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圣经允许,欧美的乱伦现象非常严重(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14:15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530312-1.shtml
其实,仔细读圣经就会发现,旧约圣经中没有几个所谓的先知(也就是圣人),这些先知都是上帝最喜欢的人,因为上帝认为他们第一。听话,第二。道德高。例如“亚当,夏娃,诺亚,罗得,亚伯拉罕,摩西”,其中,只有摩西比较乖,其它的几个都在“乱伦”,我在另一篇文章中已经引用圣经中的确实证据证明基督教圣人的“乱伦行为”。如“罗得乱伦,创世纪19章31-38节,上帝最喜欢的先知罗得跟他两个女儿发生性关系,然后都为她们的父亲生了一个男孩,还有,圣经里面最重要的先知就是亚伯拉罕,但是亚伯拉罕一样乱伦,创世纪12章10-16节”,他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撒莱为妻,不但如此“乱伦”,而且把自己妹妹加老婆的撒莱当妓女给卖了两次,所以,“欺骗,卖淫”,无所不为。(请新浪网的工作人员注意到,我可是引用圣经中的正确章节,所以,我没有诬蔑基督教,请不要随便删我的文章,谢谢)
  还要在此说明一件事,有些死缠烂打的基督徒老在说“难道中国古代的神话不是都是充满乱伦吗?”,我觉得很可笑,基督徒不是说“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的话就是真理,那么如果圣经里面允许那些上帝最宠爱的先知或圣人去乱伦,那么依照基督徒的逻辑,那么乱伦就是上帝的真理“,既然是真理,就没有时间差别,古代的先知“诺亚可以乱伦,今天的基督徒也应当乱伦”,因为“乱伦是上帝的真理”。但为什么要求跟中国的神话故事作比较??是否基督徒也要告诉大家,中国的神话故事也是真理呢??
  我从小就是生在基督教家庭,九岁受洗,十三四岁是就已经准备好做传教士,当然,每个人都对圣经会有怀疑,我在十七八岁时,曾经也问过许多牧师“如果亚当及夏娃是上帝创造的仅有的两个人,那么他们的子女会跟谁去结婚生小孩呢?”,在我的记忆里,每个牧师碰到这个问题,就在“打哈哈”,要不然,岔开题目,要不然,说一些模拟两可的话,反正,没有一个牧师给我“直接答案”。
  二十岁那年,我因为读了犹太人心理学家艾。佛洛姆的“精神分析与宗教”后,就毅然决然脱离了基督教。
  1973年,我移民到美国,一直住在纽约市,大约在1980年,我搬到波士顿,1982年结婚后,住在波士顿北面的一个小州叫“新罕布什尔州”,一个人口一百多万,面积还没有北京市大的小州,这个州是一个混杂的州,原来的居民,教育程度不高,但是,后来由波士顿移居过来一批高科技知识分子。我就在该州沿海的一个正在建造的“核子能发电厂”做工程师,这个新建的电厂很大,工人就有8000人,这是一个小镇,小镇叫“SEABROOK”(海溪镇),大约有几万人口,由当地人及外来工人里我了解到这是一个“乱伦的地区”,也就是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有性关系,父母跟子女之间也可以有性关系,甚至生小孩。我听到后非常震惊。这完全打破我的传统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念”。
  后来才了解,附近还有一个地区叫EPPING(爱平),也是个乱伦地区,我就开始惊讶,因为我从前一直住在大都市,完全不了解美国的乡下又如此多“乱伦”,而且这些地区都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
  后来逐渐了解,在美国,这种“乱伦地区”其实很多,我现在住的是美国“东北部”,是美国教育程度最高的地区,这些高级知识分子多不是基督徒,但是,原来一批住民都是教育程度低,而且是虔诚基督徒。而且,美国的南部几个州,如路易斯安娜州,肯德基州,密西西比州,等等,那里的基督教更虔诚,而且,“乱伦现象更普遍”。
  本来,我还没有太多把基督教跟“乱伦”合在一起,但是有一次,我太太认识的一位中国来的基督徒,真正让我认识到“圣经的荒谬”,这位老太太又八十多岁了,由中国大陆移民来到,信教非常非常虔诚,有一天,我跟我太太去看望她,她的小儿子跟媳妇正在跟她在一起,还抱了个小孩,老太太介绍说“这是我的小儿子(亲生的)跟太太”,然后说“我这位媳妇就是我亲孙女,我大儿子(亲生的)的女儿(亲生的)”,开始,我还以为听错了,老太太继续说“我看我的小儿子跟我孙女的关系挺好,有一天,小儿子告诉我,他喜欢他哪位侄女,想娶她为妻”,顿了一顿,继续说“我想,圣经里面也同意这种婚姻,我就答应他们了”,现在连小孩都有了。我的妈啊!!!这不是“乱伦”吗??
