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钓鱼岛中国政府立场的国际法逻辑由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25:28


1,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从1949年起主动继承了中华民国政府的一切权利,和责任。

2,中华民国政府是二战时领导中国参战的政府。

3,开罗宣言明示,1,日本从中国人手上夺去的所有中国领土,战后归还中国。2,日本将被驱逐出它用武力夺取的其他领土。(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Japan will also be expelled from all other territories which she has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3,波茨坦协定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应该执行,并且战后日本领土范围被限制在四个岛屿以及,其他由我们几个战胜国(包括中国)决定的小岛上。(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 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

4,1972年中日建交联合公报规定,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关于台湾),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同时宣布废除1952年4月28日,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政府在台北签订的中日和平条约。1972年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会上表明,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建交联合公报)的结果,(台湾)中日和约已失去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

5,1978年中日友好和平条约,1998年中日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08年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均未能对战后中,日两国如何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做出任何安排。在中国政府的非正式文档中,这是因为有双方搁置争议,让后代解决的默契。

6,而日本在2010年撞船事件中,以及2012年购岛事件中,打破了这个默契,逼得中国政府必须在战后中,日两国如何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问题上做出明确的答复。

于是,就有了我们目前的反应 ---- 我们要维护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日中关系的压舱石是72年,78年,98年,08年四个文件。如果日本需要,我们大概不会介意再来第五个文件,把中,日两国如何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问题上做出明确的规定。

美国通过“旧金山和约”行使过了战胜国权力,所以美国现在可以说"不持立场"。而至今为止,俄罗斯和中国并没有和日本签署和约,所以日本主权范围中俄是可以通过行使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来进行限定的。

这就是中国政府认为钓鱼岛关键不在钓鱼岛,而是中国法理上可以行使二战战胜国权力,而日本政客不断想要否定二战后次序的原因也在于此。中国一天不和日本签署合约,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这两把大刀就一天吊在头顶上。

1,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从1949年起主动继承了中华民国政府的一切权利,和责任。

2,中华民国政府是二战时领导中国参战的政府。

3,开罗宣言明示,1,日本从中国人手上夺去的所有中国领土,战后归还中国。2,日本将被驱逐出它用武力夺取的其他领土。(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Japan will also be expelled from all other territories which she has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3,波茨坦协定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应该执行,并且战后日本领土范围被限制在四个岛屿以及,其他由我们几个战胜国(包括中国)决定的小岛上。(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 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

4,1972年中日建交联合公报规定,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关于台湾),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同时宣布废除1952年4月28日,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政府在台北签订的中日和平条约。1972年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会上表明,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建交联合公报)的结果,(台湾)中日和约已失去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

5,1978年中日友好和平条约,1998年中日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08年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均未能对战后中,日两国如何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做出任何安排。在中国政府的非正式文档中,这是因为有双方搁置争议,让后代解决的默契。

6,而日本在2010年撞船事件中,以及2012年购岛事件中,打破了这个默契,逼得中国政府必须在战后中,日两国如何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问题上做出明确的答复。

于是,就有了我们目前的反应 ---- 我们要维护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日中关系的压舱石是72年,78年,98年,08年四个文件。如果日本需要,我们大概不会介意再来第五个文件,把中,日两国如何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问题上做出明确的规定。

美国通过“旧金山和约”行使过了战胜国权力,所以美国现在可以说"不持立场"。而至今为止,俄罗斯和中国并没有和日本签署和约,所以日本主权范围中俄是可以通过行使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来进行限定的。

这就是中国政府认为钓鱼岛关键不在钓鱼岛,而是中国法理上可以行使二战战胜国权力,而日本政客不断想要否定二战后次序的原因也在于此。中国一天不和日本签署合约,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这两把大刀就一天吊在头顶上。
我的导弹告诉我钓鱼岛是我的!
楼主有心了!
还有比自古以来更有威力的yy弹药呀。。。


其实关键的地方在于日本并不认为该岛属于从中国窃取,而是日本通过先占原则得到该岛。中国方面在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中没有明确说明该岛属于台湾附属岛屿。日本也并非通过马关条约得到该岛。这个才是争议的焦点。

