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黨派會商無共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42:47
<P>【大公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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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圖:范徐麗泰與二十多位議員舉行閉門會議(本報攝) </P>
<P>【本報訊】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昨日早前立法會「流會」事作,與二十多名議員舉行閉門會議跟進。她表示,由於有部分議員清晰表達了不會排除日後會再採取違反議事規則的做法,所以會議無法達成任何共識。
<P>來自立法會各黨派約二十七名議員昨日中午出席了閉門會議,其中多達十九人為泛「民主派」議員。
<P>范太會後對記者表示,會議並沒有就日後如何處理類似情況達成任何共識,因為一部分議員清晰表達,他們不能排除日後再有他們認為重大的問題時,會再採取違反議事規則的做法,因此,會議沒有辦法達到共識。但她認為,能夠透過一個非正式會議讓大家各抒己見,是今次會議的一個用處。
<P>她表示,很多市民都覺得立法會作為一個立法機關,並不應發生上次「流會」事件,不少議員亦明白這一點;但她作為主席,並沒有獲授權為其他議員作出任何行動,所以她無法代立法會向市民道歉。她個人作為一個議員,對於今次事件令市民覺得立法會未盡全責感到很不好意思,但由於有一部分議員覺得他們並無做錯,所以她亦沒法為立法會道歉。
<P>無法代立法會道歉
<P>她說,昨日會議令她有機會解釋自己的立場。她強調,她處理議員違反議事規則事件是有「三部曲」的,就是先警告,指出議員做得不對或不檢點之處,並暫停會議,請議員到其辦公室及向對方解釋;她會給議員再選擇是否收回說話,如果對方拒絕,她才會請違規議員離開。她表示,早前她對「長毛」梁國雄運用這項權力後,民主黨主席李永達代表泛「民主派」去信要求她解釋。
<P>不會就裁決作諮詢
<P>她強調,她的做法始終如一,今次沒有立即將違規議員趕離場,是因為仍未到那個階段。但她無奈表示,曾經要她解釋為何趕「長毛」出會議廳的民主黨議員,當中有「同一班人」昨日反過來質疑她為何在「流會」當日沒有直接在會議廳處理有關情況,將違規議員請離場。
<P>她說,會上本來有大多數議員贊成以即時處理違規事件代替休會,但後來又有議員以這是重大事情,黨派內未有深入討論為理由,要求有更多時間考慮,所以這方面最終亦沒有結論。由於有多數議員有這傾向,所以她會小心及慎重考慮。
<P>至於有議員認為日後應先就重大事件進行諮詢,她表示,議員只是在這方面各自表達了自己的擔心,並無達至結論。她說,有些決定是一定由主席作出的,她只會因應內務守則進行諮詢,而不會就自己如何作出裁決進行諮詢。
<P>立會哀悼自有慣例
<P>提到引起今次事件的「默哀」行動,范徐麗泰表示,她有向議員解釋她不批准今次哀悼行動的考慮,及立法會過往做法。她重申,立法會並無列明什麼時候可以進行哀悼,但過往慣例是有議員或港督在任內逝世,或曾任港督逝世,就會進行哀悼,九七年時為鄧小平哀悼是一個例外,理由是因為「一國兩制」保證了港人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個門檻是相當高的。她不認為應將這門檻降低,這並非對趙紫陽不敬,而是因為降低了門檻,立法會將來將會面對很多類似問題。她認為,日後處理同類事件的原則,可以是如有一個人反對便不進行哀悼,因哀悼是很莊重的事,應該有一致看法,以示對死者尊敬。她又指「民主派」事前並沒有像以往一樣,就「默哀」行動事先知會她。
<P>她總結說,今次事件沒有人是贏家,她希望這些事情不再發生,立法會應該為香港市民做實際的事,重拾市民信心。
<P>違規者應逐離會場
<P>昨日會議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及民建聯黨團召集人劉江華均說,不少議員都傾向日後如有議員違反議事規則,主席應運用權力決定是否將違規議員趕離會議廳,而非提出休會。 
<P>劉江華表示,主席的裁決應是最終裁決,議事規則是大家定出來的,大家都應該遵守,議員不同意可以另外再作修改。他形容今次會議只是各自表述,亦沒有討論到是否設立懲罰機制。他在會上建議設立機制,讓主席可在對一些重要事件進行裁決前諮詢議員,但會上並無共識。 
<P>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表示,今次問題是主席裁決後議員仍然不遵守,但主席亦沒有請他們離場,反而宣布休會,此舉等於迫其他議員離場。不少議員希望日後再有同樣情況時,主席裁決認為議員犯規後,應以他們離場代替休會,只要主席在執行權力時寬鬆一點便可。他認為,今次事件對議會形象有負面影響,要道歉就應是整體道歉。 
<P>要令市民恢復信心
<P>泛聯盟議員石禮謙說,他在會上提出要向前看,為市民服務,令市民對立法會有信心。詹培忠則形容會面氣氛良好,但議員就各自表達自己觀點。他認為立法會毋須向公眾道歉,議員都是成年人,應該勇敢承擔自己的責任;各有關議員自己應知自己有違反會議常規,說自己沒錯只是狡辯。
