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本营”论坛版主条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16:21
编者序言:
自从“超大”改版以来,百业待兴,诸多方面都在逐步走上正轨;但是我们的“超大”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相信大家看过了《“超大”的板柱“失踪”太久了》的帖子,这个事件就暴露了我们在规章制度上的某些漏洞。
作为“超大”的基本管理层,板柱的作用和影响是一般会员所不能比拟的;“超大”的兴旺发达也和他们的业绩密不可分。因此,必须有一个相关的规章来约束我们的“基层领导”,促使他们更加高效的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本人受“超大”最高统帅部的委托,草拟了一份版主条例,敬请大家多多发表意见!
正文如下:
=======================================
“超级大本营”论坛版主条例[草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是构成“超级大本营”管理团队--最高统帅部的基本组成部分;
第二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部直接任命或罢免;
第三条 作为管理成员,版主和超级版主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超级版主除站务区之外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版面的版主职务,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最高统帅指定代理其他版面的业务;
----------------------------------
第二章 管理团队的构成
第一条 每个版面最高允许六名版主行使管理权力;
第二条 每位版主最多可以兼任两个版面的职务,原则上不允许在同一块论坛区域中兼任;
第三条 超级版主的人数应为单数,最多不超过九名;
-------------------------------------
第三章 权力
第一条 版主权力
版主做为特权人物,享有在所在版面管理日常业务的权力。
第一款 评选精华帖子;
第二款 删除无用帖子;
第三款 回答会员的提问;
第四款 向最高统帅部反映汇报情况;
第五款 参与最高统帅部的工作;
第六款
第七款 推荐相关版面的版主人选;
第二条 超级版主权力
超级版主除具备版主的一般权力之外,享有在规定范围之内的管理权限。
第一款 协助最高统帅处理日常业务;
第二款 监督评议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巡视相关版面,处理纠纷,等等;
---------------------------------------
第四章 责任
第一条 版主责任
按照“责权对等”原则,版主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第一款 模范遵守“超级大本营”的政策法规;
第二款 积极参与论坛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看待工作如同夏日骄阳一般火热;
第三款 版主必须对所管理的版面有一定的知识;
第四款 积极引导会员的行为,和蔼可亲,对待战友如春天一般温暖;
第五款 遵守时间规定,每周至少登陆论坛一次;
第六款 处理业务熟练果断,公平合理;
第七款 坚决同危害论坛的现象作斗争,消灭丑恶行为如同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第八款 严禁以权谋私,原则上禁止把自己的帖子列入论坛精华;
第九款 保证所管理的版面的整洁一致,努力维持和促进所在版面的人气;
第十款 禁止在“灌水乐园”之外的版面灌水;
第十一款 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本坛进行宣传,扩大论坛的影响力;
第十二款 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勇于纠正自身过失,改正缺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干净彻底;
第二条 超级版主责任
除承担版主责任之外,超级版主应当承担相应管理权限对应的责任;
第一款 经常巡视版面,监督指导版主的工作;
第二款 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统一版面之内的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
-----------------------------------
第五章 奖惩
依照上述条款,“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实施必要的奖惩,具体实施办法将出台专门的奖惩条例参照实施,官兵一律平等;
------------------------------------
第六章 任免
依照上述条款,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进行任免,并在专门版面公之于众,接受“超级大本营”全体会员监督。
第一条 任命
第一款 版主在最高统帅部集体讨论后由最高统帅任命;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视情况直接任命;
第二款 申请条件
1。热心论坛事业,忠心耿耿且有意投身本坛管理事务;
2。对所申请的版面具备相当的知识;
3。具备比较充足的管理时间;
4。具备本论坛授予的少尉以上军衔;
第二条 罢免
凡触犯下列规定者罢免责任人的职务:
第一款 严重违反论坛规定,不假外出逾期不归者[参考值15天];
第二款 出言不逊,严重危害论坛形象者;
第三款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者;
第四款 以权谋私,居心叵测者;
第五款 触犯国家法规,屡教不改者;
第六款 挂羊头卖狗肉,吃里爬外者;
第七款 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者;
第八款 对会员的提议置若罔闻,漠不关心者;
第九款 恶意压制会员的上诉,蛮横无理者;
第十款 触犯“超级大本营”有关章程,构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条 辞职
第一款 对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现任版主和超级版主,按照“自觉自愿,来去自由”的原则由最高统帅接受;
第二款 卸任版主和超级版主原则上享受“贵宾”待遇;但涉及第二条规定被剥夺职权者只能享受普通会员待遇;
第三条 连带责任
对解除版主职务者,如果同时触犯其他规定,参照《“超级大本营”奖惩条例》[陆续推出]追究相关连带责任。
----------------------------------------
第七章 说明
第一条 本条例所有权归“超级大本营”论坛;
第二条 “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第三条 本条例对“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的所有成员有效;
