的经过得到还原。
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交警正在余姚市区一个红绿灯口设卡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从远处驶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不料,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番之后,突然猛轰油门,冲卡狂飙而去。
交警立即驱车追赶,一直追到了一条小路上,摩托车迂回前进,交警无法超越,只能在后面紧紧跟随。
这一幕,恰好被在小路边做泥水工的老李看到了。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老李没有多想,顺手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朝摩托车砸过去。
这块石头砸中了摩托车大灯,摩托车一下子失去控制,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摩托车驾驶员10级伤残
起诉老李“瞎见义勇为”
驾驶摩托车的正是老王,今年40多岁,从四川老家到余姚之后,就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平时上下班都骑着摩托车,但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给摩托车上牌。
他说,自己当天见交警设卡,慌了神,所以才会冲卡逃走。
被送到医院之后,经诊断,老王的头部、眼角均有撕裂伤,需要缝针;左侧锁骨、肩胛骨骨折,需要钢架固定。经鉴定,老王左肩上的损伤已构成10级伤残。
“我逃是我的事情,他帮着警察抓我,怎么就能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今年4月,在跟老李协商不成后,老王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老李赔偿他医疗费等,合计10多万元。
法院调解下老李认赔7万
警方另外补偿了他3万
“我不就是没证没牌么,至于把我伤成这个样子?”在庭审过程中,老王坚持认为是老李的凭空想象和鲁莽行动,导致了他的受伤。
老李也觉得自己很冤:“他没错干嘛逃?不被警察追着,我也不会这么做啊。帮警察抓坏人,不应该吗?”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昨天,老王和老李达成了调解协议: 老李赔偿老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7万元,分两期支付。
另外,公安机关也认为,老李是因为协助办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出于这一点考虑,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补偿了老李3万元。
律师说法
老李动机是好的
做法值得商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老李帮助警察执法的主观动机值得肯定,但做法有待商榷。
张律师说,老李在不知道警方为何追逐摩托车的情况下,凭自己的想象,做出了扔石头的举动,属于行为失当。
他告诉记者,如果警方追捕的是个杀人嫌犯,老李在协助警方的过程中把嫌犯弄伤了,一般来说,不会去追究老李的责任,但在本案中,老王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老李伤人的事实,大于协助警方的积极意义。
但老李的主观动机仍值得肯定,张律师认为,正是基于此,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完全支持老王10万多元的赔偿诉求,适当减轻了老李的赔偿额度。
本报通讯员 余瑾 李平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李竹青
(原标题:扔石头“抓坏人”,换来7万赔偿单)
http://news.sina.com.cn/s/2013-07-12/025927645569.shtml《泥水工扔石头助交警抓冲卡者 致其伤残赔偿7万》——这个判决实在不能理解,求解答
老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举动,换来的却是7万元的赔偿单。
去年8月,老李看到交警在马路上追逐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于是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正中摩托车大灯,摩托车驾驶员老王当即倒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
不过,老王并不是逃犯。当天,他只是因为无证驾驶冲卡,才遭到交警追逐。
出院后,老王将扔石头的老李告上法庭。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
老李捡起石头扔过去
根据老王、老李和警方的说法,事情的经过得到还原。
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交警正在余姚市区一个红绿灯口设卡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从远处驶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不料,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番之后,突然猛轰油门,冲卡狂飙而去。
交警立即驱车追赶,一直追到了一条小路上,摩托车迂回前进,交警无法超越,只能在后面紧紧跟随。
这一幕,恰好被在小路边做泥水工的老李看到了。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老李没有多想,顺手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朝摩托车砸过去。
这块石头砸中了摩托车大灯,摩托车一下子失去控制,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摩托车驾驶员10级伤残
起诉老李“瞎见义勇为”
驾驶摩托车的正是老王,今年40多岁,从四川老家到余姚之后,就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平时上下班都骑着摩托车,但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给摩托车上牌。
他说,自己当天见交警设卡,慌了神,所以才会冲卡逃走。
被送到医院之后,经诊断,老王的头部、眼角均有撕裂伤,需要缝针;左侧锁骨、肩胛骨骨折,需要钢架固定。经鉴定,老王左肩上的损伤已构成10级伤残。
