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禁止“以人查房”涉嫌把平民当人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07:11


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再禁止随意查询公民的房产信息,将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区分开,这在价值次序和逻辑推演上也才讲得通,才符合常情常理常识,也才是真正的保障民权。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期,一些地方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其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福建省漳州市就“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

这样的新规定,被民众习惯性地当作“不去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而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之典范。人们本能地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公然站到了腐败分子一边,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是首先将监督政府和官员的民众关进了规定的笼子。公众的监督目标一指向官员的房子,一些地方政府就出台规定严禁“以人查房”,这不是保护贪官又是保护谁?

其实,这些“禁止以人查房”的规定本身并没有错。反腐败当然要反,但反腐败不能凌驾于一切事务之上,民众的权利也应受到保护。无论是漳州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还是《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其初衷都是保护民众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如果我们的房产状况在网上可以被人随意查到,隐私权被侵犯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它将置每个公民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民众隐私权的保护与反腐败,其实一样重要。

问题恰恰出在,政府部门对民众热烈反腐渴求的刻意回避,对公众“公开官员房产信息”诉求的假装听不见,让公众产生了“政府在袒护腐败分子”的焦虑。房叔事件后,如果政府一方面推进官员的房产信息公开,无须民众去人肉搜索和网络查询,而是通过组织程序和制度框架将官员的房产信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一方面出台规定强化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避免公民的房产信息遭到随意查询的骚扰。那么,公众绝不会非理性到拒绝那些真正保障民权的规定。

一系列“房叔”事件暴露了某些官员令人瞠目结舌的腐败,反腐败必须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从而证明自己不是房叔。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先把房产情况向社会公开,以公开自证清白和取信于民——这才是“房叔”事件顺理成章的有效应对之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第一行动——这之后,才是反思随意的网络搜索侵犯民众隐私权的问题,从而出台规定限制查询。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再禁止随意查询公民的房产信息,将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区分开,这在价值次序和逻辑推演上也才讲得通,才符合常情常理常识,也才是真正的保障民权。

不通过“公开官员房产信息”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却急吼吼地先行关上房产信息查询的门,堵上“曝光房叔”的反腐途径,这无异于以“保护民众隐私权”的堂皇名义,将积极监督官员的公民关进了笼子。

“保护公民隐私权”,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多少官员的罪恶栖息于“公民隐私权”的庇护之下!虽然轻易就能查询到公民房产信息,这隐藏着私权被侵犯的危险,可房叔事件以来,我们还没有看到过哪个普通公民的房产信息被随意曝光,都是官员房产现形的丑闻,网络曝光都精准地指向了问题官员。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各种“房叔”现形之前没想到过保护公民,房叔现形后却热衷于保护公民了。人们很难不将这种保护理解为“保护腐败分子”,很难不理解为“房叔”的现形引发了官场恐慌,一群比“房叔”房子还多的人急于堵上公众监督的渠道,于是禁止随意查询房产。

确实,依靠这种随意查询和搜索房产信息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经之道。关键是,政府没有为公民的正当监督开制度之门,按理,官员有几套房产,公民是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不必背上“侵犯隐私”的恶名。官员的房产信息和平民的房产信息,应该是两套系统,官员的可公开查询,而平民的不能。可掌握着决策权的官员们将自己“混同于”平民,混在平民队伍中,把平民当成人质,在“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名义下逃避着应受的监督。

把平民当人质,以“保护公民房产隐私”的名义封堵上公民曝光贪官房产的途径,这是权力在耍流氓。  


早前报道:·媒体称多地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 严控“以人查房”

各方回应:·北京市住建委:“以人查房”向来行不通

·杭州市房管局:从未出台政策禁止“以人查房”·

江苏盐城回应严控“以人查房”:为保护个人隐私·

上海严控“以人查房”:哪怕是配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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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告别“以人查房”,期待反腐新规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19/22244479_0.shtml

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再禁止随意查询公民的房产信息,将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区分开,这在价值次序和逻辑推演上也才讲得通,才符合常情常理常识,也才是真正的保障民权。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期,一些地方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其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福建省漳州市就“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

这样的新规定,被民众习惯性地当作“不去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而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之典范。人们本能地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公然站到了腐败分子一边,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是首先将监督政府和官员的民众关进了规定的笼子。公众的监督目标一指向官员的房子,一些地方政府就出台规定严禁“以人查房”,这不是保护贪官又是保护谁?

