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共享-作者:卢麟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8:05:05
笔者按:中外历史经验证明,成功的政治体制改革,往往是肇始于税政而大成于宪政。本文以明史为契机,阐释了笔者对时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看法。本文正式刊载于香港《信报财经月刊》第四百三十卷。笔者感谢信报同仁,将此万言长文作为元月刊之封面文章。笔者将此文作为新年献礼,奉送亲爱的同胞。预祝大家新年进步!


明亡的教训
——兼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卢麒元

  事实上,从改革开放开始的那一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已经开始了。台面上貌似一切如故,台面下早就悄然蜕变。中国自改革开放的那天起,政治权力就在悄然转移。毛泽东曾经试图阻止这种政治权力的逆向转移(由人民群众向官僚买办转移),毛泽东甚至采用了文革这样激烈的对抗方式。所谓“无产阶级转政下继续革命”,与其说是夺取资产阶级(官僚买办)的政治权力,不如说是捍卫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力。然而,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文革的直接后果就是改革,政治权力仍然逆向转移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正在悄然转向官僚买办主导的财阀专治。确实不再是“老路”了,当然也不是“邪路”,倒是很像拉美式的官僚买办资本主义道路。现在,随着最后的逆向土改(所谓的城市化),在城市生产数据公有制基本粉碎之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即将基本瓦解,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即将转移完成了。虽然,中国的宪法仍然是一部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宪法,但是,国体和政体大体上已经面目皆非了。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中国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这原本是中国人民最核心的民主权利,也是中国人民政治民主的基础,这也是宪法赋予中国人民的最基本的人权。可惜,这个根本权力和根本利益,正在以深化改革的名义,变成利益集团的“最大的红利”。不经意间,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发生了巨变。现在,就剩下国体和政体在名义上的最后改变了(所谓的改革最后攻坚)。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对民主的理解被严重误导了。民主,首先是经济民主。放弃了经济主权(财产主权),空谈政治主权(民主选举),实在是荒诞不经的政治骗术。西方民主的本质,是经济民主。西方的经济民主,表现为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广大劳动者,仍然占据社会财富的主体,仍然具备全民共享财产和收入的本质特征。同时,西方的二次分配非常公正,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基本人权,也有效调节了一次分配的扭曲。反观中国的改革,一次分配极度扭曲,二次分配仍然是极度扭曲。我们总体上是在吃公有制和集体所以制的老本,一旦这个“改革的最大红利”吃光了,再次革命恐怕也就在所难免了。我们改革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不是手持选票而脚无立锥之地。如果,所有的改革,都是剥夺国民固有资产(瓦解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那改革的终极结果恐怕是比文革更恐怖的武革。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历经无数次革命均田到土地兼并,上一次惨烈的革命其实并不久远。

  历史经验值得记取。中国古代,在宋朝和明朝,有两次经济体制改革,分别是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变法。这两次变法,实际上是中国两次进入现代化的尝试。结果,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无法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均以失败而告终。今天,中国改革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国运盛衰存乎一念之间。

  为了便于集中阐述问题,本文仅以明朝历史为例证,讨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

  一、明亡于税政。

  明亡,亡于财政。具体地说,明亡主要是亡于税政。

  张居正曾经试图挽狂澜于既倒。所谓万历中兴,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

  《明神宗(朱翊钧)实录》说张居正:“受顾命于主少国疑之际,遂居首辅,手揽大政,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听纳。十年内海寓(内)肃清,四夷詟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询经济之才也”。梳理张居正改革,虽然内容十分繁杂,焦点却始终不离税政。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三年后在全国内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把条项税役合并,按亩征银,虽然没有彻底贯彻,但纳税土地从四百多万顷回升到七百万顷以上,使政府的财政情况大为改善。《明神宗实录》上说,“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那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张居正税政改革获得成功,神宗得以平息内忧外患,出现中兴气象。

  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就内容而言,是调整明朝社会的二次分配结构。其现实的目的,是要强化中央集权(皇权),以处理日益深重的内忧外患。张居正很清楚,他的税政改革遏制了土地兼并(缓解了一次分配问题),也间接维护了百姓利益(民权)。张居正变法,将针对劳动者的“丁税”,过渡到针对资产持有的“亩税”,不仅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可以起到均贫富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可以抑制恶性发展的土地兼并,可以阻止佃农的农奴化。但是,非常遗憾,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没有能够深化为国家财政的制度建设,更加无法进化为国家政治制度改良的成果(建立宪政)。不能制度化,就失去了可持续性。最后,随着张居正过世,人亡政息了。有明一代,张居正的税政改革竟被曲解为“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而没有延伸为神宗本人的制度创新。令人惊讶的是,神宗完全不理解张居正改革对皇族及国家的重大意义,神宗本人并不认为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是帝王的成就。暗昧的神宗为宵小裹挟,远近不分是非颠倒,不仅否定了老诚谋国的张居正,竟然连为明朝续命的税政改革一同废弃了。张居正留下的那一点点制度红利,哪里经得起皇子皇孙们的瞎折腾。张居正死后六十二年(1644年),明朝最后一个皇上崇祯(朱由检)在煤山(景山)自缢身亡。

  神宗的经济政策复辟,明确阻绝了晚明政改的可能性,这毋庸置疑是一次历史性的大倒退。神宗亲自灭绝了自己子孙的未来,也根除了中国开始现代化的历史契机。神宗们鞭尸张居正的影响十分恶劣,以致于张居正身后四百年,中国税政几乎了无寸进。甚至,时至今日,中国都无法建立基于资产和资本课税的正规的赋税制度。如果,在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的明代,因应摊丁入亩而延伸出产权观念,因应产权而产生一部公正高效的税法,因应现代税法的产权确认而形成商业信用,因应税政而建立完整的宪政,那么,中国提前四百年进入现代化也未尝不可。然而,历史无法假设。每读明史,都让人扼腕痛惜。

  二、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

  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在于变法局限于经济政策变通,而未能升级为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自王安石到张居正,中国古代曾经经历两次解决社会分配问题的伟大实践。可惜,这两次实践,都因为政治权力结构性失衡,而最终导致了失败的结局。在中国古代,社会财产的主体是土地,土地私有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次分配问题大体上没有多少讨论的余地。这样,二次分配是否公平和高效就变得十分重要。所以,二次分配考验历朝历代的财政制度水平。其中,财政制度的核心就是税政。所谓清明政治,无非是能否建立一套可以确保公平高效的税政。古代如此,今天何尝不是如此。问题是,税政税政,“税”后面之所以要加一个“政”字,意味着征“税”必须解决“政治”配套问题,也就是税政必须用制度建设用以固化。

  明朝时期,中国社会结构大体上一分为二,官僚与地主两位一体,皇权与百姓两位一体,两个权力主体互相博弈。笔者一直对明朝的士大夫阶层(特殊利益集团)深恶痛绝,他们把持舆论、操纵行政、兼并土地、控制工商业,为维护贵族和大地主利益(利益集团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明朝百姓的唯一希望,就是皇权足够强大,可以平衡官僚地主专治,有效捍卫普通民众利益。很遗憾,明末皇权多因为皇帝孱弱而衰微。皇权衰微,则民权就更衰微。民权衰微,则官权横行霸道,以至于最后官逼民反。显而易见,晚明的政治结构严重失衡,无法维持一个公平高效的“税政”。很讽刺,四百年过去了,明末社会的政治现实,再一次生动地在当代中国轮回了。

