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辟谣称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受害人未撤诉和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39:50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2/26/c_114797571.htm

  几天来传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再起波澜,一则“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的微博在网上得到广泛传播。记者昨晚就此事进行求证,据可靠消息显示,警方目前尚未接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

  网传受害人撤诉

  本已逐渐归于平静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因为一条微博再掀波澜,昨天17点39分,一个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其微博中发帖称““内部透露”,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昨天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


 警方未证实和解

  昨晚,记者也多方进行了解核实,截至昨晚,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

  而记者昨晚仍无法同李双江夫妇取得联系,因此对于网上所谓的“补偿标准”也无从求证。对于网友的质疑,记者也向律师进行了询问。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的于飞律师表示,轮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只能在审理阶段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则从轻或减轻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于律师同时表示,我国刑诉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会撤销案件,“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节来看,李某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规定。”

  律师提示:造谣也要受罚

  针对连日来网络上各种关于上述案件的传言和说法,律师也提醒网友散布谣言也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律师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何欣)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2/26/c_114797571.htm

  几天来传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再起波澜,一则“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的微博在网上得到广泛传播。记者昨晚就此事进行求证,据可靠消息显示,警方目前尚未接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

  网传受害人撤诉

  本已逐渐归于平静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因为一条微博再掀波澜,昨天17点39分,一个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其微博中发帖称““内部透露”,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昨天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


 警方未证实和解

  昨晚,记者也多方进行了解核实,截至昨晚,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

  而记者昨晚仍无法同李双江夫妇取得联系,因此对于网上所谓的“补偿标准”也无从求证。对于网友的质疑,记者也向律师进行了询问。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的于飞律师表示,轮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只能在审理阶段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则从轻或减轻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于律师同时表示,我国刑诉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会撤销案件,“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节来看,李某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规定。”

  律师提示:造谣也要受罚

  针对连日来网络上各种关于上述案件的传言和说法,律师也提醒网友散布谣言也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律师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何欣)
关键看后来怎么判了。
刚放出来,就又犯罪,社会影响恶劣,应该重判吧。
俺期待的是,那帮法官会用什么样的措辞来减轻李某的量刑,然后又装出公正的姿态来强调,就应该这么轻判
强奸罪名只需要买通女方更改口供,很难定罪。。。最多聚众淫乱。
权贵无下限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3-2-26 09:45
权贵无下限
一开始控告IMF总裁卡恩强奸,后来又说自己撒谎的美国女服务员,怎么回事?
撤不撤的呗~~

那小子这辈子是摘不掉脑袋上那顶流氓的帽子了~~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6 09:55
撤不撤的呗~~

那小子这辈子是摘不掉脑袋上那顶流氓的帽子了~~


这个也难说,呵呵。看看高晓松。从号子里出来之后,简单的摇身一变,成“军事历史技术专家”了~在电视上摇头晃脑侃得正来劲儿呢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6 09:55
撤不撤的呗~~

那小子这辈子是摘不掉脑袋上那顶流氓的帽子了~~


这个也难说,呵呵。看看高晓松。从号子里出来之后,简单的摇身一变,成“军事历史技术专家”了~在电视上摇头晃脑侃得正来劲儿呢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6 09:55
撤不撤的呗~~

那小子这辈子是摘不掉脑袋上那顶流氓的帽子了~~
人家还怕帽子不成?不过就此案的影响来看,那小子的有十年左右耍不成流氓了
Superbow 发表于 2013-2-26 10:03
这个也难说,呵呵。看看高晓松~
看着高晓松那满脸横肉的样子就想吐。
冰特凉 发表于 2013-2-26 09:20
关键看后来怎么判了。
刚放出来,就又犯罪,社会影响恶劣,应该重判吧。
俺期待的是,那帮法官会用什么样 ...
放心,这种全国影响很大的案件法官们不会撞枪口的,谁都不傻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3-2-26 09:43
强奸罪名只需要买通女方更改口供,很难定罪。。。最多聚众淫乱。
来不及了,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女方要是更改口供就是做假证或诬告,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受害者没这么傻。
其实事后看来,这小子很可能是被坑的。。
去过kTV酒吧的男筒子都知道,那种场合,陪酒的女的都是做什么的
nofraid 发表于 2013-2-26 10:08
其实事后看来,这小子很可能是被坑的。。
去过kTV酒吧的男筒子都知道,那种场合,陪酒的女的都是做什么的
是不是强奸另说,但在酒吧陪着4、5个男人喝酒的女人肯定不是啥贞洁烈女。

