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一篇老帖,但今天仍有现实意义——什么是体育精神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6:59:45

    看了2002年9月30日《南方周末》上刊载的《反省不应止于女排》,我忍不住笑了。

    文章对中国女排在2002年世锦赛上两次主动输球提出了尖锐批评,说这是“违背竞技道德的行为,并不因为类似现象的未曾绝迹而可以宽容。他人的不良行为,不能作为开脱自己的理由。他人服用兴奋剂,不等于自己也应当服用兴奋剂;他人作奸犯科,不等于自己也要作奸犯科。哪怕曾因他人违反竞技道德而受害,自己也不能以“受害者”角色而同样违反道德,正如一个人偷了你的车,你不能因为受害去偷别人的车一样。这些基本道理无须论证而自明。”
  
    这种类比是拙劣的。

    众所周知,偷车是违法的,不管你是否受害者。服用兴奋剂也是违反体育规则的,不管别人是否使用。但输球则是另外一个范畴的事情。因为没有也不可能有哪一条规定要求在特定的比赛中一定要赢或输(当然,贿赂裁判或对手取得胜利是违规的,甚至是违法的)。输球没有违规。因此,把输球与服用兴奋剂相提并论显然是不合适的。

    文章进一步批评:“在国际赛场上,中国球队为了确保金牌而在队内安排胜负、为了“以逸待劳”而在与强队比赛时不思进取,都并非没有过,但至今我们看到的多是津津乐道的经验介绍,很少看到过谁的“深刻检讨”。”

    那么,它违反“体育道德”吗?事实上,国内媒体的批评多集中在这一点上。现在该是澄清这一切的时候了。

    我们要倡导一种什么样的“体育道德”?难道将一切智慧、谋略都排斥在外,只有掰手腕、比肱二头肌,硬碰硬的死拼才符合“体育道德”?难道要将四两拨千斤的机智、避实就虚的巧妙、以逸待劳的算计、示弱诱敌的谋略通通都在“体育道德”的幌子下判“死刑”?

    足球比赛中利用对手急于进攻的心态设置越位陷阱的“造越位战术”;在自身实力不足以和对方硬拼的情况下表面示弱,重兵防守,等待对手露出破绽,伺机反攻的“防守反击战术”;在羽毛球、乒乓球团体比赛中,双方教练为实现“田忌赛马”,选择对自己与对手最有利的对阵组合,而场下绞尽脑汁的博弈;为了确保金牌而在队内安排胜负;体操比赛中用把握更大的队员代替其他队员参加比赛;田径比赛中运动员在预赛中为确保决赛中出成绩而保留实力;在小组赛中,对没有胜算的场次保存体力,以在下一场更重要的比赛全力以赴;东道主通过赛程安排为自己最大限度牟利;甚至在举重、跳高、长跑这样看似纯粹力量角逐的比赛中,智慧和谋略也无处不在。通过巧妙安排增加的重量或高度将对手逼上绝境;长跑中妨碍干扰对手的步伐节奏,通过领跑,牺牲一名队员从而为本队另一名队员创造夺冠机会;更有为了推广某一竞赛项目,鼓励更多的国家参与,实力占有绝对优势的国家不参加一些级别的比赛或派遣二线选手参赛,“出让”金牌(如当年的女子举重)……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都是体育竞赛力与美、智慧与力量结合的产物,是全世界每一个运动者都会而且已经在普遍采用的。正是它们大大增加了体育比赛结果不可预测性,促进了观赏性的增强、技战术的丰富和竞技水平的提高。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了这些,竞技场将是何等的枯燥乏味。可见,那种以硬碰死拼为唯一规范的“体育道德”既不合理,也不现实,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有人举出在赛场上当对方受伤时不是落井下石,而是主动中断比赛。这是“骑士风度”。即使在落后的情况下,在足球赛中,当对方的球员受伤时,我们也会将球主动踢出界外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已经取得世界杯入场券的前提下客场输给乌孜别克斯坦。尽管我们主场轻而易举地战胜过他们。为什么没有人对那场比赛的结果吹毛求疵呢?可见,“骑士风度”无关“体育道德”。

    中国女排的做法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只是在行使他们的权利,在规则范围内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对手。我毫不怀疑,其他任何一支球队在面临相同的境遇时也会作出同样的选择。他们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这样有利的条件。至于有人激烈反对、抗议,那是因为他们失去了本来以为是自己的“奶酪”。但我想反问一句:你凭什么指望我和别人拼得两败俱伤让你来获取渔翁之利呢?难道你的利益高于我的利益吗?那么,究竟是我们的做法不道德,还是你的期望不正当呢?至于在中意之赛中那些故意错判、损害中国队的裁判,对这样无视体育规则和道德的人,我不想说什么了。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使中国女排没有故意输球,他们也会带着倾向判罚的,输球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借口而已。更多的时候,他们并不需要借口——我们在国际赛场上受到的这种待遇还少吗?