  张居正变法,很接近“摊丁入目”,就是由向劳动者课税,转向向资产持有者课税,这与今天中国的税政改革方向非常相似。这当然极大地触动了官僚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必然会坚决反对,并进行疯狂反扑。这一点与现在的中国国情也完全相同。张居正善用专政,却未能超越专政。当他大权在握的时候,通过专政手段厉行税政变革,大体上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大权旁落,失去专政手段,立刻就人亡政息了。张居正犯了与王安石相同的错误,未能及时开启政治体制改革,未能用政治制度固化税政改革成果,未能确保制度的有效行和连续性。张居正未能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是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当然,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不在乎张居正本人。

  神宗实在不懂经济。万历年间的一切政治问题,皆源于社会分配的极度扭曲。显然,这是经典的“分蛋糕”问题。然而,神宗因自卑而刚愎自用,他未能参透张居正税政改革是为明朝续命,他不明白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最大受益人是神宗自己以及黎民百姓。所以,神宗在张居正去世后,听信了贵族利益集团的蛊惑,又开始搞政府机会主义了,他放纵官僚地主做大他们自己的“蛋糕”,恶性的土地兼并一发而不可收了。神宗否定了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实际上是削弱了自己的皇权,也同时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施政能力。这样,就使得地方豪强迅速坐大;同时,也极大地侵害了平民百姓的利益。当然,神宗也着实不懂政治,他未参透那些损公肥私的权贵们才是大明王朝的掘墓人,权贵利益集团才是大明王朝最危险的敌对势力。所以,当张居正新法被废止之后,权贵门重新蚕食皇权(率土之滨皆归权贵),明朝的政治经济状况迅速恶化。等到了天启年间,崇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终于恢复了张居正的名誉。但是,此刻为时已晚了,权贵们已经尾大不掉了,税政改革根本无法恢复了,崇祯只能向权贵妥协,不断增加农民负担,导致全国爆发农民起义,大明王朝终于灭亡了。

  就本质而言,征税权的丢失,导致了皇权(既中央集权)旁落。皇权的核心当然是财政权,财政权的核心就是征税权。张居正的改革意在维护皇权(既中央集权),也间接维护了百姓的民权。一般而言,皇权、官权、民权三者关系,是封建社会政治斗争的永恒主题。皇权是构造社会平衡的稳定机制,皇权可以调和官、民两权,官、民两权平衡则天下太平;皇权旁落,官权独大,则官逼民反,天下大乱。历史的秘密是,皇权这个社会平衡机制往往不以帝王形式出现,而常常是以阉党的形式出现的(毕竟英明天纵的皇帝可遇而不可求)。于是,中央集权屡屡被士大夫阶级描绘成为一团狗屎,必欲除之而后快。然而,历史并无绝对好恶,皇权衰落,民权不保,则必然亡国。从某种意义上讲,皇权与民权具有一体化特征;同时,皇权和民权均具体化为税政权。在中国古代,官僚与大地主是一体两面,他们是皇权与民权的对立者。皇权、民权与官权的争斗,集中表现于税政问题上。古今中外,所谓的变法,根子就在税政上面。很遗憾,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恰好出自于士大夫阶层,他们大体是要维护官权的(这一点至今未变)。所以,中国所有关于变法的叙述都故意被扭曲为党锢之争。所以,当举国上下痛恨魏忠贤的时候,却无人注意魏忠贤存在的财政意义,魏忠贤不死尚可为晚明续命。很无奈,历史上,魏公公被描绘为十恶不赦,权贵们却被美化为忠肝义胆,老百姓还要为乱臣贼子唱颂歌。细读明史,让人不禁想到“文革余孽”,谁能说历史已经成为历史。

  历史地看,张居正变法可能都不能算是变法。毕竟,张居正丝毫也没有改革明朝政治的“体”和“制”。比较英国的光荣革命,实在是相去甚远了。张居正既然没能变法,变法失败也就自然而然了。

  三、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标。

  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的,不是单纯地发展经济(GDP或小康),而是要构建均衡稳定的政治结构(生产关系),以使经济(生产力)可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增长。不要将手段和目的搞反了。套用邓小平的语言范式:制度才是硬道理。

  历史往往惊人的相似。今日中国的改革再次遇到当年张居正当年面临的问题。中国的税政改革千呼万唤就是无法出台。税政改革都不能出台,谈什么与之配套的政治改革?明朝的张居正很了不起了,竟然可以重新清查土地,竟然可以以资产为课税依据。今天中国的管理层太可悲了,竟然不敢公开个人收入和个人财产,竟然无法以资产和资本作为课税依据。千万不要吃惊,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中国,几乎一切税负仍然针对劳动和劳动者(大体还是丁税),而税负竟然全部回避食利者和资本利得,这在本质上是在鼓励财产归边(土地兼并)。一次分配不合理,二次分配不到位,社会分配已经极度扭曲,国家财政日益被削弱。今日中国的士大夫和公知们,比四百年前更无耻,他们不仅仅要维护既得利益者,而且公然削弱国家经济主权(皇权)和人民经济主权(民权)。很有趣吧,他们与明朝官僚的手段何其相似!他们坚决反对任何税政变革,却积极推动私有化和市场化;他们坚决反对公平税负,却积极推动所谓的“民主”。他们用“文革余孽”来鞭尸社会主义原则(很像当年鞭尸张居正),阻止一切税政改革的进行。更为险恶的是,他们意图通过“顶层设计”彻底削弱执政党的中央集权和一党专政(削弱皇权),他们乐见国际金融资本与官僚买办完成行政夺权(财阀专政),这与灭亡大明王朝的模式何其相似!顺便说一句,这与美国颠覆前苏联中央集权的方式何其相似!

  笔者一向认为,税政就是最大的政治。笔者一向主张:治国先治税:税政既宪政。统而言之,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在建立现代税政之后,建立与税政相匹配的宪政体制,进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长治久安。

  世界历史的经验值得国人借鉴。

  英国从大宪章运动一直到光荣革命,建立宪政的全部历史进程,无非是一次次地进行税政革命。英国贵族不满国王的苛捐杂税,一次次奋起抗争;国王为了抵御外辱,一次次争取国家征税权。最后,终于在谈判和妥协中,建立了合理的税政制度。甚至,英国的议会制度就是直接脱胎于英国的预算会议制度,宪政的整体架构也是脱胎于税政结构。英国的税赋公正和资本效率逐渐引申出其它领域的公正和效率,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光荣革命最终引发了工业革命,开启了英国的现代化进程。至此,英国终于摆脱了,从土地革命到土地兼并的恶性循环。其它欧洲国家,借鉴英国的经验,纷纷进行了税政革命,接连走上了现代化之路。

  美国是一个幸运的国家,美国从建国起就以完善税政为国家稳定的基石。1899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征税权是最大的权力,是整个国家建筑之根基。它对一个国家的存在和繁荣的重要性,就象我们蒙昧人呼吸的空气一样。它不仅仅是毁灭的力量,也是保持活力的力量。”(Nicol v.Ames,173US509,515<1899>)。美国正是因为税政的先进性,保证了宪政的有效性,进而保证了美国在极短的时间完成了大国崛起的伟大历史进程。

  反观中国,从王安石变法到张居正变法,两次税政革命均以失败而告终。这两次税政革命,可以看作是两次失败的中国现代化运动。宋明王朝,多数皇帝无意代表平民,也无意与权贵抗衡,更无意建立平民与权贵的利益平衡。相反,多数时候,皇上为权贵挟持,无限度压榨平民,形成一次次革命轮回。明朝之后,改革(变法)变成了禁区,无人再敢发动税政革命。中国因税政僵化,终于无缘于工业革命。即便是一百年前终结了封建统治,税政革命依然无法展开。甚至到了公元二十一世纪,中国仍然连公民财产公开透明都无法实现,更遑论依此建立现代赋税制度,当然也无从论及现代税政。无税政何谈宪政,共和之路历尽沧桑。

  有些浅薄的学者搞不清楚鸡与蛋的关系,一次一次妄言宪政。殊不知,宪政是税政的政治样式,是税政的制度结果。没有脚的人如何做鞋?照着洋人的鞋做鞋,而且是做一双童话般的玻璃鞋,然后让共和国削足适履,如何能不摔跟头!

