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中国如果有性自由 包二奶和嫖娼会减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04:43
方舟子:中国在包二奶和嫖娼上比西方开放

3月29日,方舟子接受媒体微访谈聊性自由话题,热辣言语频出。方舟子称中国在包二奶和嫖娼上比西方要开放,如果中国有性自由,包二奶和嫖娼反而会减少。

畸形的中国式性自由

访谈中,方舟子认为中国的性自由仍比西方保守,但在包二奶和嫖娼方面比西方“开放”,这源于在性保守的情况下金钱的刺激,“如果有性自由,包二奶和嫖娼反而会减少。”

对此网友点评精到:西方性开放说的是男女平等,来到中国就是做鸡有利、嫖娼有理。方舟子认为这种情况“很畸形”。

性自由的边界

方舟子定义性自由“是两个成年人自愿做的不危害别人的一种自由”。他认为, 人有性自由的权利,但是它的边界是“成年人、自愿、不危及第三方”。否则危害到了别人,就称为泛滥;而如果只给自己性自由而不给予伴侣,则是不道德。

此外,方舟子从生物学角度解释,人类属于不太牢靠的一夫一妻或温和的一夫多妻的动物,性自由的益处是能满足某些人的天性,坏处是会有更多的不必要的怀孕,和加速性病的传播。

另有网友提问,某人“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是否也属于性自由范畴,方舟子认为,金钱、权色交易属于腐败,和性自由没有关系。

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一种罪

方舟子曾在某杂志访谈中提及,曾经那些“性爱有关的女友,有的连名字都一时想不起来了。”对此他表示,结婚前的情况是个人自由,妻子对此并不关心。而一旦进入婚姻,其默认状态就是对配偶忠诚,除非有预先的约定,就不应该对配偶不忠,否则是不道德的。

而针对南京某教授组织“换妻”活动被诉聚众淫乱罪一事,方舟子认为自愿参与的“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一种罪,“那个教授挺冤的”。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03/30/23707124_0.shtml方舟子:中国在包二奶和嫖娼上比西方开放

3月29日,方舟子接受媒体微访谈聊性自由话题,热辣言语频出。方舟子称中国在包二奶和嫖娼上比西方要开放,如果中国有性自由,包二奶和嫖娼反而会减少。

畸形的中国式性自由

访谈中,方舟子认为中国的性自由仍比西方保守,但在包二奶和嫖娼方面比西方“开放”,这源于在性保守的情况下金钱的刺激,“如果有性自由,包二奶和嫖娼反而会减少。”

对此网友点评精到:西方性开放说的是男女平等,来到中国就是做鸡有利、嫖娼有理。方舟子认为这种情况“很畸形”。

性自由的边界

方舟子定义性自由“是两个成年人自愿做的不危害别人的一种自由”。他认为, 人有性自由的权利,但是它的边界是“成年人、自愿、不危及第三方”。否则危害到了别人,就称为泛滥;而如果只给自己性自由而不给予伴侣,则是不道德。

此外,方舟子从生物学角度解释,人类属于不太牢靠的一夫一妻或温和的一夫多妻的动物,性自由的益处是能满足某些人的天性,坏处是会有更多的不必要的怀孕,和加速性病的传播。

另有网友提问,某人“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是否也属于性自由范畴,方舟子认为,金钱、权色交易属于腐败,和性自由没有关系。

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一种罪

方舟子曾在某杂志访谈中提及,曾经那些“性爱有关的女友,有的连名字都一时想不起来了。”对此他表示,结婚前的情况是个人自由,妻子对此并不关心。而一旦进入婚姻,其默认状态就是对配偶忠诚,除非有预先的约定,就不应该对配偶不忠,否则是不道德的。

