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把朱令案和无罪推定扯到一起的不是逻辑混乱就是故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31:19
首先网民质疑的正是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为外力终止司法程序。然后你跳出来说网民没有确凿证据,所以只能无罪推定。你这不是搞笑么?网民要是有本事搞到确凿证据还要警察干什么?要是在警察不作为的情况下,一个嫌疑人是否有罪是依据网民是否有确凿证据,请问有几个人能被定罪?
有条件掌握确凿证据的人不作为,然后你跳出来指着没条件掌握确凿证据的人说:你没证据,所以嫌疑人无罪。这手段真是高明啊!
首先网民质疑的正是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为外力终止司法程序。然后你跳出来说网民没有确凿证据,所以只能无罪推定。你这不是搞笑么?网民要是有本事搞到确凿证据还要警察干什么?要是在警察不作为的情况下,一个嫌疑人是否有罪是依据网民是否有确凿证据,请问有几个人能被定罪?
有条件掌握确凿证据的人不作为,然后你跳出来指着没条件掌握确凿证据的人说:你没证据,所以嫌疑人无罪。这手段真是高明啊!
首先网民质疑的正是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为外力终止司法程序。然后你跳出来说网民没有确凿证据,所以只能无罪推定。你这不是搞笑么?网民要是有本事搞到确凿证据还要警察干什么?

看完这句,我决定撤退。

保洁好,各位观众晚安。
你的質疑也不能證明孫有罪啊!你只能懷疑警方失職嫌疑。把矛頭指向孫,認定她有罪,就是違背無罪推定
“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

怎么确定这个的?~~

“因为外力终止司法程序”……

又是怎么确定这个的?~~

大家疑惑很多,所以才希望警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此案的细节。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5-7 00:56
“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

怎么确定这个的?~~
这个确实是叙述不严谨,因为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至于我为什么会信,因为学校内部bbs上曾有相关爆料,出于对爆料人的了解,再加上这个案子的种种现象,所以我得出了上述观点。
当然,如果你不信,我也完全理解。
孙维是有水军的,hxxp://bbs.tianya.cn/post-free-3241912-1.shtml
首先网民质疑的正是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为外力终止司法程序。

看到楼主这句话,就知道“无罪推定”有多么必要了。
  看了楼主的主帖一瞬间如五雷轰顶
楼主你不是福尔摩斯
早上听中央广播台节目在访谈朱令的父母。看样子要有结果了。
要尊重法治,虽然它不见得给每个受害人带来公平.

民意无权将嫌疑人定罪,也无权压迫司法部门给嫌疑人定罪,谁都没有这个权力,只有司法部门才有.
又一个女神探出世了,人家还要造下证据才敢说铁证如山,这你妈的网上神探看了几点材料就敢铁口直断宣布孙维有罪真是厉害啊.
top120 发表于 2013-5-7 01:05
这个确实是叙述不严谨,因为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至于我为什么会信,因为学校内部bbs上曾有相关爆料,出于 ...
从你的描述上看也是那种有正义感的,不是那种故意浑水摸鱼的

你看,这个事你可以喷公安局,没问题;可以喷医院,没问题;可以喷清华,没问题;他们在当年都负有大大小小的各种责任。
但是,你不能指定孙维,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孙就是凶手,爆料不是证据,那么疑罪从无,孙连犯罪嫌疑人都不算,孙有自己的权利。
这两个不挨着,不存在什么混淆视听。
我想起了前几天某人喷我。其中一点就是说“现在民智渐开”,看到楼主的帖子,嘿嘿,真是开的好,开的妙,开的呱呱叫,不过就是开的不是“智”而是笑话
打朱令出事那天起就一直在关注此案的我,看到楼主关于“证据确凿”的论点,霎那间就呆住了。
敬佩楼主!
神奇的言论和逻辑。

你是先认定了,警方100%已经得到确凿证据,然后故意不作为。然后以这个作为基础,说警方就是撒谎,就是如何如何。。。。。。。。。

那么,你是怎么得出警方已经有确凿证据的结论的?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3-5-7 09:03
早上听中央广播台节目在访谈朱令的父母。看样子要有结果了。
报道我也听了。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名说明这个案子目前已经按结案处理了,最多开启重新调查程序,然后就在那里挂起来,一直挂到100年后。反正事实上是没啥新的证据了,旧的证据本来就不足,不能结案,就继续挂着呗。
查不下去的命案多了去了。况且这个还算不上命案。
依照现有制度,不可能有更多的线索了,更不可能起诉哪个人。大家都歇了吧。
和错判错杀的比起啦,这种情况算是好的了。
top120 发表于 2013-5-7 01:05
这个确实是叙述不严谨,因为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至于我为什么会信,因为学校内部bbs上曾有相关爆料,出于 ...
你的推理很强大,中国的柯南啊。
top120 发表于 2013-5-7 01:05
这个确实是叙述不严谨,因为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至于我为什么会信,因为学校内部bbs上曾有相关爆料,出于 ...
学校BBS上的爆料。。。。。。。。。

