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日本人之所以不肯认罪的理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14:34
日本人之所以不肯认罪的理由

1.东京审判
在昭和21年4月29日(当时的天皇的生日这一天),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人A级战犯被起诉,除去已经死去的人以外其他的25人全部被宣布有罪。
其中东条英机等7人被宣布实行绞刑。在同年12月23日(现在的天皇的生日)这一天执行了。

对他们起诉的主要理由是[对和平的犯罪],即发动了侵略战争。对民间人士和俘虏的虐待,杀害,掠夺,以及军事上不必要的城市破坏等等。

东京审判的法官11人全体人员是联合国的。其中有一个国际法的专家是印度的 佩尔 法官。当时,佩尔法官提出异议。宣称东京审判是违反国际法的。但是在1比10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理会。

2、国际法
为什么说是违反了国际法呢?因为当时提出的[战争罪](对和平的犯罪)是[事后法],也就是说,在发动战争和真正进行中、并没有这个[战争罪]。近代法的铁则是禁止[事后法]的。
也就是说、即使要定罪、也要根据现有的法律、而不是现编出法律来执行。要不然、今天合法的行为、可能成为明天不合法的行为受到裁决、人们就没有行动的准则了。
(当然、我们中国人会按照我们的道德准则来行动、但是对于那些以侵占、掠夺为生的国家、民族来说、他们是要按照当时的允许战争的国际法来行动的==作者注)

当时的国家法是允许战争的、为了解决国际纠纷、战争在政治上、外交上都是被承认的。只要宣战就行了,战败国要对战胜国进行经济赔偿、但是不存在胜利国要裁决战败国的问题、也不存在战败国要陪礼道歉之说。
(所以、从鸦片战争起、中国就一直被侵略、还得赔偿外国、表示因为我们没有打开大门欢迎侵略者、而给侵略者带来了损失、所以要赔偿----当然道歉是不要求的啦)

3、[伦敦宪法]
到了1945年8月联合国制定了[伦敦宪法]、其中的第6条是[对和平的犯罪]还有[对人道的犯罪]、还针对德国、导入了[因为政治上、宗教上,人种的理由而进行的迫害行为(所谓holocaust)等]。这样、德国和日本都受到了裁决。

很多日本人认为、如果按照新的[伦敦宪法]、即[伦敦宪法]在战时有效、那么、对东京进行空袭和在日本投下原子弹的美国、也是犯有[人道罪]的,

所以、至今、无论是德国也好、日本也好、都没有对对方被侵略的国家赔礼道歉过、德国甚至说、纳粹不能代表是德国、所以德国作为国家是没有罪的。对受害者的赔偿也是[出于人道上的原因]==人道主义。
至于被很多人误传得很奇特的墓前一跪、那更是出于宗教的习惯、说向死者表示哀悼。(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没有道歉、只有哀悼)。

4、美国的阴谋
当时美国因为在中国战场上没有分得日本人的好处而痛恨着日本。(因为中日战争结束、宣布了所有的国家通通撤离中国、美国也没有捞到好处)。

美国考虑到
1、 要彻底从精神上搞垮日本、
2、 要控制日本、掌握对亚洲的军事上的主动权、

所以美国曾经提出过要炸掉日本的[靖国神社]、但是被罗马的教皇制止了。
罗马的教皇说、你可以在军事、经济上控制一个国家、但是、你要从精神上抹销这个国家是不可能的、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美国才罢手。

5、后记
以上、我是在写东西时、看到的一些资料、仅仅是一些史实、(都是有据可查的)、不带个人观点和情绪、供朋友们参考。
在我们思考、为什么日本人、德国人不肯认错的时候可以一用。日本人之所以不肯认罪的理由

1.东京审判
在昭和21年4月29日(当时的天皇的生日这一天),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人A级战犯被起诉,除去已经死去的人以外其他的25人全部被宣布有罪。
其中东条英机等7人被宣布实行绞刑。在同年12月23日(现在的天皇的生日)这一天执行了。

