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不能为治安维稳放弃自由民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07:13
好家伙居然说希特勒才禁枪。。。。。
南方系,你的逻辑真是厉害。
http://news.sohu.com/20120720/n348680820.shtml
  美国最高法院6月28日以5比4的票数做出裁定,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的公民具备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扩大到全国范围,在联邦、各州和地方政府均有效。该项判决将在规定居民拥有和携带枪支的问题上限制政府的权力。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是针对一项起诉芝加哥地区禁止居民拥有手枪的案件做出的。但28日的裁决并未推翻芝加哥地区禁止个人拥有手枪的禁令,仅命令一联邦上诉法院对该地区的限制枪支法进行审议。最高法院的票数分裂和暧昧判决都显示,拥枪的争议将在美国持续下去。
  比起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公民权利,第二修正案规定的拥枪权利有争议得多。第一修正案《权利法案》几乎没有争议地表明,美国的自由概念是建立在言论自由(自由思考、自由说出自己的想法)的基础上的。它所规定的第一项权利就是保证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良知的自由,首先是决定自己相信什么的自由,而且通过礼拜、写作,或公告表达自己的信仰也同样重要。言论自由有两重,不仅是个人自我界定和发展所必需,也是建立和维护民主必不可少的条件,美国人以前和现在一直都是如此认为的。
  但是,第二修正案规定的拥枪权利不同,因为它以前的历史形成和现今的存在条件之间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历史上,拥枪曾经是美国人有效反抗暴政的手段,最早的独立战争就是由那些拥有私人枪支的普通民众在马萨诸塞州的莱克星顿打响的。从此,在美国人政治自由意识中,痛恨暴政和人民武装便缺一不可地结合在了一起。美国革命的意义在于,它所孕育的政治自由意识不仅是针对外来殖民者的,而且是针对自己政府的。正如杰弗逊所说:“当政府害怕时,人民便有自由,当人民害怕时,政府便是暴政。”
  这个理念在美国建国时期的其他人物那里也是一个普遍共识。Patrick Henry是美国著名的爱国者,也是维吉尼亚州第一任州长,他曾经这样解释第二修正案:“我们要警惕地保卫公共自由,不让任何人偷走这一珍宝。不幸的是,除了武力,没有别的办法保护这个自由。”美国早期的教育家Noah Webster赞扬道:“在美国,至高无上的(政府)权力无法用刺刀来实行非正义的法律,因为全体人民都有武装,他们的力量强过任何可以在美国征召的军队。”
  但是,随着军队的职业化和常规化,民间武装反抗已经失去了它绝大部分的实际作用,拥枪的意义因此也逐渐转化为对暴政权力的道德遏阻象征。1833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Joseph Story说:“人民拥有和佩戴武器被正确地视为是对一个共和国权利的保障,它是对统治者不义和武断权力的道德遏制,即便这些统治者能得逞一时,人民终将成功地抵抗他们。”
  今天,美国的拥枪争议发生在对治安和对美国核心价值的不同强调之间。在这一分歧中,反对拥枪者所持的主要是治安的理由,而主张拥枪者则是坚持美国核心价值,而同时也对拥枪必定有害治安的说法,用事实进行反驳。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主制度必须具有“有序自由”问题上,争论双方并无本质分歧。