其实关键的地方在于日本并不认为该岛属于从中国窃取,而是日本通过先占原则得到该岛。中国方面在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中没有明确说明该岛属于台湾附属岛屿。日本也并非通过马关条约得到该岛。这个才是争议的焦点。
打官司是打不清楚的,因为司法需要暴力机器来保证执行,联合国没有这个能力,所以国际法就是擦屁股纸
谈个鬼法律依据。美帝入侵伊拉克需要法律依据吗?
拳头就是法律,且为弱者提供。
这个从国际法出发 进行讨论的帖子不错。
不能学习昧国的那一套,昧国打伊拉克那一套是霸权主义
反霸权主义是新中国的一贯立场。
首先要以理服人,以理服人才能够在国际上得道多助
mopyfish 发表于 2013-3-21 14:53
其实关键的地方在于日本并不认为该岛属于从中国窃取,而是日本通过先占原则得到该岛。中国方面在割让台湾的 ...
“其实关键的地方在于日本并不认为该岛属于从中国窃取,而是日本通过先占原则得到该岛。中国方面在割让台湾的 ....”日本纠结于这种观点没有意义。从国际法上来说最关键的在于“波茨坦协定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应该执行,并且战后日本领土范围被限制在四个岛屿以及其他由几个战胜国(包括中国)决定的小岛上。”毫无疑问,中国认为钓鱼岛是中国的,这就决定了钓鱼岛不是日本的.
mopyfish 发表于 2013-3-21 14:53
其实关键的地方在于日本并不认为该岛属于从中国窃取,而是日本通过先占原则得到该岛。中国方面在割让台湾的 ...
钓鱼岛在日本自称发现的1884年之前,并非无主地

“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台列屿,并向日本内务省申请划入日本国界;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井上馨于1885年覆函説:「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日清国报纸等,风传我政府欲占台湾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云云,对我国心怀猜疑,我国已屡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时若公然骤施立国标诸策,则易为清国所疑。窃以为目下可暂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 发土地、物产之望,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山县有朋因应井上馨建议,覆函冲绳,拒绝马上在钓鱼台订立国标,并在信件强调事件「勿让传媒得悉」”

这就是中方所陈述,日本窃取钓鱼岛的由来,日本当时就知道钓鱼岛属于清政府。无人岛不意味着无主岛,小日本玩这种文字游戏一点意义也没有,这也是中国主张的要点之一。中国列举若干历史文献,古代地图什么的,并非想要证明什么行政管理的举措什么的,而是为了说明,此无人岛,并非无人知晓,无人拥有。而是早就为中国人所知道,所认识,所理解并且不是琉球的地界。


远谋 发表于 2013-3-21 15:31
谈个鬼法律依据。美帝入侵伊拉克需要法律依据吗?
拳头就是法律,且为弱者提供。
如果一开始中国制定钓鱼岛策略是就是灭日本,那当然不用法律了,直接拳头说话。

但是不是,中国去钓鱼岛执法,没有国内,国际法的保障,中国执法显得理不直气不壮。有了执法的依据,然后日本来捣乱,中国可以顺理成章的干日本!
没事,反正让倭寇人记住倭寇是战败国
理一下思路,貌似争论的重点在于:1、钓鱼岛是中国的,技能“自古以来”发动,所以钓鱼岛不是日本的;2、日本的势力范围是四个岛及其盟国指定岛屿上,圈圈画死了,所以钓鱼岛不是日本的。从哪一个思路出发是主要方向?

从2来看,《旧金山和约》是将琉球给了日本管辖,画死的圈圈被MD单方面画活了,但是我们一直不承认……是这样的不?

pp1987769 发表于 2013-3-21 20:38
理一下思路,貌似争论的重点在于:1、钓鱼岛是中国的,技能“自古以来”发动,所以钓鱼岛不是日本的;2、日 ...


