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给脸不要脸:奥运圣火传递 台湾要“国到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47:14
<P>标  题:<B>给脸不要脸:奥运圣火传递 台湾要“国到国”</B>
消息源:体育纵横</P>
<P>针对中国大陆日前提出,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的“国内路线”,应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台湾中华奥委会昨天回应说,台湾是圣火传递路线的一个会员国,必须是由一个会员国到另一个会员国,无法接受“由大陆传到台湾,再由台湾传到大陆”这种“点对点”的模式。 </P>
<P>据香港《明报》报道,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前日在大陆中央电视台节目《新闻会客厅》谈到中国境内圣火路线安排时说,“国内路线应该尽可能地广泛,所有省市区、所有民族都应该有所接触,港澳台都应该有”。 </P>
<P>台湾《联合晚报》的报道说,中华奥委会昨天上午表示,不论大陆是否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国际奥委会组织中,中华台北奥委会与中国奥委会,是独立且平等两个“NOC”(国家奥委会),各自行使权利及义务。因此,就算大陆自己通过《反分裂法》,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仍是独立的个体。 </P>
<P>就圣火传递方面,同样的也必须视为两个会员国来进行,也就是说,台湾是圣火传递路线的一个会员国,必须是由一个会员国到另一个会员国。 </P>
<P>如果是从大陆传递到台湾,再传到日、韩、菲等国,或是由日、韩、菲传递到台湾,再传到大陆,这都没有问题,可以接受。 </P>
<P>但若是由大陆传到台湾,再由台湾传到大陆,不论是北京到台北,再从台北到北京,或是北京传台北、再从台北传广州或上海等大陆其他城市,这种“点对点”而非“NOC对NOC”的传递模式,中华台北奥委会就无法接受。</P><P>标  题:<B>给脸不要脸:奥运圣火传递 台湾要“国到国”</B>
消息源:体育纵横</P>
<P>针对中国大陆日前提出,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的“国内路线”,应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台湾中华奥委会昨天回应说,台湾是圣火传递路线的一个会员国,必须是由一个会员国到另一个会员国,无法接受“由大陆传到台湾,再由台湾传到大陆”这种“点对点”的模式。 </P>
<P>据香港《明报》报道,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前日在大陆中央电视台节目《新闻会客厅》谈到中国境内圣火路线安排时说,“国内路线应该尽可能地广泛,所有省市区、所有民族都应该有所接触,港澳台都应该有”。 </P>
<P>台湾《联合晚报》的报道说,中华奥委会昨天上午表示,不论大陆是否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国际奥委会组织中,中华台北奥委会与中国奥委会,是独立且平等两个“NOC”(国家奥委会),各自行使权利及义务。因此,就算大陆自己通过《反分裂法》,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仍是独立的个体。 </P>
<P>就圣火传递方面,同样的也必须视为两个会员国来进行,也就是说,台湾是圣火传递路线的一个会员国,必须是由一个会员国到另一个会员国。 </P>
<P>如果是从大陆传递到台湾,再传到日、韩、菲等国,或是由日、韩、菲传递到台湾,再传到大陆,这都没有问题,可以接受。 </P>
<P>但若是由大陆传到台湾,再由台湾传到大陆,不论是北京到台北,再从台北到北京,或是北京传台北、再从台北传广州或上海等大陆其他城市,这种“点对点”而非“NOC对NOC”的传递模式,中华台北奥委会就无法接受。</P>
簡單了,由大陸傳到台灣,台灣再傳香港,那不就搞定嗎,反正兩岸三地都奧委會成員...
<P>那些ww是强词夺理.</P>
<P>嘿嘿</P><P>会员VS会员国</P><P>他还真会玩文字游戏</P>[em01]
<B>以下是引用<I>陳水騙大飯桶</I>在2005-3-17 0:28:00的发言:</B>
簡單了,由大陸傳到台灣,台灣再傳香港,那不就搞定嗎,反正兩岸三地都奧委會成員...
<B>以下是引用<I>陳水騙大飯桶</I>在2005-3-17 0:28:00的发言:</B>
簡單了,由大陸傳到台灣,台灣再傳香港,那不就搞定嗎,反正兩岸三地都奧委會成員...


是個辦法
<P>[em05]</P><P>台湾啊!无聊!</P>
恐怕2008年的时候台湾会是以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身份参加奥运会,应该没有上述那些问题的。
靠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