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院士”涉嫌贪污百万公款一审获刑13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31:33
http://www.mzyfz.com/cms/dianxinganli/xingshizhian/anjianzhiji/html/1162/2013-01-04/content-627263.html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段振豪,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却因为妻子的举报而名誉扫地,进而在纪委介入后被查出经济问题。2013年元旦前,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其已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进入法庭受审。

  新京报讯  段振豪,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却因为妻子的举报而名誉扫地,进而在纪委介入后被查出经济问题。2013年元旦前,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其已提起上诉。

  事发

  遭妻举报包二奶 院士候选人自称捐精

  段振豪,1959年出生在湖南农村,家境不富裕。作为家里读书最多的人,他凭一己之力一步步考出了农村,还考到美国,后回到北京。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2011年度的候选院士名单。

  2011年6月29日起,一个名为“感叹人生”的博客连续发博11篇,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他包二奶、养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指出,段振豪包养二奶的费用来自科研经费。段振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些帖子是他妻子发的,但内容失实,他已起诉离婚。

  段振豪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但捐精一说引发舆论关注。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庭审

  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

  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身着号服、戴黑框眼镜、梳整齐侧分头的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举报他的妻子曹某一直没有现身,与她最初在网上举报、到中科院撒传单相比,事态的层层升级已非她所能控制,直至本案近日宣判,她的手机已无法接通。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 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一审判决

  段振豪认为判处13年量刑过重

  经审理,法院认定二人共同贪污124万,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车春兰单独贪污17.85万。不过,鉴于段振豪能够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车春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并能退缴部分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最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3年、10年。

  据段振豪的辩护人、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福伟介绍,段振豪被羁押1年以来,最惦念的就是母亲的身体以及自己被控制前手头上未完成的课题,每次辩护人去会见时他都说希望争取有个好的悔罪态度,希望能早点出去重新做人,因此2012年12月18日一审宣判后,辩护人又特意到看守所会见了段振豪,段振豪对判处13年感到量刑过重,因此已提出了上诉。

  ■ 案情

  部分报销款交给保姆等女子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

  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在妻子曹某举报帖中,曾提到段振豪与保姆张某、女子蔺某等有染,但由于与刑事案件本身无关,因此在案件审理中没有触及。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拿到这些虚假的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有时还会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承认他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好处费,再将部分钱款给了张某、蔺某等人,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将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款项都存在了银行账户,后将账户钱款转存到妻子曹某名下http://www.mzyfz.com/cms/dianxinganli/xingshizhian/anjianzhiji/html/1162/2013-01-04/content-627263.html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段振豪,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却因为妻子的举报而名誉扫地,进而在纪委介入后被查出经济问题。2013年元旦前,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其已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进入法庭受审。

  新京报讯  段振豪,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却因为妻子的举报而名誉扫地,进而在纪委介入后被查出经济问题。2013年元旦前,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其已提起上诉。

  事发

  遭妻举报包二奶 院士候选人自称捐精

  段振豪,1959年出生在湖南农村,家境不富裕。作为家里读书最多的人,他凭一己之力一步步考出了农村,还考到美国,后回到北京。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2011年度的候选院士名单。

  2011年6月29日起,一个名为“感叹人生”的博客连续发博11篇,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他包二奶、养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指出,段振豪包养二奶的费用来自科研经费。段振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些帖子是他妻子发的,但内容失实,他已起诉离婚。

  段振豪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但捐精一说引发舆论关注。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庭审

  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

  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身着号服、戴黑框眼镜、梳整齐侧分头的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举报他的妻子曹某一直没有现身,与她最初在网上举报、到中科院撒传单相比,事态的层层升级已非她所能控制,直至本案近日宣判,她的手机已无法接通。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 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一审判决

  段振豪认为判处13年量刑过重

  经审理,法院认定二人共同贪污124万,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车春兰单独贪污17.85万。不过,鉴于段振豪能够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车春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并能退缴部分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最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3年、10年。

  据段振豪的辩护人、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福伟介绍,段振豪被羁押1年以来,最惦念的就是母亲的身体以及自己被控制前手头上未完成的课题,每次辩护人去会见时他都说希望争取有个好的悔罪态度,希望能早点出去重新做人,因此2012年12月18日一审宣判后,辩护人又特意到看守所会见了段振豪,段振豪对判处13年感到量刑过重,因此已提出了上诉。