“我逃是我的事情,他帮着警察抓我,怎么就能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今年4月,在跟老李协商不成后,老王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老李赔偿他医疗费等,合计10多万元。
法院调解下老李认赔7万
警方另外补偿了他3万
“我不就是没证没牌么,至于把我伤成这个样子?”在庭审过程中,老王坚持认为是老李的凭空想象和鲁莽行动,导致了他的受伤。
老李也觉得自己很冤:“他没错干嘛逃?不被警察追着,我也不会这么做啊。帮警察抓坏人,不应该吗?”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昨天,老王和老李达成了调解协议: 老李赔偿老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7万元,分两期支付。
另外,公安机关也认为,老李是因为协助办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出于这一点考虑,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补偿了老李3万元。
律师说法
老李动机是好的
做法值得商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老李帮助警察执法的主观动机值得肯定,但做法有待商榷。
张律师说,老李在不知道警方为何追逐摩托车的情况下,凭自己的想象,做出了扔石头的举动,属于行为失当。
他告诉记者,如果警方追捕的是个杀人嫌犯,老李在协助警方的过程中把嫌犯弄伤了,一般来说,不会去追究老李的责任,但在本案中,老王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老李伤人的事实,大于协助警方的积极意义。
但老李的主观动机仍值得肯定,张律师认为,正是基于此,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完全支持老王10万多元的赔偿诉求,适当减轻了老李的赔偿额度。
本报通讯员 余瑾 李平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李竹青
(原标题:扔石头“抓坏人”,换来7万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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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举动,换来的却是7万元的赔偿单。
去年8月,老李看到交警在马路上追逐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于是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正中摩托车大灯,摩托车驾驶员老王当即倒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
不过,老王并不是逃犯。当天,他只是因为无证驾驶冲卡,才遭到交警追逐。
出院后,老王将扔石头的老李告上法庭。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
老李捡起石头扔过去
根据老王、老李和警方的说法,事情的经过得到还原。
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交警正在余姚市区一个红绿灯口设卡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从远处驶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不料,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番之后,突然猛轰油门,冲卡狂飙而去。
交警立即驱车追赶,一直追到了一条小路上,摩托车迂回前进,交警无法超越,只能在后面紧紧跟随。
这一幕,恰好被在小路边做泥水工的老李看到了。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老李没有多想,顺手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朝摩托车砸过去。
这块石头砸中了摩托车大灯,摩托车一下子失去控制,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摩托车驾驶员10级伤残
起诉老李“瞎见义勇为”
驾驶摩托车的正是老王,今年40多岁,从四川老家到余姚之后,就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平时上下班都骑着摩托车,但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给摩托车上牌。
他说,自己当天见交警设卡,慌了神,所以才会冲卡逃走。
被送到医院之后,经诊断,老王的头部、眼角均有撕裂伤,需要缝针;左侧锁骨、肩胛骨骨折,需要钢架固定。经鉴定,老王左肩上的损伤已构成10级伤残。
“我逃是我的事情,他帮着警察抓我,怎么就能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今年4月,在跟老李协商不成后,老王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老李赔偿他医疗费等,合计10多万元。
法院调解下老李认赔7万
警方另外补偿了他3万
“我不就是没证没牌么,至于把我伤成这个样子?”在庭审过程中,老王坚持认为是老李的凭空想象和鲁莽行动,导致了他的受伤。
老李也觉得自己很冤:“他没错干嘛逃?不被警察追着,我也不会这么做啊。帮警察抓坏人,不应该吗?”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昨天,老王和老李达成了调解协议: 老李赔偿老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7万元,分两期支付。
另外,公安机关也认为,老李是因为协助办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出于这一点考虑,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补偿了老李3万元。
律师说法
老李动机是好的
做法值得商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老李帮助警察执法的主观动机值得肯定,但做法有待商榷。
张律师说,老李在不知道警方为何追逐摩托车的情况下,凭自己的想象,做出了扔石头的举动,属于行为失当。
