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转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26:06
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

    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无可估量的损失。但是,它也从反面教育了全世界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引起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深刻思考。在苏联解体几年之后,对其解体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实事求是地研究和分析,从中科学地总结出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是十分必要的,它将成为我们难得的反面财富。
    (一)国家统一是最高原则
    苏联是各苏维埃共和国在共产党领导下为了实现社会主义伟大理想、共同繁荣昌盛而自愿组成的,数十年里联盟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为先进的工业国,从一个资源大国发展为经济大国、科技大国和军事大国,许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综合国力成长为能与美国相抗衡的超级大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包括苏联模式的历史局限性、苏共和联盟中央的各种严重政策错误,但是这些都是可以在联盟范围内通过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通过改革开放逐步解决的。苏联人民深知国家分裂和政治动荡的严重后果,因此在民族分离、主权要求和共和国独立活动愈演愈烈,对联盟命运构成威胁的情况下,他们以庄严的投票表达了自己的心愿。1991年3月17日苏联就联盟前途举行全民公决,全苏1.86亿选民中80%以上参加了投票,投票者赞成保留苏联的占76.4%。毫无疑义,苏联解体是违背苏联大多数人民意愿的。
    苏联解体破坏了统一的经济空间,给各共和国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由于原苏联范围内进行地区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各共和国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经济联系。相互之间的商品交换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5%,高于欧共体内部的交换比例(16%);相互之间的商品交换占输出输入总额的比重,俄罗斯为57%,乌克兰为79%,其他共和国均在85%以上。苏联解体以后,原有经济联系遭到破坏,给各独立国家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苏联解体后的第一年(1992年),独联体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下降20%,其中俄罗斯下降19%,乌克兰下降14%,哈萨克下降13%。生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经济联系中断,哈萨克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说,生产下降的65%是因为原苏联范围内的经济联系遭到破坏。
    苏联解体对各独立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影响决不是短期内可以消除的。各国之间的一系列经济矛盾,包括供货、价格、结算、货币、等等,使独联体内部的相互贸易急剧减少,相关企业的原料供应、销售市场和生产过程全面紊乱,导致社会生产长期衰退,消费市场严重短缺,通货膨胀恶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苏联解体还引发了独立国家内部政治矛盾、领土纠纷和民族分离活动的加剧。
    俄罗斯的鞑靼和车臣共和国要求独立,格鲁吉亚的阿布哈兹民族独立,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的纳卡冲突,塔吉克的连年内战,便是突出的表现。
    地方割据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自然经济造成地方之间、民族之间很少经济往来,缺乏必要的经济社会联系,形成相互分离、彼此孤立的“老死不相往来”状态,与此相应,政治上形成一个个诸侯小国。资本主义贸易打破了经济的地方界线,使民族之间、地区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客观上要求打破封建割据和民族分离,形成统一的国家。同时,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统治,也存在着民族独立的另一种趋势。在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瓦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联系的加强,经济政治的发展趋势是更大范围的一体化。欧共体的经济一体化、欧盟的经济政治一体化,是这种趋势的典型体现。
    社会主义为国家统一、民族和睦、政治安定和经济繁荣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整个经济空前繁荣,而且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也得到很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空前加强,它们相互分工协作、构成统一的经济体系。统一的经济体系、共同的繁荣和共同的利益,要求各民族生活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式下。无可否认,中央地方之间、各民族之间仍然存在着各种经济上的矛盾,但是这些矛盾只能在生产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任何分裂、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都是与经济政治的客观发展规律相违背的,都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所不容的。苏联解体给世人留下的最重要教训,也是我们研究苏联解体所得出的最重要结论就是:国家统一是最高原则。
    (二)维护国家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最重要教训在于,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为保持社会安定、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也是由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共产党作为社会先进阶级——无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先锋队,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这就是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先进的群众性政党,它以各种机构、基层组织联合了数以百万计的党员,成为社会中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力量;作为一个完整统一、一体化的政党,它吸引了各行各业绝大部分管理人员和专家;作为各民族优秀分子的政党,它将各地区、各民族凝聚在一起,发挥着促进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重要的凝聚作用;作为动员、联系群众的政党,它通过对各种群众组织的政治领导,通过自己普通党员的一致行动,努力争取广大群众对无产阶级政权的支持,化解各种不满和矛盾。苏联的教训正是在于,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从“革新”党向削弱党、取消党的方向发展,使国家和社会失去了凝聚力量,导致社会混乱,最终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其结果是在苏联这样一个多民族的联盟国家里,由于联合了各民族先进分子的共产党的瓦解,而造成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泛滥,使国家陷入分裂状态。
