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认真的跟 杀之 版大探讨,本人的签名到底违反了下面哪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42:37
很认真的跟 杀之 版大探讨,本人的签名到底违反了下面哪条?
为避免签名不显示,特另上传。
会员不得使用含以下内容的ID、头像、签名:
(一)有不良政治倾向的;
(二)纳粹战犯、日本战犯、军国主义分子及日本右翼分子;
(三)“四人帮”和林彪集团成员被判决有罪的;
(四)“台独”代表人物,及“台独”积极分子;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六)未经论坛同意的广告、非法链接;
(七)使用中国现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名称和有关标志的;
(八)侮辱他人人格和侵犯他人姓名、肖像等人身权的;
(九)恐怖、血腥、恶心的;
(十)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不良信息;
(十一)正在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
(十二)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的;
(十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四)违反社会公认善良风俗习惯的;
(十五)有论坛认为不合适的其他内容的;
==========================================
我自己是反复核对了,从1-14条应该都没违反,当然,您非要说是第15条,那么我认了。。。。。。可我不服!
很认真的跟 杀之 版大探讨,本人的签名到底违反了下面哪条?
为避免签名不显示,特另上传。
会员不得使用含以下内容的ID、头像、签名:
(一)有不良政治倾向的;
(二)纳粹战犯、日本战犯、军国主义分子及日本右翼分子;
(三)“四人帮”和林彪集团成员被判决有罪的;
(四)“台独”代表人物,及“台独”积极分子;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六)未经论坛同意的广告、非法链接;
(七)使用中国现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名称和有关标志的;
(八)侮辱他人人格和侵犯他人姓名、肖像等人身权的;
(九)恐怖、血腥、恶心的;
(十)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不良信息;
(十一)正在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
(十二)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的;
(十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四)违反社会公认善良风俗习惯的;
(十五)有论坛认为不合适的其他内容的;
==========================================
我自己是反复核对了,从1-14条应该都没违反,当然,您非要说是第15条,那么我认了。。。。。。可我不服!
禁止攻击其他媒体。
一股浓浓的斗争味道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3-4-23 07:45
禁止攻击其他媒体。
这可没在上面的版规里哦。有补充版规?
禁止攻击其他媒体。
这可没在上面的版规里哦。有补充版规?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3-4-23 07:51
这可没在上面的版规里哦。有补充版规?
人家可是党领导下的媒体,你长期挂着前面,每帖必骂,还让不让超大活命了?
这属于违反第一条:有不良政治倾向。
这可没在上面的版规里哦。有补充版规?
人家可是党领导下的媒体,你长期挂着前面,每帖必骂,还让不让超大活命了?
这属于违反第一条:有不良政治倾向。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3-4-23 07:55
人家可是党领导下的媒体,你长期挂着前面,每帖必骂,还让不让超大活命了?
这属于违反第一条: ...
{:3_95:}{:3_95:}{:3_95:}
好吧,你赢了。。改签名去。。。
人家可是党领导下的媒体,你长期挂着前面,每帖必骂,还让不让超大活命了?
这属于违反第一条: ...
{:3_95:}{:3_95:}{:3_95:}
好吧,你赢了。。改签名去。。。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3-4-23 07:55
人家可是党领导下的媒体,你长期挂着前面,每帖必骂,还让不让超大活命了?
这属于违反第一条: ...
改这个就没问题了吧。。
人家可是党领导下的媒体,你长期挂着前面,每帖必骂,还让不让超大活命了?
这属于违反第一条: ...
改这个就没问题了吧。。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3-4-23 07:58
改这个就没问题了吧。。
大字报的效果
改这个就没问题了吧。。
大字报的效果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3-4-23 07:58
改这个就没问题了吧。。
为了节约流量,建议使用文字签名。
改这个就没问题了吧。。
为了节约流量,建议使用文字签名。
楼主做个车贴贴车窗上更有效果,还给超大少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