其实,这些“禁止以人查房”的规定本身并没有错。反腐败当然要反,但反腐败不能凌驾于一切事务之上,民众的权利也应受到保护。无论是漳州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还是《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其初衷都是保护民众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如果我们的房产状况在网上可以被人随意查到,隐私权被侵犯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它将置每个公民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民众隐私权的保护与反腐败,其实一样重要。

问题恰恰出在,政府部门对民众热烈反腐渴求的刻意回避,对公众“公开官员房产信息”诉求的假装听不见,让公众产生了“政府在袒护腐败分子”的焦虑。房叔事件后,如果政府一方面推进官员的房产信息公开,无须民众去人肉搜索和网络查询,而是通过组织程序和制度框架将官员的房产信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一方面出台规定强化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避免公民的房产信息遭到随意查询的骚扰。那么,公众绝不会非理性到拒绝那些真正保障民权的规定。

一系列“房叔”事件暴露了某些官员令人瞠目结舌的腐败,反腐败必须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从而证明自己不是房叔。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先把房产情况向社会公开,以公开自证清白和取信于民——这才是“房叔”事件顺理成章的有效应对之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第一行动——这之后,才是反思随意的网络搜索侵犯民众隐私权的问题,从而出台规定限制查询。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再禁止随意查询公民的房产信息,将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区分开,这在价值次序和逻辑推演上也才讲得通,才符合常情常理常识,也才是真正的保障民权。

不通过“公开官员房产信息”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却急吼吼地先行关上房产信息查询的门,堵上“曝光房叔”的反腐途径,这无异于以“保护民众隐私权”的堂皇名义,将积极监督官员的公民关进了笼子。

“保护公民隐私权”,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多少官员的罪恶栖息于“公民隐私权”的庇护之下!虽然轻易就能查询到公民房产信息,这隐藏着私权被侵犯的危险,可房叔事件以来,我们还没有看到过哪个普通公民的房产信息被随意曝光,都是官员房产现形的丑闻,网络曝光都精准地指向了问题官员。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各种“房叔”现形之前没想到过保护公民,房叔现形后却热衷于保护公民了。人们很难不将这种保护理解为“保护腐败分子”,很难不理解为“房叔”的现形引发了官场恐慌,一群比“房叔”房子还多的人急于堵上公众监督的渠道,于是禁止随意查询房产。

确实,依靠这种随意查询和搜索房产信息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经之道。关键是,政府没有为公民的正当监督开制度之门,按理,官员有几套房产,公民是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不必背上“侵犯隐私”的恶名。官员的房产信息和平民的房产信息,应该是两套系统,官员的可公开查询,而平民的不能。可掌握着决策权的官员们将自己“混同于”平民,混在平民队伍中,把平民当成人质,在“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名义下逃避着应受的监督。

把平民当人质,以“保护公民房产隐私”的名义封堵上公民曝光贪官房产的途径,这是权力在耍流氓。  


早前报道:·媒体称多地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 严控“以人查房”

各方回应:·北京市住建委:“以人查房”向来行不通

·杭州市房管局:从未出台政策禁止“以人查房”·

江苏盐城回应严控“以人查房”:为保护个人隐私·

上海严控“以人查房”:哪怕是配偶也不行

相关评论:·央媒批各地严控以人查房:“房多多”频发 新规心虚·

中青报:禁止“以人查房”涉嫌把平民当人质·

新京报:严控“以人查房”,谁查“房叔”“房媳”?