第四条 本条例经审议定稿后,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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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超大”改版以来,百业待兴,诸多方面都在逐步走上正轨;但是我们的“超大”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相信大家看过了《“超大”的板柱“失踪”太久了》的帖子,这个事件就暴露了我们在规章制度上的某些漏洞。
作为“超大”的基本管理层,板柱的作用和影响是一般会员所不能比拟的;“超大”的兴旺发达也和他们的业绩密不可分。因此,必须有一个相关的规章来约束我们的“基层领导”,促使他们更加高效的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本人受“超大”最高统帅部的委托,草拟了一份版主条例,敬请大家多多发表意见!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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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本营”论坛版主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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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是构成“超级大本营”管理团队--最高统帅部的基本组成部分;
第二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部直接任命或罢免;
第三条 作为管理成员,版主和超级版主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超级版主除站务区之外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版面的版主职务,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最高统帅指定代理其他版面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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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团队的构成
第一条 每个版面最高允许六名版主行使管理权力;
第二条 每位版主最多可以兼任两个版面的职务,原则上不允许在同一块论坛区域中兼任;
第三条 超级版主的人数应为单数,最多不超过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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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权力
第一条 版主权力
版主做为特权人物,享有在所在版面管理日常业务的权力。
第一款 评选精华帖子;
第二款 删除无用帖子;
第三款 回答会员的提问;
第四款 向最高统帅部反映汇报情况;
第五款 参与最高统帅部的工作;
第六款
第七款 推荐相关版面的版主人选;
第二条 超级版主权力
超级版主除具备版主的一般权力之外,享有在规定范围之内的管理权限。
第一款 协助最高统帅处理日常业务;
第二款 监督评议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巡视相关版面,处理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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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
第一条 版主责任
按照“责权对等”原则,版主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第一款 模范遵守“超级大本营”的政策法规;
第二款 积极参与论坛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看待工作如同夏日骄阳一般火热;
第三款 版主必须对所管理的版面有一定的知识;
第四款 积极引导会员的行为,和蔼可亲,对待战友如春天一般温暖;
第五款 遵守时间规定,每周至少登陆论坛一次;
第六款 处理业务熟练果断,公平合理;
第七款 坚决同危害论坛的现象作斗争,消灭丑恶行为如同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第八款 严禁以权谋私,原则上禁止把自己的帖子列入论坛精华;
第九款 保证所管理的版面的整洁一致,努力维持和促进所在版面的人气;
第十款 禁止在“灌水乐园”之外的版面灌水;
第十一款 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本坛进行宣传,扩大论坛的影响力;
第十二款 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勇于纠正自身过失,改正缺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干净彻底;
第二条 超级版主责任
除承担版主责任之外,超级版主应当承担相应管理权限对应的责任;
第一款 经常巡视版面,监督指导版主的工作;
第二款 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统一版面之内的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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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奖惩
依照上述条款,“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实施必要的奖惩,具体实施办法将出台专门的奖惩条例参照实施,官兵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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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任免
依照上述条款,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进行任免,并在专门版面公之于众,接受“超级大本营”全体会员监督。
第一条 任命
第一款 版主在最高统帅部集体讨论后由最高统帅任命;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视情况直接任命;
第二款 申请条件
1。热心论坛事业,忠心耿耿且有意投身本坛管理事务;
2。对所申请的版面具备相当的知识;
3。具备比较充足的管理时间;
4。具备本论坛授予的少尉以上军衔;
第二条 罢免
凡触犯下列规定者罢免责任人的职务:
第一款 严重违反论坛规定,不假外出逾期不归者[参考值15天];
第二款 出言不逊,严重危害论坛形象者;
第三款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者;
第四款 以权谋私,居心叵测者;
第五款 触犯国家法规,屡教不改者;
第六款 挂羊头卖狗肉,吃里爬外者;
第七款 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者;
第八款 对会员的提议置若罔闻,漠不关心者;
第九款 恶意压制会员的上诉,蛮横无理者;