  后来,我一想也是,圣经中就有许多次乱伦现象,而且,上帝照样祝福这些人,(依据我的一位朋友看到一篇专门讲“乱伦”的文章,估计美国每年有一两百万个乱伦案例,而且每年还在增加),让我们看一看美国人乱伦的理论基础“圣经”是怎么说的:
  1)第一次乱伦,就是在亚当及夏娃及他们的小孩之间,您想一想,上帝只造了两个人,这两个人生的小孩,要去跟谁“结婚”??可不是吗,性关系,以及生儿育女,只有发生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父母子女之间“。否则人类的生命如何延续??
  2)第二次,就是在“诺亚方舟”之后,据圣经说,上帝只允许“诺亚一家人带着动物上了方舟”,那么地球上所有其他人类都死光了,诺亚的儿女也只有“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发生性关系,然后生小孩。
  依照“乡下人进城”先生在德国所看到的,基督徒的乱伦也非常厉害,在基督教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可怜的“小女孩”被父兄给强奸了。
  如果,您不相信(特别您是基督徒)可以自己上“谷歌英文网”去搜索,您只要写入“INCEST(乱伦),以及 CHRISTIAN(基督教)”,就会出来好几百万个文章,其中,有基督教的声明,有网民的聊天讨论,一般说来,基督教不敢否定“乱伦的合法性”,因为,圣经中清清楚楚的记载,虽然,有些基督教会会狡辩说,其实,在摩西后,已经禁止“奸淫”,“奸淫”是强迫有性关系,但是“乱伦”是双方自愿的,所以,就是“摩西也没有把乱伦当作罪”,所以,在基督教中,在圣经中“乱伦不是罪”。
  所以,我要敬告中国基督徒们,
  第一:如果您们觉得乱伦是错的,那么您们应当问“圣经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说不定,您该考虑换个宗教了??因为圣经写的只能当神话故事看,是不能认真的。
  第二:如果您们觉得圣经写的是对的,那么您们就应当考虑是否参加欧美基督徒的行列,可以考虑乱伦,因为,这是上帝允许的,而且做过至少四次,就像我们认识的哪位中国基督徒一样。请别在中国做,因为这是违反中国人的伦理道德的,也违反法律的。
  我写这篇文章,是希望还没有信基督教的,该小心选择宗教了,正在迟疑该不该信的,也该清醒了     看到这篇文章时我被欧美人给震惊了,看来我只适合呆在兔子窝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530312-1.shtml
其实,仔细读圣经就会发现,旧约圣经中没有几个所谓的先知(也就是圣人),这些先知都是上帝最喜欢的人,因为上帝认为他们第一。听话,第二。道德高。例如“亚当,夏娃,诺亚,罗得,亚伯拉罕,摩西”,其中,只有摩西比较乖,其它的几个都在“乱伦”,我在另一篇文章中已经引用圣经中的确实证据证明基督教圣人的“乱伦行为”。如“罗得乱伦,创世纪19章31-38节,上帝最喜欢的先知罗得跟他两个女儿发生性关系,然后都为她们的父亲生了一个男孩,还有,圣经里面最重要的先知就是亚伯拉罕,但是亚伯拉罕一样乱伦,创世纪12章10-16节”,他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撒莱为妻,不但如此“乱伦”,而且把自己妹妹加老婆的撒莱当妓女给卖了两次,所以,“欺骗,卖淫”,无所不为。(请新浪网的工作人员注意到,我可是引用圣经中的正确章节,所以,我没有诬蔑基督教,请不要随便删我的文章,谢谢)
  还要在此说明一件事,有些死缠烂打的基督徒老在说“难道中国古代的神话不是都是充满乱伦吗?”,我觉得很可笑,基督徒不是说“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的话就是真理,那么如果圣经里面允许那些上帝最宠爱的先知或圣人去乱伦,那么依照基督徒的逻辑,那么乱伦就是上帝的真理“,既然是真理,就没有时间差别,古代的先知“诺亚可以乱伦,今天的基督徒也应当乱伦”,因为“乱伦是上帝的真理”。但为什么要求跟中国的神话故事作比较??是否基督徒也要告诉大家,中国的神话故事也是真理呢??
  我从小就是生在基督教家庭,九岁受洗,十三四岁是就已经准备好做传教士,当然,每个人都对圣经会有怀疑,我在十七八岁时,曾经也问过许多牧师“如果亚当及夏娃是上帝创造的仅有的两个人,那么他们的子女会跟谁去结婚生小孩呢?”,在我的记忆里,每个牧师碰到这个问题,就在“打哈哈”,要不然,岔开题目,要不然,说一些模拟两可的话,反正,没有一个牧师给我“直接答案”。
  二十岁那年,我因为读了犹太人心理学家艾。佛洛姆的“精神分析与宗教”后,就毅然决然脱离了基督教。
