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警方不知如何向色情网开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07:05
印度警方不知如何向色情网开战


亚洲时报在线特稿
  
   (07/02/2005)
  Siddharth Srivastava 撰文
  
  因特网是一个国家与世界其它国家进行商业(包括软件)和通讯交流的平台。不幸的是,在印度它已经变成了肮髒的代名词。印度正在向色情网站宣战,只是还不知道怎么打这场战争。
  
  印度北方邦的警察一直在突袭检查各大网吧,逮捕在那里上网的青年男女并将他们关入大牢。警方称这些青年男女利用网吧中带锁的小隔间进行性行为和浏览色情内容。这种搜捕行动在印度最大的邦-北方邦一直持续不断,突袭物件包括首府勒克瑙、安哥拉(泰姬陵的所在城市)和其它一些小镇(如埃达沃)的网吧。
  
  勿庸置疑,其中一些网吧的确被用来干这些苟且勾当,但笔者所要批评的是警方的粗暴和对上网常识的无知,因为许多被逮捕者完全是无辜的。
  
  一位女孩向笔者表示,她被逮捕时正在网上查找关于如何申请一家大学的信息。她说:“警察对因特网一无所知,他们根本不知道因特网还有此类有用的用途。”另一个女孩说:“警察进来时我正在打申请入学的简历,但警察非说我在阅读色情读物。他们还叫来记者给我们摄像,根本不听我们的解释,好像我们真的是罪犯。”
  
  与大城市不同,印度小城镇的计算机普及率还不到12%,因此印度网吧过去几年来的生意一直红红火火,比西方网吧流行得多,因为西方人一般喜欢在家里或办公室舒舒服服地上网。一位领导这些搜捕行动的高级警官对媒体说:“除了浏览色情网站外,许多男女还在这些网吧的小房间里发生性关系。这些小房间四面高墙,而且可以从里面闩上门栓。此外这些网吧的一楼都只对成对男女开放,单个的女孩或男孩不允许在这里。我们在网吧附近的空地上发现了许多用过的避孕套。”
  
  一个人在自己家里看色情网站并不触犯法律,但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公共场合”的网吧,就是非法行为。印度警察和政客-所谓的“文化卫道士” 以“风化罪”为由近来一直在抓捕在公园、公共汽车站、火车站和电影院等公共场合亲热的伴侣。他们这么做另有目的-警察是为了赚些外快,而政客或许是为了捞取更多政治资本,而不是因为这些男女犯有他们所称的任何过错-他们逮捕的许多人都是无辜的。
  
  因特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事实上,对于如何处理世界各地的服务器上载色情材料(它们可能被一些经受不住诱惑的年轻人看到)之事,印度当局还在迟疑。对于这样一个引起许多父母担忧的问题,警方需要更加灵敏的处理技巧,而北方邦警察的处理方式只是一个粗暴的个案。
  
  为了防止科学技术污染年轻人的大脑,新德里政府本周禁止所有公立学校的学生使用移动电话,并建议私立学校效仿。这是对印度一著名私立学校两名学生的性爱场面被手机拍下后并上了拍卖网站的反应。根据印度的《信息科技法》第67条,通过电子媒体传播淫秽色情材料最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
  
  鉴于马哈拉什特拉邦首府孟买已经发生多起恋童癖事件,一个由孟买最高法院组成的特殊委员会建议网吧经营者有责任不让年轻人和未成年人接触“不合适的网上资料”和网络猎手。该委员会想强制上网者出示身份证、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和他们曾经登陆的所有网站,并且限制未成年人接触没有隔间的机器。委员会成员佩特尔说:“这将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色情材料,并有助于警察追踪那些从网吧向未成年人发送内容不健康电子邮件者。”相信一旦这种条例开始实施,其它国家也会效仿。
  
  该建议激怒了许多网吧经营者,他们认为执行这些措施耗时费力,而且有损他们的生意。孟买高消费区的一位网吧老板称:“我的顾客约一半都是为了上黄色网站。”另一个老板提出:“上网者通常是一时心血来潮。如果你身上没带身份证怎么办?难道要我失去一位客户?而保持IP(因特网协定)记录将使我流失资源。我要么得花大量时间,要么得购买可以做该项工作的软件。追踪一个客户所有的上网记录无异于随时在监视他的行动,这一点是顾客无法接受的。而且,我还要拆掉隔间来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场所。整件事都很不公平。”
  
  据网络法律专家杜伽尔(Pawan Duggal)透露,2000年的《信息科技法》缺乏对付日益增多的网络犯罪的武器。杜伽尔说:“我相信2005年将是印度的宽带网年。就像20世纪90年代有线电视的兴起一样,我们将看到宽带服务和连通的红火。”他补充说:“不过该领域也面临一些重大的法律挑战。面对宽带环境的无所不包,法律需要具体化并修正其对于与因特网内容和知识产权权益的侵犯等相关的责任与过失的立场。”
  
