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 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腾讯:再论岳飞绝不是“民族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36:40
http://view.news.qq.com/zt2013/yuefei/index.htm
再论岳飞绝不是“民族英雄”http://view.news.qq.com/zt2013/yuefei/index.htm
再论岳飞绝不是“民族英雄”
绝逼的汉奸言论
对,秦桧才是。

汪某人也是!
原来腾讯网也有历史板块啊
企鹅即使不是最无耻的动物,至少也是之一。我这么说是怕版规,不然早TM爆粗口了
你们为什么要反抗,明明只要不反抗就不会死~
你知道我杀你们杀的有多心痛么?
求求你们,不要在反抗了~
腾讯编辑脑子进屎了,鉴定完毕。——班固.东汉
建议大家把自己的QQ的签名档改成“XX是中国最无耻的媒体”
关键的是夹带的最后一句私货,什么相对民族认同文明认同更重要。该文作者不就想再鼓吹人权高于主权那套么
怎么腾讯也有这种SB ?
gzjy在为自己卖国找借口
横刀亚欧 发表于 2013-7-10 13:34
关键的是夹带的最后一句私货,什么相对民族认同文明认同更重要。该文作者不就想再鼓吹人权高于主权那套么{: ...
建议让此人去叙利亚,帮助那些兹油战士,维护主权
我来自安徽 发表于 2013-7-10 13:34
怎么腾讯也有这种SB ?
早看不惯企鹅了,完全是业内的毒草,为了自己发展不择手段,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来的
这家伙不是汉族的吧?如果不是汉族的,那岳武穆对他来说肯定不是民族英雄
xpaladinz 发表于 2013-7-10 13:39
这家伙不是汉族的吧?如果不是汉族的,那岳武穆对他来说肯定不是民族英雄
满清的遗老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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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有真相.
我来自安徽 发表于 2013-7-10 13:40
满清的遗老遗少?
谁知道呢~反正这种人不少就是了!
什么谬论!!
再下去可能要给汪某人“平反”了!
把你们的英雄一个一个都干掉,到最后你们已经没有英雄了。
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我草

xiaozhuzai007 发表于 2013-7-10 13:39
早看不惯企鹅了,完全是业内的毒草,为了自己发展不择手段,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来的


企饿的一向作风而已,国家还一直包庇纵容其龚断。南方系几大it企业以行业会之类名义搞什么串联,西方的口舌,特别是企饿对未成年用户群长期洗脑,尾大不掉。腾讯的文章基本都透出明显日粉风。
xiaozhuzai007 发表于 2013-7-10 13:39
早看不惯企鹅了,完全是业内的毒草,为了自己发展不择手段,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来的


企饿的一向作风而已,国家还一直包庇纵容其龚断。南方系几大it企业以行业会之类名义搞什么串联,西方的口舌,特别是企饿对未成年用户群长期洗脑,尾大不掉。腾讯的文章基本都透出明显日粉风。
如果写这个博文的人是个中国人的话,那他就是个没脑子的中国人。没有岳飞,韩世忠及千千万万英勇抗敌的宋朝军民,也许时至今日都生不出写下如此无厘头的撰稿人。
稻草人甲 发表于 2013-7-10 13:42
什么谬论!!
再下去可能要给汪某人“平反”了!
人家是曲线救国的英雄啊,汉奸啥的完全是污蔑嘛
matengsdu 发表于 2013-7-10 13:41
有图有真相.
狗表示压力很大
xpaladinz 发表于 2013-7-10 13:39
这家伙不是汉族的吧?如果不是汉族的,那岳武穆对他来说肯定不是民族英雄
此言在理!
其实下面的评论已经说明主流民意了,这年头总会有一些特立独行的观念冒出来,不必奇怪

QQ截图20130710140347.JPG
thomas1987 发表于 2013-7-10 14:06
其实下面的评论已经说明主流民意了,这年头总会有一些特立独行的观念冒出来,不必奇怪
不奇怪哎。。毕竟这种人不是主流。。看看哪个小编的微薄就知道什么货色了。。。潜在爆民。。。呵呵。。就知道有多250了。。。。。
者私货夹的
人家是有态度的媒体,只不过屁股做歪了
关腾讯什么事。岳飞不是民族英雄,这是中央定的调子。真BS楼上各位。
中国历史教科书不承认岳飞是民族英雄,只承认他是抗金英雄
就没人管管吗
教科书早改成抗金英雄了。
企鹅网,养猪网,完全可以以叛国罪抓掉一批人。
现在讲民族团结,汪 秦才是民族团结大英雄。
秦桧才是国之栋梁!
断腕 发表于 2013-7-10 14:43
现在讲民族团结,汪 秦才是民族团结大英雄。
讲民族团结,并不意味着汪、秦无罪,他们应该是叛国罪。


其实抗战结束后定的那个汉奸罪在逻辑上并不合理,在现代法律中不应该有汉奸罪,汪、周等人犯的应该是叛国罪,所以民国的法律本身是有问题的。在新中国法律里面没有汉奸罪,但是有如同叛国罪一类的罪名。


刑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条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中的叛国罪应该加以修订,应该扩大至没一个公民而不是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其实抗战结束后定的那个汉奸罪在逻辑上并不合理,在现代法律中不应该有汉奸罪,汪、周等人犯的应该是叛国罪,所以民国的法律本身是有问题的。在新中国法律里面没有汉奸罪,但是有如同叛国罪一类的罪名。


刑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条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中的叛国罪应该加以修订,应该扩大至没一个公民而不是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fbizn 发表于 2013-7-10 14:31
关腾讯什么事。岳飞不是民族英雄,这是中央定的调子。真BS楼上各位。
自己去百度下在来讨论。。
fbizn 发表于 2013-7-10 14:32
中国历史教科书不承认岳飞是民族英雄,只承认他是抗金英雄
去百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