  1973年,我移民到美国,一直住在纽约市,大约在1980年,我搬到波士顿,1982年结婚后,住在波士顿北面的一个小州叫“新罕布什尔州”,一个人口一百多万,面积还没有北京市大的小州,这个州是一个混杂的州,原来的居民,教育程度不高,但是,后来由波士顿移居过来一批高科技知识分子。我就在该州沿海的一个正在建造的“核子能发电厂”做工程师,这个新建的电厂很大,工人就有8000人,这是一个小镇,小镇叫“SEABROOK”(海溪镇),大约有几万人口,由当地人及外来工人里我了解到这是一个“乱伦的地区”,也就是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有性关系,父母跟子女之间也可以有性关系,甚至生小孩。我听到后非常震惊。这完全打破我的传统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念”。
  后来才了解,附近还有一个地区叫EPPING(爱平),也是个乱伦地区,我就开始惊讶,因为我从前一直住在大都市,完全不了解美国的乡下又如此多“乱伦”,而且这些地区都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
  后来逐渐了解,在美国,这种“乱伦地区”其实很多,我现在住的是美国“东北部”,是美国教育程度最高的地区,这些高级知识分子多不是基督徒,但是,原来一批住民都是教育程度低,而且是虔诚基督徒。而且,美国的南部几个州,如路易斯安娜州,肯德基州,密西西比州,等等,那里的基督教更虔诚,而且,“乱伦现象更普遍”。
  本来,我还没有太多把基督教跟“乱伦”合在一起,但是有一次,我太太认识的一位中国来的基督徒,真正让我认识到“圣经的荒谬”,这位老太太又八十多岁了,由中国大陆移民来到,信教非常非常虔诚,有一天,我跟我太太去看望她,她的小儿子跟媳妇正在跟她在一起,还抱了个小孩,老太太介绍说“这是我的小儿子(亲生的)跟太太”,然后说“我这位媳妇就是我亲孙女,我大儿子(亲生的)的女儿(亲生的)”,开始,我还以为听错了,老太太继续说“我看我的小儿子跟我孙女的关系挺好,有一天,小儿子告诉我,他喜欢他哪位侄女,想娶她为妻”,顿了一顿,继续说“我想,圣经里面也同意这种婚姻,我就答应他们了”,现在连小孩都有了。我的妈啊!!!这不是“乱伦”吗??
  后来,我一想也是,圣经中就有许多次乱伦现象,而且,上帝照样祝福这些人,(依据我的一位朋友看到一篇专门讲“乱伦”的文章,估计美国每年有一两百万个乱伦案例,而且每年还在增加),让我们看一看美国人乱伦的理论基础“圣经”是怎么说的:
  1)第一次乱伦,就是在亚当及夏娃及他们的小孩之间,您想一想,上帝只造了两个人,这两个人生的小孩,要去跟谁“结婚”??可不是吗,性关系,以及生儿育女,只有发生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父母子女之间“。否则人类的生命如何延续??
  2)第二次,就是在“诺亚方舟”之后,据圣经说,上帝只允许“诺亚一家人带着动物上了方舟”,那么地球上所有其他人类都死光了,诺亚的儿女也只有“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发生性关系,然后生小孩。
  依照“乡下人进城”先生在德国所看到的,基督徒的乱伦也非常厉害,在基督教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可怜的“小女孩”被父兄给强奸了。
  如果,您不相信(特别您是基督徒)可以自己上“谷歌英文网”去搜索,您只要写入“INCEST(乱伦),以及 CHRISTIAN(基督教)”,就会出来好几百万个文章,其中,有基督教的声明,有网民的聊天讨论,一般说来,基督教不敢否定“乱伦的合法性”,因为,圣经中清清楚楚的记载,虽然,有些基督教会会狡辩说,其实,在摩西后,已经禁止“奸淫”,“奸淫”是强迫有性关系,但是“乱伦”是双方自愿的,所以,就是“摩西也没有把乱伦当作罪”,所以,在基督教中,在圣经中“乱伦不是罪”。
  所以,我要敬告中国基督徒们,
  第一:如果您们觉得乱伦是错的,那么您们应当问“圣经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说不定,您该考虑换个宗教了??因为圣经写的只能当神话故事看,是不能认真的。
  第二:如果您们觉得圣经写的是对的,那么您们就应当考虑是否参加欧美基督徒的行列,可以考虑乱伦,因为,这是上帝允许的,而且做过至少四次,就像我们认识的哪位中国基督徒一样。请别在中国做,因为这是违反中国人的伦理道德的,也违反法律的。
  我写这篇文章,是希望还没有信基督教的,该小心选择宗教了,正在迟疑该不该信的,也该清醒了     看到这篇文章时我被欧美人给震惊了,看来我只适合呆在兔子窝
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广大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故事。
这是素材吗????
敢情泥盆脱亚入欧就为这一口啊
血亲之间通婚是人类古老的风俗。