    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关系到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民族生存的重大关键所在。而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而完善党的领导。苏联长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影响了政治体制中其他各种设置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苏共在自身建设上的一系列问题,又使党处在不断的蜕变过程中。
    苏共的自行瓦解最后又导致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的终结、苏联的解体,这一事件证明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何等的重要,党的自身建设是何等的重要。只有当党能够始终如一地代表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当党能够始终如一地保持自己思想上的先进性、科学性、及时揭示并把握和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使之自觉地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苏联的教训告诉我们,像苏共以前那样闭关自守、与外界隔绝是行不通的,像戈尔巴乔夫时期那样一味地迎合西方,追求西方的价值观,照搬西方的一套也是不行的。搞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重要的在于必须适应新的情况实现改革开放方针,而这种改革开放的目的是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即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出发,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
    (三)遵循民族自身发展的规律,不能人为地否认民族矛盾和问题
    苏联领导人和理论界的一个重大失误是,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发展超前理论指导下,错误地估计民族发展状况,忽视民族矛盾的普遍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宣布民族关系问题已经完全和彻底解决了,社会主义本身不再会产生新的民族矛盾和问题。结果,苏联领导人提出一系列不切实际的空幻思想和理论,人为地加快民族接近和融合的进程,以图实现俄罗斯化,从而导致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方面出现许多重大失误,在民族关系中潜伏下深刻危机。从苏联建立、发展和解体的实践来看,由于执政党及其领导人的过失,不断出现新的民族矛盾和问题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最终在戈尔巴乔夫推行的错误改革政策诱发下,爆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民族分离运动,成为苏联解体的重要因素。这是沉重的历史教训。
    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有其客观的规律,要经历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要到国家和阶级消亡之后民族才能消亡,只要有不同民族的存在,就会不断出现新的民族矛盾和问题。而且,民族矛盾和问题的长期存在,是与社会发展中其他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致使民族矛盾和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和观点,正确认识本国实际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和民族关系发展状况,这不仅对解决民族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必须遵循民族和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认识民族矛盾和问题的长期性、普遍性和复杂性,坚持科学决策,运用民主和法律手段,正确引导和妥善解决民族关系问题。
    (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制度,调动地方积极性
    苏联剧变和解体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必须承认在国家的政治体制方面,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存在着艰巨的改革任务。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固然十分重要,但它不能代替政治体制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本身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它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苏联苏维埃制度的弊端不仅在于以党代政使苏维埃实际上处于无权境地,不能担负起领导国家的重担,而且还在于从总体上说未能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特别是未能处理好中央与以各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一切权力集中于中央造成过分的中央集权,其结果是地方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更重要的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造成新的民族问题,形成民族隔阂和民族不信任,使原本就不容易解决的民族问题与地方问题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在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加强和不断完善民主和法律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和监督制度;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使之规范化和法制化;应充分发挥中央集中和地方分权各自的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吸引少数民族参政、议政,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民族和睦、维护国家统一的根本保障。同时,对于少数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民族矛盾、民族纠纷、分裂国家的势力,应毫不手软,坚决给予回击。在这方面,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教训是十分突出的,被所谓的民主束缚住手脚,对民族主义一味姑息、迁就,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打击不力,最终只能造成严重的民族冲突和国家的解体。
    (五)建立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国家体制,是一场失败的试验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随着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爆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导致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等多民族联邦制国家相继解体,这表明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国家体制经不住历史考验,失败了。而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联邦制国家也是由多民族组成的,它们至今还比较稳定。多民族国家是否稳定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实行什么样的国家体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又不能说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关键问题是,多民族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国家体制有助于各民族发展、团结和国家稳定和统一,而且国家体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进步。