第十款 触犯“超级大本营”有关章程,构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条 辞职
第一款 对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现任版主和超级版主,按照“自觉自愿,来去自由”的原则由最高统帅接受;
第二款 卸任版主和超级版主原则上享受“贵宾”待遇;但涉及第二条规定被剥夺职权者只能享受普通会员待遇;
第三条 连带责任
对解除版主职务者,如果同时触犯其他规定,参照《“超级大本营”奖惩条例》[陆续推出]追究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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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说明
第一条 本条例所有权归“超级大本营”论坛;
第二条 “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第三条 本条例对“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的所有成员有效;
第四条 本条例经审议定稿后,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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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真楚再战风云于2003-1-21 13:44:36编辑过]
自从“超大”改版以来,百业待兴,诸多方面都在逐步走上正轨;但是我们的“超大”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相信大家看过了《“超大”的板柱“失踪”太久了》的帖子,这个事件就暴露了我们在规章制度上的某些漏洞。
作为“超大”的基本管理层,板柱的作用和影响是一般会员所不能比拟的;“超大”的兴旺发达也和他们的业绩密不可分。因此,必须有一个相关的规章来约束我们的“基层领导”,促使他们更加高效的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本人受“超大”最高统帅部的委托,草拟了一份版主条例,敬请大家多多发表意见!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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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本营”论坛版主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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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是构成“超级大本营”管理团队--最高统帅部的基本组成部分;
第二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部直接任命或罢免;
第三条 作为管理成员,版主和超级版主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超级版主除站务区之外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版面的版主职务,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最高统帅指定代理其他版面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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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团队的构成
第一条 每个版面最高允许六名版主行使管理权力;
第二条 每位版主最多可以兼任两个版面的职务,原则上不允许在同一块论坛区域中兼任;
第三条 超级版主的人数应为单数,最多不超过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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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权力
第一条 版主权力
版主做为特权人物,享有在所在版面管理日常业务的权力。
第一款 评选精华帖子;
第二款 删除无用帖子;
第三款 回答会员的提问;
第四款 向最高统帅部反映汇报情况;
第五款 参与最高统帅部的工作;
第六款
第七款 推荐相关版面的版主人选;
第二条 超级版主权力
超级版主除具备版主的一般权力之外,享有在规定范围之内的管理权限。
第一款 协助最高统帅处理日常业务;
第二款 监督评议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巡视相关版面,处理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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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
第一条 版主责任
按照“责权对等”原则,版主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第一款 模范遵守“超级大本营”的政策法规;
第二款 积极参与论坛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看待工作如同夏日骄阳一般火热;
第三款 版主必须对所管理的版面有一定的知识;
第四款 积极引导会员的行为,和蔼可亲,对待战友如春天一般温暖;
第五款 遵守时间规定,每周至少登陆论坛一次;
第六款 处理业务熟练果断,公平合理;
第七款 坚决同危害论坛的现象作斗争,消灭丑恶行为如同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第八款 严禁以权谋私,原则上禁止把自己的帖子列入论坛精华;
第九款 保证所管理的版面的整洁一致,努力维持和促进所在版面的人气;
第十款 禁止在“灌水乐园”之外的版面灌水;
第十一款 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本坛进行宣传,扩大论坛的影响力;
第十二款 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勇于纠正自身过失,改正缺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干净彻底;
第二条 超级版主责任
除承担版主责任之外,超级版主应当承担相应管理权限对应的责任;
第一款 经常巡视版面,监督指导版主的工作;
第二款 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统一版面之内的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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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奖惩