    中国古代有个宋襄公,他不肯在敌人半渡的时候发动攻击,认为那样不光明正大,不够“FAIR PLAY”,结果被敌人全部上了岸后发动突然袭击,一败涂地,贻笑千古。现在,国内对女排的批评就是迂腐的、宋襄公式的。尤其在是排球管理当局压力下,女排竟然被迫“道歉”。

    我想说的是:中国女排,你们并没有做错什么。你们无须道歉。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中国女排受到这样空前的批评,以至于她们即使夺取了亚运会冠军还被某些国内媒体不依不饶地说成是“戴罪立功”?她们何罪之有?

    原来,“中国女排”这个称谓承载了体育比赛以外的太多东西。从袁伟民带领中国女排第一次夺取世界冠军起,六连冠的辉煌,国人根本不愿看到今天的女排也要与其他项目一样通过其他手段取得成绩。在他们眼里,即使输也要输得向堂·吉诃得一样。     

    有人自以为揪住了我的小辫子:照你说,我们可以为了比赛的胜利不择手段了?

    当然不。体育比赛毕竟不是战争。我们有一个限度,那就是竞赛规则。我们会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但在这个范围以内,请不要对我们的合法权益说三道四。对于中国女排来说,你们必须要在下一次比赛中胜利,只有用成绩才能让那些说三道四的人闭嘴。
    看了2002年9月30日《南方周末》上刊载的《反省不应止于女排》,我忍不住笑了。

    文章对中国女排在2002年世锦赛上两次主动输球提出了尖锐批评,说这是“违背竞技道德的行为,并不因为类似现象的未曾绝迹而可以宽容。他人的不良行为,不能作为开脱自己的理由。他人服用兴奋剂,不等于自己也应当服用兴奋剂;他人作奸犯科,不等于自己也要作奸犯科。哪怕曾因他人违反竞技道德而受害,自己也不能以“受害者”角色而同样违反道德,正如一个人偷了你的车,你不能因为受害去偷别人的车一样。这些基本道理无须论证而自明。”
  
    这种类比是拙劣的。

    众所周知,偷车是违法的,不管你是否受害者。服用兴奋剂也是违反体育规则的,不管别人是否使用。但输球则是另外一个范畴的事情。因为没有也不可能有哪一条规定要求在特定的比赛中一定要赢或输(当然,贿赂裁判或对手取得胜利是违规的,甚至是违法的)。输球没有违规。因此,把输球与服用兴奋剂相提并论显然是不合适的。

    文章进一步批评:“在国际赛场上,中国球队为了确保金牌而在队内安排胜负、为了“以逸待劳”而在与强队比赛时不思进取,都并非没有过,但至今我们看到的多是津津乐道的经验介绍,很少看到过谁的“深刻检讨”。”

    那么,它违反“体育道德”吗?事实上,国内媒体的批评多集中在这一点上。现在该是澄清这一切的时候了。

    我们要倡导一种什么样的“体育道德”?难道将一切智慧、谋略都排斥在外,只有掰手腕、比肱二头肌,硬碰硬的死拼才符合“体育道德”?难道要将四两拨千斤的机智、避实就虚的巧妙、以逸待劳的算计、示弱诱敌的谋略通通都在“体育道德”的幌子下判“死刑”?

