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广东警方向高雄警方发公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55:44
  怀着一探究竟的想法,小编跑到了台湾媒体上看到一则报道:

  近年台湾国民党政府多项政策“倾中”,令台湾人对两岸关系更为关注。近日,台湾高雄市盐埕区警察分局就收到1份公文,竟然是由广东省公安派出所寄出,信件中附有拘捕通知书,要求盐埕分局代为通知1名涉案台湾人的家属。分局队长收文后感到难以置信,把照片上传到 facebook,虽然不久后删文,但不少基层官警都感到难以接受,直呼“现在两岸统一了吗?指挥办案喔!有没有搞错?”

  据台湾《自由时报》今日(9月12日)报道,高雄警方盐埕分局于9月8日收到广东省博罗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寄发的公函,收件人则为“台湾省高雄盐城(埕的笔误)区警察局负责人”。信内附有博罗县公安8月25日发出的拘捕通知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了1名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黄姓台湾人,现在要求盐埕分局的负责人通知该辖区内该黄姓男子的家属。

  高雄市警局局长陈家钦强硬回应事件,指大陆公安来函“未依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程序”,台湾警方“恕难照办”。

  盐埕分局局长在网上公布消息后,不少官警均议论纷纷,指广东省警方自居上级指导单位,竟然指挥案件办理过程,又指“两岸甚么时候统一了?”。

  高雄警方也强调,担心事件是诈骗集团见缝插针,诱骗台湾警方,将按程序转交公函予刑事局处理。

  看了报道之后,观察者网小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广东省博罗县上个月依法逮捕了一名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台湾人,而羁押后通知家属是人权保障原则基本要求,于是请台湾高雄警方通知嫌犯家属。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竟然惹来了高雄警方和台湾媒体关于马英九政府“倾中”“台湾地位矮化”的议论,不仅大陆公安机关多少有些冤枉,连国民党和马英九政府都“躺枪”了。

  虽然高雄警局局长信誓旦旦称“恕难照办”,盐埕警分局还是“配合”通知了黄姓男子家属,

  或许意识到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是基本人权了吧。
弯弯真是玻璃心啊怀着一探究竟的想法,小编跑到了台湾媒体上看到一则报道:

  近年台湾国民党政府多项政策“倾中”,令台湾人对两岸关系更为关注。近日,台湾高雄市盐埕区警察分局就收到1份公文,竟然是由广东省公安派出所寄出,信件中附有拘捕通知书,要求盐埕分局代为通知1名涉案台湾人的家属。分局队长收文后感到难以置信,把照片上传到 facebook,虽然不久后删文,但不少基层官警都感到难以接受,直呼“现在两岸统一了吗?指挥办案喔!有没有搞错?”

  据台湾《自由时报》今日(9月12日)报道,高雄警方盐埕分局于9月8日收到广东省博罗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寄发的公函,收件人则为“台湾省高雄盐城(埕的笔误)区警察局负责人”。信内附有博罗县公安8月25日发出的拘捕通知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了1名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黄姓台湾人,现在要求盐埕分局的负责人通知该辖区内该黄姓男子的家属。

  高雄市警局局长陈家钦强硬回应事件,指大陆公安来函“未依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程序”,台湾警方“恕难照办”。

  盐埕分局局长在网上公布消息后,不少官警均议论纷纷,指广东省警方自居上级指导单位,竟然指挥案件办理过程,又指“两岸甚么时候统一了?”。

  高雄警方也强调,担心事件是诈骗集团见缝插针,诱骗台湾警方,将按程序转交公函予刑事局处理。

  看了报道之后,观察者网小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广东省博罗县上个月依法逮捕了一名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台湾人,而羁押后通知家属是人权保障原则基本要求,于是请台湾高雄警方通知嫌犯家属。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竟然惹来了高雄警方和台湾媒体关于马英九政府“倾中”“台湾地位矮化”的议论,不仅大陆公安机关多少有些冤枉,连国民党和马英九政府都“躺枪”了。