  四、经济改革的政治配套问题。

  显而易见,张居正未能为经济改革进行政治配套。那么,什么是政治配套呢?或者,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呢?

  笔者认为:首先,必须系统建立为实现税政而工作的“体”,也就是独立于官僚地主阶级控制的组织体系。其次,必须建立为实现税政而设立的“制”,也就是完整的、刚性的、稳固的法律体系。最后,将“体”和“制”上升到立宪的高度,形成稳定的政治制度。

  张居正有他自己的历史局限性。他意图依赖专政来实现税政,税政就变成了短期有效的经济政策,而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社会制度。

  毋庸置疑,晚明的皇帝比张居正更缺乏政治眼光。晚明的皇帝,没有一个能搞清楚专政和税政的关系。在现代税政未能成型的时候,欲行税政,必须专政。当然,税政建立完成,宪政配套完成,应该免除专政。神宗否定了张居正的税政,意图通过强化皇权专政,用暴力解决财政问题,由巧取变成了豪夺(强抢和强占)。结果,皇家非但不能解决财政问题,还制造出魏忠贤这样的专政怪物。所以,东厂不够用,就搞西厂;西厂不够用,就搞锦衣卫。皇权专政可以代替税政吗?结论是非常简单的,暴力只能带来短暂的暴利,而暴利注定引发更大的暴力(农民起义),无税政而专政的财政模式当然不可持续。显然,必须建立一种互惠共利的税政制度,才能达致持久的社会平衡,进而实现长治久安。

  后世的中国政治家比神宗聪明吗?未必!中国的政治家们就是不长记性,他们仍然迷信专政,就是不相信税政,更不相信宪政,他们一次次用专政代替税政,他们一次次被碰得头破血流。历史总是让人唏嘘,四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在重复老套的厂卫制度,我们建立了中纪委、监察部、反贪局,我们就是不允许税政改革。没有现代税政能够反腐吗?没有现代税政能够“维稳”吗?既想成就一己之私,而又能平衡天下的好事情(所谓做大蛋糕),古今中外未曾有过!四百年来,中国人就是无法完成决定中华民族命运的历史性跨越。

  世界经济史的残酷教训告诉我们,一切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都是建立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与主义没有必然联系)。权贵与平民的纷争将是永恒的,执政者存在的最大意义在于,在权贵与平民之间建立起稳固的利益平衡机制。现实地看,权贵消灭平民(极端右翼),平民消灭权贵(极端左翼),都是虚妄的选择,只能导致悲剧。我们应该牢牢记住,执政者的使命,是构建平衡,而绝对不是强化集权于一端的专政。无论是皇权专政,还是财阀专政,都是专政,都不是建立政权的终极目的。国家存在的根本意义是利益平衡的工具,而绝对不是专政的工具。如果,这种平衡是稳固的制度性安排,就可以确保执政者自身的稳定。所以,税政昌明,必然政治昌明;税政稳定,必然政治稳定;税政先进,必然国家先进。反之,无论多好的统治者,无论多好的主义,一旦失去税政支撑,都必然会走向反动。

  不通经济的史学家们,踯躅徘徊于表面的社会现象。他们总是将历史的悲剧归结于官僚的腐败,他们习惯于将希望寄托于统治者(皇上)的良知。那么,用良知就可以治理腐败吗?崇祯的良知很差吗?崇祯打掉了九千岁魏忠贤,反腐斗争不可谓不彻底了,有用吗?显然,这不是良知问题,甚至不是人的问题,这是经典的制度建设问题。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税政问题。能够建立现代税政就足以反腐败了。显然,崇祯由于缺乏对经济的深刻理解,所以他在政治上是不成熟的。设若崇祯明了经济,他就会先用魏忠贤,以专政手段重建税政,然后再惩治魏忠贤的专治问题。可惜,崇祯未能建立税政,意气用事灭了魏忠贤,反而率先削弱了皇权专政(中央集权),使得税政加速恶化。皇权(中央集权)被严重削弱,而官权却极度膨胀,搞得民怨沸腾狼烟四起。崇祯的教训,值得今天的执政者深思啊,现在有人就是要削弱一党专政啊!用专政代替税政是错误的,放弃专政而无法建立税政更是错误的。丢掉了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税政靠什么建立?就靠温体仁的道德说教吗?没有了税政的支撑,权贵只会放手压榨李自成。温体仁之流统统都是大地主,他们只知道维稳(强化专政),也就是维护利益集团权利的稳定。他们无意于通过制度建设实现社会的再平衡。所以,他们玩弄各种花哨的“经济政策”糊弄崇祯。抽风似地“经济政策”,能不搞到民怨沸腾吗?国库日渐空虚,能不搞到狼烟四起吗?就这样稀里胡涂又混了四百年,能有进步吗?说到温体仁,不能不顺便提一下袁崇焕。正是那位温文尔雅的温先生,鬼使神差地配合了后金的反间计,上密奏参劾了袁崇焕,最终导致崇祯误杀袁崇焕。温体仁很清楚,袁崇焕如果灭掉了后金,平复了各地的农民起义,以军功出将入相是早晚的事。况且,以袁崇焕的正直与刚烈,再行张居正变法也未可知。所以,利益集团必欲先除之而后快,温体仁罗织罪名杀害了袁崇焕,也灭绝了明朝最后一丝希望。温体仁栽赃陷害袁崇焕,收到了一石二鸟之功,支持过袁崇焕的宰辅钱龙锡被流放,兵部尚书王洽等官员被杀。至此,大明皇权被温体仁肢解殆尽,崇祯想要不上煤山上吊,反倒是奇迹了。

  笔者再强调一遍:万法皆税,治国先治税,税政即宪政,完善税政就是最大的政治。笔者曾经反复着文说明,国家主权的核心是征税权(领土主权说到底是征税权)。旧殖民者通过占领土地获得征税权,新殖民者通过金融控制变相获得征税权。笔者反复解释,国内外利益集团就是通过肢解政府的征税权,从而截获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执政者,何必空言民主?执政者,务必牢牢掌握征税权,务必通过制度化来规范征税权。诚如此,一切政治改革尽在其中了。明亡的教训,揭示出了我国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甚至,连政治改革的路径和方法都说得清清楚楚了。国人不必在意政客的千言万语(温体仁的奏折美妙至极了)。中国政治改革的检测标准非常简单:税政改革。从民国到共和国,整整百余年了,连一部象样的税法都没有,连起码的税政制度都无法建立,还谈什么现代化?还谈什么大国崛起?如果,管理层又搞弯弯绕,时髦屁话一大堆,就是不搞税政改革,历史的轮回将是不可避免的。

