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5名嫌犯改判寻衅滋事罪(我只能表示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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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5名嫌犯改判寻衅滋事罪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30208/1599664.html?f=E114_1_1
2013年2月8日04:54 京华时报  我要参与(2772)
原标题: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5名嫌犯改判寻衅滋事罪
历时两年半的庭审后,6日,北海“杀人抛尸案”及其引发的“4律师伪证案”等案迎来戏剧性转折,北海中院宣判“杀人抛尸案”五名嫌犯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改判寻衅滋事罪;被控“妨害作证”的“抛尸案”辩护律师杨在新昨日也被警方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
6日下午,北海中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审判长张黔鄂宣布,被告裴贵、裴日红、黄子富、杨炳棋在公共场合随意拦截、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两至三年徒刑。被告裴金德无罪,当庭释放。
除了裴金德外,“杀人抛尸”的4名被告都表示不服法院对其作出的寻衅滋事罪的判决,将提起上诉。
此前历时两年半的庭审中,北海检察院指控上述5人将被害人绑架杀害并抛尸入海。在6日的宣读判决书阶段,张黔鄂详述了该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并宣布5名被告的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
北海系列案中同样超过审限的裴日亮案,7日开庭审理。“杀人抛尸案”案发后,裴日亮因将身份证借给孪生哥哥裴日红(“杀人抛尸案”嫌犯,在其他嫌犯归案1年零6个月后才被羁押),被指控犯有“窝藏罪”。
辩护律师解除保释
6日,几乎在北海中院宣判“杀人抛尸案”嫌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的同时,已被取保在家的杨在新也接到通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
6日晚,杨在新发给记者的材料显示,当地警方明确对其“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已决定撤销此案。这意味着,被控“妨害作证”的杨在新已彻底恢复自由。
证人伪证罪已撤案
同样在6日下午,因涉嫌“伪证罪”被羁押达两年之久的宋启玲也重获自由。宋启玲的律师刘卫国透露,因为坚持不按照警方认定的“事实”指控裴金德等人,宋启玲于2011年春节前后被拘留、批捕。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在收到该案起诉书后,采取拖延战术,对宋长期“不审不判”,导致宋被严重超期羁押。
案件发酵为系列案
2009年11月19日,北海渔轮厂附近海域发现一具漂浮男尸,警方随后将当年11月14日凌晨与死者黄焕海发生纠纷的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裴日红等嫌疑人抓捕归案。
2010年8月9日,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北海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北海中院。
此后,该案发酵为一起涉及杀人抛尸、妨害作证、伪证、窝藏等诸多个案的系列案件,成为近年来刑事诉讼的标志性案件之一,引起全国关注。
案情回放
证人律师均身陷囹圄
据媒体此前的报道,在这起由当地政法委主导的“铁案”里,嫌疑人、证人、律师几乎全部身陷囹圄。
为杨炳棋等人辩护的广西律师杨在新,找到了该案关键证人宋启玲、杨炳燕、潘凤和,3人的证言有利于上述嫌犯。2011年春节前后,3人先后被警方抓走,其中,宋启玲因涉嫌“伪证罪”被羁押达两年之久。
不久,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等4名该案首批辩护律师也被抓捕,导致2011年7月下旬“杀人抛尸案”开庭之际,全国各地律师组成20人律师团,接替被抓的4位律师,前往北海办案。
在全国律师界、舆论界的强烈反弹下,杨忠汉等3位律师获释,仅杨在新一人被正式批捕。
此后一个月,前来办案的律师团成员陆续遭遇解开腰带安检、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哑巴会见”等诸多事件。
2011年7月22日,全国律协就律师团成员在北海依法执业期间遭遇不法侵害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表示对该事件“严重关注”,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据《东方早报》
2009年11月19日5名嫌疑人被抓捕2012年2月6日故意伤害罪不成立
证人伪证案
2011年春节前后3名证人被警方羁押
2012年2月6日证人伪证罪撤案
妨害作证案
2011年初4名辩护律师被抓捕,后3人获释,杨在新被批捕
2012年2月6日杨在新解除保释