<P>民主黨主席李永達重申,不能保證日後發生重大事件時,不會再違反裁決。他認為主席有需要就重大事件先進行諮詢,並強調諮詢並不等於議員要剝奪主席的權力</P><P>【大公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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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圖:范徐麗泰與二十多位議員舉行閉門會議(本報攝) </P>
<P>【本報訊】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昨日早前立法會「流會」事作,與二十多名議員舉行閉門會議跟進。她表示,由於有部分議員清晰表達了不會排除日後會再採取違反議事規則的做法,所以會議無法達成任何共識。
<P>來自立法會各黨派約二十七名議員昨日中午出席了閉門會議,其中多達十九人為泛「民主派」議員。
<P>范太會後對記者表示,會議並沒有就日後如何處理類似情況達成任何共識,因為一部分議員清晰表達,他們不能排除日後再有他們認為重大的問題時,會再採取違反議事規則的做法,因此,會議沒有辦法達到共識。但她認為,能夠透過一個非正式會議讓大家各抒己見,是今次會議的一個用處。
<P>她表示,很多市民都覺得立法會作為一個立法機關,並不應發生上次「流會」事件,不少議員亦明白這一點;但她作為主席,並沒有獲授權為其他議員作出任何行動,所以她無法代立法會向市民道歉。她個人作為一個議員,對於今次事件令市民覺得立法會未盡全責感到很不好意思,但由於有一部分議員覺得他們並無做錯,所以她亦沒法為立法會道歉。
<P>無法代立法會道歉
<P>她說,昨日會議令她有機會解釋自己的立場。她強調,她處理議員違反議事規則事件是有「三部曲」的,就是先警告,指出議員做得不對或不檢點之處,並暫停會議,請議員到其辦公室及向對方解釋;她會給議員再選擇是否收回說話,如果對方拒絕,她才會請違規議員離開。她表示,早前她對「長毛」梁國雄運用這項權力後,民主黨主席李永達代表泛「民主派」去信要求她解釋。
<P>不會就裁決作諮詢
<P>她強調,她的做法始終如一,今次沒有立即將違規議員趕離場,是因為仍未到那個階段。但她無奈表示,曾經要她解釋為何趕「長毛」出會議廳的民主黨議員,當中有「同一班人」昨日反過來質疑她為何在「流會」當日沒有直接在會議廳處理有關情況,將違規議員請離場。
<P>她說,會上本來有大多數議員贊成以即時處理違規事件代替休會,但後來又有議員以這是重大事情,黨派內未有深入討論為理由,要求有更多時間考慮,所以這方面最終亦沒有結論。由於有多數議員有這傾向,所以她會小心及慎重考慮。
<P>至於有議員認為日後應先就重大事件進行諮詢,她表示,議員只是在這方面各自表達了自己的擔心,並無達至結論。她說,有些決定是一定由主席作出的,她只會因應內務守則進行諮詢,而不會就自己如何作出裁決進行諮詢。
<P>立會哀悼自有慣例
<P>提到引起今次事件的「默哀」行動,范徐麗泰表示,她有向議員解釋她不批准今次哀悼行動的考慮,及立法會過往做法。她重申,立法會並無列明什麼時候可以進行哀悼,但過往慣例是有議員或港督在任內逝世,或曾任港督逝世,就會進行哀悼,九七年時為鄧小平哀悼是一個例外,理由是因為「一國兩制」保證了港人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個門檻是相當高的。她不認為應將這門檻降低,這並非對趙紫陽不敬,而是因為降低了門檻,立法會將來將會面對很多類似問題。她認為,日後處理同類事件的原則,可以是如有一個人反對便不進行哀悼,因哀悼是很莊重的事,應該有一致看法,以示對死者尊敬。她又指「民主派」事前並沒有像以往一樣,就「默哀」行動事先知會她。
<P>她總結說,今次事件沒有人是贏家,她希望這些事情不再發生,立法會應該為香港市民做實際的事,重拾市民信心。
<P>違規者應逐離會場
<P>昨日會議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及民建聯黨團召集人劉江華均說,不少議員都傾向日後如有議員違反議事規則,主席應運用權力決定是否將違規議員趕離會議廳,而非提出休會。 
<P>劉江華表示,主席的裁決應是最終裁決,議事規則是大家定出來的,大家都應該遵守,議員不同意可以另外再作修改。他形容今次會議只是各自表述,亦沒有討論到是否設立懲罰機制。他在會上建議設立機制,讓主席可在對一些重要事件進行裁決前諮詢議員,但會上並無共識。 
<P>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表示,今次問題是主席裁決後議員仍然不遵守,但主席亦沒有請他們離場,反而宣布休會,此舉等於迫其他議員離場。不少議員希望日後再有同樣情況時,主席裁決認為議員犯規後,應以他們離場代替休會,只要主席在執行權力時寬鬆一點便可。他認為,今次事件對議會形象有負面影響,要道歉就應是整體道歉。 
<P>要令市民恢復信心
<P>泛聯盟議員石禮謙說,他在會上提出要向前看,為市民服務,令市民對立法會有信心。詹培忠則形容會面氣氛良好,但議員就各自表達自己觀點。他認為立法會毋須向公眾道歉,議員都是成年人,應該勇敢承擔自己的責任;各有關議員自己應知自己有違反會議常規,說自己沒錯只是狡辯。
<P>民主黨主席李永達重申,不能保證日後發生重大事件時,不會再違反裁決。他認為主席有需要就重大事件先進行諮詢,並強調諮詢並不等於議員要剝奪主席的權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