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行业垄断让交通厅长成高危人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52:11
  由于体制性行业垄断和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交通系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多发区”,而解决这种体制性缺陷的根本性途径除了强化监督机制外,就是要实现市场化运作,让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公路建设领域,打破交通建设领域的封闭运作模式

  吴学安

  11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董永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30日《河南商报》)。

  曾几何时,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前腐后继”接连落马的故事,成为媒体持续热炒的话题。先是“第一任贪官”厅长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不到三年,继任交通厅厅长张昆桐亦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锒铛入狱。也许故事到此就该结束了,可此后削尖脑袋登上交通厅长宝座的石发亮,一面不惜巨本打造自己的廉政形象,信誓旦旦,迷惑社会公众,一面却采取各种手段大肆攫取不义之财。

  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随后上任不到三年的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又被双规了。这是河南省交通厅继1997年曾锦城、2001年张昆桐、石发亮连续三任厅长被双规后的第四任被双规的交通厅长。尽管上任前,董永安同他的前任一样,在上司、群众面前信誓旦旦,“要秉公用权,谨守廉洁之节;要生活正派,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但虚假的言词怎挡得住内心的贪欲。

  其实,董永安等几任厅长的腐败问题早在正式担任“交通厅长”之前便已不同程度地存在。他们都属于一边腐败一边提拔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的类型。还有一个奇怪的共同点,四位“前腐后继”的交通厅长都有自己的“廉政名言”。同在省交通厅厅长的任上,同因贪污贿赂犯罪,四任厅长接二连三现出贪婪的原形。

  事实上,除了发生在湖南、河南交通系统典型的“前腐后继”案件外,在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还有四川省交通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广东省交通厅长牛和恩、安徽省交通厅长王兴尧、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熊国贤以及新疆、广西、江苏等省份17名交通厅长。

  为什么交通系统多贪官?交通系统如此大面积、高频率的腐败,究竟拷问着什么?“巨大的投入在改善中国交通状况的同时,也催生出了一个‘副产品’——交通厅长落马。”巨大的投入固然带来了腐败机会,但这并不必然伴生腐败“副产品”,根子还在于公共权力失范、体制和制度存在漏洞所致。譬如,河南省交通厅曾掌管全省每年40多亿的行政收费,统贷转贷资金近100亿元,每年建设投资150亿元以上。这些巨资就掌握在一家手中,甚至可以说就掌握在厅长一人之手。对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来说,以权易钱、化公为私的机会真是太多了,有时只要一张批条、一个电话,就能带来滚滚财源。这种政企不分、多头管理体制存在的天然缺陷,使得这些交通系统的权力者,一手握权,一手管钱,肆无忌惮地将权钱交易玩弄于股掌之中。

  行业的高度垄断,必然带来监督的缺位。尤其是目前国内公路建设仍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完全由政府交通部门直接操作,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垄断而实现权力寻租。仅1998年到2008年10年间,全国交通系统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万亿元,如此巨大的建设规模,使拥有公路工程“生杀予夺”大权的交通管理部门炙手可热,逐渐成为腐败“病毒”侵蚀的“高危行业”,也让想借此发财谋利的人趋之若鹜。由于现行的交通投资体制是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项交通建设工程从立项论证、招标设计、施工监理、预算拨款到竣工验收,几乎都由交通部门独家负责和牵头。如此巨大的权力,掌握在少数几个人的手里,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怎能不滋生腐败?

  美国学者阿密泰说过:“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由于体制性行业垄断和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交通系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多发区”,而解决这种体制性缺陷的根本性途径除了强化监督机制外,就是要实现市场化运作,让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公路建设领域,打破交通建设领域的封闭运作模式。近年来,国内交通投资每年都高达上万亿元,要有效防止交通贪腐现象发生,就必须尽快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实施以项目、资金、市场互相分离、彼此制衡的交通投资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才能构筑防范交通领域贪腐的坚固堤坝。不言而喻,不断出现的交通领域腐败现象一再表明,不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不打破交通行业的行政垄断,交通系统多贪官的现象仍会屡见不鲜。

  跟帖 

  “爱他恨他,让他当交通厅长”

  电影《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让他到纽约去吧,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让他到纽约去吧,那里是地狱。”后来这里的“纽约”,被人们无限次的演绎替代。其中的“反腐败版本”是:“让他做交通厅长吧”。在媒体评选“官场十大高危岗位”中,“交通厅长”高居第二,仅次于“国土局长”。

  现实中经常有人感慨,有些人未掌握权力时,也曾经痛恨腐败;可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好像变了一个人,甚至比倒下的前任还要变本加厉。这说明,腐败离我们并不远。如果权力依然不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如果监督依然疲软无力,那么谁也不敢保证,在我们身边会不会有更多的人倒下?甚至不能保证,那个曾经把“四连腐”当作笑话的人,会不会倒下,成为别人的笑话?

