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子弹追捕嫌犯,加州警察射杀平民引发BD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31:34




橙縣安那罕(Anaheim)警察21日下午射殺一名手無寸鐵男子曼紐狄亞茲 (Manuel Diaz)引起現場憤怒民眾與警方對峙、暴動至深夜後,安那罕警局22日將兩名警察暫時停職。

安那罕警察局長魏特 (John Welter)於22日下午記者會中宣布兩名警察停職外,他與安那罕市長泰特 (Tom Tait)也承諾請橙縣地檢處作完整調查。泰特市長更表示將請加州總檢察長協助調查,不論真相如何將使事件徹底透明化。

23日中午時分民眾聚集在警局前呼喊「沒有正義,沒有和平」,「警察、豬、兇手」口號,並高舉「為曼紐討回公道」的標語。約一個半小時後群眾進入警局大廳。警察局長魏特於1時30分召開記者會。基於安全考量,只有少數記者獲准進入採訪。

魏特在記者會中稱,警察看到一人靠在一輛車旁與車上兩人交談覺得可疑而上前盤查。警察接近時車子突然駛離,警察便追趕逃跑的人。此人逃跑時將不明物品丟上屋頂,之後便引發槍擊事件。

安那罕警佐鄧恩 (Bob Dunn)向媒體說明,21日下午4時兩名巡邏警察在North Anna Drive 600號路段欲上前盤查三名男子時,三人企圖逃跑。一名警察追趕其中一人至North Anna Drive 700號路段一棟公寓住宅前開槍。這名男子中槍送醫後三小時死亡。

媒體採訪附近鄰居和死者家屬後證實死者是24歲的狄亞茲)。狄亞茲16歲的外甥女岡薩雷茲(Daisy Gonzalez)說,舅舅過去與警方交手的經驗使他不喜歡警察,覺得他們只會騷擾和逮捕人,因此看到警察便逃跑。

鄧恩說,留在現場調查槍擊的警察遭民眾包圍。民眾對警察喊叫,並朝警察投擲玻璃瓶和石頭,甚至將起火的垃圾桶推向警察。由於民眾不斷聚攏,警察只好以空包彈和胡椒槍制止群眾。一隻警犬從警車上跳出攻擊群眾,但之後被帶走。

從電視新聞拍攝的畫面可見現場一片凌亂。警察朝倒地或四散的民眾射空包彈。一名男子在槍口下仍對警察大吼。

直到晚間從各地趕來現場的警車試圖控制混亂的局面。幫派調查小組也介入調查。

目睹槍擊過程的17歲女子范度拉 (Crystal Ventura)對媒體表示,狄亞茲中槍時背對著警察。他背部中彈倒下,警察又朝他的頭部開槍。他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另一名警察過來將他銬上手銬,搜他的皮夾時,他已滿臉是血。

鄧恩未對這些指控表示意見,只稱槍擊事件還在調查中。另外,與狄亞茲一同逃跑的兩人仍在逃。

由於先前遭警察槍殺受害人家屬每星期在警局外抗議,安那罕市府於上個月才宣布將就警察重大失誤進行獨立調查。

在此之前,安那罕警察今年1月也槍殺兩人。兒子於2009年被警察槍殺的母親史密斯 (Theresa Smith)對媒體表示,警察不是法官、陪審員或執行死刑者,沒有人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利,但一切似乎失控。

http://gate.sinovision.net:82/ga ... view&aid=2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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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不确切消息来源的信息指称:

Further information on the case:

Munoz was a known member of a violent Mexican gang.
His criminal history included convictions for drug possession, drug sales, and illegal gun possession.  He was a convicted felon who was on parole.  One of the parole condition was he was not allowed to associate with known gang members and submit to police interviews.  

The riot that followed his shooting was staged by his family members and fellow gang members to destroy the scene.  They actively tried to prevent the police from securing the shooting scene to collect evidences.