  虽然高雄警局局长信誓旦旦称“恕难照办”,盐埕警分局还是“配合”通知了黄姓男子家属,

  或许意识到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是基本人权了吧。
弯弯真是玻璃心啊
不通知也没关系,反正我们该办的手续都办了
不通知,就是大陆没人权,省政府不作为。通知了,就是ww不独立。ww人民真难伺候
这个关办案屁事
我們看看笑笑就好~WW那群綠蛙泛政治化太嚴重~島內鬧的烏煙瘴氣~習慣了~加上逢中必反的基調~想在這事上鬧
不過轉頭一想~大陸這邊純粹是例行公事~根本不會鳥他~鬧來鬧去也只在島內~於是只好灰溜溜的照辦了
给了你人权,你却认为是强权?!弯弯脑袋被门挤了?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一个字:酸
嘻嘻哈哈小鱼 发表于 2015-9-12 23:30
我们要用真理说服别人…………什么真理啊,99A、轰6K、001A、DF—41这几种真理就行,包治百病

来自:关于超 ...
败家啊,这些东东湾湾无福消受,超过32度就可以登陆
台巴子也敢疯
派出所做的真不应该!!!!!!!!!!!!!!





怎么还出了错别字呢
billycoming 发表于 2015-9-12 23:45
败家啊,这些东东湾湾无福消受,超过32度就可以登陆
真理嘛,就得自身过硬,要不咋能说服别人?
哈哈,不管你爽不爽,反正照办了,以后多了个法理依据
天天高喊着要“人权”
现在是给你“权”你不要“权”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6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全文如下:

    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与联系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章 司法互助

    七、送达文书

    双方同意依己方规定,尽最大努力,相互协助送达司法文书。

    受请求方应于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及时协助送达。

    受请求方应将执行请求之结果通知请求方,并及时寄回证明送达与否的证明资料;无法完成请求事项者,应说明理由并送还相关资料。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6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全文如下:

    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与联系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章 司法互助

    七、送达文书

    双方同意依己方规定,尽最大努力,相互协助送达司法文书。

    受请求方应于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及时协助送达。

    受请求方应将执行请求之结果通知请求方,并及时寄回证明送达与否的证明资料;无法完成请求事项者,应说明理由并送还相关资料。
无缝的蛋 发表于 2015-9-13 00:25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6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 ...
本来这个应该由专门对台部门转交对应机关,由他们给台湾警方给家属。
书痴 发表于 2015-9-13 00:32
本来这个应该由专门对台部门转交对应机关,由他们给台湾警方给家属。
嗯,应该有专门部门处理的,上面那个协议效力如何还存在疑问
对于不讲理、胡搅蛮缠的,只能用他们不愿意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

当然对WW、港人适用
无缝的蛋 发表于 2015-9-13 00:43
嗯,应该有专门部门处理的,上面那个协议效力如何还存在疑问
不过台湾人在大陆犯罪后关于探视权问题。确实一直是台湾和大陆谈判重点。双方毕竟法律制度不同。什么时候就可以探视有很大区别。这个问题也一直台湾岛内选举时候一个话题之一。
台湾统一后的第一要务是抓教育,智商不能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太多。
派出所直接发了公文给台湾基层警局
就好像发给内地派出所一样
按周圣人那个时代这恐怕要算外交事故了
台湾省,哈哈,gj。
台湾省有错吗?  
本来这个应该由专门对台部门转交对应机关,由他们给台湾警方给家属。
正解,由省公安厅外事办发文。
余杭县丞 发表于 2015-9-13 08:38
正解,由省公安厅外事办发文。
现在这么做也办妥了啊。我觉得对台湾没必要太认真。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5-9-13 09:02
现在这么做也办妥了啊。我觉得对台湾没必要太认真。
我觉得对方是办也不是,不办也不是,干脆捅到媒体上,也就等于办了,不过事主可以提告名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