  拥枪的争论发生在社会功能和政治价值两个层面上。就社会功能而言,拥枪涉及的问题是,暴力犯罪是什么造成的?反对拥枪者认为,是枪械造成的;而主张拥枪者认为是人的道德沦丧造成的,只要人有暴力犯罪的动机,没有枪械照样可以用别的方式犯罪。他们指出,暴力犯罪率的高低与拥枪并无直接联系。在瑞士、以色列和新西兰,取得枪支比在美国方便,但犯罪率很低,而在许多枪支管制极严的国家(如南非),犯罪率反而高于美国。同样在美国,芝加哥郊区的Evanston于1982年通过了最严厉的禁枪法令,但后来几年里,持枪抢劫、谋杀率不断攀升。亚特兰大郊区的Kennesaw于1982年通过法令,要求除了少数例外,每户必备一枪,在那里,类似的犯罪一桩也没有发生。
  就政治价值而言,许多美国人依然把私人拥有枪支看成是公民有权利以任何方式捍卫自由的一个象征。对他们来说,拥枪关乎“自卫”和“打猎”乃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公民有权利反抗强权政府,这是不能为治安维稳而放弃的自由民主核心价值。治安的问题必须用改善治安,而不是改变美国核心价值的办法去解决。拥枪是自由民主社会才会有的问题,它的解决方式也必须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寻找。1935年,希特勒在德国取得政权后才两年,就签署了德国的禁枪法令,他宣称:“今年将永载史册。一个文明国家有了全面的枪支管制,这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为全世界树立了未来的榜样。”这不是美国人要学习的榜样。
  在民主社会里进行关于拥有枪支的公共辩论,并通过法治程序,而不是动刀动枪来解决争端,这表现了争论双方都在遵守“有序自由”的共同规则。美国把自由确立为共和民主制度和公民权利之本,并确实具有稳固持久的自由传统,但是,自由永远包含着自由的代价,没有代价的自由是不真实的,也不可能存在。有关拥有枪支的争论表明,美国人需要不断探索自由的含义和权衡自由的代价,因为他们并不生活在乌托邦式的自由之中。好家伙居然说希特勒才禁枪。。。。。
南方系,你的逻辑真是厉害。
http://news.sohu.com/20120720/n348680820.shtml
  美国最高法院6月28日以5比4的票数做出裁定,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的公民具备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扩大到全国范围,在联邦、各州和地方政府均有效。该项判决将在规定居民拥有和携带枪支的问题上限制政府的权力。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是针对一项起诉芝加哥地区禁止居民拥有手枪的案件做出的。但28日的裁决并未推翻芝加哥地区禁止个人拥有手枪的禁令,仅命令一联邦上诉法院对该地区的限制枪支法进行审议。最高法院的票数分裂和暧昧判决都显示,拥枪的争议将在美国持续下去。
  比起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公民权利,第二修正案规定的拥枪权利有争议得多。第一修正案《权利法案》几乎没有争议地表明,美国的自由概念是建立在言论自由(自由思考、自由说出自己的想法)的基础上的。它所规定的第一项权利就是保证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良知的自由,首先是决定自己相信什么的自由,而且通过礼拜、写作,或公告表达自己的信仰也同样重要。言论自由有两重,不仅是个人自我界定和发展所必需,也是建立和维护民主必不可少的条件,美国人以前和现在一直都是如此认为的。