窝藏案
裴日亮将身份证借给“杀人抛尸案”嫌犯孪生哥哥裴日红,于其他嫌犯归案1年半后被羁押
2012年2月7日开庭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5名嫌犯改判寻衅滋事罪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30208/1599664.html?f=E114_1_1
2013年2月8日04:54 京华时报  我要参与(2772)
原标题: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5名嫌犯改判寻衅滋事罪
历时两年半的庭审后,6日,北海“杀人抛尸案”及其引发的“4律师伪证案”等案迎来戏剧性转折,北海中院宣判“杀人抛尸案”五名嫌犯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改判寻衅滋事罪;被控“妨害作证”的“抛尸案”辩护律师杨在新昨日也被警方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
6日下午,北海中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审判长张黔鄂宣布,被告裴贵、裴日红、黄子富、杨炳棋在公共场合随意拦截、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两至三年徒刑。被告裴金德无罪,当庭释放。
除了裴金德外,“杀人抛尸”的4名被告都表示不服法院对其作出的寻衅滋事罪的判决,将提起上诉。
此前历时两年半的庭审中,北海检察院指控上述5人将被害人绑架杀害并抛尸入海。在6日的宣读判决书阶段,张黔鄂详述了该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并宣布5名被告的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
北海系列案中同样超过审限的裴日亮案,7日开庭审理。“杀人抛尸案”案发后,裴日亮因将身份证借给孪生哥哥裴日红(“杀人抛尸案”嫌犯,在其他嫌犯归案1年零6个月后才被羁押),被指控犯有“窝藏罪”。
辩护律师解除保释
6日,几乎在北海中院宣判“杀人抛尸案”嫌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的同时,已被取保在家的杨在新也接到通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
6日晚,杨在新发给记者的材料显示,当地警方明确对其“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已决定撤销此案。这意味着,被控“妨害作证”的杨在新已彻底恢复自由。
证人伪证罪已撤案
同样在6日下午,因涉嫌“伪证罪”被羁押达两年之久的宋启玲也重获自由。宋启玲的律师刘卫国透露,因为坚持不按照警方认定的“事实”指控裴金德等人,宋启玲于2011年春节前后被拘留、批捕。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在收到该案起诉书后,采取拖延战术,对宋长期“不审不判”,导致宋被严重超期羁押。
案件发酵为系列案
2009年11月19日,北海渔轮厂附近海域发现一具漂浮男尸,警方随后将当年11月14日凌晨与死者黄焕海发生纠纷的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裴日红等嫌疑人抓捕归案。
2010年8月9日,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北海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北海中院。
此后,该案发酵为一起涉及杀人抛尸、妨害作证、伪证、窝藏等诸多个案的系列案件,成为近年来刑事诉讼的标志性案件之一,引起全国关注。
案情回放
证人律师均身陷囹圄
据媒体此前的报道,在这起由当地政法委主导的“铁案”里,嫌疑人、证人、律师几乎全部身陷囹圄。
为杨炳棋等人辩护的广西律师杨在新,找到了该案关键证人宋启玲、杨炳燕、潘凤和,3人的证言有利于上述嫌犯。2011年春节前后,3人先后被警方抓走,其中,宋启玲因涉嫌“伪证罪”被羁押达两年之久。
不久,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等4名该案首批辩护律师也被抓捕,导致2011年7月下旬“杀人抛尸案”开庭之际,全国各地律师组成20人律师团,接替被抓的4位律师,前往北海办案。
在全国律师界、舆论界的强烈反弹下,杨忠汉等3位律师获释,仅杨在新一人被正式批捕。
此后一个月,前来办案的律师团成员陆续遭遇解开腰带安检、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哑巴会见”等诸多事件。
2011年7月22日,全国律协就律师团成员在北海依法执业期间遭遇不法侵害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表示对该事件“严重关注”,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据《东方早报》
2009年11月19日5名嫌疑人被抓捕2012年2月6日故意伤害罪不成立
证人伪证案
2011年春节前后3名证人被警方羁押
2012年2月6日证人伪证罪撤案
妨害作证案
2011年初4名辩护律师被抓捕,后3人获释,杨在新被批捕
2012年2月6日杨在新解除保释
窝藏案
裴日亮将身份证借给“杀人抛尸案”嫌犯孪生哥哥裴日红,于其他嫌犯归案1年半后被羁押
2012年2月7日开庭
不了解实情,不发表评论了。。
前几天 我姨夫的化肥工厂 被查了,“化肥不合格”是什么情况?