好吧, 我所在大学的BBS上爆料某博士生上个月刚给一个外星人做了尸检。。。。。。。期间外星人体内某未彻底死亡的器官,受刺激引发某种不明物理场,导致学校食堂停电。当时我正在该食堂吃饭,恩,记得确实停电了。。。。。。

BBS说白了是闲聊,怎么说都行,你爱信不信。

但是一旦涉及法律,就必须要讲证据。判断案件事实是证据,讨论案件也要基于证据。

你说你认定警方又了确凿证据。你的证据何在?
上古残剑 发表于 2013-5-7 01:01
大家疑惑很多,所以才希望警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此案的细节。
1. 案件细节其实已经公开了很多。

2. 在侦破中的案件,是没有办法公开太多细节的。尤其是和破案直接相关的证据和细节。世界各国的法律对此的规定都一样。

因为这些细节被媒体公开以后,真正的罪犯也会知道。他会了解到警方目前掌握了什么情况,可能从什么地方突破,可能从什么地方找到他。他可以有所准备,针对性的消灭证据,截断警方侦破的线索。这会增加真正的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的机会。因此,过度公开细节唯一的受益人是罪犯。

回到朱这个案件。目前问题就是,还有可能是其他人投毒。警方也没有放弃去寻找这个人。正是因为侦破没有完成,细节无法全部公开。


这事很简单,不必这么复杂,你们讲得我头都晕了,公安直接告知朱家没有确凿证据不能确定嫌疑人或者有嫌疑人该走程序走程序,这案子倒是是结了还是继续在查,人生攻击孙的依法都抓起来,不就完了吗!最怕就是不讲清楚,最不怕的就是公事公办,大家都猜,你讲清楚,该发火发火去,那也不用猜了,如果公事公办做上几十年,社会信任度有了,那也没这么多废话了。说白了,依法办事就没什么好顾忌的,各位,你们说对吗。

朱令女士,非常可怜,她的遭遇和前后对比是非常震撼的,十几年了,这个案子的报道细节我竟还记得的,不得不说,朱令虽然丧失了意识,但她自己,就是最好的控诉。

这事很简单,不必这么复杂,你们讲得我头都晕了,公安直接告知朱家没有确凿证据不能确定嫌疑人或者有嫌疑人该走程序走程序,这案子倒是是结了还是继续在查,人生攻击孙的依法都抓起来,不就完了吗!最怕就是不讲清楚,最不怕的就是公事公办,大家都猜,你讲清楚,该发火发火去,那也不用猜了,如果公事公办做上几十年,社会信任度有了,那也没这么多废话了。说白了,依法办事就没什么好顾忌的,各位,你们说对吗。

朱令女士,非常可怜,她的遭遇和前后对比是非常震撼的,十几年了,这个案子的报道细节我竟还记得的,不得不说,朱令虽然丧失了意识,但她自己,就是最好的控诉。
报道我也听了。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北京市公安局再次出名说明这个案子目前已经按结案处理了,最多开启重新调 ...
不一定100年,要是某党挂掉了,也许会公开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5-7 09:28
要尊重法治,虽然它不见得给每个受害人带来公平.

民意无权将嫌疑人定罪,也无权压迫司法部门给嫌疑人定罪, ...
最高法领导可是说了要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5-7 09:28
要尊重法治,虽然它不见得给每个受害人带来公平.

民意无权将嫌疑人定罪,也无权压迫司法部门给嫌疑人定罪, ...
最高法领导可是说了要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5-7 09:28
要尊重法治,虽然它不见得给每个受害人带来公平.

民意无权将嫌疑人定罪,也无权压迫司法部门给嫌疑人定罪, ...
最高法领导可是说了要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
myson 发表于 2013-5-7 13:28
最高法领导可是说了要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
让你监督的是司法系统是否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依靠民意舆论来迫使司法系统违反法律。
HUC. 发表于 2013-5-7 12:56
不一定100年,要是某党挂掉了,也许会公开
民主之后杀全家的一个变种?

警方的刑事档案任意查阅
“警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

怎么确定这个的?~~

他要能确定,还用在这瞎嚷嚷。
朱令固然可怜,但是朱令案从案发至今已经从一场悲剧演变成闹剧。
我怎么始终感觉贝志诚嫌疑最大?
不该趟这个混水啊
LZ神一样的逻辑  
因为证据已经确凿 所以不是无罪推定
是证据确凿推定
这个案子就是一摊浑水,肯定有猫腻。只不过不知道真凶是谁。现在的都是嫌疑犯。
真的是什么压力的原因吗?
让你监督的是司法系统是否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依靠民意舆论来迫使司法系统违反法律。
这个案司法系统是否真正按照法律行事存在疑点,因此民众要求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或者重启法律程序,如果此前办案程序无问题只是证据不足无法破案,请向公众或受害者家属公开信息,作一个明确的结论,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