nofraid 发表于 2013-2-26 10:08
其实事后看来,这小子很可能是被坑的。。
去过kTV酒吧的男筒子都知道,那种场合,陪酒的女的都是做什么的
“陪酒的女的都是做什么的”?~~

我咂摸着,不可能是随便摁倒就上的~~

所以,“这小子很可能是被坑的”一说,很不靠谱啊~~
季路 发表于 2013-2-26 10:11
是不是强奸另说,但在酒吧陪着4、5个男人喝酒的女人肯定不是啥贞洁烈女。
这点确实的。。。一般的良家妇女谁敢陪4,5个男的一起喝酒,喝多肯定要OOXX。
哥曾经也差点中标。。酒后完全无法控制自己
季路 发表于 2013-2-26 10:11
是不是强奸另说,但在酒吧陪着4、5个男人喝酒的女人肯定不是啥贞洁烈女。
满脸横肉不是错,信口雌黄才是错。

早年他写的校园民谣,我至今还非常喜欢听。但这不妨碍我对他现在在军事历史技术领域胡说八道的反感。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6 10:14
“陪酒的女的都是做什么的”?~~

我咂摸着,不可能是随便摁倒就上的~~
拿不下,是因为没谈妥价钱。。HOHO

或者说酒喝得还不够多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2-26 10:05
放心,这种全国影响很大的案件法官们不会撞枪口的,谁都不傻
  幼女被逼卖淫案,法官撞了枪口。真的枪口,被报复杀了好几个……
nofraid 发表于 2013-2-26 10:16
拿不下,是因为没谈妥价钱。。HOHO

或者说酒喝得还不够多
因为摁倒就上给进去了,谈什么“被坑”?~

这思路简直就是拉不出翔怪地球木吸引力啊~~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2-26 10:22
因为摁倒就上给进去了,谈什么“被坑”?~