化肥合格标准是啥?!
核心问题在于人到底是谁杀的,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是嫌疑人杀的,那这么判就没问题。
看样子还就是证据不足,办不成“铁案”,否则也不会弄出这么个结果。

呵呵,讼师在行动
只有被告殴打他人的证据,而杀人的证据不足,LZ你除了呵呵以外有啥办法没有呢?
疑罪从无,刑法基本原则,没办法。
只能疑罪从无。以前在两高大力督办各地清查“超期羁押”时,有不少在看守所蹲了10年还下不了一审判决的案子。就是法院没法认定杀人罪,而又有重大杀人嫌疑,在当时的司法精神下只能关押着。

  肯定是打了受害人,但是没有证据说他们杀人。所以只能改判了。
现在知道为什么要搞“ 疑罪从无”了吧?!
只要有钱有权有黑恶势力撑腰,让证人闭嘴、让物证出现瑕疵、让罪犯翻供,太tM容易了。
如果不疑罪从无,那么可能出现不少冤假错案,抱着宁可放走一千不能冤枉一个的态度,向欧美学习的法律精髓。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2-9 10:19
现在知道为什么要搞“ 疑罪从无”了吧?!
只要有钱有权有黑恶势力撑腰,让证人闭嘴、让物证出现瑕疵、让罪 ...
老兄,北海那些嫌犯可都是穷人啊!这个案子我还捐了500元给律师.

这个案子要感谢宋启玲从始至终没有改过证词,使得嫌疑人认罪口供和其他证人证词可信性遇到无法绕开障碍.要感谢律师团在控方证据中找到法医结论问题(被害人不是死于控方认定时间和方式).还有16分钟作案时间可能性问题,从侦查实验可以看出,在用刘翔般速度,恰好有辆出租车,然后恰好有辆摩托,再用44秒打人致死并攻守同盟,最后回到宾馆睡觉.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在伤害致死现场是有值班员,但从2009~2013年他的情况说明都是既没看到也没听到任何事情,在现场也没有找到相关血迹或DNA之类,在现场海边泥底找到泡22个月海水但还闪闪发亮死者外套.

假如这个算疑案的话,那世界上就没有冤案了.
czm1968 发表于 2013-2-9 11:46
老兄,北海那些嫌犯可都是穷人啊!这个案子我还捐了500元给律师.