對此案的進一步信息:
穆尼奧斯是一個已知的墨西哥暴力販毒集團幫派成員。
他的犯罪記錄包括 - 持有毒品,販毒,非法擁有槍支。
他是一個已被定罪的重罪犯, 目前假釋。
他假釋的條件之一是不允許聚會其他幫派成員, 和隨時隨地合作警方面談。

射擊後的當場暴亂是由他的家人和其他幫派成員上演,他們積極的破壞現場, 擾亂和防止警察收集證據。

正在努力寻找出处中



橙縣安那罕(Anaheim)警察21日下午射殺一名手無寸鐵男子曼紐狄亞茲 (Manuel Diaz)引起現場憤怒民眾與警方對峙、暴動至深夜後,安那罕警局22日將兩名警察暫時停職。

安那罕警察局長魏特 (John Welter)於22日下午記者會中宣布兩名警察停職外,他與安那罕市長泰特 (Tom Tait)也承諾請橙縣地檢處作完整調查。泰特市長更表示將請加州總檢察長協助調查,不論真相如何將使事件徹底透明化。

23日中午時分民眾聚集在警局前呼喊「沒有正義,沒有和平」,「警察、豬、兇手」口號,並高舉「為曼紐討回公道」的標語。約一個半小時後群眾進入警局大廳。警察局長魏特於1時30分召開記者會。基於安全考量,只有少數記者獲准進入採訪。

魏特在記者會中稱,警察看到一人靠在一輛車旁與車上兩人交談覺得可疑而上前盤查。警察接近時車子突然駛離,警察便追趕逃跑的人。此人逃跑時將不明物品丟上屋頂,之後便引發槍擊事件。

安那罕警佐鄧恩 (Bob Dunn)向媒體說明,21日下午4時兩名巡邏警察在North Anna Drive 600號路段欲上前盤查三名男子時,三人企圖逃跑。一名警察追趕其中一人至North Anna Drive 700號路段一棟公寓住宅前開槍。這名男子中槍送醫後三小時死亡。

媒體採訪附近鄰居和死者家屬後證實死者是24歲的狄亞茲)。狄亞茲16歲的外甥女岡薩雷茲(Daisy Gonzalez)說,舅舅過去與警方交手的經驗使他不喜歡警察,覺得他們只會騷擾和逮捕人,因此看到警察便逃跑。

鄧恩說,留在現場調查槍擊的警察遭民眾包圍。民眾對警察喊叫,並朝警察投擲玻璃瓶和石頭,甚至將起火的垃圾桶推向警察。由於民眾不斷聚攏,警察只好以空包彈和胡椒槍制止群眾。一隻警犬從警車上跳出攻擊群眾,但之後被帶走。

從電視新聞拍攝的畫面可見現場一片凌亂。警察朝倒地或四散的民眾射空包彈。一名男子在槍口下仍對警察大吼。

直到晚間從各地趕來現場的警車試圖控制混亂的局面。幫派調查小組也介入調查。

目睹槍擊過程的17歲女子范度拉 (Crystal Ventura)對媒體表示,狄亞茲中槍時背對著警察。他背部中彈倒下,警察又朝他的頭部開槍。他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另一名警察過來將他銬上手銬,搜他的皮夾時,他已滿臉是血。

鄧恩未對這些指控表示意見,只稱槍擊事件還在調查中。另外,與狄亞茲一同逃跑的兩人仍在逃。

由於先前遭警察槍殺受害人家屬每星期在警局外抗議,安那罕市府於上個月才宣布將就警察重大失誤進行獨立調查。

在此之前,安那罕警察今年1月也槍殺兩人。兒子於2009年被警察槍殺的母親史密斯 (Theresa Smith)對媒體表示,警察不是法官、陪審員或執行死刑者,沒有人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利,但一切似乎失控。

http://gate.sinovision.net:82/ga ... view&aid=2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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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不确切消息来源的信息指称:

Further information on the case:

Munoz was a known member of a violent Mexican gang.
His criminal history included convictions for drug possession, drug sales, and illegal gun possession.  He was a convicted felon who was on parole.  One of the parole condition was he was not allowed to associate with known gang members and submit to police interviews.  

The riot that followed his shooting was staged by his family members and fellow gang members to destroy the scene.  They actively tried to prevent the police from securing the shooting scene to collect evidences.