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多民族国家实行的是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民主和法治制度比较健全,有助于社会发展、进步和国家稳定。而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实行的是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即在国内以民族划界建立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区等不同层次的民族自治实体。这些国家宪法赋予各民族自决权和联邦主体的主权国家地位和自由退盟权,从而使联邦主体具有明显的国家实体的特征。从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的建立、发展和解体的实践来看,以民族划界建立不同层次的民族自治实体,实际上是在人为地强化民族自我意识,激发民族独立自主倾向,一旦发生社会剧变和动荡,出现独立机会,联邦主体就很快成为独立的政治实体。因此可以认为,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国家经不住巨大社会变革的考验,失败了,进而也可以认为在多民族国家中不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不适宜建立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国家体制。在多民族国家实行中央集中的单一制国家体制为宜,并且要建立民主和法治制度;如果实行联邦制要实行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并且要以民主和法治制度作保障,从而有助于社会发展、进步和国家稳定。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

    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无可估量的损失。但是,它也从反面教育了全世界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引起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深刻思考。在苏联解体几年之后,对其解体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实事求是地研究和分析,从中科学地总结出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是十分必要的,它将成为我们难得的反面财富。
    (一)国家统一是最高原则
    苏联是各苏维埃共和国在共产党领导下为了实现社会主义伟大理想、共同繁荣昌盛而自愿组成的,数十年里联盟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为先进的工业国,从一个资源大国发展为经济大国、科技大国和军事大国,许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综合国力成长为能与美国相抗衡的超级大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包括苏联模式的历史局限性、苏共和联盟中央的各种严重政策错误,但是这些都是可以在联盟范围内通过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通过改革开放逐步解决的。苏联人民深知国家分裂和政治动荡的严重后果,因此在民族分离、主权要求和共和国独立活动愈演愈烈,对联盟命运构成威胁的情况下,他们以庄严的投票表达了自己的心愿。1991年3月17日苏联就联盟前途举行全民公决,全苏1.86亿选民中80%以上参加了投票,投票者赞成保留苏联的占76.4%。毫无疑义,苏联解体是违背苏联大多数人民意愿的。
    苏联解体破坏了统一的经济空间,给各共和国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由于原苏联范围内进行地区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各共和国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经济联系。相互之间的商品交换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5%,高于欧共体内部的交换比例(16%);相互之间的商品交换占输出输入总额的比重,俄罗斯为57%,乌克兰为79%,其他共和国均在85%以上。苏联解体以后,原有经济联系遭到破坏,给各独立国家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苏联解体后的第一年(1992年),独联体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下降20%,其中俄罗斯下降19%,乌克兰下降14%,哈萨克下降13%。生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经济联系中断,哈萨克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说,生产下降的65%是因为原苏联范围内的经济联系遭到破坏。
    苏联解体对各独立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影响决不是短期内可以消除的。各国之间的一系列经济矛盾,包括供货、价格、结算、货币、等等,使独联体内部的相互贸易急剧减少,相关企业的原料供应、销售市场和生产过程全面紊乱,导致社会生产长期衰退,消费市场严重短缺,通货膨胀恶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苏联解体还引发了独立国家内部政治矛盾、领土纠纷和民族分离活动的加剧。
    俄罗斯的鞑靼和车臣共和国要求独立,格鲁吉亚的阿布哈兹民族独立,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的纳卡冲突,塔吉克的连年内战,便是突出的表现。
    地方割据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自然经济造成地方之间、民族之间很少经济往来,缺乏必要的经济社会联系,形成相互分离、彼此孤立的“老死不相往来”状态,与此相应,政治上形成一个个诸侯小国。资本主义贸易打破了经济的地方界线,使民族之间、地区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客观上要求打破封建割据和民族分离,形成统一的国家。同时,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统治,也存在着民族独立的另一种趋势。在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瓦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联系的加强,经济政治的发展趋势是更大范围的一体化。欧共体的经济一体化、欧盟的经济政治一体化,是这种趋势的典型体现。
    社会主义为国家统一、民族和睦、政治安定和经济繁荣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整个经济空前繁荣,而且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也得到很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空前加强,它们相互分工协作、构成统一的经济体系。统一的经济体系、共同的繁荣和共同的利益,要求各民族生活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式下。无可否认,中央地方之间、各民族之间仍然存在着各种经济上的矛盾,但是这些矛盾只能在生产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任何分裂、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都是与经济政治的客观发展规律相违背的,都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所不容的。苏联解体给世人留下的最重要教训,也是我们研究苏联解体所得出的最重要结论就是:国家统一是最高原则。