他告诉记者,如果警方追捕的是个杀人嫌犯,老李在协助警方的过程中把嫌犯弄伤了,一般来说,不会去追究老李的责任,但在本案中,老王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老李伤人的事实,大于协助警方的积极意义。
但老李的主观动机仍值得肯定,张律师认为,正是基于此,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完全支持老王10万多元的赔偿诉求,适当减轻了老李的赔偿额度。
本报通讯员 余瑾 李平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李竹青
(原标题:扔石头“抓坏人”,换来7万赔偿单)
http://news.sina.com.cn/s/2013-07-12/025927645569.shtml《泥水工扔石头助交警抓冲卡者 致其伤残赔偿7万》——这个判决实在不能理解,求解答
老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举动,换来的却是7万元的赔偿单。
去年8月,老李看到交警在马路上追逐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于是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正中摩托车大灯,摩托车驾驶员老王当即倒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
不过,老王并不是逃犯。当天,他只是因为无证驾驶冲卡,才遭到交警追逐。
出院后,老王将扔石头的老李告上法庭。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
老李捡起石头扔过去
根据老王、老李和警方的说法,事情的经过得到还原。
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交警正在余姚市区一个红绿灯口设卡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从远处驶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不料,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番之后,突然猛轰油门,冲卡狂飙而去。
交警立即驱车追赶,一直追到了一条小路上,摩托车迂回前进,交警无法超越,只能在后面紧紧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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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石头砸中了摩托车大灯,摩托车一下子失去控制,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摩托车驾驶员10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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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摩托车的正是老王,今年40多岁,从四川老家到余姚之后,就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平时上下班都骑着摩托车,但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给摩托车上牌。
他说,自己当天见交警设卡,慌了神,所以才会冲卡逃走。
被送到医院之后,经诊断,老王的头部、眼角均有撕裂伤,需要缝针;左侧锁骨、肩胛骨骨折,需要钢架固定。经鉴定,老王左肩上的损伤已构成10级伤残。
“我逃是我的事情,他帮着警察抓我,怎么就能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今年4月,在跟老李协商不成后,老王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老李赔偿他医疗费等,合计10多万元。
法院调解下老李认赔7万
警方另外补偿了他3万
“我不就是没证没牌么,至于把我伤成这个样子?”在庭审过程中,老王坚持认为是老李的凭空想象和鲁莽行动,导致了他的受伤。
老李也觉得自己很冤:“他没错干嘛逃?不被警察追着,我也不会这么做啊。帮警察抓坏人,不应该吗?”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昨天,老王和老李达成了调解协议: 老李赔偿老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7万元,分两期支付。
另外,公安机关也认为,老李是因为协助办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出于这一点考虑,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补偿了老李3万元。
律师说法
老李动机是好的
做法值得商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老李帮助警察执法的主观动机值得肯定,但做法有待商榷。
张律师说,老李在不知道警方为何追逐摩托车的情况下,凭自己的想象,做出了扔石头的举动,属于行为失当。
他告诉记者,如果警方追捕的是个杀人嫌犯,老李在协助警方的过程中把嫌犯弄伤了,一般来说,不会去追究老李的责任,但在本案中,老王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老李伤人的事实,大于协助警方的积极意义。
但老李的主观动机仍值得肯定,张律师认为,正是基于此,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完全支持老王10万多元的赔偿诉求,适当减轻了老李的赔偿额度。
本报通讯员 余瑾 李平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李竹青
(原标题:扔石头“抓坏人”,换来7万赔偿单)
http://news.sina.com.cn/s/2013-07-12/025927645569.shtml
律师又在胡说八道,按照他的说法,杀人犯警察追,无证驾驶警察追,都是警察追逐,为啥判决就不同。更何况见义勇为的人也根本无法判断追的人是杀人犯还是无证驾驶。
按照当前法律,只要是逃逸的,警察都有权开枪。也就是说只要涉嫌逃逸这个犯罪分子是法律允许范围下可以去死的。既然如此,打伤也也在范围之内。
按照当前法律,只要是逃逸的,警察都有权开枪。也就是说只要涉嫌逃逸这个犯罪分子是法律允许范围下可以去死的。既然如此,打伤也也在范围之内。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8:37
律师又在胡说八道,按照他的说法,杀人犯警察追,无证驾驶警察追,都是警察追逐,为啥判决就不同。更何况见 ...