對此案的進一步信息:
穆尼奧斯是一個已知的墨西哥暴力販毒集團幫派成員。
他的犯罪記錄包括 - 持有毒品,販毒,非法擁有槍支。
他是一個已被定罪的重罪犯, 目前假釋。
他假釋的條件之一是不允許聚會其他幫派成員, 和隨時隨地合作警方面談。

射擊後的當場暴亂是由他的家人和其他幫派成員上演,他們積極的破壞現場, 擾亂和防止警察收集證據。

正在努力寻找出处中
警察,平民都一样,打错了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Anaheim好地方啊,狄斯尼乐园就在那儿,去过一次。。。
这个警局今年已经出现5次这种事情了。我觉得是ld在纵容这种事情发生
看上面两位描述的这么仔细,应该还有很多料哦。
那边劳模多,偷渡客多,毒贩多,说是平民,很多底子都不干净。
看样子双方都有问题。
种族问题
目睹槍擊過程的17歲女子范度拉 (Crystal Ventura)對媒體表示,狄亞茲中槍時背對著警察。他背部中彈倒下,警察又朝他的頭部開槍。他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另一名警察過來將他銬上手銬,搜他的皮夾時,他已滿臉是血。

[对方背对警察,手里没有武器,为什么要开枪?已经中弹倒下,为什么还朝头部开枪?--感觉在这个案子中,美国的警察过度使用武力了]

这句话说得好:“警察不是法官、陪審員或執行死刑者,沒有人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利”
所以说民众应该持枪,遇见这种警察,就可以和他对射,保护自己。{:soso__14347937040236606360_1:}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7 22:43
所以说民众应该持枪,遇见这种警察,就可以和他对射,保护自己。
那警察岂不是要把在场的民众全部KO掉了要?
xhaitian 发表于 2012-7-27 23:04
那警察岂不是要把在场的民众全部KO掉了要?
你不知道美国最穷的每月收入1500美元的人都买得起枪吗?而且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变神枪手。警察多还是群众多?坏警察敢还手,就会被淹没在枪林弹雨中。
那样对待警察当时未有定论的情况下会被当作BD的,BD的后果你的明白?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7 23:18
你不知道美国最穷的每月收入1500美元的人都买得起枪吗?而且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变神枪手。警察多还是群众 ...
那为什么这件事情中群众不去打警察呢?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7 23:18
你不知道美国最穷的每月收入1500美元的人都买得起枪吗?而且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变神枪手。警察多还是群众 ...
等你打光警察,USNG就会上了.
@星空 发表于 2012-7-28 10:34
那为什么这件事情中群众不去打警察呢?
不解中。不是说第二修正案保障了群众反抗暴政的权利吗?为什么群众放弃了这个权利呢?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8 11:22
不解中。不是说第二修正案保障了群众反抗暴政的权利吗?为什么群众放弃了这个权利呢?
因为美国人懂法,法律没有失控就不是暴 政,你这样的法盲在法制社会里是没有生存土地的
狂热爱国青年 发表于 2012-7-28 11:38
因为美国人懂法,法律没有失控就不是暴 政,你这样的法盲在法制社会里是没有生存土地的
好,你告诉我,那一次反政府的行动是合法的。
美国宪法里有这规定,但美国目前还没有反政府的行为,所以这条用不上。
其他国家法律没这条,所以他们国家里有反政府行为都是非法的。
狂热爱国青年 发表于 2012-7-28 11:38
因为美国人懂法,法律没有失控就不是暴 政,你这样的法盲在法制社会里是没有生存土地的
原来美国警察枪杀无辜群众是合法的
狂热爱国青年 发表于 2012-7-28 12:03
美国宪法里有这规定,但美国目前还没有反政府的行为,所以这条用不上。
其他国家法律没这条,所以他们国家 ...
网上随便搜来的,你就当是五毛编来黑美国的吧。