    (二)维护国家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最重要教训在于,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为保持社会安定、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也是由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共产党作为社会先进阶级——无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先锋队,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这就是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先进的群众性政党,它以各种机构、基层组织联合了数以百万计的党员,成为社会中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力量;作为一个完整统一、一体化的政党,它吸引了各行各业绝大部分管理人员和专家;作为各民族优秀分子的政党,它将各地区、各民族凝聚在一起,发挥着促进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重要的凝聚作用;作为动员、联系群众的政党,它通过对各种群众组织的政治领导,通过自己普通党员的一致行动,努力争取广大群众对无产阶级政权的支持,化解各种不满和矛盾。苏联的教训正是在于,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从“革新”党向削弱党、取消党的方向发展,使国家和社会失去了凝聚力量,导致社会混乱,最终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其结果是在苏联这样一个多民族的联盟国家里,由于联合了各民族先进分子的共产党的瓦解,而造成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泛滥,使国家陷入分裂状态。
    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关系到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民族生存的重大关键所在。而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而完善党的领导。苏联长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影响了政治体制中其他各种设置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苏共在自身建设上的一系列问题,又使党处在不断的蜕变过程中。
    苏共的自行瓦解最后又导致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的终结、苏联的解体,这一事件证明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何等的重要,党的自身建设是何等的重要。只有当党能够始终如一地代表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当党能够始终如一地保持自己思想上的先进性、科学性、及时揭示并把握和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使之自觉地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苏联的教训告诉我们,像苏共以前那样闭关自守、与外界隔绝是行不通的,像戈尔巴乔夫时期那样一味地迎合西方,追求西方的价值观,照搬西方的一套也是不行的。搞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重要的在于必须适应新的情况实现改革开放方针,而这种改革开放的目的是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即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出发,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
    (三)遵循民族自身发展的规律,不能人为地否认民族矛盾和问题
    苏联领导人和理论界的一个重大失误是,教条主义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发展超前理论指导下,错误地估计民族发展状况,忽视民族矛盾的普遍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宣布民族关系问题已经完全和彻底解决了,社会主义本身不再会产生新的民族矛盾和问题。结果,苏联领导人提出一系列不切实际的空幻思想和理论,人为地加快民族接近和融合的进程,以图实现俄罗斯化,从而导致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方面出现许多重大失误,在民族关系中潜伏下深刻危机。从苏联建立、发展和解体的实践来看,由于执政党及其领导人的过失,不断出现新的民族矛盾和问题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最终在戈尔巴乔夫推行的错误改革政策诱发下,爆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民族分离运动,成为苏联解体的重要因素。这是沉重的历史教训。
    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有其客观的规律,要经历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要到国家和阶级消亡之后民族才能消亡,只要有不同民族的存在,就会不断出现新的民族矛盾和问题。而且,民族矛盾和问题的长期存在,是与社会发展中其他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致使民族矛盾和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和观点,正确认识本国实际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和民族关系发展状况,这不仅对解决民族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必须遵循民族和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认识民族矛盾和问题的长期性、普遍性和复杂性,坚持科学决策,运用民主和法律手段,正确引导和妥善解决民族关系问题。
    (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制度,调动地方积极性
    苏联剧变和解体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必须承认在国家的政治体制方面,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存在着艰巨的改革任务。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固然十分重要,但它不能代替政治体制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本身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它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苏联苏维埃制度的弊端不仅在于以党代政使苏维埃实际上处于无权境地,不能担负起领导国家的重担,而且还在于从总体上说未能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特别是未能处理好中央与以各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一切权力集中于中央造成过分的中央集权,其结果是地方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更重要的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造成新的民族问题,形成民族隔阂和民族不信任,使原本就不容易解决的民族问题与地方问题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在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加强和不断完善民主和法律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和监督制度;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使之规范化和法制化;应充分发挥中央集中和地方分权各自的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吸引少数民族参政、议政,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民族和睦、维护国家统一的根本保障。同时,对于少数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民族矛盾、民族纠纷、分裂国家的势力,应毫不手软,坚决给予回击。在这方面,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教训是十分突出的,被所谓的民主束缚住手脚,对民族主义一味姑息、迁就,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打击不力,最终只能造成严重的民族冲突和国家的解体。