  五、中国当前的政治改革。

  近年来,“普世”的谎言遮天蔽日,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受到严重挑战。在未能通过专政实现税政变革的前提下,在未能匹配税政而完成宪政制度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一旦瓦解,意味的中国中央集权瓦解,意味着国内外财阀全面夺权。

  中国当下的社会结构与明朝并无本质区别。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是,官商两位一体,党民两位一体。削弱中国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就是彻底削弱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古今中外,不存在税政民主(宪政制度)之外的选票民主,那不过是财阀专治的劣质表演而已。脱离了现代税政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宪政民主”,将必然导致共和国滑向财阀专政的深渊。那样的后果,只会成全努尔哈赤之类的外夷。

  在没有税政改革的前提下,土地变相私有化意味着什么?这是赤裸裸的逆向土改,是推进大规模土地兼并,是将1949年人民获得的经济主权退还给官僚买办资产阶级。这会建立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吗?这能够建立稳定的社会政治关系吗?这可以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吗?绝无可能!为了解决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也不排除是为了解决洋人的经济危机),不惜牺牲本国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将土地作为最后的融资手段,短期获得极大的资产升值效应(卖地增加收入),长期则成为执政党的历史性负债(社会保障负担)。这是经典的政府机会主义,政府机会主义是当代中国最危险的敌人,它将葬送中华民族的未来。神宗已经提供了惨痛的历史教训,拉美和南亚的现代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我国必须建立稳定的均衡博弈的政治体制。

  为了建立我国稳定的均衡博弈的政治体制,我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并通过专政的手段完成现代税政改革(甚至是税政革命),在税政改革完成的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政治体制,最终升级固化为宪政制度。在完成上述任务之后,我国可以考虑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多元政治博弈的新型政治模式。

  再次重复说明,税政改革是反腐败的唯一有效的方式。

  再次重复说明,税政改革是建立国民信用的唯一有效方式。

  再次重复说明,税政改革是中国融入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

  结论是,今后的改革开放,必须以税政改革为契机,开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性的政治经济制度模式,全面完成中国现代化的伟大历史进程。

  本文的最后,笔者想谈一点哲学问题。

  政治并无绝对好恶,平衡而已。一般而言,财产分配的平衡,劳动所得分配的平衡,均需要政治权力平衡作为基本保障。所以,政治权力失衡,一切说教皆为浮云。笔者并不反对私有制,好的私有制也可以达成财产分配的平衡,并可以极大的促进生产力发展。但是,笔者必须指出,好的私有制,恰恰需要落实政治权力的公有制,以实现政治权力的社会平衡。否则,私有制就必然沦为一小部分权力拥有者的极端私有制,而远非人人权利平等的公平正义的私有制。笔者也并不反对公有制,好的公有制可以达成收入分配的平均(未必可以平衡),可以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但是,笔者必须指出,好的公有制,恰恰需要私人权利的法律保障(特别是私人财产的保障)。否则,普通私人(人民群众)仍然会沦为公有制下人民代表们的奴隶。笔者并不反对进行一次分配的变革,但那必须在二次分配能够再平衡的条件下进行。否则,改革就变成了产权转逆向移外加劳动收入剥削的双重剥夺,这与明末的土地兼并无本质区别,结局不问可知。就此而言,所谓的政治体制改革,无非是政治权力的再平衡。笔者本无政治色彩,就是为了实现这种艰难的政治再平衡,笔者与许多的知识分子只能自觉地成为左翼,我们需要左翼强大到可以平衡官僚买办政治专治的程度。笔者相信,很多的觉醒的中国知识分子都将成为左翼,直到中国实现艰难的政治再平衡,直到中国的政治再平衡固化为宪政体制。在哲学上,左右是对立统一的,是建立平衡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精通哲学的卓越政治家,一定会驾驭左右的矛盾、冲突和斗争,在剧烈的能量交换中控制耗散结构的演进方向,在建立更稳定的、新的耗散结构中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平衡。

  一部明史,万法皆备,何必去听洋人忽悠;回眸煤山,并不久远,不能允许悲剧重演。笔者按:中外历史经验证明,成功的政治体制改革,往往是肇始于税政而大成于宪政。本文以明史为契机,阐释了笔者对时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看法。本文正式刊载于香港《信报财经月刊》第四百三十卷。笔者感谢信报同仁,将此万言长文作为元月刊之封面文章。笔者将此文作为新年献礼,奉送亲爱的同胞。预祝大家新年进步!


明亡的教训
——兼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卢麒元

  事实上,从改革开放开始的那一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已经开始了。台面上貌似一切如故,台面下早就悄然蜕变。中国自改革开放的那天起,政治权力就在悄然转移。毛泽东曾经试图阻止这种政治权力的逆向转移(由人民群众向官僚买办转移),毛泽东甚至采用了文革这样激烈的对抗方式。所谓“无产阶级转政下继续革命”,与其说是夺取资产阶级(官僚买办)的政治权力,不如说是捍卫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力。然而,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文革的直接后果就是改革,政治权力仍然逆向转移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正在悄然转向官僚买办主导的财阀专治。确实不再是“老路”了,当然也不是“邪路”,倒是很像拉美式的官僚买办资本主义道路。现在,随着最后的逆向土改(所谓的城市化),在城市生产数据公有制基本粉碎之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即将基本瓦解,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即将转移完成了。虽然,中国的宪法仍然是一部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宪法,但是,国体和政体大体上已经面目皆非了。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中国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这原本是中国人民最核心的民主权利,也是中国人民政治民主的基础,这也是宪法赋予中国人民的最基本的人权。可惜,这个根本权力和根本利益,正在以深化改革的名义,变成利益集团的“最大的红利”。不经意间,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发生了巨变。现在,就剩下国体和政体在名义上的最后改变了(所谓的改革最后攻坚)。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对民主的理解被严重误导了。民主,首先是经济民主。放弃了经济主权(财产主权),空谈政治主权(民主选举),实在是荒诞不经的政治骗术。西方民主的本质,是经济民主。西方的经济民主,表现为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广大劳动者,仍然占据社会财富的主体,仍然具备全民共享财产和收入的本质特征。同时,西方的二次分配非常公正,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基本人权,也有效调节了一次分配的扭曲。反观中国的改革,一次分配极度扭曲,二次分配仍然是极度扭曲。我们总体上是在吃公有制和集体所以制的老本,一旦这个“改革的最大红利”吃光了,再次革命恐怕也就在所难免了。我们改革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不是手持选票而脚无立锥之地。如果,所有的改革,都是剥夺国民固有资产(瓦解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那改革的终极结果恐怕是比文革更恐怖的武革。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历经无数次革命均田到土地兼并,上一次惨烈的革命其实并不久远。

  历史经验值得记取。中国古代,在宋朝和明朝,有两次经济体制改革,分别是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变法。这两次变法,实际上是中国两次进入现代化的尝试。结果,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无法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均以失败而告终。今天,中国改革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国运盛衰存乎一念之间。

  为了便于集中阐述问题,本文仅以明朝历史为例证,讨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

  一、明亡于税政。

  明亡,亡于财政。具体地说,明亡主要是亡于税政。

  张居正曾经试图挽狂澜于既倒。所谓万历中兴,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

  《明神宗(朱翊钧)实录》说张居正:“受顾命于主少国疑之际,遂居首辅,手揽大政,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听纳。十年内海寓(内)肃清,四夷詟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询经济之才也”。梳理张居正改革,虽然内容十分繁杂,焦点却始终不离税政。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三年后在全国内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把条项税役合并,按亩征银,虽然没有彻底贯彻,但纳税土地从四百多万顷回升到七百万顷以上,使政府的财政情况大为改善。《明神宗实录》上说,“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那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张居正税政改革获得成功,神宗得以平息内忧外患,出现中兴气象。