美国建国之初,联邦政府为了偿还独立战争的欠债,开始对威士忌酒征收赋税,美国农民非常不满,开始制抵这项征税,数以千计的民众集会抗议。美国政府与表威群众协商也没有达到结果。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决定给这些农民一点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新成立的美国政府的权威,于是带领一支1万多人的军队前往镇压(这样规模的军队当时是很大的)。群众乃乌合之众,哪能跟政府军较量,于是鸟兽散了。饶是如此,数名平民被枪杀。被捕的多人被判处叛国罪。

大萧条时期,美国一次世界大战的退伍老兵1万7000人前去华盛顿索讨赏金,他们拖家带口在首都外不远处安营扎寨,这些人浩浩荡荡,但没有携带武器。美国政府出动骑兵、坦克对退伍军人进行了镇压,后者死伤千余人。值得注意的是,领头镇压的将领就是后来的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将军与成为总统的艾森豪威尔将军。

越战期间,在肯特州立大学,学生们进行反战表威,结果国民卫队猛烈开火,当场毙伤多人,史称肯特州立大屠杀。事后,那些闹事学生、教授被空刑事犯罪,多人被判处徒刑。
@星空 发表于 2012-7-28 12:04
原来美国警察枪杀无辜群众是合法的
谁是无辜群众?难道每个恶棍死后都变成了天使??
闹事学生、教授被空刑事犯罪,多人被判处徒刑”
狂热爱国青年 发表于 2012-7-28 12:03
美国宪法里有这规定,但美国目前还没有反政府的行为,所以这条用不上。
其他国家法律没这条,所以他们国家 ...
在德州WACO被消灭的大卫教发来贺电,人家不过是想搞搞自己的独立王国,结果被美国政府杀得片甲不留。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8 11:22
不解中。不是说第二修正案保障了群众反抗暴政的权利吗?为什么群众放弃了这个权利呢?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美国宪法第2修正案说过“保障了群众反抗暴政的权利”在那里?这年头原文很难找?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8 12:30
网上随便搜来的,你就当是五毛编来黑美国的吧。

美国建国之初,联邦政府为了偿还独立战争的欠债,开始 ...
1万多人的政府军?爆发威士忌事件时的1791年,美国陆军编制人数才只有5280人,还只是编制人数,实际不满额,大多数部署在西部边境对付印第安人,多出来的那超过5000人,这年头,空饷吃得真牛。
安德罗波夫 发表于 2012-7-29 22:40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
其实,一直都有人说,第二修正案并没有给平民拥枪的权利,那里说的是州有权组织民兵武装,是参加这种民兵武装才有权拥枪。 直到2008年DC v. Heller的案子,最高法院明确承认,第二修正案赋予平民拥枪的权利,才彻底平息了。。。
boy61 发表于 2012-7-28 12:47
在德州WACO被消灭的大卫教发来贺电,人家不过是想搞搞自己的独立王国,结果被美国政府杀得片甲不留。{:17 ...
脱离大卫教派的人宣称考雷什在教内娶了多名妻子,当中甚至有人未成年,另外又虐待儿童及储存大量军火,引起执法部门的注意。

1993年2月28日,美国烟草酒精及武器管理局人员为调查非法军火,准备搜查韦科镇大卫教派的山庄,受到教派武装人员开火攻击,枪战造成4名执法人员及6名信众死亡。联邦调查局接手包围山庄,双方对峙51日,期间考雷什禁止山庄内的人离开,政府和他展开多次谈判,考雷什先后释放了37人。4月19日联邦调查局发动进攻时,山庄突然起火,86名信众(包括考雷什本人)丧生,只有9人生还。

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和虐待儿童那是“合法”,联邦政府真是万恶呀怎么能来管呢。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7-27 22:43
所以说民众应该持枪,遇见这种警察,就可以和他对射,保护自己。
弱弱的问一句,那到底是赢的那个算犯罪,还是输的那一个?
黑人和驴叫图真是这社会的两大毒瘤


刁民多的地方,匪警(或者悍警)多,自然规律。

骚乱,非BD。

刁民多的地方,匪警(或者悍警)多,自然规律。

骚乱,非BD。
安德罗波夫 发表于 2012-7-30 11:40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
呵呵,他是调侃国内的一些人动不动就把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挂在嘴上, 却连英文都读不懂。