  ■ 案情

  部分报销款交给保姆等女子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

  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在妻子曹某举报帖中,曾提到段振豪与保姆张某、女子蔺某等有染,但由于与刑事案件本身无关,因此在案件审理中没有触及。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拿到这些虚假的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有时还会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承认他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好处费,再将部分钱款给了张某、蔺某等人,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将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款项都存在了银行账户,后将账户钱款转存到妻子曹某名下
这个倒霉蛋。 大家都这么干的事,不是那么个神经病的老婆,院士都差不多了。
这个倒霉蛋。 大家都这么干的事,不是那么个神经病的老婆,院士都差不多了。

你真以为是那点破事?主要是得罪了人。想评院士的人多了去,你去竞争就会挡人的道,要么你真本事很高、要么就人际关系很好,否则没好下场。5月被提名6月就被黑,随便想一下就明白鸟,本来一个生活问题没人使绊子谁会去查经济问题?
这老婆明显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一点都不是神经病。
而贪污了就要犯罪,此人罪有应得。官员贪污腐败才叫贪污腐败,这人贪污就不算贪污腐败了?
最后,“捐精”大家都在干,还是贪污腐败大家都在干。哈。以为这世界是起点吊丝YY文。
有杂志借这个谈过科研人员待遇问题
个人觉得应该是你的合理待遇你就大大方方拿出来说,比如说我要年薪二十万也是可以的。但是做这种事情就有点恶心了。
尤其是,老婆是他同伙,他倒见异思迁,他不毁谁毁?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3:43
有杂志借这个谈过科研人员待遇问题


哪本杂志,哈。
我还见过有本杂志,借18岁少女跟80岁老头结婚,去大骂户籍是万恶的。还有杂志,借养狗的神经病因为城市治理狗问题而要跳楼,上升到中国的自由民主问题。哈。
不过就连这些杂志,都不敢否认此人的错误问题和犯罪问题呢。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3:43
有杂志借这个谈过科研人员待遇问题


哪本杂志,哈。
我还见过有本杂志,借18岁少女跟80岁老头结婚,去大骂户籍是万恶的。还有杂志,借养狗的神经病因为城市治理狗问题而要跳楼,上升到中国的自由民主问题。哈。
不过就连这些杂志,都不敢否认此人的错误问题和犯罪问题呢。
taobao11 发表于 2013-1-4 13:43
这老婆明显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一点都不是神经病。
而贪污了就要犯罪,此人罪有应得。官员贪污腐败才叫贪 ...
你觉得海归博导,靠每个月不到1万的工资在北京能活吗?
整个科研队伍里,都是自己找发票冲账报销,或者给底下学生多做工资,然后学生再上供给老板。只要能申请到经费,单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而且这已经算是很收敛的了。 钱多的导师直接把经费转到公司和横向合作单位去洗钱。  
taobao11 发表于 2013-1-4 13:47
哪本杂志,哈。
我还见过有本杂志,借18岁少女跟80岁老头结婚,去大骂户籍是万恶的。还有杂志,借养狗 ...
你是不是没接触过科研啊。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1/11/254964.shtm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3:50
你觉得海归博导,靠每个月不到1万的工资在北京能活吗?
整个科研队伍里,都是自己找发票冲账报销,或者给 ...
1. 我问的是哪本杂志。
2. 贪污腐败就是贪污腐败。潜规则是潜规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这点都做不到,更小的老百姓在社会上就会被剥削被压迫。法律在社会的作用,应该去好好读读书。
3. 这里所有人联盟最受到不公平的是他老婆,所以他老婆跳出来,这是合情合理的。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3:53
你是不是没接触过科研啊。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1/11/254964.shtm


经济观察报。哈。的确从来没看过。
而且我上面说了,重点在于,这些不知道哪里的杂志报纸都不敢跳出来否认此人的错误和罪行。
但是我们这些CDer却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说此人没有做错。哈。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3:53
你是不是没接触过科研啊。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1/11/254964.shtm


