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利先用板砖拍蔡洋的行为应是故意伤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9:49


即使蔡洋砸车在先,损坏的只是财产,并没有对李建利的生命构成任何威胁,而李建利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故意实施的可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先用板砖砸伤蔡洋的头)应该是故意伤害,不适合正当防卫
  生命权大于财产权
而蔡洋的头部在遭受李建利板砖重击之后很可能是处在神志不清或暂时性精神障碍的情况下做出对李建利的还击,如果通过鉴定证明蔡洋的头部在遭受李建利板砖重击之后处在暂时性精神障碍的情况下,那么蔡洋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

人们容易误解“正当防卫”。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中第7条比较适合这个事件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当时李建利手中的砖头从哪里来的,是李建利事先准备的么?李建利当时有没有挑衅性的语言和行为呢?

即使蔡洋砸车在先,损坏的只是财产,并没有对李建利的生命构成任何威胁,而李建利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故意实施的可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先用板砖砸伤蔡洋的头)应该是故意伤害,不适合正当防卫
  生命权大于财产权
而蔡洋的头部在遭受李建利板砖重击之后很可能是处在神志不清或暂时性精神障碍的情况下做出对李建利的还击,如果通过鉴定证明蔡洋的头部在遭受李建利板砖重击之后处在暂时性精神障碍的情况下,那么蔡洋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

人们容易误解“正当防卫”。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中第7条比较适合这个事件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当时李建利手中的砖头从哪里来的,是李建利事先准备的么?李建利当时有没有挑衅性的语言和行为呢?
这个倒是要好好调查下,希望到时能公正审判哦
头上挨了一板砖居然还能还手,这哥们练铁头功的吧。兄弟你试试头上被人砸一板砖还有没有还手能力。
谁要敢砸我车我也照样拍他……
如果,有人拍你车,你咋办?
这件事国观已有讨论。
车主平常怕也是比较嚣张的,造成如此后果,只能说没能理解“识时务为俊杰”这句话。
车主活该被打。本身伤人在先。
李建利用板砖制止暴徒的违法犯罪,是正当防卫.
而且事实证明, 没有防卫过当, 而是防卫不足,没有打掉暴徒的犯罪能力.
简而言之,李建利砸得不够狠.
擦,咋没拍死那个王八蛋
断腕 发表于 2012-10-17 13:33
李建利用板砖制止暴徒的违法犯罪,是正当防卫.
而且事实证明, 没有防卫过当, 而是防卫不足,没有打掉暴徒的 ...
要依法对不
尽吹散 发表于 2012-10-17 13:39
要依法对不
依法,不受背景影响,对不? 那就转换下与法律无关的背景:如果李建利开一国产车,蔡洋一边高呼:打倒国货,宏扬日货 的口号,对李建利的国产车进行打砸, 后边故事一样。
你的法律判断是否还是一样?

断腕 发表于 2012-10-17 13:33
李建利用板砖制止暴徒的违法犯罪,是正当防卫.
而且事实证明, 没有防卫过当, 而是防卫不足,没有打掉暴徒的 ...


如果真按新闻所说,那么2人都相应的犯了罪,依次如下:
1、蔡洋砸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2、李建利用砖砸蔡洋,犯了故意伤害罪。
3、蔡洋用砖重伤李建利,也犯了故意伤害罪。


你要问如果遇到有人破坏我的财物,我该不该制止?
答:当然该制止其破坏行为。可根据现场,选择取证、报警。也可当场阻止。但当场阻止,只是当场阻止其砸车,不是把人砸伤来制止其行为。

断腕 发表于 2012-10-17 13:33
李建利用板砖制止暴徒的违法犯罪,是正当防卫.
而且事实证明, 没有防卫过当, 而是防卫不足,没有打掉暴徒的 ...


如果真按新闻所说,那么2人都相应的犯了罪,依次如下:
1、蔡洋砸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2、李建利用砖砸蔡洋,犯了故意伤害罪。
3、蔡洋用砖重伤李建利,也犯了故意伤害罪。


你要问如果遇到有人破坏我的财物,我该不该制止?
答:当然该制止其破坏行为。可根据现场,选择取证、报警。也可当场阻止。但当场阻止,只是当场阻止其砸车,不是把人砸伤来制止其行为。
抓蔡的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构,也是说国家已经在法律层面认定其是违法的了。平时那么多给国家、政府洗地的朋友,为什么这次背道而驰呢?
断腕 发表于 2012-10-17 13:33
李建利用板砖制止暴徒的违法犯罪,是正当防卫.
而且事实证明, 没有防卫过当, 而是防卫不足,没有打掉暴徒的 ...
砸狠了进去的也许是李了。。
个人觉得应该要考虑当时的氛围的。

这时候显然更容易发生激情犯罪,
如果真的存在这个说法的话
总体而言,车主这种情况下,还这么嚣张,
理应考虑在判罚考虑之中
举个例子来说,
你到佛教寺庙、QZS中宣传反对言论,
挨揍,那基本上就是白挨了
天天无双 发表于 2012-10-17 13:46
如果真按新闻所说,那么2人都相应的犯了罪,依次如下:
1、蔡洋砸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2、李建利 ...
既然可以"当场阻止其砸车",李建利干的就是这个事. 至于砸伤砸死,都是制止其行为的可选方式.是否适当依当时情况而定.
就象警察目标抓它, 并不可以杀他.但是他激烈反抗拒捕,那么警察就可以伤害其人身,直至击毙.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4:05
举个例子来说,
你到佛教寺庙、QZS中宣传反对言论,
挨揍,那基本上就是白挨了
马路时寺庙、QZS吗?有谁规定马路不准开日本车的?
保护个人生命财产的行为当然是正当防卫了,你说“爱国蔡”的头上挨了一板砖?证据呢?有法医验伤吗?
raylie 发表于 2012-10-17 14:08
马路时寺庙、QZS吗?有谁规定马路不准开日本车的?
没规定;

