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未成年人看不惯别人谈恋爱 滋事杀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50:59


恩。。。躺着也中枪啊。
谈恋爱都不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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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躺着也中枪啊。
谈恋爱都不安全了。
我个人认为这几个人将来出狱后都会成为社会毒瘤
屌丝的愤怒
这现在小孩怎么这么无聊啊,上次是随机打人取乐,这次又是随机打人取乐,唉
没办法,国家三令五申要保护未成年人,他们无所畏惧
都判得很轻啊。。。
简直没有合适的语言来形容这些渣滓了……
xiaofusheng721 发表于 2012-4-2 22:56
这现在小孩怎么这么无聊啊,上次是随机打人取乐,这次又是随机打人取乐,唉
这次杀人了
切  姑息养奸  最后还得老百姓受苦
小雀儿yy 发表于 2012-4-2 22:51
我个人认为这几个人将来出狱后都会成为社会毒瘤
本身已是毒瘤了。
找群未成年人弄死他们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2-4-2 23:09
没办法,国家三令五申要保护未成年人,他们无所畏惧
跟保护未成年人关系不大。主要是现在违法成本太低!守法成本太高。
孩子学习能力是很强的!
屌丝的逆袭
呃....又是“无聊”.....没事做可以去学雷锋扶老奶奶过马路啊....整体那么无聊...要不也可以去学什么杀马特......
俺也是未成年人...生活节奏充足...一看他们就是不会读书的...
去死去死团。。。


这不就是“去死去死团”吗?




这不就是“去死去死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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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教育的失败啊……社会责任重。
扣分也要骂街了:

在“未成年人”这个免死招牌面前,成年人的人命变得真他妈他妈他妈他妈的不值钱!

一夜之间聚众滋事,故意杀人,外加拦路抢劫,才得到区区的1-10年!10年之后出来了,还可以照样杀人越货!

1-10年啊,他妈的几个人的徒刑加一起,还不够被害人死者平白丢掉的那些性命年龄长!而且我可以打赌,这些兔崽子进去了,简直就是进去深造镀金,出来之后,真的改过自新的几率有10%就不错。还不是他妈社会垃圾一堆!还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继续遭受毒手。

日本的动漫文化是一种毒害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2-4-3 17:53
扣分也要骂街了:

在“未成年人”这个免死招牌面前,成年人的人命变得真他妈他妈他妈他妈的不值钱!
有同感。现在孩子们天不怕地不怕。在学校骂老师打老师,在社会胡作非为,已经不能用极少数来描述了
传说中的死死团么?
小雀儿yy 发表于 2012-4-2 22:51
我个人认为这几个人将来出狱后都会成为社会毒瘤
  刑法应该保证受害人的人权,保证社会的安全。如此严重的罪行,判刑十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是对社会安全的挑衅。根源在于中国人大制定法律时明显偏袒罪犯。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2-4-3 17:53
扣分也要骂街了:

在“未成年人”这个免死招牌面前,成年人的人命变得真他妈他妈他妈他妈的不值钱!
  得呼吁人大立法维护受害者人权。当代刑罚多受人权运动误导,倾向于保护罪犯,而不是打击罪犯。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4-3 20:17
  得呼吁人大立法维护受害者人权。当代刑罚多受人权运动误导,倾向于保护罪犯,而不是打击罪犯。

人大也为难啊,不过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应该做出一些修改了,比如降低未成年人的年龄从十八岁认定降低到十四岁,在主观恶意的刑事犯罪上不给以松判等。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4-3 20:15
  刑法应该保证受害人的人权,保证社会的安全。如此严重的罪行,判刑十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是对 ...
委员说的好,现在应该考虑适度降低死刑的年龄,而不应该搞所谓的少杀慎杀
大蛤蜊 发表于 2012-4-3 20:49
委员说的好,现在应该考虑适度降低死刑的年龄,而不应该搞所谓的少杀慎杀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是不能复生,因此,尤其要打击犯罪,保护受害者。否则怎么对得起本案中被杀害的人呢?
  委员也是倡导废除死刑的人,只是委员倡导的是通过减少犯罪来废除死刑。要是没有犯罪,死刑自然就废除了,您说对么?在法律上废除死刑,只会让受害者二次受害。只有通过减少犯罪来废除死刑,才会让社会更加安全,人权事业得到进步。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4-3 20:54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是不能复生,因此,尤其要打击犯罪,保护受害者。否则怎么对得起本案中被杀害 ...
没错,恶性犯罪少了,死刑必然下降,而不能人为提高死刑的门槛来降低死刑
大蛤蜊 发表于 2012-4-3 20:49
委员说的好,现在应该考虑适度降低死刑的年龄,而不应该搞所谓的少杀慎杀
  少杀慎杀,我赞同,关键是要怎么做?怎么实现?如果人大制定鞭刑刑罚,那么很多罪犯因此被威慑,被他们杀害的人少了,就是少杀。人大立法,认定醉驾危害社会安全。醉驾入刑以后,醉驾率在酒驾拘留基础上又下降了大约三分之一。这就是活人无数的功德啊,就是“少杀”。如果人大现在废除了醉驾入刑,那么导致醉驾上升,伤亡增加,那就是滥杀无辜了。
  委员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是保护罪犯,属于缺德法,危害社会安全法。
大蛤蜊 发表于 2012-4-3 20:59
没错,恶性犯罪少了,死刑必然下降,而不能人为提高死刑的门槛来降低死刑
  赞同。中学时学习历史,听老师说当时社会出现明显的安定趋势。一年勾决的犯人不过是十多名。当时刑法死刑罪名可比较现在多了去。因为减少了犯罪,结果死刑实际上被严重架空了。
为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呀,对胸部连刺三刀,还不是要人命吗,典型的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