经济观察报。哈。的确从来没看过。
而且我上面说了,重点在于,这些不知道哪里的杂志报纸都不敢跳出来否认此人的错误和罪行。
但是我们这些CDer却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说此人没有做错。哈。
中科院本来待遇就不高,高校更穷,但是比起高校,中科院愿意全心搞科研的还是多,过分追求个人享受的少,这种人属于个案,拿我们所里来说,大部分老师开的车都是捷达雪铁龙这种十万以下的,上十几万的都很少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3:50
你觉得海归博导,靠每个月不到1万的工资在北京能活吗?
整个科研队伍里,都是自己找发票冲账报销,或者给 ...
能跑来项目的才是大老板啊,我和中科院某院某所合作过几个项目,那真不是一般的黑;P
REC 发表于 2013-1-4 13:58
中科院本来待遇就不高,高校更穷,但是比起高校,中科院愿意全心搞科研的还是多,过分追求个人享受的少,这 ...
待遇不高就去提待遇问题。不要为违法乱纪找理由。
待遇不高就去提待遇问题。不要为违法乱纪找理由。
我说待遇不高是事实,大部分老师不追求高享受也是事实,哪句话为违法乱纪找借口了?这种事情很让人不齿好不好,我是学生会喜欢这样的老师给我当老板?
taobao11 发表于 2013-1-4 13:57
1. 我问的是哪本杂志。
2. 贪污腐败就是贪污腐败。潜规则是潜规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这点都做不到 ...
法律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的。而且法律只是粗线条的,给执法者留出了太多的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潜规则。大到王立军包庇,小到村长贿选。只不过有些人不愿意承认罢了。
段振豪包二奶并生子的在科研工作者里很极端。但是报销差旅费和学生那些烂事可是很普遍的,甚至可以说是只是一个小虾米。
段的老婆这么闹也无可厚非,但是显然她自己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汉中龙 发表于 2013-1-4 14:04
能跑来项目的才是大老板啊,我和中科院某院某所合作过几个项目,那真不是一般的黑
就是见的这种大老板多了,才说段振豪有些倒霉。
REC 发表于 2013-1-4 14:22
我说待遇不高是事实,大部分老师不追求高享受也是事实,哪句话为违法乱纪找借口了?这种事情很让人不齿好 ...
待遇不高。和违法乱纪是两回事。如果放违法乱纪的帖子里说待遇不高。就是在给违法乱纪找借口。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4:34
就是见的这种大老板多了,才说段振豪有些倒霉。

倒霉啥啊?

连自己的老婆都摆不平,还敢在外面纳妾生子,这叫不自量力。
wcgsjo 发表于 2013-1-4 14:36
待遇不高。和违法乱纪是两回事。如果放违法乱纪的帖子里说待遇不高。就是在给违法乱纪找借口。
不一定是借口,深究一下背后的可能因素罢了,这人按杂志上说的学术能力还是不错的,为啥在国外没问题,一回来就开始乱挪用经费?还是值得思考的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5:45
不一定是借口,深究一下背后的可能因素罢了,这人按杂志上说的学术能力还是不错的,为啥在国外没问题,一 ...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走歪门邪道。而不愿意共同正式提出问题并且解决呢?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走歪门邪道。而不愿意共同正式提出问题并且解决呢?
你觉得啥事都是能提出问题,然后就能解决了?
就拿自然科学一等奖五百万来说,个人只能得五十万,其余必须用在科研,我实在吐槽无力。。。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4:32
法律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的。而且法律只是粗线条的,给执法者留出了太多的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各行各业都 ...


哈。法律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的,所以就不应该遵守法律?
这个世界 上,多的是被逼杀人的,多的是杀的是罪有应得的人,是不是也就不用受法律处罚了。
这世界怎么了。竟然犯罪都是应该的了。犯法是正常的。
这逻辑,牛啊。
法律都可以被漠视,平时欺善怕恶弱肉强食看来更是处事的基本法则了。这跟自由民主可不对付啊。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4:32
法律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的。而且法律只是粗线条的,给执法者留出了太多的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各行各业都 ...


哈。法律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的,所以就不应该遵守法律?
这个世界 上,多的是被逼杀人的,多的是杀的是罪有应得的人,是不是也就不用受法律处罚了。
这世界怎么了。竟然犯罪都是应该的了。犯法是正常的。
这逻辑,牛啊。
法律都可以被漠视,平时欺善怕恶弱肉强食看来更是处事的基本法则了。这跟自由民主可不对付啊。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5:45
不一定是借口,深究一下背后的可能因素罢了,这人按杂志上说的学术能力还是不错的,为啥在国外没问题,一 ...
哈,背后因素多得很。
古今中外,所有的杀人狂魔,吃人狂魔,通通都有着不幸的童年,都有着不幸的家庭。
所以犯罪都是应该的,是吧。
那只能说,他们被抓,被判处,那也是应该的,也是理所当然的,是罪有应得的。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9:51
你觉得啥事都是能提出问题,然后就能解决了?
就拿自然科学一等奖五百万来说,个人只能得五十万,其余必 ...