  但是,第二修正案规定的拥枪权利不同,因为它以前的历史形成和现今的存在条件之间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历史上,拥枪曾经是美国人有效反抗暴政的手段,最早的独立战争就是由那些拥有私人枪支的普通民众在马萨诸塞州的莱克星顿打响的。从此,在美国人政治自由意识中,痛恨暴政和人民武装便缺一不可地结合在了一起。美国革命的意义在于,它所孕育的政治自由意识不仅是针对外来殖民者的,而且是针对自己政府的。正如杰弗逊所说:“当政府害怕时,人民便有自由,当人民害怕时,政府便是暴政。”
  这个理念在美国建国时期的其他人物那里也是一个普遍共识。Patrick Henry是美国著名的爱国者,也是维吉尼亚州第一任州长,他曾经这样解释第二修正案:“我们要警惕地保卫公共自由,不让任何人偷走这一珍宝。不幸的是,除了武力,没有别的办法保护这个自由。”美国早期的教育家Noah Webster赞扬道:“在美国,至高无上的(政府)权力无法用刺刀来实行非正义的法律,因为全体人民都有武装,他们的力量强过任何可以在美国征召的军队。”
  但是,随着军队的职业化和常规化,民间武装反抗已经失去了它绝大部分的实际作用,拥枪的意义因此也逐渐转化为对暴政权力的道德遏阻象征。1833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Joseph Story说:“人民拥有和佩戴武器被正确地视为是对一个共和国权利的保障,它是对统治者不义和武断权力的道德遏制,即便这些统治者能得逞一时,人民终将成功地抵抗他们。”
  今天,美国的拥枪争议发生在对治安和对美国核心价值的不同强调之间。在这一分歧中,反对拥枪者所持的主要是治安的理由,而主张拥枪者则是坚持美国核心价值,而同时也对拥枪必定有害治安的说法,用事实进行反驳。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主制度必须具有“有序自由”问题上,争论双方并无本质分歧。
  拥枪的争论发生在社会功能和政治价值两个层面上。就社会功能而言,拥枪涉及的问题是,暴力犯罪是什么造成的?反对拥枪者认为,是枪械造成的;而主张拥枪者认为是人的道德沦丧造成的,只要人有暴力犯罪的动机,没有枪械照样可以用别的方式犯罪。他们指出,暴力犯罪率的高低与拥枪并无直接联系。在瑞士、以色列和新西兰,取得枪支比在美国方便,但犯罪率很低,而在许多枪支管制极严的国家(如南非),犯罪率反而高于美国。同样在美国,芝加哥郊区的Evanston于1982年通过了最严厉的禁枪法令,但后来几年里,持枪抢劫、谋杀率不断攀升。亚特兰大郊区的Kennesaw于1982年通过法令,要求除了少数例外,每户必备一枪,在那里,类似的犯罪一桩也没有发生。
  就政治价值而言,许多美国人依然把私人拥有枪支看成是公民有权利以任何方式捍卫自由的一个象征。对他们来说,拥枪关乎“自卫”和“打猎”乃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公民有权利反抗强权政府,这是不能为治安维稳而放弃的自由民主核心价值。治安的问题必须用改善治安,而不是改变美国核心价值的办法去解决。拥枪是自由民主社会才会有的问题,它的解决方式也必须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寻找。1935年,希特勒在德国取得政权后才两年,就签署了德国的禁枪法令,他宣称:“今年将永载史册。一个文明国家有了全面的枪支管制,这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为全世界树立了未来的榜样。”这不是美国人要学习的榜样。
  在民主社会里进行关于拥有枪支的公共辩论,并通过法治程序,而不是动刀动枪来解决争端,这表现了争论双方都在遵守“有序自由”的共同规则。美国把自由确立为共和民主制度和公民权利之本,并确实具有稳固持久的自由传统,但是,自由永远包含着自由的代价,没有代价的自由是不真实的,也不可能存在。有关拥有枪支的争论表明,美国人需要不断探索自由的含义和权衡自由的代价,因为他们并不生活在乌托邦式的自由之中。
大三炮威武
扫黄真没必要!打黑绝对支持!
“随着军队的职业化和常规化,民间武装反抗已经失去了它绝大部分的实际作用”

