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管年会呼吁成立城管系统中央主管部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8 17:35:44
全国城管年会呼吁成立城管系统中央主管部门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12-10-28



原标题:城管系统寻求设立中央主管部门

  星岛环球网消息:昨日,第七届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年会,即“城管年会”,在北京召开。在这个城管系统全国性交流平台上,原则通过了一份“北京共识”,呼吁尽快成立城管系统的中央主管部门,并出台城管法律或法规,以此指导和规范全国城管工作。但有学者认为,不同城市的情况千差万别,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形成统一的城市管理体制,应该由地方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完善城管职能,提高城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城管系统自称“有娘没爹”

  《南方都市报》报道,按照目前体制,城管部门由地方政府管理,一般分为市城管局(委)、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办三级,市以上再无纵向主管部门,中央国家机关里更没有“城管部”或“城管委”这样的主管部门。

  在昨日的年会上,有城管系统人士将这种状况描述为“有娘没爹”,意指城管部门的财政有地方政府承担,但在全国层面却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部门,造成全国城管系统管理混乱、缺乏规范。

  年会昨日原则通过的“北京共识”称,要通过人大、政协、法制等部门,广泛呼吁,推动建立中央级的主管部门,并制定一部城管法律法规。

  来自武汉市城管局的代表称,该局已经着手联系武汉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准备提交一份正式的提案或议案。而武汉已经准备将城管局升格为“城管委”,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http://news.stnn.cc/china/201210/t20121028_1814662.html全国城管年会呼吁成立城管系统中央主管部门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12-10-28



原标题:城管系统寻求设立中央主管部门

  星岛环球网消息:昨日,第七届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年会,即“城管年会”,在北京召开。在这个城管系统全国性交流平台上,原则通过了一份“北京共识”,呼吁尽快成立城管系统的中央主管部门,并出台城管法律或法规,以此指导和规范全国城管工作。但有学者认为,不同城市的情况千差万别,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形成统一的城市管理体制,应该由地方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完善城管职能,提高城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城管系统自称“有娘没爹”

  《南方都市报》报道,按照目前体制,城管部门由地方政府管理,一般分为市城管局(委)、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办三级,市以上再无纵向主管部门,中央国家机关里更没有“城管部”或“城管委”这样的主管部门。

  在昨日的年会上,有城管系统人士将这种状况描述为“有娘没爹”,意指城管部门的财政有地方政府承担,但在全国层面却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部门,造成全国城管系统管理混乱、缺乏规范。

  年会昨日原则通过的“北京共识”称,要通过人大、政协、法制等部门,广泛呼吁,推动建立中央级的主管部门,并制定一部城管法律法规。

  来自武汉市城管局的代表称,该局已经着手联系武汉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准备提交一份正式的提案或议案。而武汉已经准备将城管局升格为“城管委”,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http://news.stnn.cc/china/201210/t20121028_1814662.html
学者称城管多被批因缺中央部门保护

  城管系统渴望设立中央主管部门,有着诸多考量。

  “城管系统的混乱、不规范,与没有专门主管机关有关”,成都市城管局副局长白晓松说,因为地方的不同领导意志不一,造成了城管工作的混乱和被动。

  更为关键的是如何确定城管体制,在各地的实践中,北京将城管局划归公安局代管,沈阳市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城管、工商、环保、规划等部门,模式不一而足。而在与会代表看来,应当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确定机构配置和职能。记者了解到,城管机构、地位不明确造成的另一问题是,人员编制、待遇长期得不到解决,城管队伍内存在众多聘任人员及协管员,而一般城管均实行参公管理。

  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城管的“队伍建设”也受限制。沈阳市城管局局长董文秋称,当向政府部门要求增加配备城管装备时,往往因为拿不出上级文件而受阻。“连环卫工人都有全国先进模范,城管系统有吗?报不上去啊,城管系统的声音被淹没在省一级。”

  对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配置和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城管系统内长久以来希望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呼吁多年未见动静。与会的成都市代表称,“城管法”难于出台,“就是因为没有人为你立这个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教授甚至认为,目前存在的对于城管系统的批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中央部门在媒体方面提供保护。www
 反对声音:城市千差万别,没必要统一

  对于城管代表的呼吁,与会的学者提出了不同见解。

  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认为,不同城市的情况千差万别,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形成统一的城市管理体制。在他看来,应该由地方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完善城管职能,提高城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与此观点类似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她明确反对设立城管的中央主管部门,因其无法涵盖城市管理的所有职能,不具可行性。王敬波支持设立全国性的协调部门,“关键是要管住行政首长多变的意志。”

  “城管年会”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城管执法专门委员会主办,是目前城管系统唯一的全国性平台,组织较为松散。此次的承办方代表,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议最后阶段宣读了大会起草的“北京共识”,由于在关键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该共识最后以鼓掌形式原则通过。

  此次大会有来自全国44个城市的270多名代表参加,是年会史上最多的一次。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最新数据,全国有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城市为621个。

建立城管武装部队吧,解决素质低的人的就业问题。
提坦斯要正式登上前台了么?