不过现代基督教徒因为古老的《圣经》记载了这种风俗就自己也搞这种早就被人类文明否定的行为,实在是自己给自己找借口啊。
难怪棒子传教那么积极!!
这是转载的还是您亲身经历啊?我看着有点晕。。。
日本脱亚入欧是看了北欧神话吧。。。

宙斯啥的。。。
多发这种淫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故事啊啊,另外转载要注明出处的
给楼主跪了,这篇科普的口味太重了!
这发错版了吧,转移吧
明月尘飞 发表于 2013-3-22 16:07
日本脱亚入欧是看了北欧神话吧。。。

宙斯啥的。。。
北欧是奥丁,希腊是宙斯……
楼主转载的是混淆视听的
人类发展到现在   和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是2个不同的概念
按圣经上面的理解   我们所有人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 也是诺亚方舟的后代  那我们所有的人类本来就是同根同源  现在只要是结婚全部都是这些后代的结合(是不是也是那个范畴)。所以上帝说的没有错  这个我们没有变 。按上帝的话  人与非人类结合才是乱伦。
混淆我们的是什么  其实我们都是那2个人的后代  只是现在后代多了  我们有了自己选择有了自己的优化而已。
而现在范畴的乱伦就是没有优化的结合,不是属于上帝说的伦理范畴。所以拿圣经来狡辩是错的。别有用心的。
想起前一段时间欧洲某国准备废除其刑法中的乱 伦罪。原来是要回归古典基督教义啊。
重口味啊
我勒个去,要都这么个乱法,下去个几十年国外不全都是低能儿??!!
是不是台湾人写的?
符浩 发表于 2013-3-22 16:22
楼主转载的是混淆视听的
人类发展到现在   和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是2个不同的概念
按圣经上面的理解   我们 ...
你没看懂什么意思,这篇文章是说欧美人受圣经影响发生乱伦现象
所谓伦,是指人伦吧,伦理道德是儒教的提法,人家表示没听说过儒教,更不知道乱伦为何物
中国早在奴隶社会就明确了同姓不婚,还不要说乱伦。白皮都是发育太短,发育不太完整的物种。
牛掰坏了,那个老太太一家排辈太难了。。。
怪不得那么多的人类要加基督教啊
龙有逆鳞 发表于 2013-3-22 16:27
你没看懂什么意思,这篇文章是说欧美人受圣经影响发生乱伦现象
这2个是不同的事情。不能用圣经来做借口说是影响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为什么欧美那么多人受影响日本人还不是乱伦
新基督就只是欧美吗  为什么别的地区的信徒没有发生 这完全就是给乱套 完全都不是一个事情
上古时期,乱伦,在任何地区都很常见。
包括华夏。
按照圣经的教义,一切只在个信字,你有没有罪不在于你乱不乱伦,而在于你信不信上帝。亚当夏娃之罪也在于没听上帝的话吃了禁果,如此而已。上帝不允许通奸,因为这是十诫里明令禁止的,所以通奸可以说按照圣经的观点是罪。你有罪的原因是因为你违反了上帝的禁令,是不敬上帝的表现,因而产生了罪。而乱伦是没有禁止的。所以首先这个作者去计较上帝允不允许乱伦是个伪命题,准确的说法是上帝不关心这个。你爱乱不乱。

