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数千人街头与“港独”爆冲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15:46
http://pic.news.sohu.com/group-4 ... 8f1a08f5b44_1.jpg#0

12月30日,香港数千市民发起挺梁大YX,齐心撑特首梁振英,与反梁阵营定于元旦的反梁大YX打擂台。该YX由香港网民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爱护香港力量”发起。主办者说,有3至4万人参与,但是警方说,实际参加的有2400多人。这个支持梁振英的YX举行之际,正值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宣布将在元旦日发起YX,要求梁振英下台和普选特首。以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刘慧卿为首的27名泛民主派议员要求梁振英辞职否则对他启动弹劾程序。有十多名反对梁振英的巿民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拉起港英旗帜,高叫梁振英下台的口号,跟经过的支持梁振英YX人士,互相对骂,并发生推撞,在场警员把双方分开。




http://pic.news.sohu.com/group-4 ... 8f1a08f5b44_1.jpg#0

12月30日,香港数千市民发起挺梁大YX,齐心撑特首梁振英,与反梁阵营定于元旦的反梁大YX打擂台。该YX由香港网民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爱护香港力量”发起。主办者说,有3至4万人参与,但是警方说,实际参加的有2400多人。这个支持梁振英的YX举行之际,正值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宣布将在元旦日发起YX,要求梁振英下台和普选特首。以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刘慧卿为首的27名泛民主派议员要求梁振英辞职否则对他启动弹劾程序。有十多名反对梁振英的巿民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拉起港英旗帜,高叫梁振英下台的口号,跟经过的支持梁振英YX人士,互相对骂,并发生推撞,在场警员把双方分开。




这些垃圾就不能以叛国罪判刑?而且还要送大陆监狱执行
YX组织者宣布的人数咋跟实际的老有差异,这回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维护秩序的警察力量不好安排)
对嘛,就是要发动群众,要民主就真民主,不要几个人说了算。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1-1 08:44
这些垃圾就不能以叛国罪判刑?而且还要送大陆监狱执行

我更希望成立一个民间专项基金,专门雇佣职业拳手全程陪同红方走街

孙子们在拳头和盒饭间选择吧,不怕死就继续玩~ 反正双方都是拿钱干活,就比比谁攒人多

PS:我们是文明和谐的国家,当年列宁同志是干脆直接用刺刀滴
公开鼓吹独立的在其他国家怎么算?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1-1 10:42
我更希望成立一个民间专项基金,专门雇佣职业拳手全程陪同红方走街

孙子们在拳头和盒饭间选择吧,不 ...
这帮垃圾就是贯的!香港基本法也应该有关于叛国的法条吧?
就是被tg惯的。港英时期借他个胆都不敢这么闹。
根据《反分裂国家法》,这些带头的,其实已经可以逮捕,并且搜集证据准备起诉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1-1 11:05
这帮垃圾就是贯的!香港基本法也应该有关于叛国的法条吧?
反分裂国家法,同样适用于香港。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1-1 08:44
这些垃圾就不能以叛国罪判刑?而且还要送大陆监狱执行
直接拉去填海好了。还要浪费粮食?
叫嚣不是中国人的,对香港不满的,请离开中国的领土。
反分裂国家法,同样适用于香港。
不适用于香港
就是被tg惯的。港英时期借他个胆都不敢这么闹。
七几年比这火暴多了
公开鼓吹独立的在其他国家怎么算?
该吃吃,该睡睡,参考美国那几十万签名要求独立的,加拿大英国西班牙德国就更多了。
这些垃圾就不能以叛国罪判刑?而且还要送大陆监狱执行
不能,无相关立法
f22 发表于 2013-1-1 12:44
七几年比这火暴多了
是要脱离英国?
f22 发表于 2013-1-1 12:44
七几年比这火暴多了
呵呵,是要闹独立吗?原来事件的性质只要看场面。话说hk的万人大YX多了去了。
还有,当年的港英当局是怎么处理的?所以某些香港人才长了记性。
f22 发表于 2013-1-1 12:48
不能,无相关立法
什么叫相关立法,基本法相不相关?去翻翻第一条。
真以为香港是国中之国了。
是要脱离英国?
反对贪腐,还有保钧
什么叫相关立法,基本法相不相关?去翻翻第一条。
真以为香港是国中之国了。
第二十一条没进行立法。
f22 发表于 2013-1-1 13:16
反对贪腐,还有保钧
原来是酱紫啊,俺还以为是造了女王陛下的反才惹得那么和蔼的港督翻脸的呢。
原来英国治理下香港的法律是反对贪腐有罪啊。长见识。
   闹腾呗,还真能把香港割下一块装兜里带走吗。对这种事要有肚量。
f22 发表于 2013-1-1 13:16
反对贪腐,还有保钧
这个无可指责嘛,又不是要脱离女王。。
是第23条立法···
f22 发表于 2013-1-1 12:47
该吃吃,该睡睡,参考美国那几十万签名要求独立的,加拿大英国西班牙德国就更多了。
还是有意义的,可以养活一些人,并且证明香港的言论自由。
兔子不应该和他们一般见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1-1 08:44
这些垃圾就不能以叛国罪判刑?而且还要送大陆监狱执行
叛国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人员,平民没叛国这一说法!


开放口岸,放他们投奔女王呗
吃着用着从深圳口岸运输的生活必需品,吐槽不是中国人!
这些2B已经够奇葩了!
香港方面迟迟不对基本法23条进行相关立法,是香港方面单方面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我认为,全国人大应规定一个时限,过线再不立法,全国人大可以自行立法,不麻烦香港立法院的老爷们
不想做中国人的,完全可以自己撕了中国护照滚蛋嘛。又没人拦你。
成立忧国骑士团专门清理这些垃圾吧

ppkshock 发表于 2013-1-1 16:23
叛国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人员,平民没叛国这一说法!


所谓“叛国罪”大概相当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指犯罪嫌疑人的行动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尤其是有关国家安全的利益。
注脚:全称为 背叛国家罪,简称叛国罪,在刑法102条。

乃说错鸟~ 任何公民身份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不仅限于单一群体或借机~




ppkshock 发表于 2013-1-1 16:23
叛国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人员,平民没叛国这一说法!


所谓“叛国罪”大概相当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指犯罪嫌疑人的行动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尤其是有关国家安全的利益。
注脚:全称为 背叛国家罪,简称叛国罪,在刑法102条。

乃说错鸟~ 任何公民身份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不仅限于单一群体或借机~



f22 发表于 2013-1-1 12:43
不适用于香港
连台湾都适用,何谈不适用于香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辖的全部领土。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1-1 15:33
还是有意义的,可以养活一些人,并且证明香港的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也得有个限度,搞分裂,就触碰底线了。

占领华尔街的结果是《反占领华尔街法案》+占领华尔街恐怖主义者这个大帽子。

其实,如果我们心齐,大陆人民也来个几十万大YX,反对港灿分裂国家,看看TG中央会怎么做!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1-1 17:52
所谓“叛国罪”大概相当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指犯罪嫌疑人的行动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尤其是有关国 ...
同意,只要是公民,就可能犯下叛国罪!
汤姆哥 发表于 2013-1-1 18:07
言论自由也得有个限度,搞分裂,就触碰底线了。

占领华尔街的结果是《反占领华尔街法案》+占领华尔街恐 ...
大陆能有几十个为这YX就撑破天了
汤姆哥 发表于 2013-1-1 18:04
连台湾都适用,何谈不适用于香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辖的全部领土。
大陆去台湾执法?
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