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香港海关应吸收经验避免把米糊当奶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0:30:22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9日在天津表示,香港海关将米糊当成奶粉,是由于有关商品种类十分多,以至在执行上出现问题。
工作人员一定会吸收经验教训,尽量避免出现错误。
日前一名内地女子在过关时携带婴儿米粉,却被香港海关以触犯“限带奶粉令”为由扣留起诉。
http://news.ifeng.com/hongkong/detail_2013_03/19/23282128_0.shtml

原标题:女游客携奶米粉香港被扣

本报讯 你知道吗,奶米粉等同于奶粉,也在香港限制出关物品范围内。因为媒体的误读和海关人员的错误解释,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我在出发之前就知道香港政府的禁令,游客只允许携带2罐婴幼儿奶粉出关,这个没问题。但是我真不知道奶米粉也算奶粉。”南京的黄小姐3月15日和同事一起去香港,这是她第一次去香港。由于答应帮助给亲戚的小孩带米粉,进入香港前她特意咨询了海关人员,香港对婴儿米粉的购买数量是否有限制。对方答复奶粉是限制的,婴儿米粉是不限的。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黄小姐就放心地和同事一起逛街去了。

“我与同事在尖沙咀购物后即将去坐地铁回程时,在靠近尖沙咀地铁站的万宁超市购买了4罐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每罐净含量300克。当时我同事在门口等我,我出来以后,都打算走了,她突然说要给自己的亲戚打个电话问问是否要奶粉,结果对方说好的。她就进去买了,她买了4罐奶粉出来,请我过关的时候帮她带两罐,这样正好。我想,反正咨询过了,米粉不算数量,于是同意了。”黄小姐在电话里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傍晚,黄小姐和同事从落马洲排队过关的时候被扣留。香港海关工作人员从她的行李里查出2罐奶粉,重1.8公斤;4罐婴儿奶米粉,重1.2公斤,总数已经达到了3公斤,超过了香港政府颁布的每人携带配方粉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限制。

黄小姐对此极为不解,入关前已经咨询过,米粉不算奶粉,不在限制范围内。但对方答复:你咨询的工作人员工号是什么,有无电话录音?这些黄小姐都拿不出来,于是她必须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关录口供、警局留底、警局报到、开庭。“我因为向海关提供了一个香港人士的地址,所以3月15日晚不用被扣留在香港海关过夜,否则没有地址就一定会被扣。我向香港落马洲警局交了1000港币,将自己保释了出来。但我必须在4月16日重返香港落马洲警局报到,4月18日要在香港出庭。据说如果认罪会罚款比较少,如果狡辩程序会更多。”黄小姐说。

“你知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海关的玻璃房子里多无助吗?我没想占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带,但你们真的没跟我说米粉也算奶粉。”黄小姐在跟记者讲述时声音哽咽了,她觉得特别委屈。

在被海关隔离的时候,她还遭遇了工作人员的冷嘲热讽。“在小隔间里我无助慌乱的时候,那个第一个把我喊下来的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过一句: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这些就不要帮人家带啊,如果是我女儿我肯定跟她说的啊!”黄小姐说,“我当时脑子里一团乱,谁都知道米粉和奶粉是有区别的呀。”

那么,米粉算不算奶粉,在不在港府的限制之内呢?

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

黄小姐购买的是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由于该物品已经被海关没收,黄小姐记不得里面的具体物质成分。对此问题,记者拨通了香港海关问询电话,对方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奶米粉也算配方粉,不管是奶粉或者奶米粉,里面只要含有奶的成分都在限制携带之列。但是如果是纯米粉或者纯豆粉,则不限制出关携带数量。 http://news.ifeng.com/hongkong/d ... shtml?_from_ralated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9日在天津表示,香港海关将米糊当成奶粉,是由于有关商品种类十分多,以至在执行上出现问题。
工作人员一定会吸收经验教训,尽量避免出现错误。
日前一名内地女子在过关时携带婴儿米粉,却被香港海关以触犯“限带奶粉令”为由扣留起诉。
http://news.ifeng.com/hongkong/detail_2013_03/19/23282128_0.shtml

原标题:女游客携奶米粉香港被扣

本报讯 你知道吗,奶米粉等同于奶粉,也在香港限制出关物品范围内。因为媒体的误读和海关人员的错误解释,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我在出发之前就知道香港政府的禁令,游客只允许携带2罐婴幼儿奶粉出关,这个没问题。但是我真不知道奶米粉也算奶粉。”南京的黄小姐3月15日和同事一起去香港,这是她第一次去香港。由于答应帮助给亲戚的小孩带米粉,进入香港前她特意咨询了海关人员,香港对婴儿米粉的购买数量是否有限制。对方答复奶粉是限制的,婴儿米粉是不限的。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黄小姐就放心地和同事一起逛街去了。