《旧金山和平条约》第三条没有托管钓鱼岛(尖阁诸岛),甚至也没有托管先岛群岛。日本现在占据钓鱼岛的理由就是1、日本是1884年发现了钓鱼岛并且发现岛上没人。。。。。。2、日本二战后巡航钓鱼岛实际控制了很多年,这中间中国没有提出过异议。


“旧金山合约”不是我们一家不承认,俄罗斯也一样不承认。因为按照日相吉田茂签完和约后所言:“日本在二战以战败国的身份在《旧金山和约》中所得的,比在一战后以战胜国身份所得的,还要强过多多”。所以中国才说琉球和钓鱼岛是美国私相授受。

对俄罗斯来说,俄罗斯与日本之间从法律意义上还是二战交战国。因为,两国迄今未能签订双方的和平条约。而北方四小岛在俄罗斯看来,就应该是战胜国(俄罗斯)决定的怎么处理,日本根本没有权力唧唧歪歪。(俄罗斯没有在旧金山和约上签字)

换句话说,钓鱼岛的争论也好,琉球的争论也好,在国际法上与美国没有关系。至于波茨坦协定第八条,美国能够做的都已经作了。日本和中国之间,日本和俄罗斯之间,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波茨坦协定没有说要一致决定,和约应该是由日本找几个战胜国一个一个签)这就是美国人说: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的原因,因为已经和美国人没关系了(日美之间签过和约了)。

但是,日本的安全与和平,是美国的事情 ---- 因为有美日安保条约。不管日中(钓鱼岛,琉球)非和平冲突,还是日俄(北方四岛)非和平冲突,乃至日韩(独岛)非和平冲突,都关美国人的事。

按现在TG想法,钓鱼岛只是个用来钓鱼的地方,至于最后钓上来的是条什么鱼,有多大,心里应该还没底。其实TG真正想要的不是钓鱼岛,而是东北亚的整合。整合的前提则是美国人、日本人愿意让你整合。


pp1987769 发表于 2013-3-21 20:38
理一下思路,貌似争论的重点在于:1、钓鱼岛是中国的,技能“自古以来”发动,所以钓鱼岛不是日本的;2、日 ...


《旧金山和平条约》第三条没有托管钓鱼岛(尖阁诸岛),甚至也没有托管先岛群岛。日本现在占据钓鱼岛的理由就是1、日本是1884年发现了钓鱼岛并且发现岛上没人。。。。。。2、日本二战后巡航钓鱼岛实际控制了很多年,这中间中国没有提出过异议。


“旧金山合约”不是我们一家不承认,俄罗斯也一样不承认。因为按照日相吉田茂签完和约后所言:“日本在二战以战败国的身份在《旧金山和约》中所得的,比在一战后以战胜国身份所得的,还要强过多多”。所以中国才说琉球和钓鱼岛是美国私相授受。

对俄罗斯来说,俄罗斯与日本之间从法律意义上还是二战交战国。因为,两国迄今未能签订双方的和平条约。而北方四小岛在俄罗斯看来,就应该是战胜国(俄罗斯)决定的怎么处理,日本根本没有权力唧唧歪歪。(俄罗斯没有在旧金山和约上签字)

换句话说,钓鱼岛的争论也好,琉球的争论也好,在国际法上与美国没有关系。至于波茨坦协定第八条,美国能够做的都已经作了。日本和中国之间,日本和俄罗斯之间,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波茨坦协定没有说要一致决定,和约应该是由日本找几个战胜国一个一个签)这就是美国人说: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的原因,因为已经和美国人没关系了(日美之间签过和约了)。

但是,日本的安全与和平,是美国的事情 ---- 因为有美日安保条约。不管日中(钓鱼岛,琉球)非和平冲突,还是日俄(北方四岛)非和平冲突,乃至日韩(独岛)非和平冲突,都关美国人的事。

按现在TG想法,钓鱼岛只是个用来钓鱼的地方,至于最后钓上来的是条什么鱼,有多大,心里应该还没底。其实TG真正想要的不是钓鱼岛,而是东北亚的整合。整合的前提则是美国人、日本人愿意让你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