去死也不是不可以。。就是追的同志会很惨
律师又在胡说八道,按照他的说法,杀人犯警察追,无证驾驶警察追,都是警察追逐,为啥判决就不同。更何况见 ...
去死也不是不可以。。就是追的同志会很惨
sadhg 发表于 2013-7-12 08:40
去死也不是不可以。。就是追的同志会很惨
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何错之有。
去死也不是不可以。。就是追的同志会很惨
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何错之有。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8:42
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何错之有。
规章制度要是管用。。还有这么多破事。别的不说,我见过,摩托抢劫的,巡警追死三个人。家属天天闹,单位门口一团糟,最后还不是赔钱道歉,处分追人的完事。。换我我才不追呢。。
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何错之有。
规章制度要是管用。。还有这么多破事。别的不说,我见过,摩托抢劫的,巡警追死三个人。家属天天闹,单位门口一团糟,最后还不是赔钱道歉,处分追人的完事。。换我我才不追呢。。
sadhg 发表于 2013-7-12 08:45
规章制度要是管用。。还有这么多破事。别的不说,我见过,摩托抢劫的,巡警追死三个人。家属天天闹,单位 ...
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明确记载在警察法之中,属于警告射击之后就可以开枪的典型案例。
按照一般理解允许开枪就是允许开枪把别人打死,毕竟枪支开火之后都有一定几率的死亡。
规章制度要是管用。。还有这么多破事。别的不说,我见过,摩托抢劫的,巡警追死三个人。家属天天闹,单位 ...
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明确记载在警察法之中,属于警告射击之后就可以开枪的典型案例。
按照一般理解允许开枪就是允许开枪把别人打死,毕竟枪支开火之后都有一定几率的死亡。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8:47
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明确记载在警察法之中,属于警告射击之后就可以开枪的典型案例。
按照一般理解允 ...
大家都知道是这个道理。。但是架不住人家家属多啊。人家可不和你讲道理。
二百个人把你大门一围,有些还是收钱来的,然后各路媒体闻风而动,各种黑幕啦,曝光啦,你看你死不死。
这就叫,会哭的有奶吃。。
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明确记载在警察法之中,属于警告射击之后就可以开枪的典型案例。
按照一般理解允 ...
大家都知道是这个道理。。但是架不住人家家属多啊。人家可不和你讲道理。
二百个人把你大门一围,有些还是收钱来的,然后各路媒体闻风而动,各种黑幕啦,曝光啦,你看你死不死。
这就叫,会哭的有奶吃。。
sadhg 发表于 2013-7-12 08:49
大家都知道是这个道理。。但是架不住人家家属多啊。人家可不和你讲道理。
二百个人把你大门一围,有些还 ...
应该尽快完善散步条令啊,完全是因咽废食。
这种屁事以后法律应该规定一块地方让他们尽情散步去。
大家都知道是这个道理。。但是架不住人家家属多啊。人家可不和你讲道理。
二百个人把你大门一围,有些还 ...
应该尽快完善散步条令啊,完全是因咽废食。
这种屁事以后法律应该规定一块地方让他们尽情散步去。
讨论这些做甚?文章中心意思,别去见义勇为,除非你钱多权大。
sadhg 发表于 2013-7-12 08:59
其实条令是有的。。
但是没人敢执行,你根本不敢驱散围观的,几百人混一堆,谁敢保证不伤人死人,那领 ...
算了,反正就是欺负俺这样的理想主义者。
其实条令是有的。。
但是没人敢执行,你根本不敢驱散围观的,几百人混一堆,谁敢保证不伤人死人,那领 ...
