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统一是中国内政 少数国家何必扰人与自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59:25
对于中国刚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国际舆论总体反应是积极的。但也有少数外国官员和媒体在这部法律通过前后,发表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点:一曰没有必要;二曰时机不好;三曰影响消极。在还没有看到《反分裂国家法》条文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散布这种论调,无疑是不负责任的;在看到具体内容后,还继续混淆视听,误导舆论,就更是错上加错了。中国全国人大会议以高票通过这部法律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达了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这就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非常必要,时机很好,必将对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先说必要性。过去10多年来,“台独”活动异常猖獗,对台海局势和亚太地区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近年来,“台独”势力的死硬分子更是变本加厉,妄图通过“宪政改造”,为“台独”寻找法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针锋相对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怎能说没有必要?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行为。事实上,通过立法反对分裂正是国际惯例。美国在南北战争前,就通过了多项反分裂的法律;加拿大在魁北克省闹独立时,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这部《反分裂国家法》英文版本中的“分裂”一词,正是美国人当年使用过的secession。在任何倡导法治的国家,立法都是反对和遏制国家分裂的必要手段。
  再谈时机。当前,台海局势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遏制“台独”势力的积极因素。国外有人认为,在这个时候出台《反分裂国家法》,会“平添不稳定因素”。如果不是出于别有用心,这种担忧倒是可以理解,但完全没有必要。台海形势出现的有利转化,正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与“台独”势力进行坚持不懈斗争的成果。同时应当看到,要消除“台独”势力10多年来在岛内造成的消极影响,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当然万分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新局面,但决不能因此而丝毫放松对“台独”势力的遏制和施压。在这个背景下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利于对“台独”势力继续形成新的压力,有利于把握主动,避免被动。
  所谓“影响消极”更是不值一驳。极少数外国媒体在《反分裂国家法》审议尚未完成,条文还没公布时,就“未卜先知”地大肆“妖魔化”这部法律。在《反分裂国家法》通过的当天,一家“先知先觉”的美国报纸继续进行污蔑、中伤,竟然登出了这样的标题:《中国把对台威胁写入法律》。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承认,《反分裂国家法》的大部分条文是关于如何维护和促进海峡两岸的和平与稳定,体现出中国人民争取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和善意。《反分裂国家法》不是对台动武法,不是战争动员令,但它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针对的不是台湾人民,而是“台独”分子,决不允许他们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而种种攻击和诋毁,恰恰说明《反分裂国家法》击中了“台独”势力和反华人士的要害和痛处。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具有充分的宪法和国际法依据,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有利于亚太地区的稳定,必然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少数美国官员和媒体对此指手画脚,是对中国内政的无理干涉,不利于台海局势的稳定和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对这种言行,连一些美国人也看不过去。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太平洋论坛主席科萨,近日就发表文章说:《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中国对法治的尊重”,体现了中国的现行政策,美国不必“庸人自扰”。
  奉劝某些个人和媒体,还是赶快停止这种有害无益的扰人与自扰吧。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6日 第三版)对于中国刚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国际舆论总体反应是积极的。但也有少数外国官员和媒体在这部法律通过前后,发表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点:一曰没有必要;二曰时机不好;三曰影响消极。在还没有看到《反分裂国家法》条文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散布这种论调,无疑是不负责任的;在看到具体内容后,还继续混淆视听,误导舆论,就更是错上加错了。中国全国人大会议以高票通过这部法律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达了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这就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非常必要,时机很好,必将对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先说必要性。过去10多年来,“台独”活动异常猖獗,对台海局势和亚太地区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近年来,“台独”势力的死硬分子更是变本加厉,妄图通过“宪政改造”,为“台独”寻找法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针锋相对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怎能说没有必要?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行为。事实上,通过立法反对分裂正是国际惯例。美国在南北战争前,就通过了多项反分裂的法律;加拿大在魁北克省闹独立时,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这部《反分裂国家法》英文版本中的“分裂”一词,正是美国人当年使用过的secession。在任何倡导法治的国家,立法都是反对和遏制国家分裂的必要手段。
  再谈时机。当前,台海局势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遏制“台独”势力的积极因素。国外有人认为,在这个时候出台《反分裂国家法》,会“平添不稳定因素”。如果不是出于别有用心,这种担忧倒是可以理解,但完全没有必要。台海形势出现的有利转化,正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与“台独”势力进行坚持不懈斗争的成果。同时应当看到,要消除“台独”势力10多年来在岛内造成的消极影响,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当然万分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新局面,但决不能因此而丝毫放松对“台独”势力的遏制和施压。在这个背景下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利于对“台独”势力继续形成新的压力,有利于把握主动,避免被动。
  所谓“影响消极”更是不值一驳。极少数外国媒体在《反分裂国家法》审议尚未完成,条文还没公布时,就“未卜先知”地大肆“妖魔化”这部法律。在《反分裂国家法》通过的当天,一家“先知先觉”的美国报纸继续进行污蔑、中伤,竟然登出了这样的标题:《中国把对台威胁写入法律》。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承认,《反分裂国家法》的大部分条文是关于如何维护和促进海峡两岸的和平与稳定,体现出中国人民争取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和善意。《反分裂国家法》不是对台动武法,不是战争动员令,但它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针对的不是台湾人民,而是“台独”分子,决不允许他们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而种种攻击和诋毁,恰恰说明《反分裂国家法》击中了“台独”势力和反华人士的要害和痛处。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具有充分的宪法和国际法依据,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有利于亚太地区的稳定,必然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少数美国官员和媒体对此指手画脚,是对中国内政的无理干涉,不利于台海局势的稳定和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对这种言行,连一些美国人也看不过去。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太平洋论坛主席科萨,近日就发表文章说:《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中国对法治的尊重”,体现了中国的现行政策,美国不必“庸人自扰”。
  奉劝某些个人和媒体,还是赶快停止这种有害无益的扰人与自扰吧。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6日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