  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就内容而言,是调整明朝社会的二次分配结构。其现实的目的,是要强化中央集权(皇权),以处理日益深重的内忧外患。张居正很清楚,他的税政改革遏制了土地兼并(缓解了一次分配问题),也间接维护了百姓利益(民权)。张居正变法,将针对劳动者的“丁税”,过渡到针对资产持有的“亩税”,不仅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可以起到均贫富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可以抑制恶性发展的土地兼并,可以阻止佃农的农奴化。但是,非常遗憾,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没有能够深化为国家财政的制度建设,更加无法进化为国家政治制度改良的成果(建立宪政)。不能制度化,就失去了可持续性。最后,随着张居正过世,人亡政息了。有明一代,张居正的税政改革竟被曲解为“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而没有延伸为神宗本人的制度创新。令人惊讶的是,神宗完全不理解张居正改革对皇族及国家的重大意义,神宗本人并不认为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是帝王的成就。暗昧的神宗为宵小裹挟,远近不分是非颠倒,不仅否定了老诚谋国的张居正,竟然连为明朝续命的税政改革一同废弃了。张居正留下的那一点点制度红利,哪里经得起皇子皇孙们的瞎折腾。张居正死后六十二年(1644年),明朝最后一个皇上崇祯(朱由检)在煤山(景山)自缢身亡。

  神宗的经济政策复辟,明确阻绝了晚明政改的可能性,这毋庸置疑是一次历史性的大倒退。神宗亲自灭绝了自己子孙的未来,也根除了中国开始现代化的历史契机。神宗们鞭尸张居正的影响十分恶劣,以致于张居正身后四百年,中国税政几乎了无寸进。甚至,时至今日,中国都无法建立基于资产和资本课税的正规的赋税制度。如果,在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的明代,因应摊丁入亩而延伸出产权观念,因应产权而产生一部公正高效的税法,因应现代税法的产权确认而形成商业信用,因应税政而建立完整的宪政,那么,中国提前四百年进入现代化也未尝不可。然而,历史无法假设。每读明史,都让人扼腕痛惜。

  二、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

  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在于变法局限于经济政策变通,而未能升级为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自王安石到张居正,中国古代曾经经历两次解决社会分配问题的伟大实践。可惜,这两次实践,都因为政治权力结构性失衡,而最终导致了失败的结局。在中国古代,社会财产的主体是土地,土地私有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次分配问题大体上没有多少讨论的余地。这样,二次分配是否公平和高效就变得十分重要。所以,二次分配考验历朝历代的财政制度水平。其中,财政制度的核心就是税政。所谓清明政治,无非是能否建立一套可以确保公平高效的税政。古代如此,今天何尝不是如此。问题是,税政税政,“税”后面之所以要加一个“政”字,意味着征“税”必须解决“政治”配套问题,也就是税政必须用制度建设用以固化。

  明朝时期,中国社会结构大体上一分为二,官僚与地主两位一体,皇权与百姓两位一体,两个权力主体互相博弈。笔者一直对明朝的士大夫阶层(特殊利益集团)深恶痛绝,他们把持舆论、操纵行政、兼并土地、控制工商业,为维护贵族和大地主利益(利益集团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明朝百姓的唯一希望,就是皇权足够强大,可以平衡官僚地主专治,有效捍卫普通民众利益。很遗憾,明末皇权多因为皇帝孱弱而衰微。皇权衰微,则民权就更衰微。民权衰微,则官权横行霸道,以至于最后官逼民反。显而易见,晚明的政治结构严重失衡,无法维持一个公平高效的“税政”。很讽刺,四百年过去了,明末社会的政治现实,再一次生动地在当代中国轮回了。

  张居正变法,很接近“摊丁入目”,就是由向劳动者课税,转向向资产持有者课税,这与今天中国的税政改革方向非常相似。这当然极大地触动了官僚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必然会坚决反对,并进行疯狂反扑。这一点与现在的中国国情也完全相同。张居正善用专政,却未能超越专政。当他大权在握的时候,通过专政手段厉行税政变革,大体上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大权旁落,失去专政手段,立刻就人亡政息了。张居正犯了与王安石相同的错误,未能及时开启政治体制改革,未能用政治制度固化税政改革成果,未能确保制度的有效行和连续性。张居正未能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是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当然,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不在乎张居正本人。

  神宗实在不懂经济。万历年间的一切政治问题,皆源于社会分配的极度扭曲。显然,这是经典的“分蛋糕”问题。然而,神宗因自卑而刚愎自用,他未能参透张居正税政改革是为明朝续命,他不明白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最大受益人是神宗自己以及黎民百姓。所以,神宗在张居正去世后,听信了贵族利益集团的蛊惑,又开始搞政府机会主义了,他放纵官僚地主做大他们自己的“蛋糕”,恶性的土地兼并一发而不可收了。神宗否定了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实际上是削弱了自己的皇权,也同时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施政能力。这样,就使得地方豪强迅速坐大;同时,也极大地侵害了平民百姓的利益。当然,神宗也着实不懂政治,他未参透那些损公肥私的权贵们才是大明王朝的掘墓人,权贵利益集团才是大明王朝最危险的敌对势力。所以,当张居正新法被废止之后,权贵门重新蚕食皇权(率土之滨皆归权贵),明朝的政治经济状况迅速恶化。等到了天启年间,崇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终于恢复了张居正的名誉。但是,此刻为时已晚了,权贵们已经尾大不掉了,税政改革根本无法恢复了,崇祯只能向权贵妥协,不断增加农民负担,导致全国爆发农民起义,大明王朝终于灭亡了。

  就本质而言,征税权的丢失,导致了皇权(既中央集权)旁落。皇权的核心当然是财政权,财政权的核心就是征税权。张居正的改革意在维护皇权(既中央集权),也间接维护了百姓的民权。一般而言,皇权、官权、民权三者关系,是封建社会政治斗争的永恒主题。皇权是构造社会平衡的稳定机制,皇权可以调和官、民两权,官、民两权平衡则天下太平;皇权旁落,官权独大,则官逼民反,天下大乱。历史的秘密是,皇权这个社会平衡机制往往不以帝王形式出现,而常常是以阉党的形式出现的(毕竟英明天纵的皇帝可遇而不可求)。于是,中央集权屡屡被士大夫阶级描绘成为一团狗屎,必欲除之而后快。然而,历史并无绝对好恶,皇权衰落,民权不保,则必然亡国。从某种意义上讲,皇权与民权具有一体化特征;同时,皇权和民权均具体化为税政权。在中国古代,官僚与大地主是一体两面,他们是皇权与民权的对立者。皇权、民权与官权的争斗,集中表现于税政问题上。古今中外,所谓的变法,根子就在税政上面。很遗憾,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恰好出自于士大夫阶层,他们大体是要维护官权的(这一点至今未变)。所以,中国所有关于变法的叙述都故意被扭曲为党锢之争。所以,当举国上下痛恨魏忠贤的时候,却无人注意魏忠贤存在的财政意义,魏忠贤不死尚可为晚明续命。很无奈,历史上,魏公公被描绘为十恶不赦,权贵们却被美化为忠肝义胆,老百姓还要为乱臣贼子唱颂歌。细读明史,让人不禁想到“文革余孽”,谁能说历史已经成为历史。