算了,反正就是欺负俺这样的理想主义者。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9:02
算了,反正就是欺负俺这样的理想主义者。
如果你也是我们同行,那最好就是先保证自己了。。其他的那些,说着好听而已。。
算了,反正就是欺负俺这样的理想主义者。
如果你也是我们同行,那最好就是先保证自己了。。其他的那些,说着好听而已。。
没啥不好理解的
按道理一旦认定为见义勇为,该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赔偿和补偿应由国家买单。
但现实很残酷,国家实质上基本不支持公民见义勇为的,义士的顾律实在太多了,顾忌多了,啥都搞不好。
出门在外自扫门前雪,老祖宗的话错不了。家庭条件一般的,精神支持就行了,否则破财都是轻的。
本案中同志俺们精神上支持你。
见义勇为的细化认定,产生的赔偿补偿,相应的激励奖励,国家都在打马虎眼,见义勇为是技术活外行慎入。
按道理一旦认定为见义勇为,该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赔偿和补偿应由国家买单。
但现实很残酷,国家实质上基本不支持公民见义勇为的,义士的顾律实在太多了,顾忌多了,啥都搞不好。
出门在外自扫门前雪,老祖宗的话错不了。家庭条件一般的,精神支持就行了,否则破财都是轻的。
本案中同志俺们精神上支持你。
见义勇为的细化认定,产生的赔偿补偿,相应的激励奖励,国家都在打马虎眼,见义勇为是技术活外行慎入。
sadhg 发表于 2013-7-12 08:45
规章制度要是管用。。还有这么多破事。别的不说,我见过,摩托抢劫的,巡警追死三个人。家属天天闹,单位 ...
天天闹?不会以扰乱社会治安拘留他们?
该硬的没硬
规章制度要是管用。。还有这么多破事。别的不说,我见过,摩托抢劫的,巡警追死三个人。家属天天闹,单位 ...
天天闹?不会以扰乱社会治安拘留他们?
该硬的没硬
梦想是个猪 发表于 2013-7-12 11:30
天天闹?不会以扰乱社会治安拘留他们?
该硬的没硬
那情况你要敢抓你是我哥。上去万一发生冲突,弄伤几个人,你就等着处分吧,万一出人命,你就等着换衣服吧。面对几百人,你敢保证冲进去不伤人不冲突,把为首的逮进来?
那埃及就不会这么暴力了。。人的群体性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种事,最多秋后算账,先把人记下来,慢慢逮。。
天天闹?不会以扰乱社会治安拘留他们?
该硬的没硬
那情况你要敢抓你是我哥。上去万一发生冲突,弄伤几个人,你就等着处分吧,万一出人命,你就等着换衣服吧。面对几百人,你敢保证冲进去不伤人不冲突,把为首的逮进来?
那埃及就不会这么暴力了。。人的群体性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种事,最多秋后算账,先把人记下来,慢慢逮。。
倒是希望有全国性的见义勇为基金,各界给予资金并透明管理,每个地方警察或者民政都有它们的联系方式。营造罪犯过街,人人追打的舆论氛围。
倒是希望有全国性的见义勇为基金,各界给予资金并透明管理,每个地方警察或者民政都有它们的联系方式。营造罪犯过街,人人追打的舆论氛围。
应该尽快完善散步条令啊,完全是因咽废食。
这种屁事以后法律应该规定一块地方让他们尽情散步去 ...
条令有个屁用!!上面说的那个案子 明显就上级自保的做法 敢围堵公安局??有多少够抓?有多少理由动手可以抓 !!可最终 是局里合伙把办案的 抬着扔了出来 你一个人扛了吧 局里会记着你的好 是记得 记得有个笨蛋 一心办案 却被局里卖了 大伙都识相了
寒了多少人的心
这种屁事以后法律应该规定一块地方让他们尽情散步去 ...