    (五)建立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国家体制,是一场失败的试验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随着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爆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导致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等多民族联邦制国家相继解体,这表明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国家体制经不住历史考验,失败了。而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联邦制国家也是由多民族组成的,它们至今还比较稳定。多民族国家是否稳定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实行什么样的国家体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又不能说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关键问题是,多民族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国家体制有助于各民族发展、团结和国家稳定和统一,而且国家体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进步。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多民族国家实行的是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民主和法治制度比较健全,有助于社会发展、进步和国家稳定。而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实行的是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即在国内以民族划界建立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区等不同层次的民族自治实体。这些国家宪法赋予各民族自决权和联邦主体的主权国家地位和自由退盟权,从而使联邦主体具有明显的国家实体的特征。从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的建立、发展和解体的实践来看,以民族划界建立不同层次的民族自治实体,实际上是在人为地强化民族自我意识,激发民族独立自主倾向,一旦发生社会剧变和动荡,出现独立机会,联邦主体就很快成为独立的政治实体。因此可以认为,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国家经不住巨大社会变革的考验,失败了,进而也可以认为在多民族国家中不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不适宜建立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国家体制。在多民族国家实行中央集中的单一制国家体制为宜,并且要建立民主和法治制度;如果实行联邦制要实行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并且要以民主和法治制度作保障,从而有助于社会发展、进步和国家稳定。
(六)区分民族矛盾与阶级斗争的界限,坚持用政治和法律方式解决民族关系问题
    在社会主义国家随着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消灭,阶级对抗也随之消灭,因此民族矛盾、包括出现的民族主义一般均属人民内部矛盾,应当采用政治、民法和法律的方式加以解决。即使是发生破坏国家统一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对于这种对抗性矛盾一般也应通过政治斗争和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当然,对那些肆意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极少数民族分离主义者,应当采用果断的强硬手段,制止民族分离活动,但也要尽力避免波及广大人民群众。
    过去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把普遍存在的民族矛盾和问题归结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或者说成是西方资产阶级代理人,而且把维护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活动、要求扩大民族自主权的行为,也统统打成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轻则进行批判,重则绳之以法或进行镇压;甚至在卫国战争期间借口极少数人的背叛行为,把十几个弱小民族作为罪人强迫迁移,造成对少数民族的极大伤害。苏联政府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民族矛盾和问题归结为阶级斗争,动用武力和专政手段来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其后果只能是严重伤害非俄罗斯民族的大多数群众,加深他们对大俄罗斯人的仇视心理,激发他们对联盟中央政府的不满,加深民族离心倾向,削弱联盟国家的凝聚力。
    民族、民族矛盾和问题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在任何历史发展阶段均不能简单的混为一谈,更不能等同起来。只有在存在剥削阶级和阶级压迫的社会,存在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社会,或者在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之间,民族矛盾和问题才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密切相关,民族冲突能反映出阶级斗争的实质,而在社会主义国家民族矛盾和问题已不反映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实质。如果硬要把民族矛盾和问题说成是阶级斗争的反映,采取武力镇压来平息民族冲突,那只能是造成更深的民族间积怨和仇恨,把各民族人民引向灾难。
    (七)淡化民族意识,树立公民权利高于民族权利的观念
    尽管从3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苏联领导人接连不断地宣布已经建成社会主义和发达社会主义,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已经解决了民族关系问题,形成了各民族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各民族正在日益接近和实现完全统一和一致,然而实际情况并非是这样。随着苏联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自我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民族独立自主的活动时有发生,存在着民族分离倾向。究其主要原因,一是苏联国家体制是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联邦制,建立以某一主体民族名称命名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州、自治区等不同层次的民族区域自治实体,这种形式实际上是人为地强化民族自我意识,激发民族独立自主情绪。二是苏联领导人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犯有一系列严重错误,加深了民族间的积怨。三是因为苏联成立条约和苏联时期三部宪法均明文规定,民族权利平等是一条不可变更的法律原则,历届领导人反复强调社会主义要实现各民族完全平等,而且宣布苏联已经实现了各民族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平等。可是,苏联的建立、发展和解体的过程表明,实际上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难以做到各个民族完全平等,因为各个大小不同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自然地埋条件、历史和社会文化环境不一样,在数百年或上千年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尤其在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中各个民族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很难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达到完全平等和事实上平等。如果国家法律突出民族权利平等,社会舆论过多地宣传民族权利平等,客观上容易引起一些落后民族对自己所处地位的不满,激发他们民族自我意识,增强民族离心倾向和独立自主意识。从总结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解体的教训出发,在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不宜过多地宣传民族权利平等,而应强调为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提供同等的条件,提出各民族权利平等主要体现为公民权利平等,即各民族的公民在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公民权利应高于民族权利。坚持树立公民权利高于民族权利的观念,逐步淡化民族观念和意识,从而有助于加强各民族团结和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八)赋予民族自决权新含义,以淡化民族自我意识和有助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
