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表示将遣返所有中国外逃贪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31:14
中国青年报
<P>  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接受本报独家专访:美会遣返每一个中国外逃贪官</P>
<P>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今天,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 V.Fuentes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P>
<P>  2004年4月16日,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祖国。押解他走下飞机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中国警方随即向余振东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P>
<P>  在两国尚未签订引渡条约的背景下,该案堪称中美司法合作的成功范例。“这与两国司法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分不开的。”正在北京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的Thomas对此作出高度评价。</P>
<P>  遣返余振东不只是“个案”</P>
<P>  记者:打击腐败是一项全球行动,遣返余振东是中美司法合作的成功案例,今后,两国政府之间是否可以建立一个联合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机制?</P>
<P>  Thomas:我参加的这次会议,美方代表团由国务院、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组成,中方由外交部、司法部、公安部组成,这一会议机制已经成功运行了7年,对于两国开展司法合作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效果。</P>
<P>  我们与中国政府在司法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如:联合打击发生在两国的刑事犯罪,建立更密切的执法程序合作与信息共享。多年来,我们之间的合作非常愉快,而且关系越来越紧密。</P>
<P>  余振东携巨额腐败资金逃往美国,我们在取证、信息共享和刑事调查方面共同协作,合作十分顺利,最后使这名贪官得以被遣返回中国。但前提是,我们必须要确定他携带资金的来源是非法的,所以,我们必须进行大量的调查核实,以便将余振东这样的腐败贪官及其腐败资金送回中国。</P>
<P>  记者:中国有法律专家认为,余振东案只是中美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个案,并不意味着中美两国之间已经建立了一套长效的贪官遣返机制,中美两国的司法合作仍只停留在“一事一议”的层面?您对此持什么观点?</P>
<P>  Thomas: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总的来说,任何一起发生在中国的刑事犯罪活动,只要经由中国的司法部门告知联邦调查局,我们就会协同开展信息共享、证据交换等一系列合作,联邦特工也将正式立案侦查,启动刑事执法程序。需要指出的是,媒体的揭露报道不能启动联邦调查局的调查程序。</P>
<P>  应该说,任何中国的犯罪嫌疑人前往美国,只要中国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而且我们也查证其确实在中国实施了犯罪行为,我们就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P>
<P>  中美司法协助协定发挥重要作用</P>
<P>  记者:您参加的这次会议中,中美两国代表热烈探讨的议题是什么?</P>
<P>  Thomas:信息共享、打击经济犯罪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反恐等刑事领域的议题都是我们讨论的热点。</P>
<P>  记者:但是两国之间并没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你们是如何开展执法合作的?</P>
<P>  Thomas:虽然中美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但我们在2000年就已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在《协定》的框架下,美国有义务向中国提供有关刑事犯罪活动的证据。</P>
<P>  我举个例子,如果美国司法当局接到了中国司法部门(主要指法院)关于中国公民商业罪案记录的报告,联邦调查局就可对其立案调查。</P>
<P>  当然,随着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会议的经常举行,这个框架正在向一个更高的平台发展。</P>
<P>  根据美国法律,关于两国之间签订引渡条约的事务,并不由联邦调查局决定,而是由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负责,最后形成法案,提交参众两院表决。那将是中美司法合作的最高平台,而且已经达到了政治层面。</P>
<P>  美国不欢迎外国人携非法资金入境</P>
<P>  记者:据报道,美国是中国腐败官员潜逃的主要目的国之一,如中国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就利用其腐败资金在纽约购置了多处房产。请问美国法律对此是否存在漏洞?或者说,因为这些外逃贪官带去了大量资金并在美国投资,因此,他们在美国获得了法律上的“特殊对待”?</P>
<P>  Thomas:对于第一个问题,我本人并不知道杨秀珠。但如果中国的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至于第二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说,美国不欢迎任何携带非法资金或犯有非法行为的人士入境——无论他(她)是否在美国投资。</P>
<P>  记者:美国联邦调查局于2002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请问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两年多来,它的工作开展得如何?</P>
<P>  Thomas:联邦调查局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其职责包括反恐、打击毒品和有组织犯罪、对付损害美国利益的经济犯罪等。这个机构成立后,中美两国执法部门搜集的资料由此能够更方便地交流,双方关系更加密切。从更高层次看,这也是中美在国际社会上协同一致的一个方面。到目前为止,它与中国司法部门的合作非常成功。</P>中国青年报
<P>  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接受本报独家专访:美会遣返每一个中国外逃贪官</P>
<P>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今天,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 V.Fuentes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P>
