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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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t.cjdby.net/thread-1604914-1-1.html
见本贴12楼32楼和88楼,ID老衲法号梦遗 造谣说他同学看内参孙志刚案孙志刚负主要责任,孙被一名警查打死,因为要平民愤警查被枪毙,我指出他是编的,他就在88楼人身攻击。http://lt.cjdby.net/thread-1604914-1-1.html
见本贴12楼32楼和88楼,ID老衲法号梦遗 造谣说他同学看内参孙志刚案孙志刚负主要责任,孙被一名警查打死,因为要平民愤警查被枪毙,我指出他是编的,他就在88楼人身攻击。
  88楼已处理,谣言需要审时度听或辟谣啊.....
wc33399 发表于 2013-5-7 20:58
88楼已处理,谣言需要审时度听或辟谣啊.....
12楼:老衲法号梦遗5-5 22:2012#同学是某直辖市cia,03刚毕业时在qq上跟我们各种聊,据他说,各种干部,全部监控。他们局长有次开会拍桌子骂,说:什么一个小县长包个二奶就别给我汇报了,屁大点时都给我说我还干不干活了。现在嘛,找他聊也不给我们聊了,估计保密意识提高太多了。个人分析,反腐要一步一个脚印的来,大规模行动牵涉太广,反而会造成社会动荡,民心不稳。另,从他那里还知道了关于当时在广州打死无暂住证大学生的内参。。。大跌眼睛啊
33楼:老衲法号梦遗5-5 22:4132#nfszg 发表于 2013-5-5 22:26说说孙志刚事件呗好。我同学说,那个事件孙其实是负主要责任(具体细节没说),枪毙那个警察一大半原因其实就是平民愤,当时这个事民愤太大了。
新华网:孙志刚案宣判:1死刑1死缓1无期15有期( 2003-06-10 07:50:48 稿件来源:新华网)孙志刚案庭审直击新闻背景:孙志刚案审判相关法律依据孙志刚案的来龙去脉孙志刚案涉及到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3名广州市政府官员(名单)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宣判 6名涉案渎职犯罪人员同日宣判  新华网广州6月9日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5日至6月6日公开审理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等故意伤害原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职员孙志刚致死案,于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被告人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无视国法,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上述被告人故意伤害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乔燕琴指使、纠合其他被告人对孙志刚实施伤害行为,系本案主犯,应予从严惩处;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等两度轮番殴打致死被害人,罪行严重,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依法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李文星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  另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务的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孙志刚被错误收容并在救治站遭受伤害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为此,有关法院分别作出前述判决。(完)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3-06/10/content_911362.htm
孙志刚是收容站护工及收容人员打死的,而ID老衲法号梦遗 声称听他同学说看到内参孙志刚是被一名警查打死而且孙志刚应负主要责任,为了平民愤枪毙了那名警查,我上面己贴了新华网的连接,只有一名警查是因为玩忽职守被判刑,根本未参与殴打。
  所以你更应该去驳斥他,军畅版这几天就有个驳斥贴,效果还不错的。
wc33399 发表于 2013-5-7 20:58
88楼已处理,谣言需要审时度听或辟谣啊.....
明显违反国家法规的造谣就不能靠我们这些人去反驳了吧,你们版主干嘛用的》?
  他的那个发言哪里有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了?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仅要处理,我们还会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