“我与同事在尖沙咀购物后即将去坐地铁回程时,在靠近尖沙咀地铁站的万宁超市购买了4罐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每罐净含量300克。当时我同事在门口等我,我出来以后,都打算走了,她突然说要给自己的亲戚打个电话问问是否要奶粉,结果对方说好的。她就进去买了,她买了4罐奶粉出来,请我过关的时候帮她带两罐,这样正好。我想,反正咨询过了,米粉不算数量,于是同意了。”黄小姐在电话里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傍晚,黄小姐和同事从落马洲排队过关的时候被扣留。香港海关工作人员从她的行李里查出2罐奶粉,重1.8公斤;4罐婴儿奶米粉,重1.2公斤,总数已经达到了3公斤,超过了香港政府颁布的每人携带配方粉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限制。

黄小姐对此极为不解,入关前已经咨询过,米粉不算奶粉,不在限制范围内。但对方答复:你咨询的工作人员工号是什么,有无电话录音?这些黄小姐都拿不出来,于是她必须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关录口供、警局留底、警局报到、开庭。“我因为向海关提供了一个香港人士的地址,所以3月15日晚不用被扣留在香港海关过夜,否则没有地址就一定会被扣。我向香港落马洲警局交了1000港币,将自己保释了出来。但我必须在4月16日重返香港落马洲警局报到,4月18日要在香港出庭。据说如果认罪会罚款比较少,如果狡辩程序会更多。”黄小姐说。

“你知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海关的玻璃房子里多无助吗?我没想占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带,但你们真的没跟我说米粉也算奶粉。”黄小姐在跟记者讲述时声音哽咽了,她觉得特别委屈。

在被海关隔离的时候,她还遭遇了工作人员的冷嘲热讽。“在小隔间里我无助慌乱的时候,那个第一个把我喊下来的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过一句: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这些就不要帮人家带啊,如果是我女儿我肯定跟她说的啊!”黄小姐说,“我当时脑子里一团乱,谁都知道米粉和奶粉是有区别的呀。”

那么,米粉算不算奶粉,在不在港府的限制之内呢?

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

黄小姐购买的是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由于该物品已经被海关没收,黄小姐记不得里面的具体物质成分。对此问题,记者拨通了香港海关问询电话,对方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奶米粉也算配方粉,不管是奶粉或者奶米粉,里面只要含有奶的成分都在限制携带之列。但是如果是纯米粉或者纯豆粉,则不限制出关携带数量。 http://news.ifeng.com/hongkong/d ... shtml?_from_ralated
可在南京法院起诉香港海关吗?
应该起诉
大陆人去购物人减少时,这些骄情的人会不会又死皮赖脸的搞促销啊
lhao10 发表于 2013-3-20 09:52
可在南京法院起诉香港海关吗?
估计存在管辖权问题
米粉干吗起个怪名,什么米也不能做得出奶来
【品  牌】Frisocrem美素

【名  称】港版金装Frisocrem美素健奶米粉/麦粉

【产  地】荷兰

【进口商】菲仕兰(香港)有限公司经销  

【规  格】300克/罐

【保质期】24个月

【保存方法】请置于紧密容器中并于干燥阴凉处保存,建议开封后4周内饮用完毕。

【适用对象】6个月以上的宝宝

【产品特点】

新口味:

       嬰兒由6個月或以上可以開始喂用:當嬰兒6個月大,逐步進入轉奶期,便可以開始在喂奶以外,進食固體食物,有關知?R可請教醫生及護理專業人士。嬰兒在這個階段越來越活躍,所以須在喂奶外,偉哺更多固體食物,而美素健奶米粉/麥粉,就能全面顧及各方面營養需要,出含有蛋白質、維他命及礦物質外,更容易消化,是特別爲6個月或以上的嬰兒而設。

       美素健奶米粉/麥粉——為寶寶提供充足的營養,同時亦照料到寶寶的味覺享受,絕對是寶寶轉食固體實物的首選:



美味可口:

      加入了奶粉成分,味道與奶粉相近,令寶寶更容易接受和適應固體食物。



均衡營養:

       200毫升的分量已可為6-12個月打的寶寶,提供全日四分一至三分一的營養寄熱量需要。

感觉是人家去香港帮衬你,你把顾客抓了,香港人自己不好意思改口的,就是加了奶的米粉。
香港海关的素质真的很差。
都开始做人了还留有做狗的习惯
现在又允许了?
香港旅游业迟早把自己的这点信誉给败光
奶米粉?
那什么酸奶味饮料公司,直接叫板工商总局,老子产的是酸奶!
其实这种政策性限制出口是不是可以去WTO告?
我一点也不恨香港海关,只恨那些香港水客。
香港好嚣张的样子
zulook 发表于 2013-3-21 21:34
奶米粉?
那什么酸奶味饮料公司,直接叫板工商总局,老子产的是酸奶!
确实啊,以后国内再也不能搞什么乳品饮料喝乳制品的区分了,反正都是奶嘛
哈香港的人多了,我家就有几个!
香港海关真是猥琐下流
吸取的是教训。

经验是用来总结和推广的!
结论就是千万别去香港买东西。
主要是港灿没抗议这玩意被水客搬光了。。。

特首,为了照顾生意,不想把这个也坑了。。。
这特首当的。连这种事情都要说上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