我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既然JY都懂,还在JJYY什么自由民主的核心价值。

文科生的逻辑真是无解。
南都v5  阿仙姑有靠山了。
其实我还是很支持美国人持枪的。
真的好像骂人,都明白了民间的枪对上正规军就是渣渣了他还想说啥?
这个逻辑就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反正这个枪又不会打到我的头上,等到那天持枪的人扫射南方都市报的总部大楼杀人无数,就会有另外的报道出来的
怂包,就知道指桑骂槐~~

自己观点都不敢说,整天就知道说怪话~~
今天新闻不是刚报道美国康涅迪格洲又有校园枪击案吗?28人见上帝去了。直接打南方系的脸。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三炮?我越来越迷茫了
把狗解禁了我就满足了,谢谢

反正歌唱家儿子也喜欢不是,人人平等么
三炮精确打击?
印第安人就是被自由了
swsky 发表于 2012-12-15 17:19
把狗解禁了我就满足了,谢谢

反正歌唱家儿子也喜欢不是,人人平等么
美国哪个州的狗规定要用透明材料做外壳,也是个解决思路吧。
三炮威武,多发几篇这样的文章就好了。
28个灵魂发来贺电???这脸放哪?
南方的智商让人捉急
JY有种逻辑,禁了枪也会出现其他凶器,比如菜刀、斧头。
按照这种逻辑,什么三聚氰胺、地沟油都没必要禁止,因为有毒的物质数不胜数。
南方都市报社的人渣明显认为他们的小孩如果能在美国这样子死掉总比在专制国家活着强
“随着军队的职业化和常规化,民间武装反抗已经失去了它绝大部分的实际作用”

我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既然 ...
人家的意思重点在军队国家化而非军队现代化,不理解的是你
扬基佬 发表于 2012-12-15 18:19
人家的意思重点在军队国家化而非军队现代化,不理解的是你
为你的理解能力捉急啊,结合了上下文不?

他说的意思就是虽然打不过了,但是有枪在道德和精神上还是有种反抗暴政的意志优越感。

“打不过”是指现代化,而不是指国家化。在持枪合理派的论述中,国家本来就是要被警惕的对象。在这个语境里:国家化的军队未必不会成为暴政的助手。
这标题真2
铅笔刀o 发表于 2012-12-15 17:34
印第安人就是被自由了
其实,严格说起来,印第安人的教训是:手里没有枪。:D
evobus 发表于 2012-12-15 18:08
JY有种逻辑,禁了枪也会出现其他凶器,比如菜刀、斧头。
按照这种逻辑,什么三聚氰胺、地沟油都没必要禁止 ...
时代广场枪击案如果那个失业青年没有枪,也许只是一场斗殴。

这次校园枪击案如果不是凶手有四把枪+防弹衣,顶多用刀砍死一两个儿童,然后就被保安或者成人教师制止。

有枪和没枪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当然这些都顾不上隐喻TG是希特勒重要。

一群屁股决定嘴巴的家伙。

hehaozhi 发表于 2012-12-15 16:35
“随着军队的职业化和常规化,民间武装反抗已经失去了它绝大部分的实际作用”

我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既然 ...


民间持有武器,提高了政府侵犯民间权力的成本:

1.调动军队、兴师动众,要受到很大制约。

2.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官员/强力行动当事人其个人,以及其家庭、亲友,不能保证做到全时、全方位的武装保护,因此其行为必定在民众拥枪环境下受到限制与制约。

当然,拥枪虽然提高了强力组织(政府等等)侵权的成本,但也提高了民间安全成本。所以这是个权衡。而这种权衡,正是会受到枪击案这类事件所影响。当年克林顿时期的限制进攻性武器法案就是在这个社会权衡与博弈的背景下出台的。
hehaozhi 发表于 2012-12-15 16:35
“随着军队的职业化和常规化,民间武装反抗已经失去了它绝大部分的实际作用”

我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既然 ...


民间持有武器,提高了政府侵犯民间权力的成本:

1.调动军队、兴师动众,要受到很大制约。

2.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官员/强力行动当事人其个人,以及其家庭、亲友,不能保证做到全时、全方位的武装保护,因此其行为必定在民众拥枪环境下受到限制与制约。

当然,拥枪虽然提高了强力组织(政府等等)侵权的成本,但也提高了民间安全成本。所以这是个权衡。而这种权衡,正是会受到枪击案这类事件所影响。当年克林顿时期的限制进攻性武器法案就是在这个社会权衡与博弈的背景下出台的。

rolltide 发表于 2012-12-15 19:25
民间持有武器,提高了政府侵犯民间权力的成本:

1.调动军队、兴师动众,要受到很大制约。


但同时也降低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还有提高了犯罪分子的杀伤力,具体参见美国黑帮+各种枪击案,举个实际点的例子一群毒贩子以前可能只能弄到一批手枪,但解禁后他们人手一只AK,那么政府只有2种选择,费更大的力气剿灭或者听之任之,所以我看还是不要解禁的好
rolltide 发表于 2012-12-15 19:25
民间持有武器,提高了政府侵犯民间权力的成本:

1.调动军队、兴师动众,要受到很大制约。


但同时也降低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还有提高了犯罪分子的杀伤力,具体参见美国黑帮+各种枪击案,举个实际点的例子一群毒贩子以前可能只能弄到一批手枪,但解禁后他们人手一只AK,那么政府只有2种选择,费更大的力气剿灭或者听之任之,所以我看还是不要解禁的好
美国哪个州的狗规定要用透明材料做外壳,也是个解决思路吧。
呃......在我丢掉我的那些狗之前,我是标准的外观党。
西北和东南 发表于 2012-12-15 19:39
呃......在我丢掉我的那些狗之前,我是标准的外观党。
其实外观党应该养猫,你看喵星人比汪星人可爱多了
rolltide 发表于 2012-12-15 19:25
民间持有武器,提高了政府侵犯民间权力的成本:

1.调动军队、兴师动众,要受到很大制约。
你真心觉得当今的中国社会里,受政府暴力侵害的可能性比受歹徒的侵害可能性要大吗?

如果你真心这么觉得,我也真心无话可说,说我被洗脑吧,我还是选择相信一个强力禁枪的政府统治下的安全多过相信我手上有把枪就能对抗更多的持枪匪徒和黑社会团伙。如果枪支易得我难以想象我们这个铁路交通枢纽城市的黑帮混战和暴力强拆会升级到什么地步。
其实,严格说起来,印第安人的教训是:手里没有枪。
印第安人有枪有斧,可悲的是干不赢米军
再国内,民主的子弹,自由的射击

在全球,民主的导弹,自由的轰炸

这叫做内政决定外交
大部分欧洲国家是禁枪的…
从文章的题目来看,南方系显然故意把民主自由绝对化了。
民主自由与社会稳定本身并不矛盾,注意当我们说到民主自由的时候,特别是说到自由的时候,是说整个社会的个体的自由度的总和,而不是一个人的自由。
一个人想抢劫,想杀人也是他的自由,但是他这样的行为带来了他人的不自由,从整个社会的效果来看,他的杀人抢劫的自由带来了社会的自由度的下降。
因此我们要谋求的是整个社会的自由度的提高,而整个社会的自由度的提高的一个基点,就是社会的稳定,或者说由社会稳定所保障的个人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和个人基本生活秩序的保障。
罗化生 发表于 2012-12-15 21:40
从文章的题目来看,南方系显然故意把民主自由绝对化了。
民主自由与社会稳定本身并不矛盾,注意当我们说到 ...
你举的这个例子根本驳不倒南方系


自由主义不是无政府主义,虽然我反对自由主义,但是作为常识性问题,rule of law,法治就是自由主义的主张。
南方系那是屁股决定脑袋啊 极度鄙视这帮人
罗化生 发表于 2012-12-15 21:40
从文章的题目来看,南方系显然故意把民主自由绝对化了。
民主自由与社会稳定本身并不矛盾,注意当我们说到 ...
顺便说一句,尤其在冷战后,以“治安”的名义强化对底层群众压迫的,就是自由主义右翼……


上一次他们要用耀眼倒逼真相,悲剧了

还不吸取教训

难道真要等谁去他们杂志社装炸弹然后一个一个点名么?
三炮的威力只有被害者才能知道啊……话说这次三炮太凶残了,简直就是反人类啊
得,这回爹爹家被人用枪打死了27个人。南方系,你再怎么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