  浙江 毛建国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2/1201/c1003-19758474.html由于体制性行业垄断和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交通系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多发区”,而解决这种体制性缺陷的根本性途径除了强化监督机制外,就是要实现市场化运作,让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公路建设领域,打破交通建设领域的封闭运作模式

  吴学安

  11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董永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30日《河南商报》)。

  曾几何时,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前腐后继”接连落马的故事,成为媒体持续热炒的话题。先是“第一任贪官”厅长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不到三年,继任交通厅厅长张昆桐亦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锒铛入狱。也许故事到此就该结束了,可此后削尖脑袋登上交通厅长宝座的石发亮,一面不惜巨本打造自己的廉政形象,信誓旦旦,迷惑社会公众,一面却采取各种手段大肆攫取不义之财。

  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随后上任不到三年的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又被双规了。这是河南省交通厅继1997年曾锦城、2001年张昆桐、石发亮连续三任厅长被双规后的第四任被双规的交通厅长。尽管上任前,董永安同他的前任一样,在上司、群众面前信誓旦旦,“要秉公用权,谨守廉洁之节;要生活正派,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但虚假的言词怎挡得住内心的贪欲。

  其实,董永安等几任厅长的腐败问题早在正式担任“交通厅长”之前便已不同程度地存在。他们都属于一边腐败一边提拔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的类型。还有一个奇怪的共同点,四位“前腐后继”的交通厅长都有自己的“廉政名言”。同在省交通厅厅长的任上,同因贪污贿赂犯罪,四任厅长接二连三现出贪婪的原形。

  事实上,除了发生在湖南、河南交通系统典型的“前腐后继”案件外,在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还有四川省交通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广东省交通厅长牛和恩、安徽省交通厅长王兴尧、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熊国贤以及新疆、广西、江苏等省份17名交通厅长。

  为什么交通系统多贪官?交通系统如此大面积、高频率的腐败,究竟拷问着什么?“巨大的投入在改善中国交通状况的同时,也催生出了一个‘副产品’——交通厅长落马。”巨大的投入固然带来了腐败机会,但这并不必然伴生腐败“副产品”,根子还在于公共权力失范、体制和制度存在漏洞所致。譬如,河南省交通厅曾掌管全省每年40多亿的行政收费,统贷转贷资金近100亿元,每年建设投资150亿元以上。这些巨资就掌握在一家手中,甚至可以说就掌握在厅长一人之手。对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来说,以权易钱、化公为私的机会真是太多了,有时只要一张批条、一个电话,就能带来滚滚财源。这种政企不分、多头管理体制存在的天然缺陷,使得这些交通系统的权力者,一手握权,一手管钱,肆无忌惮地将权钱交易玩弄于股掌之中。

  行业的高度垄断,必然带来监督的缺位。尤其是目前国内公路建设仍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完全由政府交通部门直接操作,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垄断而实现权力寻租。仅1998年到2008年10年间,全国交通系统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万亿元,如此巨大的建设规模,使拥有公路工程“生杀予夺”大权的交通管理部门炙手可热,逐渐成为腐败“病毒”侵蚀的“高危行业”,也让想借此发财谋利的人趋之若鹜。由于现行的交通投资体制是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项交通建设工程从立项论证、招标设计、施工监理、预算拨款到竣工验收,几乎都由交通部门独家负责和牵头。如此巨大的权力,掌握在少数几个人的手里,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怎能不滋生腐败?

  美国学者阿密泰说过:“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由于体制性行业垄断和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交通系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多发区”,而解决这种体制性缺陷的根本性途径除了强化监督机制外,就是要实现市场化运作,让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公路建设领域,打破交通建设领域的封闭运作模式。近年来,国内交通投资每年都高达上万亿元,要有效防止交通贪腐现象发生,就必须尽快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实施以项目、资金、市场互相分离、彼此制衡的交通投资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才能构筑防范交通领域贪腐的坚固堤坝。不言而喻,不断出现的交通领域腐败现象一再表明,不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不打破交通行业的行政垄断,交通系统多贪官的现象仍会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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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他恨他,让他当交通厅长”

  电影《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让他到纽约去吧,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让他到纽约去吧,那里是地狱。”后来这里的“纽约”,被人们无限次的演绎替代。其中的“反腐败版本”是:“让他做交通厅长吧”。在媒体评选“官场十大高危岗位”中,“交通厅长”高居第二,仅次于“国土局长”。

  现实中经常有人感慨,有些人未掌握权力时,也曾经痛恨腐败;可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好像变了一个人,甚至比倒下的前任还要变本加厉。这说明,腐败离我们并不远。如果权力依然不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如果监督依然疲软无力,那么谁也不敢保证,在我们身边会不会有更多的人倒下?甚至不能保证,那个曾经把“四连腐”当作笑话的人,会不会倒下,成为别人的笑话?

  浙江 毛建国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2/1201/c1003-19758474.html
  前仆后继    精神可嘉
如果爱一个人,那么让他当交通厅长去吧;如果恨一个人,那么让他交通厅长去吧。

我等屁民如何能为这高危人群服务呢?
行业垄断造成审批权集中于交通厅,底下人都想着贿赂得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