但是YX是经过批准的;
YX当然有YX的气氛,
反过来还嚣张,当然要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
目前公开的证据没有任何一点表明蔡先砸了李的车。
zkf81 发表于 2012-10-17 14:08
保护个人生命财产的行为当然是正当防卫了,你说“爱国蔡”的头上挨了一板砖?证据呢?有法医验伤吗?
当然都是假设新闻报道是正确的情况下,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4:09
没规定;

但是YX是经过批准的;
批准的是yx不是砸车,难道yx的气氛就是砸车?
wcgsjo 发表于 2012-10-17 14:10
目前公开的证据没有任何一点表明蔡先砸了李的车。
如此的话,
说明蔡是正当防卫
即使蔡洋砸车在先,损坏的只是财产,并没有对李建利的生命构成任何威胁,而李建利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故意实施的可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先用板砖砸伤蔡洋的头)应该是故意伤害,不适合正当防卫
  生命权大于财产权


兄台啊,如果你真的不是在故意扯淡,那么还是联系当年教你语文的老师帮你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吧。
raylie 发表于 2012-10-17 14:11
批准的是yx不是砸车,难道yx的气氛就是砸车?
是不能砸车;

但当时的一板砖,
当然应该在判罚的考虑范围当中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4:10
当然都是假设新闻报道是正确的情况下,
CD上好多人是前脚痛骂无良记者,后脚就把新闻报道当法庭证据了~~
zkf81 发表于 2012-10-17 14:15
CD上好多人是前脚痛骂无良记者,后脚就把新闻报道当法庭证据了~~
那你还讨论这件事情干什么。

这里又不是公安,还能分别得这些证据的真伪么
zkf81 发表于 2012-10-17 14:15
CD上好多人是前脚痛骂无良记者,后脚就把新闻报道当法庭证据了~~
说得对,CD有些人一直袒护国家、政府,一有什么事总是腹黑、下棋等等,这件事情上抓蔡的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构,也是说国家已经在法律层面认定其是违法的了,有些人却质疑起来了。所以说CD有些人就是墙头草。
断腕 发表于 2012-10-17 14:08
既然可以"当场阻止其砸车",李建利干的就是这个事. 至于砸伤砸死,都是制止其行为的可选方式.是否适当依当时 ...
假设这么个情况,蔡是50多岁的老头,李是二十出头的壮汉,蔡要砸李的车,李跳起一转头拍的蔡颅骨击穿,那么你说李是不是会被抓起来?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4:09
没规定;

但是YX是经过批准的;
经过批准?那完全可以处罚组织者嘛。
组织者是谁?路线?口号?安全措施?提前7天要申请的,光从时间上看根本来不及,不可能是经过批准的。
不批准又合法的只有党政机关组织的,具体由哪个党政机关组织的呢?
东城二混子 发表于 2012-10-17 14:36
经过批准?那完全可以处罚组织者嘛。
组织者是谁?路线?口号?安全措施?提前7天要申请的,光从时间上看 ...
这么一说的话,确实有可能是非法的。

但是激情情节,还是很可能可以认定的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4:02
总体而言,车主这种情况下,还这么嚣张,
理应考虑在判罚考虑之中
哪看出嚣张了?呆立一边拍拍手?
优布.特留尼希特 发表于 2012-10-17 15:04
哪看出嚣张了?呆立一边拍拍手?
中国的小偷不少吧?
直接拿棍子打的,多么?

即使当时用板砖砸,是合法的,
但蔡的反应,更应该用激情来解释,
更合理一些
说句实话,借YX之际砸车砸店的90%不是因为爱国,99%的都是那些垃圾\流氓,都是些唯恐天下不乱想乘机捞点好处的主.YX的人多去了别人都去砸车了?国家允许卖日本车,我们为啥不能买不能开?当然,我本人支持制抵日货.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5:12
中国的小偷不少吧?
直接拿棍子打的,多么?
小偷?他木偷啊?破坏了人家的财物,别人反抗就顺手给杀了.不反抗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激情一下.
优布.特留尼希特 发表于 2012-10-17 15:18
小偷?他木偷啊?破坏了人家的财物,别人反抗就顺手给杀了.不反抗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激情一下.
第一啊,新闻里好像没有说蔡砸车了
又再:激情犯罪,你以为是什么呢?
waaadoooo 发表于 2012-10-17 15:20
第一啊,新闻里好像没有说蔡砸车了
又再:激情犯罪,你以为是什么呢?
好吧,汉奸人人得而诛之,买泥盆车就是汉奸.大家都快去买保险吧,这年头谁敢说自个不用日货的,哪天跳出个爱国者给你打死了,从你的MP3里找出一泥盆电子管来,你只能认倒霉
优布.特留尼希特 发表于 2012-10-17 15:24
好吧,汉奸人人得而诛之,买泥盆车就是汉奸.大家都快去买保险吧,这年头谁敢说自个不用日货的,哪天跳出 ...

你买不买关我鸟事!
我买了日本人的东西,从来没看到那个骂我打我说我。

我只是就此事而言,
我认为蔡,
是属于激情犯罪,如此而已。

至少我不会在一大群人当中,义气填膺的情况下,大打出手,
这不是自己找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