这思路简直就是拉不出翔怪地球木吸引力啊~~
我觉得有很大几率是那个女的借机敲诈勒索
因为我知道的现实中就出了几次案例,有些女的明明是当时自愿被X,结果过段日子就把男的告了强奸。。
八卦社 发表于 2013-2-26 10:16
  幼女被逼卖淫案,法官撞了枪口。真的枪口,被报复杀了好几个……
所以说例子摆在那里,法官们不可能每个都是脑残。要是真真这么脑残死了也是活该。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3-2-26 09:43
强奸罪名只需要买通女方更改口供,很难定罪。。。最多聚众淫乱。
改口供?伪证罪可不轻。
nofraid 发表于 2013-2-26 10:25
我觉得有很大几率是那个女的借机敲诈勒索
因为我知道的现实中就出了几次案例,有些女的明明是当时自愿被 ...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种“好事”还是少沾,进去几年清醒清醒吧。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2-26 10:43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种“好事”还是少沾,进去几年清醒清醒吧。
不过李天一这厮也不是什么好鸟
进去清醒几年也是必须的。。。
Superbow 发表于 2013-2-26 10:03
这个也难说,呵呵。看看高晓松。从号子里出来之后,简单的摇身一变,成“军事历史技术专家”了~在电视上 ...
高晓松那个酒驾在普通民众眼里根本算不上犯罪,可这小子的轮奸罪放到哪朝哪代都是令人唾弃的十恶不赦的重罪
这些事情真不好说啊。看检察院到时候怎么说吧。
nofraid 发表于 2013-2-26 10:08
其实事后看来,这小子很可能是被坑的。。
去过kTV酒吧的男筒子都知道,那种场合,陪酒的女的都是做什么的
也有贞操女,尤其是对我这种老态龙钟的,有些女子就是死活不肯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3-2-26 09:43
强奸罪名只需要买通女方更改口供,很难定罪。。。最多聚众淫乱。
没立案之前还可以这么玩,正是进入程序了就不是随便改口的事了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3-2-26 10:38
改口供?伪证罪可不轻。
不说是改口供啊,只说,当时没有记清楚可以吧,再说,了不起坐几年牢吧。未必要几年,我也不知道,但是,经济收益可不少啊。李家出的价,肯定不会低。
季路 发表于 2013-2-26 10:11
是不是强奸另说,但在酒吧陪着4、5个男人喝酒的女人肯定不是啥贞洁烈女。
就算真是小姐,一样可以告强奸轮奸的呀
季路 发表于 2013-2-26 10:05
看着高晓松那满脸横肉的样子就想吐。
那你就自己贴出玉照看看大家吐不吐吧,人家90年代就展示出来的音乐成就就秒杀你这辈子了
季路 发表于 2013-2-26 10:11
是不是强奸另说,但在酒吧陪着4、5个男人喝酒的女人肯定不是啥贞洁烈女。
跟是不是贞洁烈女有半毛关系啊,QJ小姐也QJ
两个凡是 发表于 2013-2-26 10:49
也有贞操女,尤其是对我这种老态龙钟的,有些女子就是死活不肯
我也是。。。矮丑穷伤不起啊
当初哥几个不用加钱就拿下了,咱给加钱都不给上啊。。。直接倒地痛哭


唉呀,李双江真要救儿子就不会搞的满世界都知道了!现在放出这种消息的人摆明就是要玩死李天一!

唉呀,李双江真要救儿子就不会搞的满世界都知道了!现在放出这种消息的人摆明就是要玩死李天一!
省委 发表于 2013-2-26 10:50
不说是改口供啊,只说,当时没有记清楚可以吧,再说,了不起坐几年牢吧。未必要几年,我也不知道,但是, ...
是有可能,不过现在这事正在风口浪尖上,无数双眼睛盯着呢,搞这种猫腻风险极大,搞不好鸡飞蛋打。
  幼女被逼卖淫案,法官撞了枪口。真的枪口,被报复杀了好几个……
被杀了?求链接!
nofraid 发表于 2013-2-26 10:58
我也是。。。矮丑穷伤不起啊
当初哥几个不用加钱就拿下了,咱给加钱都不给上啊。。。直接倒地痛哭
握爪握爪 :')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2-26 10:59
是有可能,不过现在这事正在风口浪尖上,无数双眼睛盯着呢,搞这种猫腻风险极大,搞不好鸡飞蛋打。
要不,我设想一段吧。

李家出了足够的钱,女的最后这样对大家说,其实她是出来卖的,那天和五个男的谈好了价,结果后来,到了宾馆要加价,人家没同意,出于报复,所以才去报案。

现在看到事情闹这么大,出乎自己当初只是想报复一下的意愿,所以站出来说实话,其实,当时,真的只是一场买卖 。
省委 发表于 2013-2-26 11:03
要不,我设想一段吧。

李家出了足够的钱,女的最后这样对大家说,其实她是出来卖的,那天和五个男的谈 ...
接下来那女的因为作伪证或诬告判刑3年,李家出钱的事被曝光,一家子因妨碍司法公正手拉手入狱,那女的非法所得被没收,鸡飞蛋打。
省委 发表于 2013-2-26 11:03
要不,我设想一段吧。

李家出了足够的钱,女的最后这样对大家说,其实她是出来卖的,那天和五个男的谈 ...
另外口供不是说改就改的,当事有6个人,口供要相互对应,只一两个人翻供是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