条令有个屁用!!上面说的那个案子 明显就上级自保的做法 敢围堵公安局??有多少够抓?有多少理由动手可以抓 !!可最终 是局里合伙把办案的 抬着扔了出来 你一个人扛了吧 局里会记着你的好 是记得 记得有个笨蛋 一心办案 却被局里卖了 大伙都识相了
寒了多少人的心
反正在中国不要做什么见义勇为,扶老人的事情就对了。没有法律保障的。
楼上一堆人说风凉话、发牢骚的,就没人能专业点吗?
这个毕竟是法院判决,不是维稳息访那种私下摆平啊,总得有说得过去、上得了台面的理由吧!!
这个毕竟是法院判决,不是维稳息访那种私下摆平啊,总得有说得过去、上得了台面的理由吧!!
反正在中国不要做什么见义勇为,扶老人的事情就对了。没有法律保障的。
你真勇敢,敢扶老人。
你真勇敢,敢扶老人。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7-12 16:07
你真勇敢,敢扶老人。
做好准备工作的话 我也敢扶。。
记得录像 找好目击证人
你真勇敢,敢扶老人。
做好准备工作的话 我也敢扶。。
记得录像 找好目击证人
REC 发表于 2013-7-12 16:07
中国人民有散步的好传统,从27年散步到现在了,8平方是性质不同了,早些年就总理去世四人帮肆虐那会儿也 ...
确实是传统。。特别是在底层农村。啥事都敢去乡政府散散步
中国人民有散步的好传统,从27年散步到现在了,8平方是性质不同了,早些年就总理去世四人帮肆虐那会儿也 ...
确实是传统。。特别是在底层农村。啥事都敢去乡政府散散步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8:37
律师又在胡说八道,按照他的说法,杀人犯警察追,无证驾驶警察追,都是警察追逐,为啥判决就不同。更何况见 ...
你真的太理想主义了。
在中国开枪,即使你打死的是罪犯,你也冒巨大风险。
现实的情况就是,警察不开枪,被害人死了。被害人家属闹,网上骂警察不作为,如何如何。。。。。警察开枪了,罪犯死了。罪犯家属闹,网上骂警察草菅人命,如何如何。。。。。
真正NB的警察在灯塔国。让你趴下,你只要慢一点,直接击毙还不负责任。
律师又在胡说八道,按照他的说法,杀人犯警察追,无证驾驶警察追,都是警察追逐,为啥判决就不同。更何况见 ...
你真的太理想主义了。
在中国开枪,即使你打死的是罪犯,你也冒巨大风险。
现实的情况就是,警察不开枪,被害人死了。被害人家属闹,网上骂警察不作为,如何如何。。。。。警察开枪了,罪犯死了。罪犯家属闹,网上骂警察草菅人命,如何如何。。。。。
真正NB的警察在灯塔国。让你趴下,你只要慢一点,直接击毙还不负责任。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2 16:15
做好准备工作的话 我也敢扶。。
记得录像 找好目击证人
这就是难的地方。
录像?人家说你没录全。你伤人的时候没录,光录救人了。
证人?谁给你作证呀。人家看热闹有时间,一看半天都行。作证,一个没有,人家没这闲工夫。
当年西安那个著名判例,当时几百人围观,最后有一个出来作证的么?
目前中国唯一的方法,走远了报警。让警察救人吧。要是老人来不及救治死了,让他去缠西安那个王八蛋法官吧。就是她造的孽。
做好准备工作的话 我也敢扶。。
记得录像 找好目击证人
这就是难的地方。
录像?人家说你没录全。你伤人的时候没录,光录救人了。
证人?谁给你作证呀。人家看热闹有时间,一看半天都行。作证,一个没有,人家没这闲工夫。
当年西安那个著名判例,当时几百人围观,最后有一个出来作证的么?
