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炫耀22分钟行驶60公里 被扣驾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04:54
http://news.sina.com.cn/s/2013-05-11/021927088491.shtml

  网友发帖炫耀22分钟行驶60公里 被扣驾照
  2013年05月11日02:19  南方都市报


  近日,有网友在贴吧发帖晒图片,炫耀自己开车从吉林市吉林西站口至龙嘉机场,60余公里的路程共用时22分钟。此帖引起高速交管部门注意,最终找到了相关车辆和驾驶人员,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当事司机表示,超速是为了“踹车”(俗称“拉高速”)。

  炫耀帖引起警方注意

  5月2日,百度“吉林市”吧一篇帖子引起网友热切关注。

  在这篇名为“22分钟,求超越”的帖子中,主要内容是一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票据的照片。

  照片上的票据显示,相关车辆在5月2日11时53分于吉林收费站上高速,在12时15分在龙嘉机场收费站下高速。也就是说,这段60余公里的路程,相关车辆仅用时22分钟即通过,平均时速超过了160公里。帖子很快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开这么快不仅是对其他车辆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自身的安全不负责。”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得知此事后,表示要进行追查。

  警方确定超速行驶

  随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开始调取珲乌高速长吉段的相关监控录像,发现5月2日11时53分前后,通过吉林西站口的一辆牌号为吉BD××70的越野车,或为涉案车辆。

  高速交管大队随即又调取珲乌高速吉林至龙嘉机场段监控录像,同时通过高速公路车辆智能检测系统卡口和抓拍前端查询,获取该车在龙嘉机场出口时的较清晰的完整视频图像,以及在吉林西站口入口415km抓拍前端、445km抓拍前端三点位行车轨迹记录图片,确认贴吧所晒收费票据就是之前发现的越野车通行高速公路所得。经系统查询,高速交管支队获知机动车所有人为吉林市某公司。

  帖子所晒的收费票据是否如实?车辆是否确实存在超速行驶行为?如何认定?5月10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祝英君介绍,“长吉高速上的车辆智能检测系统记录了该车通过时的时间,精确到秒。经吉林省计量员测量并根据系统同步的车辆通行精确时间,计算该车通行吉林西站口和415k m前端的平均速度为184.79km /h。”祝英君称,由此确认该车涉嫌超速行驶。

  罚款2000,扣12分

  至此,吉林高速交管大队决定依法处罚当事人,教育和警示违法者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过车辆检测系统进一步查询该车以往通过高速卡口的记录图片,高速交管大队很快发现该车经常驾驶人脸图像。

  5月7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工作人员携带驾驶人脸图片,根据车辆信息登记地址多方调查找到车辆所属公司,及驾驶人张某(男,25岁)和涉嫌超速行驶的香槟色越野车。经询问,张某承认就是他于5月2日11时许开车在长吉高速超速行驶。并称最高时速近200公里。

  经综合分析,吉林高速交管部门确认张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平均速度达到184km /h,超过路段最高限速(120km /h)53%,决定对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扣留驾驶证。

  新文化网

  交警提醒


  “拉高速”无科学依据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祝英君介绍,高速公路上确实普遍存在个别车辆以极高速行驶“踹车”(即“拉高速”)的现象。“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祝英君肯定地说,“我们请教了很多专家,他们称‘踹车’是没有效果的。有人说车辆在过磨合期后‘踹车’是为了清洁气缸内的积碳,但是,汽车即使是在低速行驶时,只要转速提高了,也能达到‘踹车’的目的。”

  “在近几年的高速公路管理过程中,有过多次因‘踹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后果都非常严重。”祝英君称,希望广大车友能够引以为鉴,加强安全意识,不要上高速“踹车”。

http://news.sina.com.cn/s/2013-05-11/021927088491.shtml

  网友发帖炫耀22分钟行驶60公里 被扣驾照
  2013年05月11日02:19  南方都市报


  近日,有网友在贴吧发帖晒图片,炫耀自己开车从吉林市吉林西站口至龙嘉机场,60余公里的路程共用时22分钟。此帖引起高速交管部门注意,最终找到了相关车辆和驾驶人员,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当事司机表示,超速是为了“踹车”(俗称“拉高速”)。