    足球比赛中利用对手急于进攻的心态设置越位陷阱的“造越位战术”;在自身实力不足以和对方硬拼的情况下表面示弱,重兵防守,等待对手露出破绽,伺机反攻的“防守反击战术”;在羽毛球、乒乓球团体比赛中,双方教练为实现“田忌赛马”,选择对自己与对手最有利的对阵组合,而场下绞尽脑汁的博弈;为了确保金牌而在队内安排胜负;体操比赛中用把握更大的队员代替其他队员参加比赛;田径比赛中运动员在预赛中为确保决赛中出成绩而保留实力;在小组赛中,对没有胜算的场次保存体力,以在下一场更重要的比赛全力以赴;东道主通过赛程安排为自己最大限度牟利;甚至在举重、跳高、长跑这样看似纯粹力量角逐的比赛中,智慧和谋略也无处不在。通过巧妙安排增加的重量或高度将对手逼上绝境;长跑中妨碍干扰对手的步伐节奏,通过领跑,牺牲一名队员从而为本队另一名队员创造夺冠机会;更有为了推广某一竞赛项目,鼓励更多的国家参与,实力占有绝对优势的国家不参加一些级别的比赛或派遣二线选手参赛,“出让”金牌(如当年的女子举重)……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都是体育竞赛力与美、智慧与力量结合的产物,是全世界每一个运动者都会而且已经在普遍采用的。正是它们大大增加了体育比赛结果不可预测性,促进了观赏性的增强、技战术的丰富和竞技水平的提高。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了这些,竞技场将是何等的枯燥乏味。可见,那种以硬碰死拼为唯一规范的“体育道德”既不合理,也不现实,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有人举出在赛场上当对方受伤时不是落井下石,而是主动中断比赛。这是“骑士风度”。即使在落后的情况下,在足球赛中,当对方的球员受伤时,我们也会将球主动踢出界外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已经取得世界杯入场券的前提下客场输给乌孜别克斯坦。尽管我们主场轻而易举地战胜过他们。为什么没有人对那场比赛的结果吹毛求疵呢?可见,“骑士风度”无关“体育道德”。

    中国女排的做法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只是在行使他们的权利,在规则范围内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对手。我毫不怀疑,其他任何一支球队在面临相同的境遇时也会作出同样的选择。他们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这样有利的条件。至于有人激烈反对、抗议,那是因为他们失去了本来以为是自己的“奶酪”。但我想反问一句:你凭什么指望我和别人拼得两败俱伤让你来获取渔翁之利呢?难道你的利益高于我的利益吗?那么,究竟是我们的做法不道德,还是你的期望不正当呢?至于在中意之赛中那些故意错判、损害中国队的裁判,对这样无视体育规则和道德的人,我不想说什么了。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使中国女排没有故意输球,他们也会带着倾向判罚的,输球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借口而已。更多的时候,他们并不需要借口——我们在国际赛场上受到的这种待遇还少吗?

    中国古代有个宋襄公,他不肯在敌人半渡的时候发动攻击,认为那样不光明正大,不够“FAIR PLAY”,结果被敌人全部上了岸后发动突然袭击,一败涂地,贻笑千古。现在,国内对女排的批评就是迂腐的、宋襄公式的。尤其在是排球管理当局压力下,女排竟然被迫“道歉”。

    我想说的是:中国女排,你们并没有做错什么。你们无须道歉。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中国女排受到这样空前的批评,以至于她们即使夺取了亚运会冠军还被某些国内媒体不依不饶地说成是“戴罪立功”?她们何罪之有?

    原来,“中国女排”这个称谓承载了体育比赛以外的太多东西。从袁伟民带领中国女排第一次夺取世界冠军起,六连冠的辉煌,国人根本不愿看到今天的女排也要与其他项目一样通过其他手段取得成绩。在他们眼里,即使输也要输得向堂·吉诃得一样。     

    有人自以为揪住了我的小辫子:照你说,我们可以为了比赛的胜利不择手段了?

    当然不。体育比赛毕竟不是战争。我们有一个限度,那就是竞赛规则。我们会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但在这个范围以内,请不要对我们的合法权益说三道四。对于中国女排来说,你们必须要在下一次比赛中胜利,只有用成绩才能让那些说三道四的人闭嘴。
白皮猪最大的问题是双重标准。
如果大家都严格遵守所谓的“体育精神”,那无所谓。
问题是人家只希望我们独自遵守所谓的“体育精神”。
英国人自行车假摔么事没有
由此看出,10年前南方系就不是好鸟。
同96年一样,丢掉幻想。我们p民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希望经过几代的忍辱负重,早日捏住白皮猪的睾丸。中国加油。
想问问那个记者,别人涨工资的时候,他会不会吵着也要跟着涨工资,还是要安贫乐道,过清高贫苦的日子。踩着别人的痛来标榜自己的道德高尚就不是有道德的人。
看看英国这次的表现,就知道什么是奥运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