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周森提慈善立法 扣工资强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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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 11:36:52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编辑:hyg我要纠错网友评论(0)字号:T | T

摘要: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他提出,“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

本报讯 (记者张丹、武威)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他提出,“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他的说法,遭到了众多慈善界人士的反对,慈善应该自愿,强制性的“慈善”不可取。

周森:按收入征慈善金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慈善公益事业当中,有不少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华慈善总会等相关的组织,有些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障碍。所以,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期间就提出了慈善要立法。他认为,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升华,法律层面一定要完善,如果慈善不立法,社会主义慈善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不完美的。

随后,周森在解释“慈善立法”的概念时,举例说,“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元纳多少税,超过5500元纳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周森透露,目前《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希望本届两会能完成立法。

专家:不能强制慈善
“我明确反对慈善纳税。”《凤凰周刊》编委邓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应是人们在心理驱动下所做出的善举,是发自人们内心的自觉自愿行动。而人们在做慈善中,也会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愉悦。如果将这一彰显善举的行动,变成强制公民不得不做,“慈善”也就不是慈善,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新浪微博事业部社会责任总监贝晓超认为,目前国内的慈善法律法规相对其他国家是非常滞后的。他认为,周森代表肯定是在查阅了一些国外的相关资料后,提出了慈善纳税的想法。但是,国内的环境与国外是不同的,也不能照搬照用。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方面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而不应该让慈善成为法律义务。他解释说,目前很多日常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市民,本来工资就不多,又如何强制让他们再拿出善款呢?

网友:强制捐款还算是慈善吗?
@陈默:就算是慈善领域立法,要立的也该是规范运作慈善事业的人该要如何管理好社会各界的捐助吧?这种“有权利没义务”的心态,该停止了。

@虚拟科经:“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笔工资做公益”的说法混淆了慈善和税收的概念。如此说来慈善就不是慈善了,走向了相反的方面,这会毁了慈善事业。

@mykim3933:能不能先公布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让民众信任?只有建立了信任,才会有民众的捐款捐物。如果强扣工资,有抢钱的嫌疑。http://finance.cngold.org/c/2013-03-05/c1625550.html

2013-3-5 11:36:52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编辑:hyg我要纠错网友评论(0)字号:T | T

摘要: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他提出,“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

本报讯 (记者张丹、武威)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他提出,“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他的说法,遭到了众多慈善界人士的反对,慈善应该自愿,强制性的“慈善”不可取。

周森:按收入征慈善金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慈善公益事业当中,有不少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华慈善总会等相关的组织,有些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障碍。所以,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期间就提出了慈善要立法。他认为,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升华,法律层面一定要完善,如果慈善不立法,社会主义慈善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不完美的。

随后,周森在解释“慈善立法”的概念时,举例说,“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元纳多少税,超过5500元纳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周森透露,目前《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希望本届两会能完成立法。

专家:不能强制慈善
“我明确反对慈善纳税。”《凤凰周刊》编委邓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应是人们在心理驱动下所做出的善举,是发自人们内心的自觉自愿行动。而人们在做慈善中,也会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愉悦。如果将这一彰显善举的行动,变成强制公民不得不做,“慈善”也就不是慈善,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新浪微博事业部社会责任总监贝晓超认为,目前国内的慈善法律法规相对其他国家是非常滞后的。他认为,周森代表肯定是在查阅了一些国外的相关资料后,提出了慈善纳税的想法。但是,国内的环境与国外是不同的,也不能照搬照用。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方面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而不应该让慈善成为法律义务。他解释说,目前很多日常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市民,本来工资就不多,又如何强制让他们再拿出善款呢?

网友:强制捐款还算是慈善吗?
@陈默:就算是慈善领域立法,要立的也该是规范运作慈善事业的人该要如何管理好社会各界的捐助吧?这种“有权利没义务”的心态,该停止了。

@虚拟科经:“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笔工资做公益”的说法混淆了慈善和税收的概念。如此说来慈善就不是慈善了,走向了相反的方面,这会毁了慈善事业。

@mykim3933:能不能先公布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让民众信任?只有建立了信任,才会有民众的捐款捐物。如果强扣工资,有抢钱的嫌疑。
本来是个乞讨的事。。。

这货居然想干成收税的活。。。

能过人大那一关不???
至少我所在的地方早就有这种事情发生了,博爱一日捐。
不如改个说法……在已征收
的税里固定拨出一部分用于
公益事业
捐你妹啊
这货病得不轻……
这货要被人肉。
那为了公平是不是每个人的工资是不是应该都公示出来呢,灰色收入要收税不
上面都是些什么人啊。不是已经这么干了么,竟然还要立法。
volcano-et 发表于 2013-4-25 06:20
不如改个说法……在已征收
的税里固定拨出一部分用于
公益事业
呵呵,没反应过来吧?大不同了。
含在税收里,是慈善机构从国家手里领钱,没有收“税”权。如果税和慈善款分开, 那就是慈善从民众手里收钱, 而且还是法律保障的强制性征收, 慈善也就成了“第2税部”, 屌丝一跃高富帅。
这就说明政府公信力缺失了,从这次香港拒绝捐款就能看出来!
高级黑就是这样炼成的
这是真正的屁股决定脑袋...

这货有什么资格继续搞慈善,改行劫道比较合适。
这人肯定有问题,纪委查一下收入铁定屁股不干净。
这货脑袋烧坏了
这老兄接受采访的全文呢?有没有大能找出来?就凭一句话下定义,好像武断了
这是想搞成铁杆庄稼哟
以后就旱涝保收了,想换啥车就换啥车,很爽
这货是蒋先森的人吧?打算从内部瓦解TG?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怕成红十字第二,所以未雨绸缪,提此高见。
摆明了是卧底,这不就是在黑自己吗
中华慈善总会不如改成中国特税总局得了。
无所谓,现在不就是这样子么。
看了想骂娘
从此以后不向任何慈善组织捐款。
企业强捐。大不了辞职。
真的有那么脑残的领导吗?
广东每年5月30日的扶贫双到日。被扣工资捐款形式已经连续n年了。不知道今年还玩不玩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3-4-25 07:01
捐你妹啊
这货有妹也不能小了
还是女儿吧
小碰友们,大家记住了,明天捐钱,大家一定要带红钱钱哦!
让红会变成铁杆庄稼?
这货喝醉了吧
这种言论只能让大家得出一个结论:这家伙是个二货,人肉一下他的背景,估计是一不学无术的主儿。
戒烟 发表于 2013-5-1 02:55
这老兄接受采访的全文呢?有没有大能找出来?就凭一句话下定义,好像武断了
这段话只要是真的,不管拿什么上下文也洗不干净了。


让他上香港去接受议员质询,看他怎么回答!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UwMTA5OTUy.html?f=19222361

让他上香港去接受议员质询,看他怎么回答!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UwMTA5OTUy.html?f=19222361
钱不够用了要强抢了
一个老头子 发表于 2013-5-1 22:18
这段话只要是真的,不管拿什么上下文也洗不干净了。
只要有一段话不合你心意,不管怎样都是肮脏的。
戒烟 发表于 2013-5-2 19:15
只要有一段话不合你心意,不管怎样都是肮脏的。
难道这段合你心意?
至少我所在的地方早就有这种事情发生了,博爱一日捐。
一样,一日捐,艹它妈,直接扣100
这是捐吗?明抢吧!
骗钱还不够,现在想明抢了
贪欲是个无底洞啊
先让他自己把每月工资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