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刚刚听到的一起家庭暴力事件,身为围观路人,有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52:11
下午去某小店找当店长的朋友泡菜,那小子居然说忙的要死,没空理我。原来他们店里的一位主力售货员住院了。说话间,朋友老婆正好从医院探病回来,就说起了经过:

前天,朋友店里忙过了元宵节,早早关门,店长夫人办了酒席犒劳员工,还让她们可以带上一位家人作陪凑热闹。很多人就把老公男朋友叫来了,也有几个没叫人的,单刀赴会。那主力售货员是其中一个。

吃完喝完也就10点出头,平时下班的时段而已。那人回家了,赫然发现她老公端坐在客厅正中,旁边还有婆婆小姑,横眉冷对的。顺带说,他们是今年元旦才结的婚,蜜月刚过呢。

那丈夫没等她完全进门,就质问她跟谁喝酒了,她边换鞋子边如实交代,手里还拿着手机跟店长夫人报平安到家。谁料话音未落,丈夫就冲过来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揍,抢过手机砸得粉碎——这段可是店长夫人在电话里听到的。然后她还不甘示弱,挣脱出来,想跑进房间里拿座机找娘家人求助,等摸到电话才发现,电话线居然早就被拔掉了。

接着,婆婆小姑跟了进来,一左一右架起她,然后丈夫拿着一根藤条也进来了,抓起头发专抽她的脸,后来在医院都缝了5,6针,右脸颊还不知道是被婆婆还是小姑抓出了五道血印——店长夫人的手机都有照片,我是亲眼见到了。

就这样打了一顿,还是店长夫人在那边听电话里情况不对,因为不知道她婆家电话,只好赶忙打她娘家人去问情况,她娘家叔刚好住这婆家附近赶来之后制止下来的。她就被她叔送去医院了。婆家人一个也没跟去。

到医院的时候,她母亲也赶来了,单亲家庭,家里就那个叔在帮忙的。叔跟她娘说要报警,她娘居然打死不让,说再看看吧。她自己居然也不愿意报警,跟医生还说是路上被抢劫挨打的。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了。

作为路人甲围观群众的我,还有我那个店长兄弟,听得都满眼喷火,恨不得就冲过去揍那丈夫一顿替她解气,可就是怎么想都不明白,为什么她娘家居然不选择报警。

这种情况,外人能怎么做呢?我是觉得已经不是简单的家庭暴力事件了,就冲她被她老公打得面部缝了5-6针,基本半毁容的状态,故意伤害是跑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当事人自己不报警,外人是否也有义务告知警方呢?下午去某小店找当店长的朋友泡菜,那小子居然说忙的要死,没空理我。原来他们店里的一位主力售货员住院了。说话间,朋友老婆正好从医院探病回来,就说起了经过:

前天,朋友店里忙过了元宵节,早早关门,店长夫人办了酒席犒劳员工,还让她们可以带上一位家人作陪凑热闹。很多人就把老公男朋友叫来了,也有几个没叫人的,单刀赴会。那主力售货员是其中一个。

吃完喝完也就10点出头,平时下班的时段而已。那人回家了,赫然发现她老公端坐在客厅正中,旁边还有婆婆小姑,横眉冷对的。顺带说,他们是今年元旦才结的婚,蜜月刚过呢。

那丈夫没等她完全进门,就质问她跟谁喝酒了,她边换鞋子边如实交代,手里还拿着手机跟店长夫人报平安到家。谁料话音未落,丈夫就冲过来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揍,抢过手机砸得粉碎——这段可是店长夫人在电话里听到的。然后她还不甘示弱,挣脱出来,想跑进房间里拿座机找娘家人求助,等摸到电话才发现,电话线居然早就被拔掉了。

接着,婆婆小姑跟了进来,一左一右架起她,然后丈夫拿着一根藤条也进来了,抓起头发专抽她的脸,后来在医院都缝了5,6针,右脸颊还不知道是被婆婆还是小姑抓出了五道血印——店长夫人的手机都有照片,我是亲眼见到了。