  炫耀帖引起警方注意

  5月2日,百度“吉林市”吧一篇帖子引起网友热切关注。

  在这篇名为“22分钟,求超越”的帖子中,主要内容是一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票据的照片。

  照片上的票据显示,相关车辆在5月2日11时53分于吉林收费站上高速,在12时15分在龙嘉机场收费站下高速。也就是说,这段60余公里的路程,相关车辆仅用时22分钟即通过,平均时速超过了160公里。帖子很快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开这么快不仅是对其他车辆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自身的安全不负责。”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得知此事后,表示要进行追查。

  警方确定超速行驶

  随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开始调取珲乌高速长吉段的相关监控录像,发现5月2日11时53分前后,通过吉林西站口的一辆牌号为吉BD××70的越野车,或为涉案车辆。

  高速交管大队随即又调取珲乌高速吉林至龙嘉机场段监控录像,同时通过高速公路车辆智能检测系统卡口和抓拍前端查询,获取该车在龙嘉机场出口时的较清晰的完整视频图像,以及在吉林西站口入口415km抓拍前端、445km抓拍前端三点位行车轨迹记录图片,确认贴吧所晒收费票据就是之前发现的越野车通行高速公路所得。经系统查询,高速交管支队获知机动车所有人为吉林市某公司。

  帖子所晒的收费票据是否如实?车辆是否确实存在超速行驶行为?如何认定?5月10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祝英君介绍,“长吉高速上的车辆智能检测系统记录了该车通过时的时间,精确到秒。经吉林省计量员测量并根据系统同步的车辆通行精确时间,计算该车通行吉林西站口和415k m前端的平均速度为184.79km /h。”祝英君称,由此确认该车涉嫌超速行驶。

  罚款2000,扣12分

  至此,吉林高速交管大队决定依法处罚当事人,教育和警示违法者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过车辆检测系统进一步查询该车以往通过高速卡口的记录图片,高速交管大队很快发现该车经常驾驶人脸图像。

  5月7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工作人员携带驾驶人脸图片,根据车辆信息登记地址多方调查找到车辆所属公司,及驾驶人张某(男,25岁)和涉嫌超速行驶的香槟色越野车。经询问,张某承认就是他于5月2日11时许开车在长吉高速超速行驶。并称最高时速近200公里。

  经综合分析,吉林高速交管部门确认张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平均速度达到184km /h,超过路段最高限速(120km /h)53%,决定对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扣留驾驶证。

  新文化网

  交警提醒


  “拉高速”无科学依据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祝英君介绍,高速公路上确实普遍存在个别车辆以极高速行驶“踹车”(即“拉高速”)的现象。“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祝英君肯定地说,“我们请教了很多专家,他们称‘踹车’是没有效果的。有人说车辆在过磨合期后‘踹车’是为了清洁气缸内的积碳,但是,汽车即使是在低速行驶时,只要转速提高了,也能达到‘踹车’的目的。”

  “在近几年的高速公路管理过程中,有过多次因‘踹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后果都非常严重。”祝英君称,希望广大车友能够引以为鉴,加强安全意识,不要上高速“踹车”。

脑残不能赖社会!
此生活非彼生活[北京]
谁让他不是官二代 活该了吧

手机用户[广西南宁]
想死不要连累人!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5-11 12:19
脑残不能赖社会!
没个好爹还敢学别人飙车玩
还好,没出事故~~
howie1031 发表于 2013-5-11 12:20
没个好爹还敢学别人飙车玩
有个好爹也是拿来坑的!脑残是没有救的
莫装逼装逼被雷劈。。。。

太多生痛他娘肚子的2B了
一个装比,一个得瑟,都是被雷劈的主
紫水晶788 发表于 2013-5-11 13:58
一个装比,一个得瑟,都是被雷劈的主
精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