对他们起诉的主要理由是[对和平的犯罪],即发动了侵略战争。对民间人士和俘虏的虐待,杀害,掠夺,以及军事上不必要的城市破坏等等。

东京审判的法官11人全体人员是联合国的。其中有一个国际法的专家是印度的 佩尔 法官。当时,佩尔法官提出异议。宣称东京审判是违反国际法的。但是在1比10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理会。

2、国际法
为什么说是违反了国际法呢?因为当时提出的[战争罪](对和平的犯罪)是[事后法],也就是说,在发动战争和真正进行中、并没有这个[战争罪]。近代法的铁则是禁止[事后法]的。
也就是说、即使要定罪、也要根据现有的法律、而不是现编出法律来执行。要不然、今天合法的行为、可能成为明天不合法的行为受到裁决、人们就没有行动的准则了。
(当然、我们中国人会按照我们的道德准则来行动、但是对于那些以侵占、掠夺为生的国家、民族来说、他们是要按照当时的允许战争的国际法来行动的==作者注)

当时的国家法是允许战争的、为了解决国际纠纷、战争在政治上、外交上都是被承认的。只要宣战就行了,战败国要对战胜国进行经济赔偿、但是不存在胜利国要裁决战败国的问题、也不存在战败国要陪礼道歉之说。
(所以、从鸦片战争起、中国就一直被侵略、还得赔偿外国、表示因为我们没有打开大门欢迎侵略者、而给侵略者带来了损失、所以要赔偿----当然道歉是不要求的啦)

3、[伦敦宪法]
到了1945年8月联合国制定了[伦敦宪法]、其中的第6条是[对和平的犯罪]还有[对人道的犯罪]、还针对德国、导入了[因为政治上、宗教上,人种的理由而进行的迫害行为(所谓holocaust)等]。这样、德国和日本都受到了裁决。

很多日本人认为、如果按照新的[伦敦宪法]、即[伦敦宪法]在战时有效、那么、对东京进行空袭和在日本投下原子弹的美国、也是犯有[人道罪]的,

所以、至今、无论是德国也好、日本也好、都没有对对方被侵略的国家赔礼道歉过、德国甚至说、纳粹不能代表是德国、所以德国作为国家是没有罪的。对受害者的赔偿也是[出于人道上的原因]==人道主义。
至于被很多人误传得很奇特的墓前一跪、那更是出于宗教的习惯、说向死者表示哀悼。(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没有道歉、只有哀悼)。

4、美国的阴谋
当时美国因为在中国战场上没有分得日本人的好处而痛恨着日本。(因为中日战争结束、宣布了所有的国家通通撤离中国、美国也没有捞到好处)。

美国考虑到
1、 要彻底从精神上搞垮日本、
2、 要控制日本、掌握对亚洲的军事上的主动权、

所以美国曾经提出过要炸掉日本的[靖国神社]、但是被罗马的教皇制止了。
罗马的教皇说、你可以在军事、经济上控制一个国家、但是、你要从精神上抹销这个国家是不可能的、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美国才罢手。

5、后记
以上、我是在写东西时、看到的一些资料、仅仅是一些史实、(都是有据可查的)、不带个人观点和情绪、供朋友们参考。
在我们思考、为什么日本人、德国人不肯认错的时候可以一用。
<P>踏平日本!</P><P>哈哈</P>
哦!阁下辛苦啦!我要说得是书读多倒不一定是好事!
本来知道做了错事了要道歉要赔罪!现在好知道这些错事不犯法!错了就错了!还神气上小样上了!
弟兄啊!人家不理解你不看上你!打了骂了你不管你怎么想只问上回打你的人打得好不好!在用插过屁眼的手拍拍你的头安慰你要理解他!你要是认了你就是小日本了!
德国人已经认错了啊,如果日本人有德国人那种态度,也没人找他事了。
<P>人都是这样的</P><P>没办法,只能灭了他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