  历史地看,张居正变法可能都不能算是变法。毕竟,张居正丝毫也没有改革明朝政治的“体”和“制”。比较英国的光荣革命,实在是相去甚远了。张居正既然没能变法,变法失败也就自然而然了。

  三、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标。

  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的,不是单纯地发展经济(GDP或小康),而是要构建均衡稳定的政治结构(生产关系),以使经济(生产力)可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增长。不要将手段和目的搞反了。套用邓小平的语言范式:制度才是硬道理。

  历史往往惊人的相似。今日中国的改革再次遇到当年张居正当年面临的问题。中国的税政改革千呼万唤就是无法出台。税政改革都不能出台,谈什么与之配套的政治改革?明朝的张居正很了不起了,竟然可以重新清查土地,竟然可以以资产为课税依据。今天中国的管理层太可悲了,竟然不敢公开个人收入和个人财产,竟然无法以资产和资本作为课税依据。千万不要吃惊,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中国,几乎一切税负仍然针对劳动和劳动者(大体还是丁税),而税负竟然全部回避食利者和资本利得,这在本质上是在鼓励财产归边(土地兼并)。一次分配不合理,二次分配不到位,社会分配已经极度扭曲,国家财政日益被削弱。今日中国的士大夫和公知们,比四百年前更无耻,他们不仅仅要维护既得利益者,而且公然削弱国家经济主权(皇权)和人民经济主权(民权)。很有趣吧,他们与明朝官僚的手段何其相似!他们坚决反对任何税政变革,却积极推动私有化和市场化;他们坚决反对公平税负,却积极推动所谓的“民主”。他们用“文革余孽”来鞭尸社会主义原则(很像当年鞭尸张居正),阻止一切税政改革的进行。更为险恶的是,他们意图通过“顶层设计”彻底削弱执政党的中央集权和一党专政(削弱皇权),他们乐见国际金融资本与官僚买办完成行政夺权(财阀专政),这与灭亡大明王朝的模式何其相似!顺便说一句,这与美国颠覆前苏联中央集权的方式何其相似!

  笔者一向认为,税政就是最大的政治。笔者一向主张:治国先治税:税政既宪政。统而言之,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在建立现代税政之后,建立与税政相匹配的宪政体制,进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长治久安。

  世界历史的经验值得国人借鉴。

  英国从大宪章运动一直到光荣革命,建立宪政的全部历史进程,无非是一次次地进行税政革命。英国贵族不满国王的苛捐杂税,一次次奋起抗争;国王为了抵御外辱,一次次争取国家征税权。最后,终于在谈判和妥协中,建立了合理的税政制度。甚至,英国的议会制度就是直接脱胎于英国的预算会议制度,宪政的整体架构也是脱胎于税政结构。英国的税赋公正和资本效率逐渐引申出其它领域的公正和效率,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光荣革命最终引发了工业革命,开启了英国的现代化进程。至此,英国终于摆脱了,从土地革命到土地兼并的恶性循环。其它欧洲国家,借鉴英国的经验,纷纷进行了税政革命,接连走上了现代化之路。

  美国是一个幸运的国家,美国从建国起就以完善税政为国家稳定的基石。1899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征税权是最大的权力,是整个国家建筑之根基。它对一个国家的存在和繁荣的重要性,就象我们蒙昧人呼吸的空气一样。它不仅仅是毁灭的力量,也是保持活力的力量。”(Nicol v.Ames,173US509,515<1899>)。美国正是因为税政的先进性,保证了宪政的有效性,进而保证了美国在极短的时间完成了大国崛起的伟大历史进程。

  反观中国,从王安石变法到张居正变法,两次税政革命均以失败而告终。这两次税政革命,可以看作是两次失败的中国现代化运动。宋明王朝,多数皇帝无意代表平民,也无意与权贵抗衡,更无意建立平民与权贵的利益平衡。相反,多数时候,皇上为权贵挟持,无限度压榨平民,形成一次次革命轮回。明朝之后,改革(变法)变成了禁区,无人再敢发动税政革命。中国因税政僵化,终于无缘于工业革命。即便是一百年前终结了封建统治,税政革命依然无法展开。甚至到了公元二十一世纪,中国仍然连公民财产公开透明都无法实现,更遑论依此建立现代赋税制度,当然也无从论及现代税政。无税政何谈宪政,共和之路历尽沧桑。

  有些浅薄的学者搞不清楚鸡与蛋的关系,一次一次妄言宪政。殊不知,宪政是税政的政治样式,是税政的制度结果。没有脚的人如何做鞋?照着洋人的鞋做鞋,而且是做一双童话般的玻璃鞋,然后让共和国削足适履,如何能不摔跟头!

  四、经济改革的政治配套问题。

  显而易见,张居正未能为经济改革进行政治配套。那么,什么是政治配套呢?或者,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呢?

  笔者认为:首先,必须系统建立为实现税政而工作的“体”,也就是独立于官僚地主阶级控制的组织体系。其次,必须建立为实现税政而设立的“制”,也就是完整的、刚性的、稳固的法律体系。最后,将“体”和“制”上升到立宪的高度,形成稳定的政治制度。

  张居正有他自己的历史局限性。他意图依赖专政来实现税政,税政就变成了短期有效的经济政策,而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社会制度。

  毋庸置疑,晚明的皇帝比张居正更缺乏政治眼光。晚明的皇帝,没有一个能搞清楚专政和税政的关系。在现代税政未能成型的时候,欲行税政,必须专政。当然,税政建立完成,宪政配套完成,应该免除专政。神宗否定了张居正的税政,意图通过强化皇权专政,用暴力解决财政问题,由巧取变成了豪夺(强抢和强占)。结果,皇家非但不能解决财政问题,还制造出魏忠贤这样的专政怪物。所以,东厂不够用,就搞西厂;西厂不够用,就搞锦衣卫。皇权专政可以代替税政吗?结论是非常简单的,暴力只能带来短暂的暴利,而暴利注定引发更大的暴力(农民起义),无税政而专政的财政模式当然不可持续。显然,必须建立一种互惠共利的税政制度,才能达致持久的社会平衡,进而实现长治久安。

  后世的中国政治家比神宗聪明吗?未必!中国的政治家们就是不长记性,他们仍然迷信专政,就是不相信税政,更不相信宪政,他们一次次用专政代替税政,他们一次次被碰得头破血流。历史总是让人唏嘘,四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在重复老套的厂卫制度,我们建立了中纪委、监察部、反贪局,我们就是不允许税政改革。没有现代税政能够反腐吗?没有现代税政能够“维稳”吗?既想成就一己之私,而又能平衡天下的好事情(所谓做大蛋糕),古今中外未曾有过!四百年来,中国人就是无法完成决定中华民族命运的历史性跨越。

  世界经济史的残酷教训告诉我们,一切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都是建立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与主义没有必然联系)。权贵与平民的纷争将是永恒的,执政者存在的最大意义在于,在权贵与平民之间建立起稳固的利益平衡机制。现实地看,权贵消灭平民(极端右翼),平民消灭权贵(极端左翼),都是虚妄的选择,只能导致悲剧。我们应该牢牢记住,执政者的使命,是构建平衡,而绝对不是强化集权于一端的专政。无论是皇权专政,还是财阀专政,都是专政,都不是建立政权的终极目的。国家存在的根本意义是利益平衡的工具,而绝对不是专政的工具。如果,这种平衡是稳固的制度性安排,就可以确保执政者自身的稳定。所以,税政昌明,必然政治昌明;税政稳定,必然政治稳定;税政先进,必然国家先进。反之,无论多好的统治者,无论多好的主义,一旦失去税政支撑,都必然会走向反动。