    民族自决权起源于近代西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和建立资本主义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起到过积极作用。后来在资本主义上升发展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提出过民族自决权的问题,指被压迫民族享有摆脱压迫民族统治的独立自主权,1896年第二国际伦敦代表大会再次重申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则,宣布所有被压迫民族均享有摆脱压迫民族统治的完全自决权。20世纪初,列宁在领导俄国各民族的工人和劳动人民群众反对沙皇专制统治,进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过程中,为了发动、联合和团结各被压迫民族共同推翻沙皇专制制度,提出各个被压迫民族享有自决权,并且把民族自决权作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战斗思想武器。当时列宁论述民族自决权的内涵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各个被压迫民族享有摆脱压迫民族统治的政治独立自主权,即建立自己民族国家的权利;二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也是实施民族自决权的一种形式;三是各民族公民参加决策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民主权利和平等权利。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着重强调要通过民族自决实现各民族联合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反对通过民族自决成立许多独立的小国家。实际上,民族自决权是列宁为了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和建立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推进世界革命和反对殖民主义,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中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重要策略原则,决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要长期坚持的解决民族矛盾和问题的理论原则。因此,从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等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发展和解体的历史实践来看,在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在各民族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关系状况发生明显变化、已不存在民族压迫和剥削的情况下,应赋予民族自决权新的含义。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内容,即应当摒弃政治独立自主权和民族区域自治权,而尽力发扬各民族人民参加决策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民主权利和平等权利。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民族自决权主要体现为各民族公民享有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各民族公民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各民族公民享有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这样理解民族自决权,有助于淡化民族自我意识和民族观念,有助于加强各民族团结和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
    (九)进行经济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缩小经济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
    苏联解体的深刻根源是苏联经济模式的历史局限性阻碍生产力发展而又长期未得解决。60年代以前,苏联社会经济高速增长,人造地球卫星率先在太空翱翔,人类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何等灿烂夺目,不仅联盟内部具有凝聚力,而且吸引世界争取解放的民族,也使西方世界发生了信仰危机。然而自70年代始,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兴起,西方发达国家获得了新的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而苏联传统体制不适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经济增长缓慢,逐步进入停滞和衰退时期。经济的巨大反差,引起凝聚与离心的新变化,苏联面临信仰和解体危机。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根源,而生产力是经济中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为了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凝聚力,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要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精辟地指出,“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又说:“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东西。”
    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这不仅因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既有适应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而且因为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经历着政治、经济、科技进步、外部环境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条件,经济体制和政策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恩格斯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
    苏联解体的深刻教训是长期固守僵化的传统体制和理论教条,传统经济体制严重阻碍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长期的商品短缺、效益下降和经济衰退,使社会主义的凝聚力大大下降。
    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在和平和发展的时代,经济发展的中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文化和科学的中心,必然是人们向往的圣地和聚集的焦点。一个国家如此,大千世界也是如此;历史上如此,现而今也是如此。经济的活力同时也是政权的活力、国家的活力和党的活力;经济的凝聚力同时也是政权的凝聚力、国家的凝聚力和执政党的凝聚力。在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和压迫,实现民族平等的条件下,边境地区人心的向背和人员的流向,民族地区的向心和离心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的决定性力量,取决于社会生产是否发展、综合国力是否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是否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考虑效率,同时也要兼顾公平。共同的利益是团结的基础。进行经济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缩小经济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