  印度政府已经建立一个工作小组,以审理《信息科技法》和研究如何追究允许客户接触黄色网站的网吧经营者和黄色网站本身的责任。该工作小组还将研究资料保护和保护国家的软件和资料处理业的隐私的适当立法、加强信息和通讯技术、电子商业和电子管理及控制网络犯罪等的条款。
  
  在新的法律制度出台前,将上网的年轻人成批关押在警察所是不合法的-即使他们中的一些确实在浏览不正当网站。印度警方不知如何向色情网开战


亚洲时报在线特稿
  
   (07/02/2005)
  Siddharth Srivastava 撰文
  
  因特网是一个国家与世界其它国家进行商业(包括软件)和通讯交流的平台。不幸的是,在印度它已经变成了肮髒的代名词。印度正在向色情网站宣战,只是还不知道怎么打这场战争。
  
  印度北方邦的警察一直在突袭检查各大网吧,逮捕在那里上网的青年男女并将他们关入大牢。警方称这些青年男女利用网吧中带锁的小隔间进行性行为和浏览色情内容。这种搜捕行动在印度最大的邦-北方邦一直持续不断,突袭物件包括首府勒克瑙、安哥拉(泰姬陵的所在城市)和其它一些小镇(如埃达沃)的网吧。
  
  勿庸置疑,其中一些网吧的确被用来干这些苟且勾当,但笔者所要批评的是警方的粗暴和对上网常识的无知,因为许多被逮捕者完全是无辜的。
  
  一位女孩向笔者表示,她被逮捕时正在网上查找关于如何申请一家大学的信息。她说:“警察对因特网一无所知,他们根本不知道因特网还有此类有用的用途。”另一个女孩说:“警察进来时我正在打申请入学的简历,但警察非说我在阅读色情读物。他们还叫来记者给我们摄像,根本不听我们的解释,好像我们真的是罪犯。”
  
  与大城市不同,印度小城镇的计算机普及率还不到12%,因此印度网吧过去几年来的生意一直红红火火,比西方网吧流行得多,因为西方人一般喜欢在家里或办公室舒舒服服地上网。一位领导这些搜捕行动的高级警官对媒体说:“除了浏览色情网站外,许多男女还在这些网吧的小房间里发生性关系。这些小房间四面高墙,而且可以从里面闩上门栓。此外这些网吧的一楼都只对成对男女开放,单个的女孩或男孩不允许在这里。我们在网吧附近的空地上发现了许多用过的避孕套。”
  
  一个人在自己家里看色情网站并不触犯法律,但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公共场合”的网吧,就是非法行为。印度警察和政客-所谓的“文化卫道士” 以“风化罪”为由近来一直在抓捕在公园、公共汽车站、火车站和电影院等公共场合亲热的伴侣。他们这么做另有目的-警察是为了赚些外快,而政客或许是为了捞取更多政治资本,而不是因为这些男女犯有他们所称的任何过错-他们逮捕的许多人都是无辜的。
  
  因特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事实上,对于如何处理世界各地的服务器上载色情材料(它们可能被一些经受不住诱惑的年轻人看到)之事,印度当局还在迟疑。对于这样一个引起许多父母担忧的问题,警方需要更加灵敏的处理技巧,而北方邦警察的处理方式只是一个粗暴的个案。
  
  为了防止科学技术污染年轻人的大脑,新德里政府本周禁止所有公立学校的学生使用移动电话,并建议私立学校效仿。这是对印度一著名私立学校两名学生的性爱场面被手机拍下后并上了拍卖网站的反应。根据印度的《信息科技法》第67条,通过电子媒体传播淫秽色情材料最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
  
  鉴于马哈拉什特拉邦首府孟买已经发生多起恋童癖事件,一个由孟买最高法院组成的特殊委员会建议网吧经营者有责任不让年轻人和未成年人接触“不合适的网上资料”和网络猎手。该委员会想强制上网者出示身份证、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和他们曾经登陆的所有网站,并且限制未成年人接触没有隔间的机器。委员会成员佩特尔说:“这将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色情材料,并有助于警察追踪那些从网吧向未成年人发送内容不健康电子邮件者。”相信一旦这种条例开始实施,其它国家也会效仿。
  
  该建议激怒了许多网吧经营者,他们认为执行这些措施耗时费力,而且有损他们的生意。孟买高消费区的一位网吧老板称:“我的顾客约一半都是为了上黄色网站。”另一个老板提出:“上网者通常是一时心血来潮。如果你身上没带身份证怎么办?难道要我失去一位客户?而保持IP(因特网协定)记录将使我流失资源。我要么得花大量时间,要么得购买可以做该项工作的软件。追踪一个客户所有的上网记录无异于随时在监视他的行动,这一点是顾客无法接受的。而且,我还要拆掉隔间来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场所。整件事都很不公平。”
  