狼狗在中央有主管部门吗?如果没有,城管凭什么有?
出点事儿第一就想到要集权,除此以外江郎黔驴
支持在美国设分居
还是学学香港,由警察来管理
我倒是觉得应该解散城管,其功能完全可以由城建,工商,环卫,公安分开承担,而且有法可依,比这个四不象好多了
城管也在慢慢形成一个利益集团,到时候尾大不掉。
好提议,建议成立中国国家城管总队,下面按省级区划设省级总队,下面再设区队、支队、大队、中队、小队,然后再设立相应的衔级,比如:城管队全国领袖、城管队总指挥、城管队地区总队长、城管队一级大队长、二级大队长、三级大队长、城管队一级中队长、二集中队长、三级中队长、城管队一级小队长、二级小队长,等等。
qzs_wyf 发表于 2012-10-28 19:24
好提议,建议成立中国国家城管总队,下面按省级区划设省级总队,下面再设区队、支队、大队、中队、小队,然后再 ...
好象掉了突击队这几个字
会笑的蟑螂 发表于 2012-10-28 19:34
好象掉了突击队这几个字
那就太不合谐了{:jian:}
好建议!

支持建立中国城管部队。就按武警的规模来,总指挥‘总政委授上将军衔。
城管总部直接设在钓岛去吧。
我倒是觉得应该解散城管,其功能完全可以由城建,工商,环卫,公安分开承担,而且有法可依,比这个四不象好 ...
你搞错因果关系了
当年就是因为各部门扯皮不愿意干脏活累活 才有了城管这个部门
你还别说,过2年,说不定还会真的成立了主管部门,比如,叫啥的维稳部,直接归某长老指挥。
一直认为城管属于违宪的东西,城管能管的其实都有相应的国家机关可以管理。城管有点类似于维持会一类。真扶正了。。。不怕和其他职能部门抢利益么。
88550913 发表于 2012-10-28 17:23
我倒是觉得应该解散城管,其功能完全可以由城建,工商,环卫,公安分开承担,而且有法可依,比这个四不象好 ...
这几个大人不愿意下力气,
所以集中起来成立了四不像“城管”。:D
设不设美国分局?
这个,是不是应该归在公安部警犬训练基地编制内?
是要军衔还是要警衔?
俺是小马甲 发表于 2012-10-29 10:19
你搞错因果关系了
当年就是因为各部门扯皮不愿意干脏活累活 才有了城管这个部门
没搞错,当年的形式和现在完全不一样了,城管很多地方都变成香饽饽了,很人多看着眼红呢

比如,现在路边停车收费,很多城市规定靠边停车算交警的,台阶上面的归城管,有时候不明显,为了收费双方经常发生扯皮,都想把收费管理权力拿到手;户外大型广告和宣传牌,城市里面是越来越多,原本城建一家说了算,现在可好,拜神还要去拜城管。

既然大家都看着眼红,那么OK,各归其职,完善法规,你拿了分红就要抗事。

户外广告宣传之类的收费全归你城建,那么户外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也得归你,用这部分钱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去吧;路边停车收费都归交警,多出来这些钱去多雇佣几个管理员把,不扯皮,老百姓也可以不用麻烦看是城管还是交警,名正言顺,管理的力度也上去了。

现在问题是,城管愿不愿意被解散,很多黑任务是不是需要这么一个替罪羊来扛是真的
还真的准备全世界推广了?
一直认为城管属于违宪的东西,城管能管的其实都有相应的国家机关可以管理。城管有点类似于维持会一类。真扶 ...
现在已经形成利益团啦,跟工商抢户外广告审批;和卫生局抢小滩子的卫生监管,和地税抢占道经营收钱,和建设局抢施工占道管理,对商住楼的垃圾垄断型承包
成立个世界性的吧!一步到位。
早就说了,下次月饼有城管方队。
上古残剑 发表于 2012-10-28 17:31
城管也在慢慢形成一个利益集团,到时候尾大不掉。
城管建制本来就是脑残想出来的主意,建议解散
还抢了工商的N多事。。。
其实也还没有“乡管部”或“乡管委”.
归根结底,城管就是人民的民生和城市生活产生冲突而又得不到政府有效管理所搞出来 的一个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