南都:告别“以人查房”,期待反腐新规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19/22244479_0.shtml
保护公民隐私和官员财产公示两个不同制度

任何人都可以以房查人或以人查房是对侵犯他人隐私权,政府部门作出限制没有任何不对

官员财产监管,那是要靠廉政制度和财产公示来解决

凤凰网江苏省无锡市网友:凤凰网友
一个房产信息联网,搞了几年没影,而一个禁止以人查房,转眼就出台。???
fengxiang 发表于 2013-2-20 10:11
保护公民隐私和官员财产公示两个不同制度

任何人都可以以房查人或以人查房是对侵犯他人隐私权,政府部门 ...
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各种“房叔”现形之前没想到过保护公民,房叔现形后却热衷于保护公民了。人们很难不将这种保护理解为“保护腐败分子”,很难不理解为“房叔”的现形引发了官场恐慌,一群比“房叔”房子还多的人急于堵上公众监督的渠道,于是禁止随意查询房产。
“以人查房”的确于法有违

但是这个禁止的时间确实非常的微妙

如何让民众参与对官员的监督?是否可以立法一定级别的官员此类信息必须公示和接受监督?


岂止当人质。要你当什么,你就就当什么,比如当试验品、或者当绵羊什么的。

岂止当人质。要你当什么,你就就当什么,比如当试验品、或者当绵羊什么的。
这肯定不是中青报的文章吧,我看是南方的
这肯定不是中青报的文章吧,我看是南方的
除了环球都是南方系。
这个时候要当平民待遇了。
放屁狗 发表于 2013-2-20 10:54
这肯定不是中青报的文章吧,我看是南方的
想看非南方的,今后只有翻樯去海外看了
红字部分相当的亮:“ 不去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而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
很犀利啊。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3-2-20 10:18
“以人查房”的确于法有违

但是这个禁止的时间确实非常的微妙
只要查询者登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目的。为什么不能查?
说明某些能制定政策的人害怕了
觉得这文章写得8错。
dragon5 发表于 2013-2-20 11:47
除了环球都是南方系。
我大人民日报也南方了?
wcgsjo 发表于 2013-2-20 14:46
只要查询者登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目的。为什么不能查?
照你这么说,登记下,查查他人的存款、股票、基金之类的也是可以的哦,反正都是他人个人财产
这个中青报也叛变了??
这算心虚吗?
其实只要跟一些当官的吃过饭,或者稍微有点接触的人都知道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多说无益
这个不是中青报一贯的风格啊
中青悠着点别给秋后算账了
这种文章以后会越来越多的
有问题慢慢去解决,拖到最后解决不了问题只好连制造问题的人一起解决了。
看我大清朝殷鉴不远。
fengxiang 发表于 2013-2-20 16:36
照你这么说,登记下,查查他人的存款、股票、基金之类的也是可以的哦,反正都是他人个人财产
问题是你说的那些东西很容易就可以转移藏匿甚至转移藏匿到国外去。一个普通人可以查清楚么?
而房子是不动产哦。
其实只要跟一些当官的吃过饭,或者稍微有点接触的人都知道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多说无益
现在已经不是从上到下烂透了的问题了,而是烂的程度一旦让民众知道了,就是改朝换代之时。
其实只要跟一些当官的吃过饭,或者稍微有点接触的人都知道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多说无益
一个小小的局长吃一顿饭几万块,喝一瓶酒上万。四年下来不搞个几千万就算白当
红字部分有看点
Bigshow 发表于 2013-2-20 20:10
现在已经不是从上到下烂透了的问题了,而是烂的程度一旦让民众知道了,就是改朝换代之时。
体制内外的割裂程度在经济危机下浮出水面。
他们自己不擦干净。必然会有人替他们擦。
这篇在理,不能因报废言
wcgsjo 发表于 2013-2-20 21:50
体制内外的割裂程度在经济危机下浮出水面。
他们自己不擦干净。必然会有人替他们擦。

很多人意识不到现在的腐败已经严重何种地步,盲目乐观。现在能保持稳定,还不是靠着经济持续增长掩盖了,一旦经济增长出现问题,不敢想象。。。
我支持该篇文章观点,至于腐败,我只想说真把预算制当风了
历来问题是宜疏不宜堵。。。堵到最后就是涛天巨浪!
中青报要造反不成?
从对待这事儿的口径上就可以看出当地的清廉程度了。
楼上的都革 命去吧,革死了我替你照顾媳妇。
胜临君 发表于 2013-2-21 13:43
楼上的都革 命去吧,革死了我替你照顾媳妇。
按照你这说法,恐怕你没法照顾了,你以为革命对象是谁?
不过很奇怪啊,南都反而不那么激烈了?
欲盖迷彰。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太拙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