就这样打了一顿,还是店长夫人在那边听电话里情况不对,因为不知道她婆家电话,只好赶忙打她娘家人去问情况,她娘家叔刚好住这婆家附近赶来之后制止下来的。她就被她叔送去医院了。婆家人一个也没跟去。

到医院的时候,她母亲也赶来了,单亲家庭,家里就那个叔在帮忙的。叔跟她娘说要报警,她娘居然打死不让,说再看看吧。她自己居然也不愿意报警,跟医生还说是路上被抢劫挨打的。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了。

作为路人甲围观群众的我,还有我那个店长兄弟,听得都满眼喷火,恨不得就冲过去揍那丈夫一顿替她解气,可就是怎么想都不明白,为什么她娘家居然不选择报警。

这种情况,外人能怎么做呢?我是觉得已经不是简单的家庭暴力事件了,就冲她被她老公打得面部缝了5-6针,基本半毁容的状态,故意伤害是跑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当事人自己不报警,外人是否也有义务告知警方呢?
冲这女的性格,下半辈子是杯具了
在如果自己不愿报警的话,J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会管的。。。。。
外人就别掺合了,一,人家不配合,你报警也没用,二,你是男的,你去出头会加剧矛盾。
自动放弃权利,老天也无可奈何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请拨打110并喊tv...报社...来报道
建议现在报警验伤,否则将来过不下去时因为无证据支持家暴无法证明。
建议还是离婚吧,否则就这一家人还不整死她。
上班族 发表于 2013-2-28 08:48
请拨打110并喊tv...报社...来报道
这得做好离婚准备~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06
这得做好离婚准备~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第三次,离婚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再说离婚也不是说离就离这么简单。


真毒啊,离婚吧
面部毁容的话,鉴定成重伤也有可能。


真毒啊,离婚吧
面部毁容的话,鉴定成重伤也有可能。
bjkk 发表于 2013-2-28 11:22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第三次,离婚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再说离婚也不是说离就离这么简单。
这个我坚决同意~~

但这女的新婚,离婚不一定能转得过弯来,其实这时候离婚,时机还是不错的~~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27
这个我坚决同意~~

但这女的新婚,离婚不一定能转得过弯来,其实这时候离婚,时机还是不错的~~
从事情经过来看男方也不会轻易同意,不折腾的精疲力竭恐怕离不了。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06
这得做好离婚准备~
小姑子什么的都参与了,说明这男的一家整体素质都不行,这个氛围下想过安生日子,还是算了
娘家势力弱的基本都这样,发生矛盾了回娘家的勇气都没有,因为你实力弱,第一不敢离,第二,还得自己回去。怪只怪她生来就在一个普通的家庭,而且脑子里都是弱势群体的思维,不突破这个枷锁,她这辈子就这样了。叹口气吧


他们应该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单从搂住的叙述看,这是个匪夷所思的家庭暴力。想象无论这婆家如何混蛋,也实在看不出他们愤怒的原由。

他们应该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单从搂住的叙述看,这是个匪夷所思的家庭暴力。想象无论这婆家如何混蛋,也实在看不出他们愤怒的原由。
bjkk 发表于 2013-2-28 11:36
从事情经过来看男方也不会轻易同意,不折腾的精疲力竭恐怕离不了。
这婚姻,怕是她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了~~
hotliutaotao 发表于 2013-2-28 11:38
小姑子什么的都参与了,说明这男的一家整体素质都不行,这个氛围下想过安生日子,还是算了
咱们容易看得清,当事人难啊~~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46
这婚姻,怕是她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了~~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千真万确。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47
咱们容易看得清,当事人难啊~~
所以啊,现在女人找男人结婚,51%是在找婆婆。找对了好婆婆,就没啥问题。
bjkk 发表于 2013-2-28 11:48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千真万确。
老话总还是很有道理的~~
hotliutaotao 发表于 2013-2-28 11:49
所以啊,现在女人找男人结婚,51%是在找婆婆。找对了好婆婆,就没啥问题。
不太同意~