这个案子要感谢宋启玲从始至终没有改过 ...
谢谢对案情的介绍。

楼上某些人的回复真是令人齿冷,若不幸让这些人掌握司法枢柄,必是几位当代来俊臣。
只能疑罪从无。
证据不足肯定要放人的,这也算是法治的进步吧
不明白lz激动什么
不明白lz激动什么
鄙视中国的警察,连个杀人犯都抓不到!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9 19:06
鄙视中国的警察,连个杀人犯都抓不到!
全世界所有国家的警察泪流满面,你知道发达国家的命案破案率吗?
全世界所有国家的警察泪流满面,你知道发达国家的命案破案率吗?
所以杀人没事!对吧!
疑罪从无,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前很多冤假错案就是疑罪从有,不是说有些人被关了十几年,受害人又出现了。还有枪毙了人后才抓到真凶的。
如果还是那种政法委定性是什么就是什么,那法治永远不会实现。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9 23:42
所以杀人没事!对吧!
看来你有证据证明是他们杀人了?西方司法的最高原则-“疑罪从无”就叫你一下推翻了?真是V587
看来你有证据证明是他们杀人了?西方司法的最高原则-“疑罪从无”就叫你一下推翻了?真是V587
杀人犯在那里?警察抓到了没?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10 00:11
杀人犯在那里?警察抓到了没?
在这地球上有100%破案的警察吗?
只能对楼主 呵呵 一下
在这地球上有100%破案的警察吗?
所以现在杀人犯没事!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10 00:38
所以现在杀人犯没事!
那就得劳动神人你找出杀人犯了。警察到底是人。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2-10 00:47
那就得劳动神人你找出杀人犯了。警察到底是人。


原来警察破不了案,只能靠屁民去破案!呵呵!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2-10 00:47
那就得劳动神人你找出杀人犯了。警察到底是人。


原来警察破不了案,只能靠屁民去破案!呵呵!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10 01:00
原来警察破不了案,只能靠屁民去破案!呵呵!
因为警察不是神,你是。呵呵!!
因为警察不是神,你是。呵呵!!
警察不是神,所以抓不到杀人犯是正常的,是应该的,是合理的!
杀人犯逍遥自在,也是正常的!
专业人员跟大众的观点有区别很正常,绝对的百分百正义只是个理想,正义,效率,成本三者的均衡同样是执法者需要考虑的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9 19:06
鄙视中国的警察,连个杀人犯都抓不到!
你需要鄙视全球的普利斯,包括美国爸爸
那到底怎么死的 ?谁抛的尸?
不了解实情,不发表评论
杀人偿命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2-9 10:19
现在知道为什么要搞“ 疑罪从无”了吧?!
只要有钱有权有黑恶势力撑腰,让证人闭嘴、让物证出现瑕疵、让罪 ...


“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 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难以 避免的常见现象。“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 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 的具体内容之一。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 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 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不仅 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 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更为深 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 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 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 重、它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 标志之一。


如果你这么厌恶无罪推定原则,你可以这么干:去自己建立一个国家,对国民进行毒菜统治,这样就可以尽情使用有罪推定去审判别人。但你只要身在民主社会一天,就不可能达到此目的。
所以,为了你的梦想,奔跑吧少年。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2-9 10:19
现在知道为什么要搞“ 疑罪从无”了吧?!
只要有钱有权有黑恶势力撑腰,让证人闭嘴、让物证出现瑕疵、让罪 ...


“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 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难以 避免的常见现象。“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 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 的具体内容之一。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 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 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不仅 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 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更为深 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 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 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 重、它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 标志之一。


如果你这么厌恶无罪推定原则,你可以这么干:去自己建立一个国家,对国民进行毒菜统治,这样就可以尽情使用有罪推定去审判别人。但你只要身在民主社会一天,就不可能达到此目的。
所以,为了你的梦想,奔跑吧少年。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10 02:37
警察不是神,所以抓不到杀人犯是正常的,是应该的,是合理的!
杀人犯逍遥自在,也是正常的!
地球上的警察都这样,你要是对此不满,欢迎移民火星
ss2302 发表于 2013-2-10 09:50
你需要鄙视全球的普利斯,包括美国爸爸
美国对于你来说是爸爸!
但美国对于我来说,是我孙子!
sergeant_w2 发表于 2013-2-10 14:58
地球上的警察都这样,你要是对此不满,欢迎移民火星
怪哉!地球是你创造的?连警察抓不到杀人犯,我都不能鄙视?
糊涂子 发表于 2013-2-10 15:34
美国对于你来说是爸爸!
但美国对于我来说,是我孙子!
说得好,阿Q也是你这种想法,比他厉害的都是他儿子、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