  据网络法律专家杜伽尔(Pawan Duggal)透露,2000年的《信息科技法》缺乏对付日益增多的网络犯罪的武器。杜伽尔说:“我相信2005年将是印度的宽带网年。就像20世纪90年代有线电视的兴起一样,我们将看到宽带服务和连通的红火。”他补充说:“不过该领域也面临一些重大的法律挑战。面对宽带环境的无所不包,法律需要具体化并修正其对于与因特网内容和知识产权权益的侵犯等相关的责任与过失的立场。”
  
  印度政府已经建立一个工作小组,以审理《信息科技法》和研究如何追究允许客户接触黄色网站的网吧经营者和黄色网站本身的责任。该工作小组还将研究资料保护和保护国家的软件和资料处理业的隐私的适当立法、加强信息和通讯技术、电子商业和电子管理及控制网络犯罪等的条款。
  
  在新的法律制度出台前,将上网的年轻人成批关押在警察所是不合法的-即使他们中的一些确实在浏览不正当网站。
<P>向中国某些地方学习就行了…………</P>
最可怕的是愚味!
印度人拖了衣服又黑又瘦的,谁会看啊?真是杞人忧天了
呵呵 那也不一定 印度是多民族的国家有些 还是不错的  记的上次的世界小姐还是印度的。。。。。[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0 21:15:54编辑过]
<P>中国政府还不是一样</P>
<P>很多国家的通病 越禁越多! </P><P>应该向北欧多学学,先合法 再合理控制引导,不处理得更好?</P>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视色情行业为不正当行业。作为人类历史最长的一种职业,在许多国家它是合法的,即使在规定其不合法的国家禁令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把色情打压到角落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2 17:52:52编辑过]
治黄如同大禹治水,只可疏导不可堵。[em01][em01]
手机自拍做爱场面流入网络 学生性丑闻引发争议


  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一位名叫普拉姆的17岁少年成了印度媒体关注和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普拉姆究竟干了什么呢?
  原来他胆大妄为,用带摄像头的手机自拍了自己与一位女同学做爱的场面,这还不算,他还居然把这2分半钟的黄色录像通过网络传给别的学生看。偏偏西孟邦的另一好色青年将这些画面下载后制成光碟,交给一家名叫巴基的网络交易公司在网上出售,125卢比(相当于人民币25元)一张。当警方前几天介入后,这些淫秽不堪的画面已在网上广为流传,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警方日前将普拉姆缉拿归案。逮捕他的法律依据是印度2000年颁布的信息技术法,该法条文之一就是不得在网上散布和传播色情内容。出售黄色光碟的网站总裁巴家吉和西孟邦将画面下载制成光碟的青年也先后被捕在押,等候法律的惩罚,网站也将被关闭。
  网站老总是个加入了美国国籍的印度人,在美国拿了学位后作为“海归派”回国创业,而他的网络公司又是美国ebay网络公司的分公司。既然是美国人,又是替美国大公司打工,那么美国政府就要管一管了。于是,即将担任国务卿的赖斯女士亲自介入进来,要求印度警方放人。ebay公司的总裁也打电话给印度商业和工业部长纳特,要求他过问此事。面对美国高层的介入,印度人感到的是愤怒。一些议员就说,美国人在干涉印度的内政,印度决不会屈服于美国的压力。但纳特部长则表示,可能会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羁押“无辜的”巴家吉。
  
  高科技引出社会问题
  一件因手机和网络犯罪而引发的“小事”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这是谁也没有料到的。可以预料的是,如何道德地使用带摄像头的手机以及中小学生是否该拥有手机的问题,将是印度百姓和媒体继续关注的热门话题。现在的手机不但可以拍照片,甚至还可以拍长达数分钟的录像,这等于是高科技带来的社会问题。如何道德地使用高技术,如何避免青少年以及公众人物受到伤害,是这件录像风波带来的一个警示。印度不少议会议员已经要求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以避免再度发生类似事情。网站老总惟利是图,将黄色内容在网站上传播和出售,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怒</I>在2005-2-12 10:31:15的发言:</B>

<P>很多国家的通病 越禁越多! </P>
<P>应该向北欧多学学,先合法 再合理控制引导,不处理得更好?</P></DIV>
<P>是不是也要学到北欧那种非婚生子率超过50%才算处理好了呢??</P>
<P>应该不会这样 我同事就在印度驻点  闷死他了 在印度  连个发廊都没有 </P><P>在印度  有句话可以形容他 出门靠走 性生活基本靠手  哈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