    (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关系
    在苏联解体的诸种冲击因素中,除了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之外,从国家结构的角度考察,主要有两股冲击力量,一股是主体民族共和国与联盟中央争夺经济主权,甚至争夺联盟的最高领导权,一股是非主体民族共和国争取经济主权,要求脱离联盟而独立。前者属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后者虽然也属于中央地方关系,但主要体现的是民族关系。因此苏联解体的教训指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必须一方面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另一方面处理好非主体民族与主体民族的关系。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主要问题是中央集权过多,地方权限过小。虽然经历了曲折的调整过程:从斯大林的部门管理体制,到赫鲁晓夫的地区管理体制,又到勃列日涅夫的部门地区结合的管理体制。但是,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没有改变,中央地方关系的调整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同时,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也没有根本改变,企业和整个经济缺乏活力,经济的盘子难以扩大,因此中央地方关系的调整余地很小。
    市场经济消除了传统体制下制约中央地方经济关系调整的主要因素,为形成新型的中央地方经济关系奠定了基础和可能。市场经济增强了经济活力,为整个经济和地方经济的共同繁荣奠定了体制基础;市场经济打破了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管理,使地方获得了充分的经济自主权;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政企分开,使中央地方经济关系从主要是企业归属和管理转为主要是产业政策和布局;市场经济下财政的国民经济功能弱化,逐渐转变为社会公共财政,中央地方关系在这方面的内容减弱。这样,中央地方经济关系的主要问题就从经济管理权限问题,转为如何实现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
    在这方面最主要的是正确处理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特别是与经济落后的民族地区的经济关系。首先,国家应通过投资倾斜促使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其次,通过政策倾斜和营造环境吸引企业投资向内地流动;第三,通过结构调整和替代使先进地区的某些产业向后进地区转移;第四,制订合理的区域发展战略,在沿海经济已有很大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沿江、沿线、沿边经济的发展,并向周围和纵深辐射;第五,搞好配置在内地的重点企业与地方工业的配套和经济的综合发展;第六,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开发首先在资源优势,同时要把资源优势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总之,加快落后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那里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对民族团结、边境安定、国家统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十一)坚持和平外交方针,反对霸权主义,维护国家主权
    在对外政策方面,既然集中精力于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外交政策的目标就是为国内建设服务、为国内建设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就应该始终坚持和平外交的原则。与此同时,也要防止国际敌对势力的颠复破坏,特别是利用民族问题作为干扰经济建设、分裂国家的潜入口。
    所谓和平外交是指:首先,要正确判断形势,正确了解各种力量的分化组合。历史证明,正是苏联对国际形势判断失误(对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过于乐观的估计、对世界局势过于紧张的判断),使国内各方面的工作一直处在紧张的临战状态,给国内建设造成了不小的消极影响。其次,要尽一切努力化解矛盾和冲突,尽一切努力避免战争或对抗。二战结束后,苏联不仅没有尽量利用战时同盟机制,争取缓和局势,反而凭借自己力量的上升,过分追求自己的利益,导致持续几十年的冷战。既使自己要花费相当的精力、物力去维持那些“成果”,又使经济建设这个战略中心受到冲击和被转移。而在对抗中的失败,又最终导致拱手出让那些所得。事实证明,只有努力将经济搞上去,提高综合国力,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第三,要严格把意识形态的矛盾与国家关系区分开,坚决避免在外交实践中掺杂意识形态的成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苏联也宣称要把和平共处与阶级斗争区分开,但在实践中却由于不正确地理解和平共处,以及总试图利用和平共处为自己扩张谋利,结果是始终没有理顺二者的关系,“和平共处”往往被自己“输出革命”所破坏。第四,要坚持不称霸。霸权主义既是社会主义思想的敌人,又是经济建设的包袱。霸权主义政策必然会导致冲突、引发军备竞赛;霸权主义可能争得一时的辉煌和荣耀,但苏联的例子也证明,霸权主义最终将使自己在争霸中耗费资源,一切所得也将因争霸失败而丢失。第五,坚持和平外交是从国家和世界力量结构的实际出发,从一切以国内建设为中心出发,并不是回避或无原则的妥协,防止对抗也不是不防御或回击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在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问题上,既要坚持和平外交的基本思想,又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和原则。
    (十二)政策是党的生命,既要防“左”,又要防右,坚决维护国家统一
    戈尔巴乔夫的右倾错误路线是苏联解体的直接原因,而长期执行的“左”的理论和政策,特别是过度集权的经济政治体制是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长期的“左”造成物极必反,导致右的泛滥,“左”和右的合力造成了苏联解体。从根源上看要注意防“左”,从现实上看要注意防右。
    因此,从总结苏联解体的教训出发,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改革必须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对各种以要求民主和自由为借口的自由化思潮,对以要求民族平等和行使民族自决权为借口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要批判和加以制止,特别是对少数从事反共反社会主义和分裂统一国家活动的人要坚决打击和绳之以法。同时,要认清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战略的实质,警惕国际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对借口人权问题的挑衅活动要坚决回击。总之,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分裂活动,维护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统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的一项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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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