目前中国唯一的方法,走远了报警。让警察救人吧。要是老人来不及救治死了,让他去缠西安那个王八蛋法官吧。就是她造的孽。
这就是难的地方。
录像?人家说你没录全。你伤人的时候没录,光录救人了。
所以才要提前找好目击证人啊
就向围观群众先问一下 谁愿意当证人 . 在确认有人愿意当证人之后 再施救
录像?人家说你没录全。你伤人的时候没录,光录救人了。
所以才要提前找好目击证人啊
就向围观群众先问一下 谁愿意当证人 . 在确认有人愿意当证人之后 再施救
就向围观群众先问一下 谁愿意当证人 . 在确认有人愿意当证人之后 再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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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不住的,後来反口,证供对你不利就杯具了,反口的原因多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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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不住的,後来反口,证供对你不利就杯具了,反口的原因多了去。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3-7-12 18:28
你真的太理想主义了。
在中国开枪,即使你打死的是罪犯,你也冒巨大风险。
西安什么事?
你真的太理想主义了。
在中国开枪,即使你打死的是罪犯,你也冒巨大风险。
西安什么事?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2 16:15
做好准备工作的话 我也敢扶。。
记得录像 找好目击证人
这会儿,老头都该自己爬起来到家了
做好准备工作的话 我也敢扶。。
记得录像 找好目击证人
这会儿,老头都该自己爬起来到家了
看了以后
的感觉是
不知道是我天朝的律法是笑话
还是
天朝的大理寺是笑话
老是笑话甲省笑话乙省
终于轮到笑话我大浙江省了
看了以后
的感觉是
不知道是我天朝的律法是笑话
还是
天朝的大理寺是笑话
老是笑话甲省笑话乙省
终于轮到笑话我大浙江省了
sadhg 发表于 2013-7-12 17:49
确实是传统。。特别是在底层农村。啥事都敢去乡政府散散步
刁民,必须得用匪兵才能治的住!!现在解放军太和气了!!!
确实是传统。。特别是在底层农村。啥事都敢去乡政府散散步
刁民,必须得用匪兵才能治的住!!现在解放军太和气了!!!
只能说他多管闲事,不知道这是天朝,做好事,没钱别做。
做好事先掂量自己能不能吃不了兜着走
2货记者,瞎写什么”追击”.....早明文禁止的。现在对于嫌疑人员,都是“驾车尾随”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的社会
无证驾驶、冲卡,就是个一般违法行为,造成伤残的结果,见义勇为结果的危害性还大于违法行为人本身行为的危害性,所以失当。
因为是见义勇为,法院也想和稀泥,所以走调解,不是走判决。
因为是见义勇为,法院也想和稀泥,所以走调解,不是走判决。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8:47
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明确记载在警察法之中,属于警告射击之后就可以开枪的典型案例。
按照一般理解允 ...
不是警察法,是武器警械使用条例。原文的意思可以使用武器——没明说允许打死,以制止行为为目的。当然,紧急情况下,打死、打伤、没打中都有可能,反正制止了就行。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的可以不警告直接使用。最终还是看防卫结果和对方危害行为是否适当。
有些话你不能说得太白了。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2 08:47
抢劫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明确记载在警察法之中,属于警告射击之后就可以开枪的典型案例。
按照一般理解允 ...
不是警察法,是武器警械使用条例。原文的意思可以使用武器——没明说允许打死,以制止行为为目的。当然,紧急情况下,打死、打伤、没打中都有可能,反正制止了就行。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的可以不警告直接使用。最终还是看防卫结果和对方危害行为是否适当。
有些话你不能说得太白了。
一轮红日 发表于 2013-7-12 15:59
楼上一堆人说风凉话、发牢骚的,就没人能专业点吗?
这个毕竟是法院判决,不是维稳息访那种私下摆平啊,总 ...
法院也负责维稳的啊。。
楼上一堆人说风凉话、发牢骚的,就没人能专业点吗?
这个毕竟是法院判决,不是维稳息访那种私下摆平啊,总 ...
法院也负责维稳的啊。。
继救死扶伤和正当防卫后又一项技术活啊
不过,老王并不是逃犯。当天,他只是因为无证驾驶冲卡,才遭到交警追逐。
在冲卡的瞬间就成功的转换了身份,从平民变成罪犯了。
在冲卡的瞬间就成功的转换了身份,从平民变成罪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