哈,现在连警察抓个小偷都不容易了。抓小偷,小偷家属还分分钟要上访,不抓小偷,被偷的群众一边骂娘一边还要冷眼相待。
连警察这种是非曲折很明白的,工作都如此难做。何况你这种不过是如何使用钱的问题。对社会来说,小事中的小事了。
这世界本来就没有容易的事情。就主角有脑袋,其他人都是笨蛋,是不可能存在的。
罪犯就是罪犯,犯了罪就是犯了罪,错误就是错误,所有这些都是此人罪有应得。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负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啥好说的,这是一个和平社会基本的运行原理。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9:51
你觉得啥事都是能提出问题,然后就能解决了?
就拿自然科学一等奖五百万来说,个人只能得五十万,其余必 ...


哈,现在连警察抓个小偷都不容易了。抓小偷,小偷家属还分分钟要上访,不抓小偷,被偷的群众一边骂娘一边还要冷眼相待。
连警察这种是非曲折很明白的,工作都如此难做。何况你这种不过是如何使用钱的问题。对社会来说,小事中的小事了。
这世界本来就没有容易的事情。就主角有脑袋,其他人都是笨蛋,是不可能存在的。
罪犯就是罪犯,犯了罪就是犯了罪,错误就是错误,所有这些都是此人罪有应得。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负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啥好说的,这是一个和平社会基本的运行原理。

谁要精?俺也想捐点。。。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9:51
你觉得啥事都是能提出问题,然后就能解决了?
就拿自然科学一等奖五百万来说,个人只能得五十万,其余必 ...


那就提议修正啊。又不是古代皇帝。定了就不能改。通胀时代。更应该修正奖金的计算方式。

不要固定一个绝对数字。这样能减少修订次数。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19:51
你觉得啥事都是能提出问题,然后就能解决了?
就拿自然科学一等奖五百万来说,个人只能得五十万,其余必 ...


那就提议修正啊。又不是古代皇帝。定了就不能改。通胀时代。更应该修正奖金的计算方式。

不要固定一个绝对数字。这样能减少修订次数。
哈,现在连警察抓个小偷都不容易了。抓小偷,小偷家属还分分钟要上访,不抓小偷,被偷的群众一边骂娘一 ...
再声明一遍,没为这个事开脱!
只是讨论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
那就提议修正啊。又不是古代皇帝。定了就不能改。通胀时代。更应该修正奖金的计算方式。

不要固定一 ...
希望吧!明天我考研,希望到我做科研的时候待遇能高一点
taobao11 发表于 2013-1-4 20:03
哈,现在连警察抓个小偷都不容易了。抓小偷,小偷家属还分分钟要上访,不抓小偷,被偷的群众一边骂娘一 ...
你说的这个大部分还是很多人的法律素养太低造成的吧。要从小抓起啊。家属无理取闹应该也要有惩戒的方式。并且公示。对于一些双方有人毁灭证据的更应该严厉查处。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20:20
希望吧!明天我考研,希望到我做科研的时候待遇能高一点
不好就别做呗。
不好就别做呗。
喜欢这个,没办法,总觉得这辈子不做点什么东西出来就是残缺的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20:31
喜欢这个,没办法,总觉得这辈子不做点什么东西出来就是残缺的
到底做什么的啊?
到底做什么的啊?
生物狗。。。
有病要看 发表于 2013-1-4 20:37
生物狗。。。
新品种?
还是要弄出一个克隆狗?
还是生物锁?
这三个字的可能含义好多啊。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2:51
这个倒霉蛋。 大家都这么干的事,不是那么个神经病的老婆,院士都差不多了。


50岁左右刚好更年期,火气大....
遥远7900 发表于 2013-1-4 12:51
这个倒霉蛋。 大家都这么干的事,不是那么个神经病的老婆,院士都差不多了。


50岁左右刚好更年期,火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