<P>  2004年4月16日,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祖国。押解他走下飞机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中国警方随即向余振东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P>
<P>  在两国尚未签订引渡条约的背景下,该案堪称中美司法合作的成功范例。“这与两国司法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分不开的。”正在北京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的Thomas对此作出高度评价。</P>
<P>  遣返余振东不只是“个案”</P>
<P>  记者:打击腐败是一项全球行动,遣返余振东是中美司法合作的成功案例,今后,两国政府之间是否可以建立一个联合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机制?</P>
<P>  Thomas:我参加的这次会议,美方代表团由国务院、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组成,中方由外交部、司法部、公安部组成,这一会议机制已经成功运行了7年,对于两国开展司法合作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效果。</P>
<P>  我们与中国政府在司法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如:联合打击发生在两国的刑事犯罪,建立更密切的执法程序合作与信息共享。多年来,我们之间的合作非常愉快,而且关系越来越紧密。</P>
<P>  余振东携巨额腐败资金逃往美国,我们在取证、信息共享和刑事调查方面共同协作,合作十分顺利,最后使这名贪官得以被遣返回中国。但前提是,我们必须要确定他携带资金的来源是非法的,所以,我们必须进行大量的调查核实,以便将余振东这样的腐败贪官及其腐败资金送回中国。</P>
<P>  记者:中国有法律专家认为,余振东案只是中美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个案,并不意味着中美两国之间已经建立了一套长效的贪官遣返机制,中美两国的司法合作仍只停留在“一事一议”的层面?您对此持什么观点?</P>
<P>  Thomas: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总的来说,任何一起发生在中国的刑事犯罪活动,只要经由中国的司法部门告知联邦调查局,我们就会协同开展信息共享、证据交换等一系列合作,联邦特工也将正式立案侦查,启动刑事执法程序。需要指出的是,媒体的揭露报道不能启动联邦调查局的调查程序。</P>
<P>  应该说,任何中国的犯罪嫌疑人前往美国,只要中国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而且我们也查证其确实在中国实施了犯罪行为,我们就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P>
<P>  中美司法协助协定发挥重要作用</P>
<P>  记者:您参加的这次会议中,中美两国代表热烈探讨的议题是什么?</P>
<P>  Thomas:信息共享、打击经济犯罪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反恐等刑事领域的议题都是我们讨论的热点。</P>
<P>  记者:但是两国之间并没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你们是如何开展执法合作的?</P>
<P>  Thomas:虽然中美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但我们在2000年就已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在《协定》的框架下,美国有义务向中国提供有关刑事犯罪活动的证据。</P>
<P>  我举个例子,如果美国司法当局接到了中国司法部门(主要指法院)关于中国公民商业罪案记录的报告,联邦调查局就可对其立案调查。</P>
<P>  当然,随着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会议的经常举行,这个框架正在向一个更高的平台发展。</P>
<P>  根据美国法律,关于两国之间签订引渡条约的事务,并不由联邦调查局决定,而是由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负责,最后形成法案,提交参众两院表决。那将是中美司法合作的最高平台,而且已经达到了政治层面。</P>
<P>  美国不欢迎外国人携非法资金入境</P>
<P>  记者:据报道,美国是中国腐败官员潜逃的主要目的国之一,如中国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就利用其腐败资金在纽约购置了多处房产。请问美国法律对此是否存在漏洞?或者说,因为这些外逃贪官带去了大量资金并在美国投资,因此,他们在美国获得了法律上的“特殊对待”?</P>
<P>  Thomas:对于第一个问题,我本人并不知道杨秀珠。但如果中国的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至于第二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说,美国不欢迎任何携带非法资金或犯有非法行为的人士入境——无论他(她)是否在美国投资。</P>
<P>  记者:美国联邦调查局于2002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请问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两年多来,它的工作开展得如何?</P>
<P>  Thomas:联邦调查局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其职责包括反恐、打击毒品和有组织犯罪、对付损害美国利益的经济犯罪等。这个机构成立后,中美两国执法部门搜集的资料由此能够更方便地交流,双方关系更加密切。从更高层次看,这也是中美在国际社会上协同一致的一个方面。到目前为止,它与中国司法部门的合作非常成功。</P>
真的??可信不??
倒是不错
看着吧,还得进行澄清.
<B>以下是引用<I>为国而战</I>在2005-2-24 12:21:00的发言:</B>
真的??可信不??

<P>当然,有图为证。
<P></P>
真的?妈的,回来全杀了
<P>看看,不忙下结论</P><P>推荐本人新贴


【02-24】【美女】学生MM军训.中国女孩很漂亮【16张】

【02-24】【美女】花之精灵.中国女孩很漂亮【16张】 </P>
<P>老兄,美的伎俩还没看清?</P><P>它常拿了你的东西,然后说:“我先用用。我会还给你的。”过几天你再问它。“我还要再用用”或“我现在在忙,到时候再谈吧”。。。等还给你时,东西已成垃圾了。它还会告诉你:“需要修理吗?我这有最好的修理工人、工具、方法。我们可以传授给你的。”</P><P>更何况现在是几百亿美刀!</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4 13:50:45编辑过]
主要還是我國政府在其他方面向美帝讓步,有得必有失...
不错
<P>这是个漫长的过程</P>
好!加大国际合作
<P>欢迎~~~~</P>
听其言,观其行……
<P>谁知道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