  不通经济的史学家们,踯躅徘徊于表面的社会现象。他们总是将历史的悲剧归结于官僚的腐败,他们习惯于将希望寄托于统治者(皇上)的良知。那么,用良知就可以治理腐败吗?崇祯的良知很差吗?崇祯打掉了九千岁魏忠贤,反腐斗争不可谓不彻底了,有用吗?显然,这不是良知问题,甚至不是人的问题,这是经典的制度建设问题。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税政问题。能够建立现代税政就足以反腐败了。显然,崇祯由于缺乏对经济的深刻理解,所以他在政治上是不成熟的。设若崇祯明了经济,他就会先用魏忠贤,以专政手段重建税政,然后再惩治魏忠贤的专治问题。可惜,崇祯未能建立税政,意气用事灭了魏忠贤,反而率先削弱了皇权专政(中央集权),使得税政加速恶化。皇权(中央集权)被严重削弱,而官权却极度膨胀,搞得民怨沸腾狼烟四起。崇祯的教训,值得今天的执政者深思啊,现在有人就是要削弱一党专政啊!用专政代替税政是错误的,放弃专政而无法建立税政更是错误的。丢掉了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税政靠什么建立?就靠温体仁的道德说教吗?没有了税政的支撑,权贵只会放手压榨李自成。温体仁之流统统都是大地主,他们只知道维稳(强化专政),也就是维护利益集团权利的稳定。他们无意于通过制度建设实现社会的再平衡。所以,他们玩弄各种花哨的“经济政策”糊弄崇祯。抽风似地“经济政策”,能不搞到民怨沸腾吗?国库日渐空虚,能不搞到狼烟四起吗?就这样稀里胡涂又混了四百年,能有进步吗?说到温体仁,不能不顺便提一下袁崇焕。正是那位温文尔雅的温先生,鬼使神差地配合了后金的反间计,上密奏参劾了袁崇焕,最终导致崇祯误杀袁崇焕。温体仁很清楚,袁崇焕如果灭掉了后金,平复了各地的农民起义,以军功出将入相是早晚的事。况且,以袁崇焕的正直与刚烈,再行张居正变法也未可知。所以,利益集团必欲先除之而后快,温体仁罗织罪名杀害了袁崇焕,也灭绝了明朝最后一丝希望。温体仁栽赃陷害袁崇焕,收到了一石二鸟之功,支持过袁崇焕的宰辅钱龙锡被流放,兵部尚书王洽等官员被杀。至此,大明皇权被温体仁肢解殆尽,崇祯想要不上煤山上吊,反倒是奇迹了。

  笔者再强调一遍:万法皆税,治国先治税,税政即宪政,完善税政就是最大的政治。笔者曾经反复着文说明,国家主权的核心是征税权(领土主权说到底是征税权)。旧殖民者通过占领土地获得征税权,新殖民者通过金融控制变相获得征税权。笔者反复解释,国内外利益集团就是通过肢解政府的征税权,从而截获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执政者,何必空言民主?执政者,务必牢牢掌握征税权,务必通过制度化来规范征税权。诚如此,一切政治改革尽在其中了。明亡的教训,揭示出了我国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甚至,连政治改革的路径和方法都说得清清楚楚了。国人不必在意政客的千言万语(温体仁的奏折美妙至极了)。中国政治改革的检测标准非常简单:税政改革。从民国到共和国,整整百余年了,连一部象样的税法都没有,连起码的税政制度都无法建立,还谈什么现代化?还谈什么大国崛起?如果,管理层又搞弯弯绕,时髦屁话一大堆,就是不搞税政改革,历史的轮回将是不可避免的。

  五、中国当前的政治改革。

  近年来,“普世”的谎言遮天蔽日,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受到严重挑战。在未能通过专政实现税政变革的前提下,在未能匹配税政而完成宪政制度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一旦瓦解,意味的中国中央集权瓦解,意味着国内外财阀全面夺权。

  中国当下的社会结构与明朝并无本质区别。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是,官商两位一体,党民两位一体。削弱中国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就是彻底削弱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古今中外,不存在税政民主(宪政制度)之外的选票民主,那不过是财阀专治的劣质表演而已。脱离了现代税政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宪政民主”,将必然导致共和国滑向财阀专政的深渊。那样的后果,只会成全努尔哈赤之类的外夷。

  在没有税政改革的前提下,土地变相私有化意味着什么?这是赤裸裸的逆向土改,是推进大规模土地兼并,是将1949年人民获得的经济主权退还给官僚买办资产阶级。这会建立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吗?这能够建立稳定的社会政治关系吗?这可以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吗?绝无可能!为了解决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也不排除是为了解决洋人的经济危机),不惜牺牲本国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将土地作为最后的融资手段,短期获得极大的资产升值效应(卖地增加收入),长期则成为执政党的历史性负债(社会保障负担)。这是经典的政府机会主义,政府机会主义是当代中国最危险的敌人,它将葬送中华民族的未来。神宗已经提供了惨痛的历史教训,拉美和南亚的现代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我国必须建立稳定的均衡博弈的政治体制。

  为了建立我国稳定的均衡博弈的政治体制,我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并通过专政的手段完成现代税政改革(甚至是税政革命),在税政改革完成的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政治体制,最终升级固化为宪政制度。在完成上述任务之后,我国可以考虑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多元政治博弈的新型政治模式。

  再次重复说明,税政改革是反腐败的唯一有效的方式。

  再次重复说明,税政改革是建立国民信用的唯一有效方式。

  再次重复说明,税政改革是中国融入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

  结论是,今后的改革开放,必须以税政改革为契机,开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性的政治经济制度模式,全面完成中国现代化的伟大历史进程。

  本文的最后,笔者想谈一点哲学问题。

  政治并无绝对好恶,平衡而已。一般而言,财产分配的平衡,劳动所得分配的平衡,均需要政治权力平衡作为基本保障。所以,政治权力失衡,一切说教皆为浮云。笔者并不反对私有制,好的私有制也可以达成财产分配的平衡,并可以极大的促进生产力发展。但是,笔者必须指出,好的私有制,恰恰需要落实政治权力的公有制,以实现政治权力的社会平衡。否则,私有制就必然沦为一小部分权力拥有者的极端私有制,而远非人人权利平等的公平正义的私有制。笔者也并不反对公有制,好的公有制可以达成收入分配的平均(未必可以平衡),可以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但是,笔者必须指出,好的公有制,恰恰需要私人权利的法律保障(特别是私人财产的保障)。否则,普通私人(人民群众)仍然会沦为公有制下人民代表们的奴隶。笔者并不反对进行一次分配的变革,但那必须在二次分配能够再平衡的条件下进行。否则,改革就变成了产权转逆向移外加劳动收入剥削的双重剥夺,这与明末的土地兼并无本质区别,结局不问可知。就此而言,所谓的政治体制改革,无非是政治权力的再平衡。笔者本无政治色彩,就是为了实现这种艰难的政治再平衡,笔者与许多的知识分子只能自觉地成为左翼,我们需要左翼强大到可以平衡官僚买办政治专治的程度。笔者相信,很多的觉醒的中国知识分子都将成为左翼,直到中国实现艰难的政治再平衡,直到中国的政治再平衡固化为宪政体制。在哲学上,左右是对立统一的,是建立平衡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精通哲学的卓越政治家,一定会驾驭左右的矛盾、冲突和斗争,在剧烈的能量交换中控制耗散结构的演进方向,在建立更稳定的、新的耗散结构中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平衡。