依照上述条款,“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实施必要的奖惩,具体实施办法将出台专门的奖惩条例参照实施,官兵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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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任免
依照上述条款,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进行任免,并在专门版面公之于众,接受“超级大本营”全体会员监督。
第一条 任命
第一款 版主在最高统帅部集体讨论后由最高统帅任命;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视情况直接任命;
第二款 申请条件
1。热心论坛事业,忠心耿耿且有意投身本坛管理事务;
2。对所申请的版面具备相当的知识;
3。具备比较充足的管理时间;
4。具备本论坛授予的少尉以上军衔;
第二条 罢免
凡触犯下列规定者罢免责任人的职务:
第一款 严重违反论坛规定,不假外出逾期不归者[参考值15天];
第二款 出言不逊,严重危害论坛形象者;
第三款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者;
第四款 以权谋私,居心叵测者;
第五款 触犯国家法规,屡教不改者;
第六款 挂羊头卖狗肉,吃里爬外者;
第七款 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者;
第八款 对会员的提议置若罔闻,漠不关心者;
第九款 恶意压制会员的上诉,蛮横无理者;
第十款 触犯“超级大本营”有关章程,构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条 辞职
第一款 对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现任版主和超级版主,按照“自觉自愿,来去自由”的原则由最高统帅接受;
第二款 卸任版主和超级版主原则上享受“贵宾”待遇;但涉及第二条规定被剥夺职权者只能享受普通会员待遇;
第三条 连带责任
对解除版主职务者,如果同时触犯其他规定,参照《“超级大本营”奖惩条例》[陆续推出]追究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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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说明
第一条 本条例所有权归“超级大本营”论坛;
第二条 “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第三条 本条例对“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的所有成员有效;
第四条 本条例经审议定稿后,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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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序言:自从“超大”改版以来,百业待兴,诸多方面都在逐步走上正轨;但是我们的“超大”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相信大家看过了《“超大”的板柱“失踪”太久了》的帖子,这个事件就暴露了我们在规章制度上的某些漏洞。
作为“超大”的基本管理层,板柱的作用和影响是一般会员所不能比拟的;“超大”的兴旺发达也和他们的业绩密不可分。因此,必须有一个相关的规章来约束我们的“基层领导”,促使他们更加高效的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本人受“超大”最高统帅部的委托,草拟了一份版主条例,敬请大家多多发表意见!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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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本营”论坛版主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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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是构成“超级大本营”管理团队--最高统帅部的基本组成部分;
第二条 版主和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部直接任命或罢免;
第三条 作为管理成员,版主和超级版主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超级版主除站务区之外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版面的版主职务,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最高统帅指定代理其他版面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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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团队的构成
第一条 每个版面最高允许六名版主行使管理权力;
第二条 每位版主最多可以兼任两个版面的职务,原则上不允许在同一块论坛区域中兼任;
第三条 超级版主的人数应为单数,最多不超过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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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权力
第一条 版主权力
版主做为特权人物,享有在所在版面管理日常业务的权力。
第一款 评选精华帖子;
第二款 删除无用帖子;
第三款 回答会员的提问;
第四款 向最高统帅部反映汇报情况;
第五款 参与最高统帅部的工作;
第六款
第七款 推荐相关版面的版主人选;
第二条 超级版主权力
超级版主除具备版主的一般权力之外,享有在规定范围之内的管理权限。
第一款 协助最高统帅处理日常业务;
第二款 监督评议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巡视相关版面,处理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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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
第一条 版主责任
按照“责权对等”原则,版主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第一款 模范遵守“超级大本营”的政策法规;
第二款 积极参与论坛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看待工作如同夏日骄阳一般火热;
第三款 版主必须对所管理的版面有一定的知识;
第四款 积极引导会员的行为,和蔼可亲,对待战友如春天一般温暖;
第五款 遵守时间规定,每周至少登陆论坛一次;
第六款 处理业务熟练果断,公平合理;