其次是这句话“古代的先知‘诺亚可以乱伦,今天的基督徒也应当乱伦’,因为’乱伦是上帝的真理‘”是严重的逻辑混乱,因为可以乱和应当乱是两码事。

我个人不信任何宗教,但是我认为任何得出信圣经就要允许乱伦的理论是严重的曲解。
不是近亲繁殖会有DNA缺口么,这帮人对某一种缺陷特别明显之类的,,所以一帮纯种皇室血统的人都比较奇葩
swat191 发表于 2013-3-22 16:04
敢情泥盆脱亚入欧就为这一口啊
您应该在二楼,妥妥的~~~
明月尘飞 发表于 2013-3-22 16:07
日本脱亚入欧是看了北欧神话吧。。。

宙斯啥的。。。
是《格林童话》

话说老版无删节《格林童话》各种重口味
我表示震惊了。
swat191 发表于 2013-3-22 16:04
敢情泥盆脱亚入欧就为这一口啊
他们神道本来就不禁止 脱亚入欧说不定是因为觉得人家更彻底 形成文字了   嗯一定是这样
贫道表示不信上帝
我很好奇 那欧美人哪里来的伦理思维呢?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3-22 16:22
北欧是奥丁,希腊是宙斯……
我印象错误了,感谢更正。。
楼主转载的是混淆视听的
人类发展到现在   和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是2个不同的概念
按圣经上面的理解   我们 ...
别代表我们,反正我不是基督徒,也不信基督!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这口味重的实在不能想象,无量天尊
是《格林童话》

话说老版无删节《格林童话》各种重口味
早辟谣了,那是日本人写的,跟格林兄弟没关系。
yu4f 发表于 2013-3-22 23:25
早辟谣了,那是日本人写的,跟格林兄弟没关系。
《格林童话》最原始版本确实有性描写和暴力乱伦情节

日本的哪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没办法人家脚盆天赋是这个
蘆竹這個口味有點重啊
link8012 发表于 2013-3-22 19:46
别代表我们,反正我不是基督徒,也不信基督!
阿弥陀佛!
口头禅而已 没有那么严重  我根本都没有代表这个概念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