  一部明史,万法皆备,何必去听洋人忽悠;回眸煤山,并不久远,不能允许悲剧重演。
现在的政府能调动税收,土地,金融等资源。光改革税收不会如文章说的那么神奇。

政府现在最注意的是控制土地和金融这两方面,税收顶多排第三。
农村人民享受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就是很好的二次分配。
看来要征房产税了
怪蜀黍 发表于 2013-1-23 04:28
现在的政府能调动税收,土地,金融等资源。光改革税收不会如文章说的那么神奇。

政府现在最注意的是控制 ...
作者谈的主要是实现税制改革的前提,就是财产公开和确权,明确税收的主体应该来源于财富资本所有者,而不是收“丁税”。反腐离开了财产公示不是表演就是堵窟窿,啥用都没有,这些是个中国人都清楚。
我不明白,为什么总要把事情说的那么惊悚:你不日将死,要想活命先听我一言,吃下我的这幅药,危机或可化解~

我实在看不惯这种文体。
这位先生的奇葩言论可不少。去他的博客看看吧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1-23 08:29
作者谈的主要是实现税制改革的前提,就是财产公开和确权,明确税收的主体应该来源于财富资本所有者,而不 ...
财产未必一定要确权才可以征税的。税务也可以建立财产目录来征税。比如说,看见一栋楼,我就要每年向这栋楼的管理方征税多少。交不出或者不愿意交,就强制拍卖、罚没。至于这楼是谁的,不用管。
一些事儿 发表于 2013-1-23 09:17
财产未必一定要确权才可以征税的。税务也可以建立财产目录来征税。比如说,看见一栋楼,我就要每年向这栋 ...
连个税都要分级递增,财产当然也要如此,不然不又成了“摊丁”税了嘛!
房产税是地税

这货一边搬出张居正和摊丁入亩,一边又变相鼓吹一种地税

屁股显而易见

中央最大的税制改革就似营改增,乃鱼素鸡一大政绩也
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国家收紧了地方那些土皇帝的钱袋子,难怪这些货现在跳的高啊

卢粉太祖粉的厉害
我贴他的本意是:是不是我国现有税制又将要接轨了?遗产税也是大头呀
沉重 发表于 2013-1-23 09:58
我贴他的本意是:是不是我国现有税制又将要接轨了?遗产税也是大头呀
我觉得他的重点是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为地方敛财造势
沉重 发表于 2013-1-23 09:58
我贴他的本意是:是不是我国现有税制又将要接轨了?遗产税也是大头呀
隔得远,懒得理,不清楚。不过把国家税收定格在遗产税上,结果会很惨,因为逃税的法子太多,越有钱的人法子越多。
我觉得诊的症八九不离十 不过说得更邪乎一些

开的方则差不多是自寻短见了
税务制度改革我是赞同的

但是现在怎么去协调企业或者个人的收入透明化
不发过了嘛怎么又发,水文一篇
写文章的是书呆子!!。。。。标准的。。。杠杆的。。明朝灭亡的本质和历朝历代没有根本区别。。土地兼并产生大量流民!!。。。这些流民毁灭了帝国!!。。
刻舟求剑
张居正的改革历史上很出名,很多人也很熟悉,后来雍正爷再次贯彻张居正的思路(摊丁入亩),这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时期。

  北京住建委网站的网签数据统计,2013年1月上半月,北京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7940套,与去年1月同期的网签量相比大幅上涨了360%。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3年1月份,北京二手房市场新增房源与2012年12月平均水平相比,上涨11%,其中成交单价在3.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占比达到了31%。

  中纪委的通报称,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大陆非法资金外流是4120亿美元,2011年达到6000亿美元,2012年估计已突破10000亿美元。2013年的非法资金外流规模将达到15000亿美元。

  仅2012年中秋和十一期间出境的公职人员有1100多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http://house.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1/21/21413899_1.shtml

  官员们的政治嗅觉是非常敏感的,以上的集体行为告诉了我们什么?

  第一,张居正改革的第一项是一条鞭法,这点大家很熟悉,实际上就是将税收从丁税改为依托财产征收,这很正常,为什么哪?因为一个王朝的起始阶段,经济处于恢复期,社会贫富差距比较低,何况很多开国元老都会“打土豪分田地”(以朱元璋和毛太祖为首),税收基本倾向于按人征收,实际上这时这样做和按财产征收的差距并不大,因为财产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被平均化了,可随着朝代的前进,权力不断掠夺,财产集中到大土豪大贵族手中,如果再按人头收取,底层的人士就无法生存了,强行征收的话,这帮蚁民会造反,而税收的萎缩必定威胁最大的地主—皇族的生存空间,因为朱棣的子子孙孙们自己是要花钱的,要养老婆的,还要支出军费的,所以,蚁民造反很严重,但税收萎缩也很麻烦,因此张居正大人有魄力有能力(连皇帝他妈都被在床上摆平了,还有什么摆不平的),开始按财产征税,后面的雍正爷效仿。

  无数人很乐观,我却对天朝的局势很悲观,社会不稳  周边闹事,都需要银子,稳住经济也需要银子(否则可不妙),可是卖地的钱是一次性的不可持续(这相当于是丁税,每个买房人都要交),官吏这帮小子自己捞的厉害,花的更快,可地主也需要钱啊,既然不能逼迫蚁民造反,只能改为财产税,这就是现在房产税的含义(依托财产征收)。

  这些外逃和卖房子的官僚觉察到了这一点。

  这是第一个含义。

  第二个含义是什么?张居正的改革,很多人都知道一条鞭法,这只是一半,另外一半是整治官吏队伍,这点很明显,这帮小子只知道自己捞钱,包二奶,盘剥下层,挥霍丁税(卖房子的钱),时间长了百姓还不造地主的反?地主察觉了,百姓造反的时候这帮家伙会跑的比兔子还快,说不定已经在美利坚买好了房子,置办了产业,孩子老婆一直在催早点过去哪,这帮家伙是靠不住的,因此需要整治官吏,这点是和一条鞭法同时进行的。

  当官吏们有了这个嗅觉的时候,做法一定是赶紧抛财产(房子),赶紧将钱换成外汇,溜之乎也。

  这些就是我观察的含义。

  虽然很多人还看好房子,但我认为半年内房价面临巨大的危机,因为支撑房价的财富正在撤退,靠掌握少量财富的蝼蚁数量的P民(自己掌握的少量财富中的绝大部分只能用于生活支出),顶得住房价吗?难啊!

  以上是我看到的市场语言。

  张居正的改革是历史的必然,也所以说,如果没有张居正的改革,明朝在万历时期就很可能收档了,两条路必选其一(收档和张居正新政)。

补充些资料的目的:原文的意思是对财产性收入收税,这里的财产不包括创造实体经济的产业资本,为何呐?因为财产性收入增长已经大大超过实际应有的价值,很多企业热衷将利润盖楼或买债卷。
不过笔者的另一个说法咱是很赞同的,tg确实没有把现代化的税制搞清晰,税之外又出来一个变相的费,不清不楚才好敛财嘛
本来以为是养乐多,结果发现是欢乐多。
windrarara 发表于 2013-1-23 13:51
不过笔者的另一个说法咱是很赞同的,tg确实没有把现代化的税制搞清晰,税之外又出来一个变相的费,不清不楚 ...
看财政收入增速 VS GDP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