第七款 坚决同危害论坛的现象作斗争,消灭丑恶行为如同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第八款 严禁以权谋私,原则上禁止把自己的帖子列入论坛精华;
第九款 保证所管理的版面的整洁一致,努力维持和促进所在版面的人气;
第十款 禁止在“灌水乐园”之外的版面灌水;
第十一款 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本坛进行宣传,扩大论坛的影响力;
第十二款 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勇于纠正自身过失,改正缺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干净彻底;
第二条 超级版主责任
除承担版主责任之外,超级版主应当承担相应管理权限对应的责任;
第一款 经常巡视版面,监督指导版主的工作;
第二款 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统一版面之内的版主的工作;
第三款 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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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奖惩
依照上述条款,“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实施必要的奖惩,具体实施办法将出台专门的奖惩条例参照实施,官兵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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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任免
依照上述条款,最高统帅部有权对版主和超级版主进行任免,并在专门版面公之于众,接受“超级大本营”全体会员监督。
第一条 任命
第一款 版主在最高统帅部集体讨论后由最高统帅任命;超级版主由最高统帅视情况直接任命;
第二款 申请条件
1。热心论坛事业,忠心耿耿且有意投身本坛管理事务;
2。对所申请的版面具备相当的知识;
3。具备比较充足的管理时间;
4。具备本论坛授予的少尉以上军衔;
第二条 罢免
凡触犯下列规定者罢免责任人的职务:
第一款 严重违反论坛规定,不假外出逾期不归者[参考值15天];
第二款 出言不逊,严重危害论坛形象者;
第三款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者;
第四款 以权谋私,居心叵测者;
第五款 触犯国家法规,屡教不改者;
第六款 挂羊头卖狗肉,吃里爬外者;
第七款 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者;
第八款 对会员的提议置若罔闻,漠不关心者;
第九款 恶意压制会员的上诉,蛮横无理者;
第十款 触犯“超级大本营”有关章程,构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条 辞职
第一款 对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现任版主和超级版主,按照“自觉自愿,来去自由”的原则由最高统帅接受;
第二款 卸任版主和超级版主原则上享受“贵宾”待遇;但涉及第二条规定被剥夺职权者只能享受普通会员待遇;
第三条 连带责任
对解除版主职务者,如果同时触犯其他规定,参照《“超级大本营”奖惩条例》[陆续推出]追究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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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说明
第一条 本条例所有权归“超级大本营”论坛;
第二条 “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第三条 本条例对“超级大本营”最高统帅部的所有成员有效;
第四条 本条例经审议定稿后,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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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真楚再战风云于2003-1-21 13:44:36编辑过]
顶
近期回复如下:
-----------------------------------
杨过:
2。必须具备“贵宾”资格;
这条就不必了吧:D
==================================
真楚再战风云:
好,非常好!
非常感谢城市猎人兄弟的章程
2。必须具备“贵宾”资格;
这一条可以不要
其他的我完全同意
顺便知照所有版竹和贵宾!
====================================
zgy928:
强烈支持
=====================================
战略一号:
支持~
=====================================
风清云淡:
斑竹和贵宾水平如何考核?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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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过:
2。必须具备“贵宾”资格;
这条就不必了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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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楚再战风云:
好,非常好!
非常感谢城市猎人兄弟的章程
2。必须具备“贵宾”资格;
这一条可以不要
其他的我完全同意
顺便知照所有版竹和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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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y928: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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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一号: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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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云淡:
斑竹和贵宾水平如何考核?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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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板柱的责任增加以下条款:
1。耐心解答会员的有关询问,做到有问必答,开诚布公;
2。经常巡视所管理的版面,积极认真的回复会员的帖子,参与相关讨论;
3。处理问题时不卑不亢,有理有据;
4。保持应有的风度,不得与会员在“超级站务区”之外的场合争吵;
5。文明礼貌,不准口出秽语,不准侮辱谩骂他人;
6。不准发表包含明令禁止的内容的帖子;
7。坚决删除无效帖子[有关“无效帖子”的定义,见附录];
8。评选精华帖子必须诚实谨慎,掌握比例,不准滥评,不准乱评,更不准有送“人情”现象;
9。表里如一,严禁弄虚作假;
10。不准使用“马甲”;
11。积极与版面内其他版主沟通,重大问题应协商解决;
12。谨慎使用“固顶”功能,没有全局性意义的帖子不要随便置顶;
13。编写发布相关版面的内部条例,不得与“超级大本营”论坛的有关规章相抵触;
14 。编写内部有关条文应该及时征求同一版面内其他版主的意见,共同遵守;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1。耐心解答会员的有关询问,做到有问必答,开诚布公;
2。经常巡视所管理的版面,积极认真的回复会员的帖子,参与相关讨论;
3。处理问题时不卑不亢,有理有据;
4。保持应有的风度,不得与会员在“超级站务区”之外的场合争吵;
5。文明礼貌,不准口出秽语,不准侮辱谩骂他人;
6。不准发表包含明令禁止的内容的帖子;
7。坚决删除无效帖子[有关“无效帖子”的定义,见附录];
8。评选精华帖子必须诚实谨慎,掌握比例,不准滥评,不准乱评,更不准有送“人情”现象;
9。表里如一,严禁弄虚作假;
10。不准使用“马甲”;
11。积极与版面内其他版主沟通,重大问题应协商解决;
12。谨慎使用“固顶”功能,没有全局性意义的帖子不要随便置顶;
13。编写发布相关版面的内部条例,不得与“超级大本营”论坛的有关规章相抵触;
14 。编写内部有关条文应该及时征求同一版面内其他版主的意见,共同遵守;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附录 “无效帖子”的定义
1。文不对题的帖子;
2。在“水区”以外灌水的帖子;
3。内容雷同的帖子;
4。没有实际内容的帖子[例如只有标点符号,没有文字说明];
5。回复中引用他人内容却没有自身文字说明的帖子;
6。论坛其他明令禁止发表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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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11][em11][em11][em11][em11][em11]
1。文不对题的帖子;
2。在“水区”以外灌水的帖子;
3。内容雷同的帖子;
4。没有实际内容的帖子[例如只有标点符号,没有文字说明];
5。回复中引用他人内容却没有自身文字说明的帖子;
6。论坛其他明令禁止发表的帖子;
----------------------------------------------
[em11][em11][em11][em11][em11][em11]
版主责任的附加条款[草案]
凡触犯下列条款者,在最高统帅部记录“内部警告”一次:
1。连续8天不假外出;
2。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失误,导致会员投诉;
3。不拘小节,与他人在站务区之外争吵;
4。粗暴谩骂,口出狂言;
5。违反最高统帅部其他条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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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在”罢免“一章中接入下列条款:
凡累计内部警告达到五次,即解除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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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触犯下列条款者,在最高统帅部记录“内部警告”一次:
1。连续8天不假外出;
2。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失误,导致会员投诉;
3。不拘小节,与他人在站务区之外争吵;
4。粗暴谩骂,口出狂言;
5。违反最高统帅部其他条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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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在”罢免“一章中接入下列条款:
凡累计内部警告达到五次,即解除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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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我要挨整了。。。。。。
斑竹和贵宾水平如何考核?标准如何?
第八款 严禁以权谋私,原则上禁止把自己的帖子列入论坛精华;
这一条也对,不过一些版的好贴不多,很多都是斑竹自己发的,定一些精华也不算以权谋私。
这一条也对,不过一些版的好贴不多,很多都是斑竹自己发的,定一些精华也不算以权谋私。
以下是引用风清云淡在2003-1-20 20:45:12的发言:
第八款 严禁以权谋私,原则上禁止把自己的帖子列入论坛精华;
这一条也对,不过一些版的好贴不多,很多都是斑竹自己发的,定一些精华也不算以权谋私。
这条不是说原则上吗?
要是当做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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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建议安排好时间,除灌水版外,每版每天要保证早7点至次日凌晨1点前至少有一人在线值班,各分版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贴子总结评议,展开竞争。人气旺者给斑竹以奖励。
另:偶还是认为版面太多,不利聚集人气形成讨论氛围,建议只设武器装备、军政评论、文娱消闲、灌水贴图、站务管理五个版面足够。
建议安排好时间,除灌水版外,每版每天要保证早7点至次日凌晨1点前至少有一人在线值班,各分版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贴子总结评议,展开竞争。人气旺者给斑竹以奖励。
另:偶还是认为版面太多,不利聚集人气形成讨论氛围,建议只设武器装备、军政评论、文娱消闲、灌水贴图、站务管理五个版面足够。
我唯一的精华帖子是我自己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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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民主推选、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任人唯贤
民主推选、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任人唯贤
顶楼的兄弟,严重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