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厅称安监局长工资不属公开范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56:06
中新网宜昌9月20日电(记者 刘良伟 郭晓莹)9月20日下午14时许,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文件就其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复函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刘艳峰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此,刘艳峰显得很平静,表示这一结果早在意料之中,但认为陕西省财政厅所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刘艳峰认为,官员工资收入取之于民,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刘艳峰表示,将咨询律师,并参考网友的意见后,再作进一步跟进。

8月26日,在致36人死亡的延安车祸事故现场,杨达才面带笑容的照片被曝光,随后,杨达才因频繁佩戴奢侈品手表被网民持续关注,其所戴的手镯、皮带和所穿西装也相继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

9月1日,刘艳峰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个人2011年度工资。

专家:杨达才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罗旭) 9月1日下午,一位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据记者李志伟报道,20日下午,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他认为,首先,杨达才的个人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其次,政府应该公开杨达才的工资,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吕艳滨说,一个信息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就看它是否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例外或者说不公开信息的范围,对于不公开的范围,一般的理解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还有一些过程信息也是可以作为不公开信息来处理的
http://news.qq.com/a/20120920/001592.htm中新网宜昌9月20日电(记者 刘良伟 郭晓莹)9月20日下午14时许,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文件就其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复函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刘艳峰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此,刘艳峰显得很平静,表示这一结果早在意料之中,但认为陕西省财政厅所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刘艳峰认为,官员工资收入取之于民,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刘艳峰表示,将咨询律师,并参考网友的意见后,再作进一步跟进。

8月26日,在致36人死亡的延安车祸事故现场,杨达才面带笑容的照片被曝光,随后,杨达才因频繁佩戴奢侈品手表被网民持续关注,其所戴的手镯、皮带和所穿西装也相继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

9月1日,刘艳峰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个人2011年度工资。

专家:杨达才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罗旭) 9月1日下午,一位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据记者李志伟报道,20日下午,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他认为,首先,杨达才的个人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其次,政府应该公开杨达才的工资,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吕艳滨说,一个信息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就看它是否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例外或者说不公开信息的范围,对于不公开的范围,一般的理解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还有一些过程信息也是可以作为不公开信息来处理的
http://news.qq.com/a/20120920/001592.htm
基层政府已经烂透了,完全站在人民对立面
这可不是基层政府,而是省级政府,正厅级官员,再高点的话,CD又不让评论了
陕西省纪委查了这么长时间   屁都不放一个  呵呵  
nsczlj 发表于 2012-9-20 20:51
这可不是基层政府,而是省级政府,正厅级官员,再高点的话,CD又不让评论了
是广东的新闻市一级都不让评论了
表哥威武!
公不公开与我们无关……
江苏阜宁刑满释放干部罪犯重新进体制内享受待遇的事不也没有下文了,拖一托就给冷处理了,这不奇怪。
他这种算国家公务员吧…发工资的应该是中央…
P民表示贪就贪吧,但一定要为老百姓做事啊
我们这以前 最早的一个洗浴中心 就是一个纪检部门的人开的
官员工资也是国家秘密?
不要脸,天下无敌
局长如果家产真的一亿,那么他收的的钱肯定要三亿以上,那么另外两亿给谁了?在局长有难的时候,拿钱的人会不出来保局长吗?

大陆官场之道,尽在层层送钱。
tntkv 发表于 2012-9-21 08:33
我们这以前 最早的一个洗浴中心 就是一个纪检部门的人开的
现场办公
老百姓只有给它们发工资的义务,但没有知道给它们发了多少工资的权利。
出了薄那回事,偶才算明白,上上下下都烂透了.
哈哈 表哥完蛋了
财政厅的解释合理。

有点工作经验的人就应该知道,查工资应该去哪个部门查。

谁来回答下?
我也觉得个人工资不应该是公开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