婆婆挡不住儿子风花雪月,在关键时刻,婆婆至多痛骂儿子同情媳妇,让她站队的时候永远会无条件的站儿子身边(极端情况暂不讨论哈)~~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58
不太同意~

婆婆挡不住儿子风花雪月,在关键时刻,婆婆至多痛骂儿子同情媳妇,让她站队的时候永远会无条 ...
我身边很多例子是:老公人不错,就是不敢顶撞自己老妈。媳妇也不错,婆婆就是要针对你,于是......
hotliutaotao 发表于 2013-2-28 12:00
我身边很多例子是:老公人不错,就是不敢顶撞自己老妈。媳妇也不错,婆婆就是要针对你,于是......
那还是找老公找的不对~

合格老公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当好婆媳关系中的维持会、润滑剂~~

指望婆媳自己把关系处好了,那得多大的幸运啊~~

还有那种针对媳妇的婆婆,到最后儿子离婚,孙辈成单亲儿童,她就消停了~~
目测肯定有外人不知的隐情,女的或许也有问题
电磁环境较为复杂~~~
这件事如果要管只能是店长夫人出面,店长和LZ去说话只能激化矛盾

PS:这女的可能是有亲戚靠婆家的企业吃饭,或者是欠婆家很多钱,或者有什么把柄(出轨?)在婆家手里吧
还是离婚好,现在还没小孩更好
女的以前有问题故事不完整
已经触及人身伤害!刑事案件!
已经超过一般家暴的尺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应该报警。
目前在天朝,家暴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一是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二是家丑不外扬的传统思维惯性很大。按我们以往的经验,象这种情况当事人不主张权利的话,处警人员到场一般也解决不了问题,除非引起媒体或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studhorse 发表于 2013-2-28 22:38
目前在天朝,家暴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一是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二是家丑不外扬的传统思维惯性很大。按我们以往 ...
按楼主描述的伤情,基本上就一个轻伤案件,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伤害案件的处理更注重的是伤害的结果,该类案件(轻伤案件)一般是告诉才处理,即受害人首先要告诉(报警或向法院起诉),案件才处理得下去。警察处理轻伤案件时的手段打顶也就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至于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要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轻伤案件检察院不受理。所以说该案如果受害人不“告诉”,媒体及社会舆论再怎么关注,其他人也帮不了受害人!我个人对楼主所述事件中的受害人的态度只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毕竟,工作中遇到的这样的事还真不少。
llhjc 发表于 2013-2-28 23:06
按楼主描述的伤情,基本上就一个轻伤案件,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伤害案件的处理更注重的是伤害的结果,该类 ...
按楼主描述的情况,此案确实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也是警方难以直接处理的主要原因。不过要纠正一下,轻伤案件并不全是或者大部分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目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5个罪名,即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检察院对于轻伤案件也不是不受理,很多轻伤案件都属于公诉范围,而只是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无需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不受理。而且按新刑诉法(2013年1月1日施行)第五编第二章的规定,今后公安机关在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时,除有新刑诉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可再以调解为由而撤销案件。
这女的是不是以前出过墙?
找基督教教会,去向男方家里传教,可以减少男方家的戾气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8 11:27
这个我坚决同意~~

但这女的新婚,离婚不一定能转得过弯来,其实这时候离婚,时机还是不错的~~
签名图......
无论如何,这家人的行为也该超出了家暴行为。婆婆和小姑子控制住当事人,丈夫殴打毁容,这不是人干的事啊。这种家庭呆不得,娘家叔叔去的时候,该是满脸是血的时候,这个时候,丈夫一家居然还没停止是被制止,没人性。
报警,离婚是最好的办法
求后续
为什么打?因为女的喝酒十点以后才回家?
长痛不如短痛,离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