而针对南京某教授组织“换妻”活动被诉聚众淫乱罪一事,方舟子认为自愿参与的“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一种罪,“那个教授挺冤的”。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03/30/23707124_0.shtml
方舟子难道已经科学到了不在乎别人捅他老婆屁眼而以为这只是一般的社交礼仪的程度了吗?
换一个温和一点的说法不就结了:包二奶和嫖娼是有中国特色的“性自由”,有利有弊。
他自己能接受吗?
方肘子,你可以和你妹及你妈去自由,没人干涉
性自由?有性自由那还要婚姻干嘛?婚姻的本质不就是性独占吗?
性自由本身都是变相歧视女性。等女人变成了黄脸婆就失去性自由了,男人还可以找小妹妹。
坚决反对性乱交!
现在还不够自由?单纯嫖娼卖淫都只按治安处罚法处理了,难不成要官督商办?
他是不是表述,他老婆可以随便勾引呀!这也属于性自由的范畴呀!
炮友无论在人文道德层面还是纯生物学层面,都要更严重!“性解放”那帮二货的苦头欧美人可是几十年前就吃怕了的,花好几十年才重新调整回平衡……
方舟子这是树起靶子自己打自己
他自己都承认这个自由的边界在“成人,自愿,不伤害第三方”,现在的城市未婚青年大多如此。那何来不自由?
婚后再“自由”那肯定会伤害第三方了。
把包二奶和PC混为一谈简直就是扯淡,PC有很多情况是底层人士解决生理冲动的一个宣泄口,中国人的婚姻观不改变,这部分人群就不会减少,和狗屁自由完全搭不上边
方舟子变相告诉全国淫民都去他们家
不能放开性滥交,会毁掉民族的
果然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方舟子难道已经科学到了不在乎别人捅他老婆屁眼而以为这只是一般的社交礼仪的程度了吗?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献出他老婆菊花,怎么捅得了别人老婆的菊花。。。
菊花开放
这个提法比李银河还差很远.
现在还不自由吗?
不管哪个“名人”,在自己的专长范围之外都要慎言。
方舟子这种人,靠着背后的团队搞什么民间打假,弄出点名气,再以打假英雄的形象来鼓吹转基因食品,高,实在是高!
这货不懂收敛么,咋啥事儿都管上了。
ni0321 发表于 2013-3-31 10:08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献出他老婆菊花,怎么捅得了别人老婆的菊花。。。
高,实在是高。
李银河比这走得更远。对这类言论或观点,我个人总是对事不对人奉上两个字:狗屎。
wkanel 发表于 2013-3-30 22:40
方舟子难道已经科学到了不在乎别人捅他老婆屁眼而以为这只是一般的社交礼仪的程度了吗?
对此他表示,结婚前的情况是个人自由,妻子对此并不关心。而一旦进入婚姻,其默认状态就是对配偶忠诚,除非有预先的约定,就不应该对配偶不忠,否则是不道德的。


看不到这句话吗?
syskey1 发表于 2013-3-30 23:06
性自由?有性自由那还要婚姻干嘛?婚姻的本质不就是性独占吗?
对此他表示,结婚前的情况是个人自由,妻子对此并不关心。而一旦进入婚姻,其默认状态就是对配偶忠诚,除非有预先的约定,就不应该对配偶不忠,否则是不道德的。


看不到这句话吗?

  最近网络名人流行抽风吗?张局种海带肘子性自由。
性自由肯定有,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法律保障下的性自由。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3-31 13:08
性自由肯定有,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法律保障下的性自由。
大哥能科普下天朝那部法律对性或者性自由有明确的规定嘛
替聚众淫乱喊冤,方舟子难道要继拼命维护其妻刘菊花论文抄袭案后,再次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
2013-4-2 07:11 上传

什么时候方家变成红灯区了。我就同意他的说法。
现在单身的怎么个没性自由了?

结婚了你还想有性自由??
现在其实很开放了!都懂得!
魔法少女凯申 发表于 2013-3-31 00:55
炮友无论在人文道德层面还是纯生物学层面,都要更严重!“性解放”那帮二货的苦头欧美人可是几十年前就吃怕 ...
欧美人进化了,不玩性自由,玩基情。要与时俱进
这个完全赞同方舟子!

单身男女就是社会闲置资源,把资源盘活了,比产业化要健康、安全得多。
他这个论断太笼统了。

去嫖娼的人,即使有性自由,未必可以找得到伴侣。

而包二奶,更多的是身份地位,现在买车自由,也没有见豪车的销量下降。
方舟子不了解男人心里,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

所以性自由还不如不准结婚
方舟子这么饥渴了???批发几头母猪给他如何
wkanel 发表于 2013-3-30 22:40
方舟子难道已经科学到了不在乎别人捅他老婆屁眼而以为这只是一般的社交礼仪的程度了吗?
先从他老婆开始。
我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